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促发展的成功探索——浙江乡镇企业改革的调查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浙江论文,企业改革论文,乡镇论文,促发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浙江是我国乡镇企业发展起步较早的一个省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以乡村集体企业为主体的乡镇企业在浙江农村迅速崛起。进入90年代,乡镇企业在浙江农村经济中已占有“半壁江山”。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谈话发表和党的十四大召开后,浙江乡镇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开始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在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浙江乡村集体企业的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越来越多的乡镇集体企业感受到了来自多方面的冲击和巨大的竞争压力。乡村集体企业自身存在的政企不分、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管理粗放、激励不足、监管不严等体制方面的弊病日益显现,使得原有的经营机制优势明显弱化。相当一部分企业经营不善、效益下降、亏损严重、管理失控、集体资产大量流失,乡村集体企业发展面临一个新的转折点。从1993年起,全省各地开始由点到面,有领导、有部署地开展了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乡村集体企业转换经营体制的改革,并在实践进程中不断地完善和深化,开创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新局面。到1997年,全省6万多家乡村集体企业已有5万多家实行了不同形式的改制,改制面达到86%,其中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达1.2万多家。宁波、台州、嘉兴等市改制面达90%以上。
历时5年的乡镇集体企业改革,促进了大发展, 全省乡镇企业增加值由1990年的249亿元增加到1996年的1699亿元,年均增长25.9%。 乡镇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从1990年的42.1%上升到1996年的63.3%。1997年乡镇企业继续快速发展,全省实现工业增加值1911亿元,比上年增长19.32%,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80%。 实现利润394.90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实交税金220.53亿元,比上年增加13.87%,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66.64%。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26194元/人.年,比上年增加了4673元,产品产销率也比上年有所提高。乡镇企业体制创新带动了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经济效益和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呈现出大改革、大发展、大提高的良好态势,取得了速度与效益同步快速增长的业绩。已经改制的乡镇企业正以全新的机制,全方位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掌握了发展的主动权。农村集体经济的实力也在改革中得到增强,1997年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达到66.78亿元,村均15 .8万元,比1992年增加了2.7倍。
(二)
浙江乡镇企业改革的实践,是一个由基层干部群众自发的改革探索,逐步发展到有领导有部署地整体推进改革的过程,是从单一企业改革转向综合配套改革的逐步深化的过程。主要有以下四个显著的特点。
一是从单个企业改制逐步转向乡镇企业整体改组和资产重组,开创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新局面,形成了乡镇企业新的增长点。
各地在乡镇企业的改革中注重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一厂一策,强调可以采取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以及兼并、拍卖、租赁等多种形式。同时,随着改制企业的增加,又强调了要从整体上搞活乡村集体企业,把单个企业改制与调整优化乡镇企业组织结构有机地结合起来。改革使乡村集体、企业职工集体、个人、社会法人等多种投资主体共同参股,形成多元化的股权结构。据宁波市统计,到1997年底,在乡镇、村集体企业所有者权益中,乡镇集体为44.09亿元,占24.08%;村集体为 26.61亿元,占14.59%;企业职工集体为6.02亿元,占3.3%; 个人所有为65.4亿元,占35.71%;社会法人所有为40.49亿元,占22.2%。另一方面还体现在乡镇企业之间、乡镇企业与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外资企业之间的兼并、联合、资产重组也越来越多。目前,全省乡镇企业中已有万向集团、横店集团等全国著名的乡镇企业集团104家, 省级集团150家,并有781家乡镇企业跨入了国家大中型企业行列。这些集团和大中型企业占乡镇企业总数不到1%,但优势和支柱作用十分明显, 工业销售收入、利税等主要经济指标均占全省乡镇企业总量的1/5。
各地许多“小、微、亏”乡村集体企业通过拍卖或产权转让等形式,转为合伙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还有不少乡村集体企业的设备租赁给个体私营企业。这些改革举措,使原来乡村集体企业比较发达地区的多种经济成分得到迅速发展。到1997年,全省人体、私营工业企业实现产值4373.08亿元,比上年增长40.31%,占全省乡镇工业产值的52.57 %,比上年提高了10.69个百分点。个体、 私营企业等多种经济成分在发展农村生产力,扩大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二是从单一的企业改革逐步转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综合改革,既搞活了乡镇企业,又促进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从1995年开始,桐乡等地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综合改革,把乡村集体企业改制与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和建立集体资产管理新体制有机地结合起来。这项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组织。在乡镇一级建立起包含乡镇农民代表会议、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和集体资产经营公司三个层次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全乡镇农民集体行使好资产所有权和管理权。在村一级建立健全以村经济合作社为集体资产所有者代表的村集体资产管理组织。其次,明确乡(镇)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组织与其下属的乡村集体企业的产权关系,并通过建章立制加以规范。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中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的原则,明确乡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和村经济合作社依法对其下属乡村集体企业或参股企业行使出资者所有权,确保企业享有和行使法人产权,形成以资产为纽带的新型产权关系,建立比较完整的企业法人制度。同时,依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合作制原则,制定了乡(镇)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组织的章程和资产管理制度。第三,积极探索集体资产经营增值的新路子。乡镇和村的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加强集体资产管理、资本经营、资源开发和社区服务,保证集体的实物资产、土地资产和货币资产保值增值。第四,分清乡镇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与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集体资产的职能,实行政企分开。实践证明综合配套改革是卓有成效和十分必要的。如桐乡市1996年与改革前的1994年相比,全市乡镇集体总资产增长42.07%, 乡镇集体企业实现利税增长55.55%,所有者权益由19.86亿元增加到26.39亿元, 增长32.88%。该市的洲泉镇,1997年工业销售收入12.5亿元,利税1亿元,集体所有者权益达到2.4亿元,与改革前的1994年相比,增长了36倍。
省委、省政府在认真总结桐乡等地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综合改革逐步在全省各地推开,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绍兴市90%以上的乡镇均建立了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组织,80%的乡村集体企业实行了多种形式的改制。1996年全市乡镇集体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利润、税金、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分别比改制前的1992年增长2.8倍、3.4倍、2.3倍、3.3倍和3.6倍。绍兴县集体资产增值率这几年都达到30%以上。至1997年,嘉兴市乡镇集体企业改制面已达94.3%,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比1992年增长2.8倍;乡村两级集体资产总量达到307.2亿元,其中净资产达90.9亿元,分别比1992年增长2.8倍和2.7倍;农民人均收入从1545元增加到4197元,增长1.7倍。
三是从单纯的乡镇企业体制改革逐步转向体制创新与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相结合,以企业改制带动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有力地促进了乡镇企业的两个根本性转变。
随着改革逐步推进,各个改制企业更注重通过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来增强市场的竞争力。改革5年来,全省乡镇企业累计投入资金达1082.8亿元,成为浙江乡镇企业发展史上资金投入最多的时期。以轻纺为主的绍兴县,乡镇企业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有效地带动了企业技术改造和科学管理,近3年来,已累计投入技改资金140多亿元,其中纺织业从国外引进先进的无梭织机11.4万台,约占全国进口同类先进纺织设备总量的70%,实现了由纺织大县向纺织强县的转变。
四是从单项的企业体制改革逐步转向体制改革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促进乡镇企业向一、二、三产业综合经营方向发展,努力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大市场。
体制改革和资产重组促进了骨干龙头企业、支柱产业和专业市场相结合的纺织、服装、五金、汽配等区域特色经济的进一步形成,市场占有率高、质量好的名牌产品不断涌现,全省乡镇企业产销衔接良好,外贸出口持续增长。1997年,全省实现销售产值7959.09亿元, 实现出口交货值917.10亿元。许多已改制的乡镇企业开始把发展的眼光投向农业和第三产业,金华、温州、宁波等地一批乡镇企业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投资兴办加工贸易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创汇农业和旅游观光农业,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一支生力军。
(三)
从对浙江一些市、县乡镇企业改革的调查可以看出,凡是实际效果明显的,都是在改革实践中注重把握好重点环节,做到了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不断解放思想,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尊重基层群众的创造和选择。乡镇企业改制的改革与其他各项农村改革一样,也是首先由基层农民群众从改革的实际需要出发,自发地搞起来的。省委、省政府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热情支持群众的改革实践和创造,尊重群众的意愿和选择,以邓小平同志的“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注重及时总结经验,因势利导地进行引导,在改革的实践中既采取了股份合作制和“小、微、亏”企业拍卖、租赁等形式,又及时纠正了少数地方一度出现的对集体企业一卖了之的错误认识和做法,积极鼓励探索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着力创造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与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局面。
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和一种模式,对不同地区、不同企业实行分类指导。各地在改革中坚持从实际出发,选择符合本地实际和企业实际的改革形式,强调要因地制宜、一厂一策,不搞一刀切,不强制推行一种模式。对一批规模较大、条件较好的乡村集体企业,鼓励和引导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规范化的股份公司和企业集团。对已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经营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主要实行增量扩股式的改制,即在搞好原有集体企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明确原有资产的产权关系,并吸收企业经营者、职工、社区农民及社会法人投资入股,扩大资产规模,形成多元化股权结构,组建成股份合作制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对一些规模较小、效益一般的企业,主要采取存量转让式改制,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产权转让,然后再组建成股份合作制企业。对面广量大的“小、微、亏”企业主要采取拍卖、兼并、租赁等形式,实现资产重组、盘活存量、搞活经营。实践证明这种因地制宜、一厂一策式的灵活改制,符合乡镇企业的特点,取得了很好的实际效果。
三是坚持不搞简单化,着力在配套改革和完善提高上下功夫。浙江各地在注重把企业改制与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配套进行的同时,还注意搞好改革过程中乡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制度等配套建设,做好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转让的中介服务工作,使改革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此外,各地还十分强调引导改制企业做好建章立制和各项管理工作,真正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重点指导建立改制企业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资产经营责任制,明确划清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权责,加强建章立制、照章办事和科学管理,促使改制企业真正按照新体制运行。
四是坚持加强领导和政策指导,不放任自流,把握好整体方向和政策规范,促进改革不断深化。自1993年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在总结基层干部所创造的经验和办法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5 个专门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操作程序,制定了相关政策,强调乡村集体企业改革决不是“改私”,而是要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达到既搞活企业,调动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积极性,又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各级党委、政府还切实加强了对这项改革工作的领导,有效地促进了全省乡镇企业改革有条不紊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