经济转轨时期的税收政策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税收政策论文,时期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程度大大提高,目前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经济转轨阶段。在这一阶段,社会经济的运行特征及其变化趋势必然要求作为实现政府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税收政策作出相应的变化,同时也在诸多方面对新世纪初我国税收政策调整、税收制度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虽然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为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提供了制度保证,但要把现存的有利因素转化为对经济增长的有力支持,还需要一个健全有力的政策体系,税收政策就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一、税收政策目标的多元性及其协调
基于转轨时期的我国社会经济运行状况,税收政策作为政府调节经济两大杠杆之一的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发挥其杠杆作用呢?笔者认为,从税收的三大内在功能出发,现阶段我国税收政策目标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财政收入政策目标
在我国现阶段,把财政收入政策作为一个重要的税收政策目标,其理由有三:其一,根据现代经济学理论,在市场经济中,政府的首要职责是提供市场所不能有效供应但确实为经济正常运转和社会成员所必需的公共产品,而公共产品容易发生消费者不付钱便可以参与消费的“免费搭车”(Free Ride)现象,因此,决定了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时必须由政府通过课征税收的方式进行价值补偿,以保证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所需要的公共产品;其二,由于我国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期,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功能有限,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加强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特别是由于经济转转时期的结构刚性,使得政府宏观调控更倚重于财政支出政策,因而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必然要求政府要有相应的财力作保证;其三,尽管近几年我国税收保持着持续增长的良好势头,但国家财政状况依然不容乐观,政府集中支配的财力占GDP的比重不仅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而且也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使得许多应该由政府办的事由于缺乏资金而未办成,因而税收必然要为增加财政收入、实现国家财政状况的根本好转服务。
2、经济发展政策目标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仍很低,人民生活水平也很低,如何尽快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满足和丰富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将是今后很长时期政府政策的主要目标,税收政策同样要为这一目标服务。在经济转轨时期,我国税收政策促进经济发展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第一、谋求持续的经济增长。根据发展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决定经济增长的因素可归纳为资本、劳动和技术,而税收不论是对于资本形成、劳动力供应还是技术进步都能产生积极影响,因此,合理的税收政策对于转型期国家实现持续的经济增长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第二,优化产业结构。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实际上就是资源配置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在强化宏观调控的基础上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实践证明,市场机制在调节资源配置中能够实现效率目标。但是,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资源配置中存在“市场失灵”,需要发挥包括税收在内的各种经济杠杆的宏观调控功能,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第三,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我国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存在着明显的区域“二元结构”,即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不发达地区并存,在谋求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过程中,税收手段的有效作用不可忽视。此外,在治理通货紧缩现象、解决生态环境等方面,税收均能发挥有效的政策功能。总之,税收对于转轨期我国实现经济稳定与协调增长,即谋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收入再分配政策目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市场决定的社会成员的个人收入分配,由于受到个人素质、能力和拥有资本规模的制约,使得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不均,往往会出现贫富悬殊的状况,从而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按照“库兹涅茨假说”,一国在谋求工业化的过程中,将出现不同程度的收入不均衡现象。我国目前正处于差距扩大的过程中,基尼系数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且有进一步加大之势。这一方面是工业化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则是产业结构失衡、税收调控不力以及行政垄断的后果。合理的收入差距有利于提高效率,促进经济发展,但过分悬殊就会造成各种消极影响。在现代社会中,为缓解由市场所决定的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悬殊所引起的种种矛盾,需要由政府运用政策工具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使国民收入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趋于公平、合理。通过累进所得税、社会保障税等税种的设定,税收在收入再分配中的功能可以被政府自觉地运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一功能应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和体现,从而使税收成为日益重要的收入再分配政策目标工具。
以上三方面是从经济转轨期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和收入分配格局出发,依据税收的财政、经济和社会三大内在功能,对现阶段我国税收政策目标作出的分析,具有鲜明的多元性。从理论上讲,三大政策目标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关联,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互联系和相互补充的。但同时应该看到,三大政策目标之间又具有内在的矛盾性,特别是转轨时期我国社会经济的复杂性和政府政策目标的多重性,决定着三大税收政策目标之间存在着相互矛盾、甚至相互冲突的一面。如目前为刺激有效需求,推动经济增长,需要积极运用税收手段、特别是减税政策来拉动消费水平和投资增长,这与财政收入政策目标的扩大税收规模、提高税收占GDP比重相矛盾。而经济发展与收入再分配政策目标之间的矛盾,实际上是效率与公平矛盾的具体体现,其内在矛盾性更为人们所熟知,等等。因此,在具体的政策设计中,应当从宏观上充分把握三大政策目标的内在联系,实现整体税制的优化调整,各税种及税种要素的相互配合和有机协调。在微观矛盾的处理上应做到“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弊相衡取其轻”,从而积极有效地发挥税收政策的功能效应,推动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
二、近期的税收政策思路
1、把扩大整个税制体系的税基放到税制改革的优先位置,以兼顾三大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
通过扩大税基来有效地增加收入,实现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的税制改革目标是许多国家所期望的。实践证明,这是一个理想而现实的选择。当增加收入是税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时,扩大税基经常比提高税率更为可取,因为税率越高,税收对经济产生扭曲作用的程度越大。当减少对经济的扭曲是税制改革的主要目的而又不能使财政收入减少时,只有通过扩大税基才能降低扭曲经济的高税率。扩大税基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公平目标的实现。另外,通过取消减免税和税收优惠来扩大税基还有助于简化税务管理,有效地避免或减少偷漏税行为。当前扩大税基的途径主要有:一是通过“费改税”实现收入的存量调整,将合理的并且宜采取税收形式的收费,加快创造条件改为收税;二是进行结构性增税。目前一些领域长期低税负或无税负,税收义务与其发展实力极不相称,应当适当提高税负,或者开征新税,如适当增加部分高消费服务业和娱乐业的税负,开征遗产税、财产税和社会保障税等新税种;三是尽量减少并规范各种税收的优惠与减免,尽快建立我国税式支出制度,等等。
2、进一步完善并优化税制结构,实现税制整体结构的战略调整
鉴于我国现行税制结构流转税比重畸高所形成的种种弊端,应当面对二十一世纪经济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尽快着手实施税制结构的战略调整,构建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的双主体税收模式。主要包括:增值税方面,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我国增值税税率同世界各国相比显得偏高,既不利于优化税制结构,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的发展;扩大税基,向服务业延伸,将交通运输、建筑安装等纳入课税范围;逐步解决生产型增值税重复征税不利于企业资本积累、技术进步的弊端,实行收入型增值税,具体可采取对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随折旧计提速度予以抵扣,或比照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分摊抵扣的方法,适当延长分摊期。消费税方面,首先应调整现行消费税制的征收范围,取消汽车、护肤护发品、化妆品等税目,以适应扩大内需的政策取向,同时增加高级娱乐业和部分特殊服务的征税项目,并课以重税,以发挥消费税的特定调节功能。所得税方面,“两税合一”已成共识,目前关键要制定详细、具体规范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扣除标准,以保证税收政策统一和税基的规范。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取向主要是,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完善代扣代缴制,制定统一的稽查选案标准,建立健全个人收入信息管理机制。
3、调整有关税收政策,深化改革现行税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发展观,既包括与环境、资源相协调的经济发展,也包括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相协调的社会发展,我国政府已明确作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客观现实表明,制约可持续发展最关键的因素,一是资源环境,二是技术进步,因此,近期税制改革应该能够有效体现对资源环境保护和对技术进步的鼓励。首先,在保护资源环境方面,一要尽快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对污染、破坏或使自然系统退化的产品和活动征税,对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和活动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二要提高资源税制法律层次,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的资源课以重税;三要运用土地方面的税收政策,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如对绿化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减免土地使用税等;其次,在促进技术进步方面,一要改革企业所得税制,鼓励企事业单位对技术进步投资、研究和开发,对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性服务在一定额度内的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用于技术研究和开发的投资,按实际发生额计人成本,企事业单位用于研究和开发的设备,可加速折旧等;二要调整个人所得税政策。如对科技人员进行技术研究和开发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的政策支持;对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定期部分返还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转让科技成果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