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就业潜力挖出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挖出来论文,潜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专家们最近不断告诫说,今后一段时期各地就业形势将越来越严峻,失业问题可能更加突出。
就业形势的严峻性,不仅表现在去年末企业下岗无业人员和社会登记失业人员加起来已突破1000万人,而且今年还将有大量下岗职工和行政事业单位精简下来的干部需要安排,还将有800 多万城镇新增劳动力,还将有不容回避的“民工潮”。
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失业比通胀更值得重视。因为通货膨胀造成的影响是人人有份,而失业的影响则集中于失业人群,会给这部分人造成更大的困难,更容易引起社会分配失衡与心理失衡。
在我国还有一个特殊情况,这就是传统的就业观念,加之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使得人们的失业承受能力比较弱。如果失业率过高,就有可能激化社会矛盾。为此,我们既要从统揽全局的高度更加重视就业工作,在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中认真考虑就业优先的原则,还应当抓紧研究挖掘就业潜力、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的措施。
首先,向发展要就业。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经济发展,这是治本之道。据测算,国内生产总值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以新提供80多万个就业岗位。当前,我们要立足于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投资需求,确保全国经济增长速度达到8%,以此增加就业岗位, 缓解就业压力。
第二,向调整要就业。国际经验表明,第三产业是就业潜力最大、最有发展前途的产业。从我国“八五”的实践看,第三产业发展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可新提供130万个就业岗位。目前全国的情况是, 第一和第二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已逐渐减弱,第三产业的吸纳能力则不断增强。问题在于,由于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所以限制了社会就业容量的扩大。据统计,在全国就业总人数中,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只有26%,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70%左右的水平,也明显低于发展中国家50%的水平。针对这种情况,各级政府应从战略高度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大力挖掘第三产业的就业潜力。并且,要狠抓发展规划、政策和组织措施的落实,以及就业观念的转变,鼓励和支持人们到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事业与公益事业中寻找新的就业岗位。
向调整要就业,还包括向所有制结构调整要就业。“八五”期间,全国城镇私营、个体经济组织新增就业人员达1385.8万人,相当于同期城镇新安置就业的40%,这说明非公有制经济实际上已成为我国就业的一个重要增长点。今后应按照党的十五大确定的方针,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上的作用。
第三,向改革要就业。这包括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加快改革步伐、增强活力并落实其促进就业的社会责任,同时还要重点研究实施扶持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因为小企业不仅数量大,在就业总量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投入少,经营与就业方式比较灵活。为了推动小企业吸纳更多的劳动力,今后既要坚持“放”,还应实行保护小企业经营与发展的金融、税收政策和社会政策。
第四,向开放要就业。这些年来对外开放拓展了我国劳动就业市场的空间,据分析,去年由外商投资企业直接或间接带动的就业岗位大约就有4000万个,外派劳务人员30万人左右。为了挖掘这方面的就业潜力,除了必须以积极的态度扩大利用外资规模,还应重点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我国劳力成本低,在国际劳务市场上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但传统的劳务输出体制和许多人为的障碍严重压制了这一优势的发挥,以致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的外派劳务人数还不到国际市场容量的1%。 针对这种情况,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尽快建立新的劳务输出管理体制,鼓励人们跨国就业,力求在短时间内实现对外劳务合作的新突破。
能否解决好就业和再就业问题,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中央领导同志指出,在当前下岗职工暂时增多的情况下,各级党委和政府更要把扩大就业门路,搞好再就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大意。应该说,我国就业潜力是很大的,只要采取积极措施把这个潜力挖出来,就业的矛盾则不难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