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文化与信息主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信息论文,文化与论文,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们处于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过渡的进程中,“信息”正在“压倒一切物质商品成为我们的基本资源,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1]。由此,我们也必然面临文化的转型:走向信息文化。而在信息文化的建构过程中,我们也必然遭逢信息主义的问题。因此,探讨信息文化与信息主义的关系,是信息时代所不可回避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一、两种意义上的信息文化与信息主义
探讨信息文化与信息主义的关系,首先面临的无疑是两者的界定问题。
信息文化是什么?一般的说,它是指信息作为一种文化存在和文化作为一种信息存在的统一;特殊地说,它是信息时代的文化或文化在信息时代的样式。目前,通常在后一种意义上使用,形成所谓“狭义的”信息文化,可将其进一步理解为社会全面信息化所形成的文化样式,是现代信息技术作为一种文化存在对社会的全面影响,具体说就是随着电脑的普及和网络的深入千家万户而形成的一种新型的文化,是信息时代带上信息技术烙印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从“信息”的角度,则是信息的生产、传播、交换、创新过程中所构成的文化;而统合起来,它是人们借助于信息、信息资源和信息技术,在从事(广义的)信息活动中所形成的文化形态,它是信息社会特有的文化形态,并且是信息社会的主流文化,从文化就是生活样式的角度说,信息文化无疑就是“信息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样式”[2]。从信息文化的形成来看,它是由于信息技术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渗透造成的。这样的信息文化就是一种技术文化,如网络文化、计算机文化、电脑空间文化、电子信息文化、赛博文化、虚拟社会文化等。
信息主义是什么?信息主义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信息主义是“一个描述以网络技术为核心的新的技术范式”,国内学者将其定义为“以崇尚信息技术对社会各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把知识和信息视为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基础,把社会的信息化看作社会发展的主导趋势和基本动力的思想观念”[3]。这个意义上的“信息主义”是相对工业主义而言的,是社会学意义上的一个范畴。广义的信息主义则是“一种说明世界和人自身的理论范式”,是一批“家族相似”的哲学观点的统称。可以说,凡是将信息视为一个重要的哲学范畴,或以信息作为观察世界的基点,以信息思维看待现象和分析问题的理论学说,均可视为哲学信息主义[4]。它在本体论世界观上的“强表达式”就是认为“万物源于比特”或“一切皆信息”。
这样,无论是信息文化还是信息主义,我们都可以在狭义和广义上使用,并且形成不同的对应对象。例如,当信息文化对应非信息文化(如对应器物文化)时,是将信息与物质相对应,从而引申的信息主义是广义的信息主义;当信息文化被理解为信息时代的文化或信息社会文化时,所对应的是工业和农耕文化(还有信息文明与机械文明的对应),这是将信息作为信息技术来理解的,而这里的文化也就被称为信息技术文化或电子信息文化或网络信息文化,等等,由此引申的信息主义是狭义的信息主义;从“文化是物质现象向人类精神领域跨入的成果”的意义上讲,信息技术文化是信息精神文化的基础。戴维·莱昂(David Lyon)在《信息社会观念的根源》(The Roots of the Information Society Idea)一文中,将信息文化研究的起源追溯到贝尔的后工业文化研究,并且也是从信息技术的层面上提出信息文化所需要研究的课题:计算机和通信渗透的影响是否在事实上改变了社会和文化经验,其中还包括宗教和意识形态方面[5]。不少研究还明确指出了信息文化的特征就是由信息技术的特征所造成的,例如信息文化的三个特征——数字文化、全球文化、互动文化就明显地归属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特征,它还进一步使人类很可能进入一个空前的“文化熔炉”,乃至进入在此基础上的“文化重塑”时期。
总之,信息文化是一种新的文化形态,是由于信息技术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渗透造成的。这个意义上的信息主义就是信息或信息技术影响社会文化的一种哲学总结。本文如果没有特别指明,均是在这种狭义上使用信息技术和信息文化的。
二、信息文化与信息主义的内在关联
信息文化与信息主义具有非常深刻的内在关联。它们都是信息时代的产物,是现代信息技术所造成的文化现象和价值取向,并且都成为对信息社会特征的描述和表达。当然,它们的产生在时间上有先后,显然是先有信息文化,后有信息主义;信息主义是信息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如果说信息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信息社会而形成的一种新型文化,是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明和应用而逐渐发展起来的文化,那么首先碰到的就是信息技术先“泛化”为一种文化现象,然后再提升为一种社会思潮,形成为信息主义。
信息主义产生之后与信息文化便保持一定程度的同一性:信息主义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信息文化,是狭义的信息文化的一种表现;是信息文化中某种观念的强化;信息文化和信息主义都是对信息社会特征的描述和表达;还有,对信息文化的强调本身就是一种信息主义;而信息主义的盛行本身就构成一种信息文化现象。
当然,两者之间的这种内在的关联又是建立在它们之间的差异性之上的,这种差异性表现在:信息文化不一定就是信息主义;信息文化是一种现象,而信息主义是一种主张;信息文化可以是事实描述,或一种现实写照,而信息主义则是价值判断,还可以是一种理想和追求。用更加哲学性的话语来说,只是存在论意义上的信息文化就不是一种信息主义,只有决定论意义上的信息文化才是信息主义;对信息文化的过度推崇才会导致信息主义。
于是就出现从信息文化到信息主义过渡的问题,似乎类似于从科学文化到科学主义的过渡、人文文化到人文主义的过渡。在这种过渡中,如前所述,发生了观念的强化和哲学的提升。在从信息文化走向信息主义的过程中,对信息文化无疑进行了一种空前的强调,并对其核心观念进行凝练,使信息文化中的核心主张凸现出来,成为体现在信息社会中的精神价值:对信息的崇尚,其中包括从对信息技术的崇尚到对一般信息的崇尚,在这个过程中便发生了从狭义信息主义到广义信息主义的过渡,从而走向一种理论范式。可见,在信息文化的表达系统中,如果仅仅是一种描述性的,则不一定构成为一种信息主义;而如果牵涉到评价性的,则可能会走向信息主义,如认为“当代文化就是信息文化”、“信息文化是当代文化的本质特征”等,就成为一种“信息文化崇拜”类型的信息主义。在这个意义上,信息主义也成为一种特殊的信息文化,是信息文化中某种观念上升为一种理论范式的表达,也是一种对信息文化达到崇拜状态的评价文化。
从信息文化过渡到信息主义具有一定合理性:其初级合理性表现为,信息主义作为一种技术观,表达了信息时代对信息技术的重视;信息主义作为一种社会观,则表达了对信息社会由信息技术所造成的新特征的重视;信息主义作为一种文化观,更充分地表达了对知识、信息资源和创新的重视;在这个意义上,信息主义是一种新的价值观和发展观,一种向更高级和新颖的技术形态、社会形态和文化形态的追求,即一种立于现实又超越现实的追求。
从信息文化过渡到信息主义还内含一种更高级的合理性:这就是信息主义可被视为信息文化的精髓、内核甚至归宿,从深层的联系上看,信息主义常常是信息文化的内核,它包含了信息价值观(如视信息为最重要的财富),信息世界观(视信息为世界的基石等),甚至信息人本观(人的信息化生存和信息化延续——遗传信息的延续是一种方式)等。因此,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信息文化只有达到了信息主义,才是彻底的信息文化。
信息文化过渡到信息主义后,又反过来作为一种文化观。例如,如果用信息主义来观文化,就会看到,信息不一定是文化,但文化一定是信息文化,是一种特殊的信息,一种具有特殊功能的信息;文化行使信息的功能,文化是信息的一种存在方式,文化的生存离不开某种具体的信息工具。从信息与文化的生成来看,如同美国文化学家怀特所认为的,人类和文化的开端在于语词之中;全部文化(文明)依赖于符号。正是由于符号能力的产生和运用,才使得文化得以产生和存在;正是由于符号的使用,才使得文化有可能永存不朽;没有符号,就没有文化,人也仅仅是动物,而不会成其为人类。当我们说“信息文化是人类文化的新形态”时,还表明了文化的转型有时是和信息方式的变迁相关联的;还有,文化活动无非就是人工信息的生成与传播的活动;文化的直接意义无非是某种信息生态的形成;甚至文化的终极意义无非是某种信息的延续……再以计算机为技术基础的信息主义观文化:数字化——计算机使世界信息化,并且使信息数字化;人的数字化生存与数字化发展——数字时代的文化特征;数字化的一代,数字人和网络人[6]。
从一般意义上看,信息主义的文化观就是用信息的特性和本质来说明文化的特性和本质;用信息的类型来说明文化的类型;用信息方式的演变来说明文化形态的演变;文化的本质就是建构一种信息生态;总之,这是一种被信息主义改变了的文化观,也可称之为“文化信息主义”:从信息的角度解释一切文化现象,包括文化的本质、文化的功能、文化的分类、文化的发展规律等;它是一种信息主义支配下的文化观;它与其他文化观(如物质主义支配下的文化观、制度崇拜下的文化观等)形成一种重要的区别。再从狭义信息主义的角度看,信息文化就是信息技术时代的文化,该文化由信息技术决定,无不打上信息技术的烙印,如计算机和网络的烙印,数字化的烙印,等等;这也是技术观意义上的信息主义视野下的文化:一种新型的技术文化,或者说是信息技术的文化效应,其最后的基础是当代的信息技术,由它的特征规定了信息文化的本质特征。
在理解文化信息主义时,要特别注意作为文化现象的信息主义与作为文化观的信息主义(即文化信息主义)的区别:前者超出了对文化现象的说明,后者则只对文化现象进行说明,通常认为文化的实质和演变的主线无非是信息方式的变换(如波斯特的信息方式),而前者还可构成世界观和人本观,等等。
这样,我们看到,文化信息主义主张和推崇的无非是一种信息主义主宰下的文化现象;它是信息主义对社会文化的全面辐射,即意味着这样一种主张:其他文化都要向信息文化提升。
三、非信息主义与信息文化
由前面所揭示的信息主义与信息文化的内在关联,必然要引出的一个新问题是:我们是否只能在信息主义的框架下谈论信息文化?从另一个角度看,信息和信息技术影响文化是不可否认的,问题是这种影响是否达到了决定乃至唯一决定的程度?或者说文化信息主义的出现是必然的也是合理的,问题是信息时代的文化观是否只有文化信息主义一种形式?
一般来说,信息文化可以和工业文化、农业文化等并存,作为一种文化现实,目前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确实存在这种文化现象的多层次性。但作为一种社会发展追求和对文化价值的比较与评价,文化信息主义则排斥信息文化以外的文化。文化信息主义认为信息文化是最好的文化,是优于其他文化的文化。某种意义上,贝尔、托夫勒、柰斯比特、卡斯特、波斯特都是站在信息主义的立场上来看待信息社会,从而看待信息文化的。他们对信息社会及其文化特征的表述明显地带有褒义,而对工业社会及其文化特征的表述则多少带有贬义,一种崇尚信息文化的感情和价值倾向包含于其中,其所看到的是信息文化的欣欣向荣和美好前景,因此信息文化是更加值得推崇的文化形态,在这种文化形态中甚至包含着消除科学与人文分裂的内在因子:“计算/信息学是非常的人类中心的。它为一种新的复兴带来了可能,在这种复兴中,科学和人文,艺术和工程可以达到一种新的综合,这对于我们在智力上分裂的文化是非常必要的。”[7]总之,信息主义是一种对信息文化加以全盘肯定的视野。
信息主义使我们的视野一方面在纵向上延伸了,另一方面也狭窄了,价值也单一化了。这种单一性表现为:当信息主义是一种技术社会观时,所导致的是信息技术决定论,即认为信息技术决定社会的面貌;而当信息主义是一种世界观时,则主张世界的本质就是信息;同样,当信息主义是一种文化观时,便必然主张信息文化的唯一正当与合理性,甚至还会进一步走向广义的文化信息主义,认为文化就是信息——文化的生成及其功能的发挥,就是信息的运作。
用信息主义的态度来看待信息文化,形成了一种看待文化的范式和视界。我们知道,信息主义有其自身的客观基础,从技术形态的层面上,源于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而兴起的信息主义,会不会因其有限性而终究成为一种狭隘的视界,于是信息文化的建设是否反而要超越信息主义的视界?超越狭义的信息主义后是一种什么技术文化从而是一种什么主义?曾有人预测下一个技术时代是“基因技术时代”、“纳米时代”或“宇航时代”,这是否意味着超越信息主义后的视界将是基因主义、纳米主义或宇航主义?它们是否形成一种非信息主义?另外,不仅有“超”信息技术意义上的非信息主义,还有“前”信息技术意义上的非信息主义,例如工业主义就是典型代表。
不仅有技术—社会观层面的非信息主义,更有世界观层面上的非信息主义,如果用这样非信息主义来分析信息文化,显然就不再会视信息文化为唯一崇拜的文化对象,而是可能视其为“双刃剑”,揭示信息文化中的负面现象,甚至形成对信息文化的某种批判,如西奥多·罗斯扎克在《信息崇拜》一书中指出:信息时代的前景虽然诱人,但对隐私的侵犯使我们失去了自由,选择政治的堕落又想使我们失去民主,计算机化的战争机器更是对人类生存的直接威胁……因此“我要向那些有意把信息的意义推广到无所不包的努力提出质疑”[8]。在这里我们也看到,面对信息时代还可以有一种更加冷静和全面的眼光,它无疑是对信息文化评价的一种必要补充。
在信息主义的支配下,信息文化的建设可能唯一地选取信息技术的方式,从而走向信息技术决定论——技术决定论的当代形式,于是,信息文化中的问题只能是由信息技术所造成,也只能靠信息技术自身的发展得到解决,或认为信息文化中的问题可以靠信息技术的发展而自然而然地加以解决。例如解决网络成瘾,就只能诉诸在网络游戏软件中加入时间限制的技术因素来解决;还有用“超互联网”来解决网络的漏洞及黑客的攻击问题,用网格与e-science来解决数字鸿沟问题,等等。但问题是,这样的技术性手段常常很容易就被玩家或计算机高手所破解,或者引起更难解决的新问题。因此,非信息主义的手段,如管理、制度、监督、道德、法律等就必须作为补充,甚至在一定情况下作为主要手段来解决网络文化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因此,我们可能是在不同的意义(立场)上谈论信息文化:信息主义意义上的信息文化与非信息主义意义上的信息文化;或信息主义的信息文化观与非信息主义的信息文化观,由此形成对信息文化的信息主义诠释与非信息主义诠释。信息主义的信息文化通常是一种“热”信息文化,而非信息主义的信息文化通常是一种“冷”信息文化,后者看到了信息文化的存在甚至普遍性,但不一定推崇它。用非信息主义的范式来讨论信息文化,还表现为将信息文化归结为一种特殊的工业文化,如“新型工业化”的提法中,就表达了信息文化无非是一种新型的工业文化的含义;国内也有学者认为信息时代并不比工业时代有什么本质性的变化,所遵循的经济规律等仍是工业时代的规律;甚至像“后现代”、“后工业”的说法仍是以现代和工业为轴心的,所反映的主要还是“工业主义”而非信息主义的旨趣。
非信息主义的信息文化阐释走向极端,可能还会出现“反信息主义”的范式被用来分析信息文化,那么最终走向的是对信息文化的全盘否定,其朴素的表现,就是对当代信息技术的拒斥。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这种非信息主义的信息文化观也不排除认为在信息文化的当下繁荣中也可能隐含着危机,而要走出信息文化的危机,仅靠信息主义是不够的;甚至由于危机本身就是由信息主义造成的,所以必须走向非信息主义才能摆脱这种危机。
在这里我们又看到信息主义与信息文化的关联的复杂性,一方面,从信息文化中产生出信息主义是必然的、合理的,另一方面,每一个生活在信息文化中的人是否会成为信息主义者则不是必然的;或者说,一方面信息主义本身就是一种信息文化现象,但另一方面信息文化并不一定都会走向信息主义。由此,从视角或范式上可以有信息主义的信息文化观与非信息主义的信息文化观,就类似于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产生出超科技主义的科技文化研究一样。
四、超越与选择之间的张力
目前我们主要是从信息主义的立场上来看待和研究信息文化的,因而所形成的一种普遍评价是:信息文化是优于工业文化的,因此信息文化是更加值得推崇的文化形态,信息文化可以将人类引向美好的未来。
由于仅限于信息主义视野中探讨信息文化的局限性,因此在信息文化的建设中也需要纳入非信息主义的视野,并且在不同的阶段,我们需要在信息主义和非信息主义视界之间采取不同的策略,或者说在追求信息主义和超越信息主义之间保持一种适度的平衡。
例如,一方面,在追求信息时代的来临时,需要一种信息主义的热情,视其为一种社会与文化向更高阶段提升的目标。至少在目前阶段,信息主义还远不是被否定的对象。如果连现代性在今天都还没有充分完成,那么信息主义的价值和意义就更没有充分展开了。于是,信息主义在这样的阶段就与现代性形成互相补充,它既要有助于现代性的展开和完成,也要以超越的方式有助于对现代性问题的克服,也就是在克服工业主义和现代性的文化观局限时,我们需要采用文化信息主义的立场。
另一方面,当信息主义在一些文化问题的解决方案上表现为一种单纯的技术主义时,则需要超越信息主义。这样的单纯技术主义方案经常表现为一些信息文化方式的无人文内容或反人文内容,如网络游戏中的纯技术性操作而毫无内容、没有人文陶冶等,一种单一的技术性刺激而引起的沉溺,周而复始的无新意,恰恰是一种既无文化也无信息的信息文化,这就是先进的信息技术有可能造成的落后的信息文化效应,此时如果不超越信息主义,就无法克服这些负效应。此时尤其需要从人文主义的视角加以补充,而不能再仅诉诸作为一种技术主义的信息主义。
更具体地说,在信息文化建设的初级阶段,需要有信息主义的热情和专一追求;甚至形成信息主义对社会文化的全面辐射;而在信息文化建设到了一定的阶段后,尤其是信息文化的负面现象出现后,就不能局限在信息主义的视野中去看待问题了,就需要有超信息主义的信息文化研究。
目前信息文化中的信息至上主义和信息至善主义勾画了一幅信息社会完美无缺的图画,甚至认为信息社会可以克服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缺陷,这样的信息主义趋向于一种意识形态的解释功能(所谓“趋同论”),形成了一种具有政治意义的文化信息主义,但它目前受到了许多的质疑,也表明了单纯的技术路线难以铺就一条现实的提升社会和文化形态的通途。
用一种更广阔的视野看,就是在信息文化的建设中,需要避免只将信息文化建设成为一种片面的科技文化,而要使其成为涵盖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广域文化,使信息文化成为科技文化与人文文化的结合;当我们意识到要诉诸人文手段来解决信息文化中的种种问题时,就不再是局限于技术意义上的信息主义视角,而是将人文主义纳入自己的视野之中。信息主义与人文主义的结盟问题,也是技术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结盟问题。
还需要指出的是,这种结盟和研究,不是简单地揭示信息技术的负面影响,而是寻找更好的出路。所以信息文化既要走向信息主义,才有深度;也要超出信息主义,才有广度;需要有更开阔的视界来建构我们的信息文化,不只是站在信息主义的立场上,也需要融入工业主义乃至“后信息主义”的视野。同时,这也是信息文化作为主流文化的兼容并包问题。
中国目前的状况是,从生产力形态上我们处于工业化的中级阶段,信息生产力还比较落后,首先工业化和信息化是我们的双重任务,因此选择了“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基本国策,这种“国情”决定我们必须走向信息主义;目前我们还没有批判和超越信息主义的基础和资格;但信息文化中出现的问题也决定了我们的眼界不能只局限于信息主义,不能只诉诸于信息技术手段来解决信息文化中的问题,必须用信息主义和超信息主义的综合手段加以解决。
收稿日期:2007-09-17
标签:信息社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