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科学研究改革与创新”第三部分看社会科学研究的改革与创新_社会改革论文

从“社会科学研究改革与创新”第三部分看社会科学研究的改革与创新_社会改革论文

《社会科学研究改革与创新笔谈》第三辑读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笔谈论文,读后论文,社会科学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院院刊连续刊发了三辑以“社会科学研究改革与创新”为题的笔谈,特别是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社全文转载后,据说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的反响,尤其是各省、市、自治区的社会科学院和部分省辖市的社科院都纷纷关注这一问题的讨论。

第三辑的稿子比前两辑讨论的问题更加集中而深入,通读之后颇受启发,除了赞成文中的绝大部分观点之外,意犹未尽之处还想再做几点补充,也算是读后感。

一、有好几篇文章都谈到了地方社科院科研成果向社会、向市场转型的问题。

上海院尹继佐院长和北京院钱光培教授谈得尤为明确和透彻。因为中国社会正经历着一场深刻的转型,中国要继续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要继续向前发展,已经并将促使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体制发生深刻的变革,包括利益结构和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

地方社科院如何适应并参与这场变革,将决定着地方社科院的命运,适者才能生存。地方社科院的领导和专家们早已意识到了这一点,提出科研成果要向社会需要和市场需求转型,就说明了大家都在寻求生存与发展,都在寻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体现最高的自我价值。当然也还有一些同志没有敏感到这种变化,还立志在狭小的纯学术领域里安贫乐道地苦苦耕耘,如果在学科建设上已经在中国、在世界占领了一席之地或处在领先地位,作为地方社科院的优长学科继续保留下去也未尝不可,然而对于大多数科研人员来说,其成果向社会、向市场转型将是迟早的事。要允许这些同志有一个认识过程,如果连你这个学科的前沿在哪里,前人已经取得了什么成果,全国还有多少同行在那里攻关都不了解,就认准了一个题目在那里搞纯理论、纯学术,是很难成为学科带头人的。

然而,向社会、向市场转型存在着种种认识问题,不光发生在地方社会科学院,全社会都应该适应这种转型。

面向社会无疑指的是社会需要,面向市场无疑指的是市场需求。以社会形态、社会结构和社会问题为主要对象的社会科学,当然是有社会需要和市场需求的,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就需要社会科学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科学决策的咨询。正象胡锦涛同志在一次重要讲话中谈到的那样,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二者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同等重要”,“发展社会科学是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聪明的、有远见的领导者,不仅不断地从自然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专家那里学习知识,也不断地从社会科学家那里学习知识。遗憾的是,我们的领导者和企业家对社会科学知识的渴望还远不如象对自然科学那样,甚至对社会科学还有几分惧怕,于是乎全国科学大会不包括社会科学,于是乎国家创新体系不包括社会科学,于是乎人文社会科学被简单地、不加区别地归之于意识形态。这样既不利于社会科学发展也不利于自然科学发展。要知道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逐步到来,多学科的交叉与融合是不可避免的。

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当然首先是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要树立起的新观念,我想党政领导机关以及社会各界也同样要树立起这一新观念。

二、关于“有为”和“有位”的问题。

有的专家谈到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有为”才能有“有位”,这当然也是对的,但如果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和唯物辩证法来衡量,这只是讲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在我看来,应该再讲一句话:“有位才能更好地有为”。

地方社科院如果不能在为地方党政科学决策上有所作为,当然不能有位,所谓“重视”,你“重”他才能“视”,自己就无足轻重,有你跟没你差不多,光埋怨领导机关不重视,不是正确的态度,是一种有害的思想情绪。地方社科院成立大多都只有二十年左右的时间,显然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出现的,但大约都经历了几个发展阶段,草创时期差不多都是忙着调人支摊子,研究人员根据自己的专业基础和兴趣爱好自由选题,很少走出书斋,到社会上去搞调查研究,党政领导机关着急的是什么问题,社会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既不了解也不关心。科研成果出来了,至多是在狭小的专业同行中有些反响。这种状况,难道能让党政领导机关满意,能争取到更多的支持和投入,显然是不可能的。这种状态有的地方院延续的时间较长,有的地方院延续的时间较短。但凡是处于这种状态的,从领导到科研人员都曾埋怨过领导机关不重视,这就是所谓的“无为也就无位”。改革大潮已经出现了,连观潮也还没有,更不要说是弄潮了,不可能“有位”是必然的。

经过若干年的探索,很多地方社科院开始重新考虑自己的办院方针,调整科研方向,重新组织科研队伍,特别是引导科研走上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努力为推动一个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服务,努力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地方党政领导机关不再把决策咨询任务只是交给高等学校,注意到了地方社科院这支更好使用、离现实更近的队伍。我院在使科学研究走在决策之前的探索情况,在马仲良、韩长霞同志的文章中已有介绍,我想这就是从“有为”开始过渡到“有位”,又从“有位”逐渐开始向更好地“有为”演进。

三、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承担起科学普及的光荣责任。

在《社会科学研究改革与创新笔谈》的三组文章中,专家们大都探讨了社会科学要努力为党政机关的科学决策服务等重大问题。有一点没谈到的同样是社会需要与市场需求的科学普及工作。自然科学知识需要普及,社会科学知识同样需要普及,这也是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的光荣职责,地方社科院也有优势承担起社会科学知识普及的重要工作。

猖獗一时的“法轮功邪教”兴风作浪,已经变成了不小的社会问题。所谓的“法轮大法”既不是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中国传统宗教,也不是以强身健体为目的的群众健身活动,完全是地地道道的歪理邪说。国外诸如“太阳圣殿会”邪教、“天堂之门”邪教、“白色兄弟会”邪教、“奥姆真理教”邪教等等,不仅残害了许多平民百姓,对其笃信不移的还有相当数量的知识分子。这既说明了知识分子只是在其所学专业内是较有科学知识的人,在其他领域则未必,甚至未必比常人更清醒;另一方面则说明了我们的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勇敢地承担起科学普及的责任,通过教育划清什么是真正意义的传统文化,什么是打着传统文化的幌子搞封建迷信甚至是妖言惑众。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什么是唯心论和形而上学。什么是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宗教信仰自由,什么是披着宗教外衣或者只是窃用某些宗教名词术语来蒙蔽群众的邪教。面对如此复杂的社会现象,担负着研究社会和各种思想、观念、行为和社会现象的社会科学工作者,有责任、有义务通过科学普及传播真正的社会科学知识。对于社会科学家来说,人人都应该做科学普及的教育者,当然人人也应该做科学普及的受教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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