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时期乡村集市的演变及其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南宋论文,农村经济论文,集市论文,其对论文,乡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两宋时期,乡村集市在各地广泛兴起,持续发展,不仅直接推动了农村市场体系的发育成长,而且对小农家庭的生产和生活也产生多方面的影响。有关宋代乡村集市发展的一般情况,学术界大多是在探讨市镇和区域经济时附带涉及。①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就南宋时期乡村集市的市场形态、活动特点及其与农村经济的关系等问题作一番专门考察和分析。
一、集市类型与形态的变化
宋代乡村集市的发展,总体上经历了由量的增长到质的提升的过程。北宋时期,各种集市的大量涌现,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农村集市贸易零散、孤立的状况。宋室南渡后,在集市数量进一步增加的同时,其市场形态也发生明显变化。尽管不少集市仍停留于传统的小规模、临时性村落交易点状态,但更多的集市逐渐发展成为较成熟的期日市和常设市。
应该说,期日集市并不是宋代才出现,但它作为农村集市贸易的一种基本形态,是在南宋时期才全面确立起来的。从活动类型来看,具体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日常性的定期集聚交易,属于最常见的期日集市。由于各地在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存在着很大差异,市集的周期也有长有短。其中,周期短的一般为间隔两日或一日。南宋中期,有人在谈到江浙一带的集市情况时说:“荆吴俗,有取寅、申、巳、亥日集于市,故谓亥市。”②生活于两宋之交的叶廷珪也提到,江南东路池州一带的乡村,“聚落至有期日墟集处,谓之子午会。”③按照干支记日法推算,所谓亥市和子午会,都是每隔两日一集,只是在市日的具体安排上有所不同:前者是逢寅、巳、申、亥日市集,后者是逢子、卯、午、酉日市集。另据吴处厚《青箱杂记》卷三载,蜀中有“痎市”,“间日一集”。显然,痎市是周期更短的隔日市,已接近常设市形式。虽然吴氏所说是北宋时期的情况,但考虑到南宋时期川蜀地区农村商品经济又有进一步发展,痎市之类的隔日市亦当更为活跃。周期稍长的期日集市,则是三数日一集。如淳熙二年(1175)九月,两广臣僚上言:“有号为墟市者,止是三数日一次市合。”④在部分偏僻和落后地区,市集周期往往在五六日以上。如地处海南岛的昌化军和吉阳军,前者“地狭民稀”,当地黎汉等族“约定寅、酉二日为墟市”⑤;后者更显荒凉,“境内止三百八户,无市井,每遇五七日,一区黎洞贸易,顷刻即散”⑥。另一种是与灯会、庙会等地方风俗和节日活动相结合的商品交易集会,属于特殊形式的期日集市。这类集市一般每年定期、定点举行,虽然间隔时间比较长,但相对于日常性期日市,具有规模大、范围广的特点。如正月十五元宵节,绍兴府会稽县每年都要在府城外的开元寺前举办灯会,由此吸引了大批周边州县的商人,甚至还有不少海外舶商,交易极为兴盛。“傍十数郡及海外商估皆集,玉帛、珠犀、名香、珍药、组绣、髹藤之器,山积云委,眩耀人目;法书、名画、钟鼎、彝器、玩好、奇物,亦间出焉。”⑦二月初八是民间所传弥勒佛降生日,庆元府奉化县岳林寺要举办“道场”,信徒云集,商贾辐辏,“百工之巧,百物之产,会于寺以售于游观者万计”⑧。四月十五日,平江府昆山县举办马鞍山山神神诞祈会,“它州负贩而来者,肩袂陆续”⑨。在川蜀部分地区,大型定期商品集会尤为活跃,而且彼此之间逐渐形成了一定的市场分工。如成都府每个月都有主题集市:“正月灯市,二月花市,三月蚕市,四月锦市,五月扇市,六月香市,七月七宝市,八月桂市,九月药市,十月酒市,十一月梅市,十二月桃符市。”⑩
常设性集市是比期日市更高层次的市场形态,一般已形成相对独立的活动空间和较为稳定的运作机制。在历史上,这种市场曾长期局限于城市之中,是古代早期城市产生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晚唐以降,常设市逐渐由城市向农村扩散。但北宋时期农村地区的常设市大多兴起于镇级中心地,只有少数是由一般乡村集市发展形成的。进入南宋时期,常设性集市的数量明显增多。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常设市开始成为乡村集市的一种重要形式。据《嘉定赤城志》、《宝庆四明志》、《咸淳毗陵志》等地方志记载,浙东台州、庆元和浙西常州等地,都形成了不少较具规模的草市。其中,台州临海、黄岩、天台、仙居等县到嘉定(1208-1224)年间有10多处,庆元府各县到宝庆(1225-1227)年间共有20余处,常州无锡县到咸淳(1265–1274)前期有6处。另据《绍熙云间志》卷下《场务》载,绍熙(1190–1194)年间,浙西嘉兴府华亭县有14处草市设有税场。在宋代,一般情况下只有草市的交易活动和市场规模达到一定水平,当地官府才会派设专门性的税务机构。显然,上面所说的草市大多已经摆脱定期集聚的形态,发展成为每日贸易的常设性集市。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市场形态的日趋成熟和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部分乡村集市汇聚了越来越多的工商业人口,逐渐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商业街区。如鄂州城外的南草市,“廛闬甚盛,列肆如栉”,其街市绵延数里,有居民数万家,为“川、广、荆、襄、淮、浙贸迁之会”(11);同州的青山矶市亦颇为兴盛,“通衢万家市,巴商杂越旅”(12);饶州的石门市,“市井甚盛”(13);汀州的何田市,“市井阛阓”(14);平江府的半山桥市,“民居辐辏,朝夕为市”⒂;镇江府的丁桥市“水可舟,陆可车,亦农工商贾一都会”(16);绍兴府的斜桥市,“多客邸,四明舟楫往来所集”(17),市上有许多客邸,供往来客商休息;嘉兴府的濮院市到南宋后期已成为太湖流域南部颇为著名的丝绸生产和交易中心,“轻纨素锦,日工月积,濮院之名,遂达天下”(18);江阴军的江下市一度是太湖流域北部海外舶货的贸易中心,其市场规模超过了军城,“商船倭舶岁尝辐辏,故市大于城闉”。后来海外贸易衰落,但国内贸易仍十分活跃,“高丽、日本不至,非复曩时,而通、泰、靖江之贸易者犹翕集焉”(19)。在此基础上,有的集市进而发展为成建制的城镇。如绍兴七年(1137),以德安府仵落市为云梦县城;绍兴八年(1138),以建昌军黎滩市为新城县城,揭坊市为广昌县城;绍兴十九年(1149),以袁州鲁墟为崇仁县城;隆兴二年(1164),以韶州洲头津市为乳源县城;嘉定十年(1217),以平江府练祁市为嘉定县城;端平三年(1236),以鄂州青山矶市为黄州黄陂县城。
二、集市活动的新特点
由临时性的村落墟市到相对稳定的期日市和常设市,不仅是乡村集市外在形态的变化,也伴随着内在市场结构和运作方式的转变。主题市场的大量出现,夜市的活跃,贸易活动的开放性,都是这种转变的重要表现。
主题市场是以某类商品交易为特色的市场活动形式,属于专业市场的初级形态。一般说来,只有商品流通量达到一定规模,出现内部分工时,才会形成不同特色的主题市场。就南宋乡村集市而言,其主题市场的兴起大多与所在地区的农副业生产状况有着直接联系。一个地区的某种或几种农副业发达,又具有较高的商品化程度,集市贸易就会出现相应的市场分工。如福建南剑州农村多种芹菜,以芹交易为特色的蔬菜集市十分活跃,“两旬之间,芹市再哄”(20)。荆湖南路潭州衡山县山区果树种植业发达,该县岳市的果品市场也颇具规模。时人项世安描述说:“晓市众果集,枇杷盛满箱;梅施一点赤,杏染十分黄;青李待下暑,木瓜宁论霜;年华缘底事,亦趁贩夫忙。”(21)绍兴府山阴县梅市和项里市周边农村盛产芡实、杨梅等果品,由此形成相应的主题市场。陆游有诗云:“绿荫翳翳连山市,丹实累累照路隅”;“明珠百舸载茨实,火齐千担装杨梅”(22),就是对这两个集市芡实、杨梅交易活跃情景的生动描述。平江府常熟县直塘市和吴县横金市地处太湖流域产粮区,都有颇具规模的粮食市场,汇聚了大批本地和外来米商。绍兴三十一年(1161),横金市米商张子颜一次就从仓库中拨出储米2500石,用以资助军粮(23),其经营规模之大可以想见。淳熙(1174-1189)初,直塘市商人张五三专以收粜粮食为业,每次收粜动以数百石计,获利丰厚,“仓禀帑库所储钱米万计”(24)。在水乡泽地,水产丰富,渔村水市星罗棋布,鱼虾之类的水产品市场十分活跃,有的集市,“鱼贱如土,百钱可饱二十口”(25)。广南西路横州的古辣墟以酿酒闻名,为时人所珍爱。《方舆胜览》卷三九引《桂海虞衡志》云:“古辣本宾、横间墟名,以墟中泉酿酒,既熟不煮,但埋之地中,日足取出,色浅红,味甘,可致远。虽行烈日中不至坏,南州珍之。”由是吸引众多商人前往贩运,汇聚成市。广州城西10里的三角市,周边农村香花种植业发达,由是成为当地花油和香料的交易中心。
夜市的兴起表面上看只是集市活动在时间上的延伸,实际意味着市场活动方式的变化和发展水平的提高。早期乡村集市往往采取朝集午散的方式,不要说夜市,就是午后的交易活动也不多见。但到南宋时期,夜市越来越多地成为乡村集市的活动形式。这方面,著名诗人陆游在游历家乡绍兴府镜湖流域时所作的诗篇有不少具体描述。如《秋夕书事》中所说的“鹊飞山月出,犬吠市船归”;《晚兴》中所说的“村市船归闻犬声,寺楼钟鸣送鸦栖”;《林间书意》中所说的“三三两两市船归,水际柴门尚未开”等,都反映了当地水乡农民坐船赶夜市归来的情景。农民白天在田间耕作,夜间到集市出售农产品和采购所需物品,夜市正是为适应这种环境而兴起的。在部分地区,还进而出现了邻近集市在活动时间上彼此错开,使日市和夜市结合起来的现象。如绍兴府山阴县的三山市由东市、西市、南市和蜻蜓浦市四个集市构成,其中东市的夜间贸易十分活跃,其他集市则以白天交易为主。
相对而言,由封闭走向开放是南宋乡村集市发展更为引人注目的现象。其开放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集市活动以多种形式向各个村落扩散,渗透到农民日常的生产和生活之中。以集市为依托的货担贸易的活跃,便是这方面的表现。各类小商小贩担挑肩扛,深入村头田间,挨家挨户地销售和收购各种日常品,适应了广大农民生产和生活的特点。诚如朱熹所说,古时“只立得一市在那里,要买物事,便入那市中去。不似而今,要买物事只于门首,自有人担来卖,更是一日三次会合,亦通人情”(26)。这些往来于乡间村落的小商小贩大多是兼业农民,他们在进行农业生产之余,或将自家所产货卖,或在集市上购入商品再转售,或从农家手中收购某些农副产品再转销集市,从中获取蝇头小利。二是集市贸易越来越多地突破地域限制,直接与地区性和跨地区市场活动发生联系。嘉定十三年(1220),有臣僚上言:“黄姚税场,系二广、福建、温、台、明、越等郡大商海船辐辏之地,南擅澉浦、华亭、青龙、江湾牙之利,北兼顾迳、双滨、王家桥、南大场、三槎浦、沙泾、沙头、掘浦、肖迳、新塘、薛港、陶港沿海之税,每月南货商税动以万计。”(27)这里提到的江湾等10余处集市,分布于浙西平江、嘉兴两府东部的沿海地带,它们不仅与福建、广南、浙东等地形成密切的市场联系,而且商品流通规模巨大。宋末学者方回在回忆其寓居嘉兴府魏塘镇时所看到的集市活动情况时说:“佃户携米,或一斗,或五七三四升,至其肆易香烛、纸马、油盐、酱醯、浆粉、麸面、椒姜、药饵之属不一,皆以米准之,整日得米数十石。每一百石,舟运至杭、至秀、至南浔、至姑苏粜钱,复买物归售。”(28)可见,当地的集市活动与本地和邻近地区城镇的市场往来都相当活跃。类似现象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有限的地区也能看到。如荆湖南路潭州的储洲市,外来商贩云集,“楚女越商相杂沓,淮盐浙楮自低昂”(29)。同州的暴家岐市,“据众水之冲,商贾辐凑,舳舻相衔者无虚日”(30)。潼川府路泸州的九支寨市,地处蕃汉杂居的山区。时人王质说:“市无翕于沙头,九支次。”(31)“沙头”是指江陵府沙市镇,以“四方之商贾辐辏,舟车骈集”(32)闻名于世。王质将九寨市与沙市比较,足见其已非封闭的小集市。对外市场联系的不断加强,表明集市活动已不再停留于邻近村落居民之间有限剩余产品的互通有无,而是逐渐发展成为更大范围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集市贸易与农村经济
乡村集市的兴盛,不仅意味着农村商品流通的活跃,更重要的是以集市贸易为基础的农村初级市场体系的发育成长和由此引发的小农经济的一系列变化。
谈到宋代的农村市场,不少学者往往将乡村集市与镇市等同起来,认为两者是同一层次的市场活动。其实,早在北宋时期,镇市和乡村集市在市场形态上就已呈现出一定的差异。到南宋时期,两者的等级关系更为明显。镇市作为农村工商业集聚地,有着更为广阔的市场腹地,汇聚了更多的商品贸易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简单的集市形式,充当着农村中心市场的角色。相对而言,乡村集市属于较低层次的市场活动,更多地承担基层商品流通的职能。不过,随着地域分布网络的形成和活动形态的变化,原本孤立、封闭的集市彼此之间越来越多地发生横向联系,进而共同构成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农村初级市场体系。以绍兴府镜湖流域和泸州泸川县为例:前者位于山阴、会稽两县境内,东西约百余里、南北不到50里,是东南地区乡村集市最为活跃的区域之一。据《嘉泰会稽志》和陆游有关诗文的记载,到南宋中期,该流域分布着30多处大小集市,其中既有较具规模的综合性集市,也有米市、茶市、鱼市、花市、药市、菱市、笋市、樵市、盐市、果市、酒市等多种主题市场。从地域格局来看,流域东部的集市网络构成了会稽县北部农村的商品流通体系,并通过濒临杭州湾的三江口与外部发生市场联系。时人王十朋称三江口一带,“航瓯舶闽,浮鄞达吴,浪浆风帆,千艘万舻”(33)。流域西部的集市网络则组合了山阴县北部农村的交易活动,并通过浙东运河与外部发生市场联系。陆游在谈到浙东运河山阴段商品运输的繁忙景象时说:“富商大贾,捩拖挂席,夹以大舻……重载而往者,无虚日也。”(34)泸川县位于长江上游,是内陆边远地区集市发展的典型。嘉定末年,全县农村8个乡共有31处集市,平均每乡近4处。其中,宜民乡平均每2.5个村落、430家居民有1处,进德乡平均每1个村落、179家居民有1处,忠信乡平均每4个村落、680家居民有1处,衣锦乡平均每1.6个村落、460家居民有1处,安贤乡平均每4.7个村落、1190家居民有1处,惠民乡平均每1.3个村落、788家居民有1处,清流乡平均3.3个村落、1006家居民有1处,永安乡平均3.5个村落、1188家居民有1处。通过遍布各乡的集市和江河水运,该县的各种地方特产大量输往外地。如衣锦乡“有溪通大江,地产荔枝”,其集市数量多达10处;清流乡“有溪连大江,地产牛乳、蔗、柑橘、盐”,全乡有3处集市。(35)
由开放性的集市贸易所构成的农村初级市场,一方面将广大农民小规模、分散的交易活动组织起来,成为区域市场和跨地区商品流通的基础;另一方面,又将市场因素渗透到农村家庭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之中。从生产领域来看,市场所带来的“价值效应”,促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在开展经营活动时,除了获取使用价值,也注意追求商品价值,由此推动土地和劳力配置从相对单一的粮食生产领域向多种产业领域扩展。“兼业”现象在各地的广泛出现,便是这方面的突出表现。从表面上看,兼业似乎与传统家庭副业一样,是粮食生产这一主业之外的各种经营活动。但实际上,两者之间有着很大的区别。传统家庭副业主要以满足自我消费为目的,并不具有商品性;兼业则是面向市场,以实现劳力和土地资源的市场价值为目的,因而具有商品经济的部分特性。如兼业性手工业是农村家庭利用自身的手工技艺,将剩余劳动力与市场结合起来的经营活动。生活于南宋中期的戴栩在谈到庆元府定海县农民的经营活动情况时说,当地“数亩之家”的小农,往往“为工、为匠、为刀镊、为负贩”(36)。兼业性经济作物种植业是小农家庭将有限的土地资源与市场结合起来的经营方式。他们有的根据各种农作物生长的节令时差,交叉种植,前后相继,做到“相继以生成,相资以利用,种无虚日,收无虚月,一岁所资,绵绵相继”(37)。时人吴咏说:“吴中之民,开荒垦洼,种粳稻,又种菜、麦、麻、豆,耕无废圩,刈无遗垅”(38),所反映的就是当时太湖流域农民广泛开展兼业性经济作物种植业的情况。这些兼业活动的进一步发展,便上升为具有完全商品化性质的专业生产。当时所说的茶园户、桑蚕户、花户、机户、染户、曲户、酒户、磨户、窑户、纸户、炉户、霜糖户、油户、木作户之类,在经营方式上大多具有专业化特点。如茶园户以种茶为生,“卖茶资衣食与农夫业田无异”(39)。浙西严州山区不少农民专以种桑养蚕为业,“谷食不足,仰给他郡,惟蚕桑是务”(40)。
从消费领域来看,市场活动的介入,必然对传统的自给性家庭消费模式带来冲击,使市场供给成为满足家庭消费需求的一种选择。生活于南宋末年的方回对当时小农家庭的粮食生产和消费情况有一番具体的估算:“一农可耕今田三十亩,假如亩收米三石或二石,姑以二石为中,亩以一石还主家,庄斡量石五以上,且日纳主三十石,佃户自得三十石。五口之家,人日食一升,一年食十八石,有十二石之余。”(41)这里所说实际上是他在粮食生产最为发达的太湖流域所看到的情况,采用了佃农租种田地30亩、亩产米2石这一较高假设,又采用人日食1升这一最低消费标准。但即便如此,每户佃农尽力耕作,所余粮食也不过12石。如果加上酱油盐醋之类的日用必需品消费,“仅自给或不能给”(42)。自身生产不能满足生活所需,在市场水平低下的情况下,农民往往不得不“四处告籴于他乡富民”(43);或“以农器、蚕具抵粟于大家,苟纾目前”(44);或借高利贷,“但救目前,不惜倍称之息”(45)。但市场的发展,为小农提供了另一种途径,即用货币在市场上购买。为了获取货币,他们或开展多种经营并将产品投放市场,或出卖劳动力以换取佣钱,或兼营小规模的商贩活动以谋取小利。正如时人王柏所指出的:“今之农与古之农异,秋成之时,百逋丛身,解偿之余,储积无几,往往负贩佣工以谋朝夕之赢者,比比皆是。”(46)
四、余论
毫无疑问,南宋时期乡村集市的发展是相当显著的,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奠定了农村集市贸易的传统模式,而且也导致农村经济结构和形态的相应变动,引发以家庭为单位的自给自足体系开始发生松动,进而呈现出逐步解体的趋向。这方面,人们有一种习以为常的观念,认为我国古代的农村经济始终是以家庭自给为特征的封闭体系。其实,深入考察传统自然经济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便不难发现,自给性和封闭性更多地体现于古代早期。入宋以后,尤其是到南宋时期,乡村集市的兴盛以及在此基础上农村市场体系的发育成长,开始冲破原有的自给性和封闭性,取而代之的是小农经济的个体性和分散性。不过,以家庭为单元、分散的小农个体经济虽然已不再局限于自给性生产和自足性消费,却极大限制了社会生产分工的进一步深化和商品经济水平的提升,使之只能停留于小规模、简单化的商品生产与流通层面。从这个角度讲,南宋时期农村集市贸易的活跃,是古代小农经济自我调节的一种反映,而不是本质上的转变。
注释:
①这方面,较具代表性的有傅宗文的《宋代草市镇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龙登高的《宋代东南市场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梁庚尧的《南宋的农村经济》(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5年版),[日]斯波义信的《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等。
②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卷一○《市井门·市井》,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叶廷珪:《海录碎事》卷五《商贾货财部·市廛门·子午会》,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27)(45)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一八之八、一八之二九、三之九,中华书局1997年版。
⑤赵汝适:《诸蕃志》卷下《海南》,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⑥周煇:《清波杂志》卷七《吉阳风土恶弱》,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302页。
⑦(17)《嘉泰会稽志》卷七《寺院》、卷一一《桥梁》,《宋元方志丛刊》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6822、6914页。
⑧陈耆:《本堂集》卷八一《奉文本心枢密书》,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⑨《淳祐玉峰志》卷上《风俗》,《宋元方志丛刊》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061页。
⑩张澍:《蜀典》卷六《风俗类》引《成都古今记》,影印清道光刻本。
(11)范成大:《吴船录》卷下,影印清钞本。
(12)郝经:《陵川集》卷三《青山矶市》,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3)周必大:《文忠集》卷一七一《乾道壬辰南归录》,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4)(30)(35)《永乐大典》卷七八九○《汀州府》引《临汀志》、卷五七六九《长沙府》引《暴家岐税务新砌江岸记》、卷二二一七《泸州》引《江阳谱》,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3619、2526、632—633页。
(15)正德《姑苏志》卷一八《乡都》,《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本。
(16)刘宰:《漫塘集》卷二三《丁桥太霄观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8)《濮川志略》卷一,《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本。
(19)嘉靖《江阴县志》卷二《市镇》,《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本。
(20)方大琮:《铁庵文集》卷二一《杨剑倅恭》,影印清光绪刻本。
(21)项世安:《平庵悔稿后编》卷三《二十八日行香即事》,转引自傅宗文:《宋代草市镇研究》,第212页。
(22)陆游:《剑南诗稿》卷一七《六里峰项里看采杨梅连日留山中》,卷四四《戏咏乡里食物示邻曲》,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3)徐梦莘:《三明北盟会编》卷二三七,绍兴三十一年三月二十七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影印本。
(24)洪迈:《夷坚志》志补卷七《直塘风雹》,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609页。
(25)(34)(44)陆游:《渭南文集》卷四六《入蜀记第四》、卷二○《法云寺观音殿记》、卷三四《张尚书王公墓志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6)《朱子语类》卷八六《周礼》,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8)方回:《续古今考》卷一八《附论班固计井田百亩岁入岁出》,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9)乐雷发:《雪矶丛稿》卷三《下摄市》,影印清钞本。
(31)王质:《雪山集》卷五《西征丛纪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2)王象之:《舆地纪胜》卷六四《江陵府》,四川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3)王十朋:《会稽三赋》卷上,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6)戴栩:《浣川集》卷四《论抄札人字地字格式札子》,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7)陈旉:《农书》卷上《六种之宜篇第五》,影印清知不足斋丛书本。
(38)吴咏:《鹤林集》卷三九《隆兴府劝农文》,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9)《宋史》卷一八四《食货下六》,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4496页。
(40)《淳熙严州图经》卷一《风俗》,《宋元方志丛刊》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4286页。
(41)(42)方回:《续古今考》卷一八《附论班固计井田百亩岁入岁出》、《附论秦力役三十倍于古》,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3)陆九渊:《象山集》卷八《与张教授》,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6)王柏:《鲁斋集》卷七《社仓利害书》,《续金华丛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