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治权术与政治道德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论文,权术论文,道德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政治权术与政治道德的关系问题,是千百年来思想家们思考、探讨和争论的问题,也是政治家们不可回避的问题。在历史上,大都以为二者是对立的,多数思想家坚持崇德贬术,而在崇术贬德阵营里,也涌现出了中国的韩非,西方的马基维利等思想家。当代中国,社会变迁、转型使智能升值,人们可以公开谈论、讨论智谋及其在管理中的运用并成为一种时尚热点。此时,重新反思探讨这个问题,并力图使之有一定的拓展、进步,这不仅有理论意义,而且,对于管理与道德实践的现实指导意义也是显而易见的。
一
什么是政治权术?什么是政治道德?二者各自的特点及其差异是什么呢?
权术一词,有宽、狭两层含义,从广泛意义上讲,它与谋略、计谋、策略、智谋、手段等词相近。“权”,原意是指古代衡器及其称量行为。“权”的特点是根据不同的重量随时移动秤锤以保持平衡,即所谓“权,然后知轻重”〔1〕。引伸为审时度势,因事制宜。因此, 权术的本意无非是指一种灵活运用的谋略、手段而已。由于它的“用武之地”主要是在政治斗争的场合,因而使“权术”一词获得了其特定的狭义即“政治权术”的专有含义。在日常语言中,上述宽泛意义多以谋略、计谋等称之,而“权术”多指政治权术。为了使讨论的问题更为严密、准确,本文仍在“权术”之前加上了“政治”一词的限制。
一般认为,政治权术是为了达到夺取并巩固政权,或获取并巩固权位(君位、官位)等政治功利目的,而采取的具有隐晦秘密特点的谋略、手段。而所谓政治道德,则是为了实现和维护一定的政治理想与政治秩序,在政治实践中形成的有关政治活动的合理、合宜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与从政者道德品质的总和。
那么,二者之间各有什么差异和特点呢?
第一,政治权术的功利性与政治道德的义务性。也就是说政治权术是为了达到夺取政权巩固政权的政治功利目的服务的。政治斗争的集中表现是权力争斗,政治领域的最大利益是政治权力,权术之所以产生、存续、发挥作用正是基于权力斗争而产生的,如果没有夺取并巩固权力的政治利益需要,那么,权术则无其存在的理由。相反,政治道德是基于一定的政治理想和维护一定政治秩序的需要而对人们提出的道义要求,是一种应然的义务性规范、责任。
第二,政治权术的手段性、功利有效性与政治道德的目的性、价值崇高性。这一差别是由上述差别直接引伸出来的。政治权术相对于实现并巩固政治权力的政治功利目的来说,它必然也只能承担手段、工具的作用,这一手段、工具之所以被人们或明或暗的使用,就在于它对功利目的的实现非常有效。而政治道德,作为对从政人员的一种行为要求和规范,是为了达到政治理想与政治秩序的至善境界,而有些政治价值观念(如中国儒家的仁政政策与王道理想)本身直接体现着这种合理合宜的至善追求。这样就使政治道德具有道义上的价值崇高性。由此可见,政治权术是现实主义的,政治道德则是理想主义的。
第三,政治权术具有隐晦秘密甚至伪装性,政治道德则具有外显光大与真诚性。这是二者在表现形式上的特点。政治权术既然只是一种手段,为了使其目的不致暴露,那么往往采用隐蔽的、间接的、灵活的、诡诈的方法来为实现政治目的服务。对政治权术的这一特点,韩非论述的很清楚:“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术不欲见”、“用术则亲爱近习莫之得闻也”〔2〕。权术的威力, 主要来自它的隐秘性。隐秘的权术,常常出乎人们的习惯逻辑思维方式和常态心理之外,每每使人在不知不觉中上当受骗,这是它具有有效性的内部机制之一。而政治道德本来就是一种合宜正义的政治理想和政治规范,因此,非但没有必要隐匿,反而,为了达到光大、示范教化之目的,还需要大力宣传,而且它也不需要诡诈伪善,而必须出自内心之信念,真诚而为之,方具有道德价值。如果是装出来给人看的,那本身已不再是德,而是以外在之德实现内心之术,因而也就是一种权术了。
第四,政治权术是以人性恶理论为其理论基础的,而政治道德则是以人性善理论为其理论基础的。性恶论认为:人性天生就是恶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的天性具有各种情欲,人们为了满足各自的情欲,必然会形成彼此之间的利益冲突,为利益而互相争斗。在韩非、马基雅维利看来、政治权术正是人们为了达到防恶、制恶而采取的明智手段和策略。既然人性都是恶的,那么就应该“容恶”存在,善恶不应成为政治追求的目标和评价政治是非的标准。换句话说,要以政治权术拒斥政治道德。孟子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3〕。 人既天生就有其善端,因此,为了实现一定的合理合宜的至善的政治理想与政治秩序,使政治活动与政治行为合乎并遵守政治道德,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二
在中、外思想史上,大多数思想家都认为政治权术和政治道德是对立的、水火不容的。对此做些历史考察,并挖掘总结一下思想家们理论思维的特点与偏失,对我们进一步探讨政治权术与政治道德的关系是有益的。
首先,让我们考察一下以中国儒家思想为代表的“崇德贬术”论。这是中国传统思想的主流。儒家的思想是泛道德主义或称道德至上主义的。从此立场出发,儒家把权术看作是与道德规范根本不相容的,“有道则无权,道失则权作”。因此“三代圣王,有至诚而无权术”〔4 〕。荀子认为:“仁义”是君道之本,“用国者义立而王,信立而霸,权谋立而亡”〔5〕,“上好权谋, 则臣下百吏诞诈之人乘是而后欺”〔6〕。东汉王充认为,那些“权诈之臣”, 尽管“以权诈卓谲能兵御众”,但“不得名为贤也”〔7〕。 政治权术与儒家的政治道德是直接对立的。“忠”,臣要忠于君,民要忠于官,下要忠于上,当然就不应“心怀异志”、“图谋不轨”;“诚”,诚实正直,讲究信义,那些狡诈欺骗的行为和手段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礼”,必须将一切思想和行为纳入“礼”的轨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动”,在“礼”的禁锢下,自然没有权术的市场”;“义”,“君子言义不言利”,岂能容忍争权夺利的权术?
中国的韩非与西方的马基雅维利是主张“崇术贬德”的,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取术弃德”的。韩非认为,道德善恶不应成为政治追求的目标和评价政治是非的标准。“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不为非也”;“故有术之君,不随适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8〕。马基雅维利则从其政治决定道德的理论前提出发, 认为政治斗争不能受道德的束缚,为了达到政治目的,必要时可以抛弃道德,他说:“有些罪恶,如果不去干就难于挽救国家于危亡,那他就绝不该为了做坏事招来毁谤而介意。”“当遵守信义反而对自己不利的时候,或者原来使自己作出诺言的理由现在不复存在的时候,一位英明的统治者绝不能够,也不应当遵守信义”〔9〕。
上述两派思想家从不同的方向都认为政治权术与政治道德是对立的。这主要是因为二者对政治与道德的关系的看法不同。中国儒家持崇德贬术,他们认为伦理是政治的基础,要“为政以德”,政治的追求价值目标(王道、仁政)、实现手段(仁义、道德)均应是合乎伦理的。把政治的权力分配及其运作程序(家国一体、家天下、家长制等)都建立在血缘宗法关系的基础上,将血缘宗法制度、精神和规范,延伸为政治关系的规范,把政治统治关系变成血缘宗法、家族的上下亲情关系,建立了一种伦理政治模式,在一定意义上以伦理取代了政治。既然伦理对政治有决定作用,因此,作为政治目标、手段及运作程序的政治道德必然受到高度重视,而轻视政治权术。即使没有完全取消政治权术的存在地位,也仅是把它看作只能偶尔不得不为之的权宜之计。而以韩非、马基雅维利为代表的以术弃德论,则认为政治与伦理比较,政治是更为重要的。在马基雅维利看来,政治是社会的事情,而道德则是个人的事情。社会高于个人,政治高于道德,应当从政治的角度去看个人的道德,而不是相反。政治斗争不能受道德的束缚,在必要时可以抛弃道德;政治是道德的前提和条件,道德的完善有赖于政治的力量。政治是目的,道德是手段。马基雅维利继承了中世纪流行的关于“目的修正手段”的理论,认为只要目的适当,可以不问手段如何,只要能达到目的,任何手段都是正确的。因此,一切有助于达到目的的手段,都是可取的,为了达到政治目的,道德的善恶均可以因条件不同而充当手段。因此,他们认为为了达到政治功利目的,可以以术弃德。以上两派学说从不同方向得出了政治权术与政治道德是对立的结论。二者均坚持政治权术与政治道德是对立的,其共同的思维缺陷还在于:一是对术之性质未作深入分析,一是对权术之内含外延的理解较为狭隘。儒家把权术直接看作是违犯道德的邪恶,马基雅维利虽然坚持目的可以为手段论证,但他也把作为手段的权术的性质看作是恶的。其实,权术作为手段,本身的性质可分为无善无不善的中性、符合道德的正术与违犯道德的邪术。把一切政治权术的性质均看作是恶的,这是失之偏面的。权术在本质上并无邪恶性,而是中性的,它既可为好人所用,也可为奸人所用。
另外,他们对政治权术的含义的理解过于狭隘,仅仅把权术看作是获取、巩固权力(位)的手段。实际上,政治权术不仅包含获取、巩固权力(位)的谋略、手段,而且包括如何使用权力的谋略、手段,这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领导艺术。由于使用权力是在已经获得权力或者说权位还相对巩固的前提下行使权力,因而没有象前者那样为急功近利,不择手段,因而行使权力的谋略手段多没有不道德的邪恶性,而且为了提高行政管理的感召力与管理效率,还多采取道德的手段。
综上所述,政治权术与政治道德并不总是对立的,虽然从一般意义上讲,权术是以政治利益为追求目标的,道德是以政治义务来调节利益冲突的,因而二者有差别对立,但当利益与道义的冲突不是那么尖锐时,二者也就不总是表现为对立,而有或多或少的一致性。
三
从上述对历史上两种德术对立论及其理论思维的缺陷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德、术并不总是对立的,不仅如此,德、术在一定条件下还有其统一性、一致性。事物总是处于对立统一的辩证运动过程之中,凡有差异、对立的事物,必然有其统一性与一致性。政治权术与政治道德的统一关系表现为二者的相互依赖、相互促进以及相互贯通、相互转化。
首先,道德不仅可以制约权术的道德方向,而且可以激发智术权术。权术属于智能的范围,道德是人际关系的应然道义,因此,道德对权术必然有其善恶正邪之约制。不仅如此,道德还能够促进智慧与权术的增长。一个官吏如能有爱护百姓之德,就会处处为百姓着想,从而激发出许多聪明才智以及正确使用权力的权术,以造福百姓。
其次,术可以成德。权术作为手段,其性质可从道德上划分为善的、恶的、无善无恶的。一般来讲,恶的权术与道德是对立的,即使其政治目的是崇高的、善的,也不能因此而改变其手段的不道德性,就此意义上来讲,目的不能为手段论证,不能因为目的的善,而改变手段的恶。但是事物的联系是非常复杂具体的,有时,也有歪打正着、以貌似恶的手段而达至善的结果为情形。如果说非德的手段亦可以术成德的话,那么,无善无恶的纯粹体现智慧的权术,如为贤人与善的目的所用,其成德之效果就更不待言了。
政治权术与政治道德之间有时呈现出一种水乳交融、不可分辨、相互转化,浑然一体的统一境界。术似乎变成了德,德变成了更为有效的大术。比如,儒家确立的君主应对臣下礼贤下士、知人善任、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等政治原则,使人难以分清楚,究竟是一种政治权术还是政治道德,笔者以为可以视作是二者的统一。二者的相互贯通、相互转化就是这样密不可分,术可以成德,道德本身又可以成为权术可资假借利用的手段,从而成为一种大术。由此,笔者感到,中国儒家的道德本位、伦理政治思想,形式上对权术采取了抑制的态度,但实际上,它何曾又不是从自己的立场出发而提供的一种治国之大策略、大权术呢?而且这种表现为道德的、更为含蓄的权术更符合中国人的价值心理,因而有更强的操作性。难怪孔子将“权”列在“学”、“道”、“立”之上,成为最高层次的一种理想境界。孔子说:“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10〕。
总之,政治权术与政治道德的关系,是既有差别和对立,又有联系和一致的辩证关系,承认二者的差别,要求我们在政治实践中,坚持政治道德的价值崇高性和纯洁性,以对政治权术的性质、方向进行约制。承认两者的一致性,要求我们给政治权术以应有的地位,在保证其道德方向的前提下,发挥其作为手段的有效性,使政治不仅有崇高的价值目标,而且有达其目的的有效手段,实现目的与手段的统一、崇高与明智的统一、理想与现实的统一。
注释:
〔1〕《孟子·梁惠王》
〔2〕〔8〕《韩非子·难三》;《韩非子·显学》
〔3〕《孟子·告子上》
〔4〕《宋史·徐谊传》
〔5〕〔6〕《荀子·君道》;《荀子·王霸》
〔7〕《论衡·定贤》;《论衡·问孔》
〔9〕马基雅维利:《君主论》
〔10〕《论语·子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