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航运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几点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点论文,航运论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十多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经营自主权,调动了企业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了企业的活力,并使社会生产力相应地有所提高。但由于改革未能触动企业体制和产权制度等一系列深层次的核心问题,作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国有企业远没有达到利益独立、决策自主、责任自负的基本要求。其主要表现在政企分开没有突破,国有资产经营责任没有落实,国有企业包袱没有解除,这些问题依然困扰着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使国有企业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遇到了极大的困难,效益亏损面居高不下。因此,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关心当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中央也决定选择百家国有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其目的是理顺试点企业的产权关系,确认企业法人组织形式,推行相关体制的配套改革,建立新型的政企关系,形成科学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使试点企业率先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通过试点、总结经验,探索我国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具体途径,为全面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创造条件。
交通运输企业与其他国有企业一样面临转换经营机制问题,尽管我们国际航运企业的运行机制有许多特殊性,但现代企业的特征基本上是一致的。航运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样要从企业法人制度、企业组织制度、企业管理制度等三个主要方面着手改革,使航运企业同样体现以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为特征,以科学的组织管理结构为保证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新型的企业体制特征。
中运集团系统内还没有全面铺开,我们上远目前只是进入清产核资阶段,对如何操作上远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造还没有具体方案。因此,我们只能将学习讨论交通部《关于国有交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思路》等有关文件资料后,结合我国航运系统的实际情况,谈谈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些粗浅认识。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交通运输领域已开始全方位对外开放,国内航运形势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适应新的国际竞争环境,提高我国远洋船队在世界运输市场的竞争地位,我国航运公司,尤其是大型航运公司必须尽快对其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作重大改革,正确认识转机与建制的关系,逐步建立起新形势下的现代运输企业制度。
一、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航运企业制度
我国国有航运企业由于历史的原因,经营体制庞大,设备陈旧,管理落后,与发达国家的航运业相比差距较大。即使像我国运洋集团这样发展较快的大型航运企业与国际一流航运企业相比也有一定的差距,尤其在管理水平上还远不及西方国家。因此在转机与建制的过程中,要大胆创新,但要克服硬套国外船公司经营体制和管理方法的做法。我国航运系统通过十多年来的改革,也有自己的一系列成功的经验和创新做法。我们只有从现状出发,把自己成功的改革与国外运输企业成功的经验结合起来,进行制度创新,做到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要形式,坚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原则,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航运企业制度。
二、改革领导体制,完善组织制度
国际航运企业一旦依《公司法》规定改组为股份制公司,就要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政企分开,完善经理负责制,保证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根据我国目前国际航运企业存在的一些通病,机构臃肿、人浮与事、工作效率差、人事照顾关系较多等现象,增加了企业管理难度。而新的领导体制则要求那些不胜任领导岗位的同志不能作照顾性安排,需要按市场经营的要求、配套明确、结构合理、人员精干、权责对应的原则,科学规范地调整企业内部的管理机构。目前,航运系统基本是经理、党委与职代会横向分权,这显然与现代企业制度相悖。新的领导体制则以纵向授权为特征,理顺所有者、经营的关系,明确了各自责、权、利及相互制约关系,并逐级负责。
从理论上讲,现代企业制度的组织形式不是以所有制性质来划分的,而是按市场经济的要求,以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承担的法律责任来划分的。交通运输企业经过规范的公司化改造后,其组织制度可能有三种类型:(1)以单独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2)多个国有企业法人相互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3)多种经营成份的企业法人和个人持股,但国有资本达到控股额的股份有限公司。从国际航运企业的特殊性来看,由于它是高投资、高效益、高风险的行业,一般说航运企业(主要是从事国际航运的大中型船公司)的组织形式宜采取第三种形式,即控股公司。这样做的好处是:由于国家参股投资,船公司可以节省投资,扩大企业的规模,同时船公司还可以利用其他法人的资金和自有资金扩大投资船和与航运相关的其他产业,这样可以减少经营风险。其次是有利于跨国经营。船公司参与国际运输企业竞争,若没有国家的支持与保护,经营是十分困难的。
三、坚持自主原则,建立企业管理制度
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是国际航运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它包括人、财、物以及运输经营、航运安全、服务质量等全方位的管理。具体地讲,应包括这几方面:
1.企业管理机构的设置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与国际航运接轨,我国从事国际航运的企业要本着适应市场、有利经营、大小适宜的原则,搞好结构调整。有条件的航运企业应组建集团,向规模经济方向发展。当然对中小型航运企业也可逐步实行国有民营或公有民营。在机构调整过程中,大型航运公司对其分支机构的那些经营不善、管理水平低、效益差的单位要下决心关、停、并、转或租赁、拍卖。我国从事国际航运的船公司要打破传统的单一经营的旧格局,开展以航运为主、立足国内、多种经营的新思路,大力发展与航运相关的揽货、储运、集散场站、码头、转运中心、后勤综合服务设施以及修船、物资供应、贸易、旅游、房地产和相关的工业生产,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综合经营的产业格局,增强航运企业在国内外运输市场竞争的应变能力。
2.大力调整运力结构与航线布局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航运企业调整运输结构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由于世界经贸格局的变化,国内市场对外开放以及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贸易量及其结构也产生了重大变化。现代航运企业管理要求在运力与航线的结构与分布方面要优、新、特,体现利益化、合理化、现代化的特征。因而航运企业要重视船舶的更新改造,发展联合运输,充分利用运力,并根据自身的优势,开展干、支线的自营、联营,降低运输成本,取得最佳效益。
3.积极推行适应市场经济的经营方式
我国航运企业经过十多年的改革,积累了许多经营管理的经验,特别是我们中远系统在经理负责制、经营承包、船舶责任制、企业上等级等方面都有许多经验和成绩,使企业管理与经营模式上了几个台阶,但与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相差较大。因此,我国航运系统要针对运输点多面广、流动分散的特点,推行资产经营责任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殖的责任。特别是实行集团经营管理的大型国际航运公司要按市场需要,用资产纽带和契约纽带把众多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联结在一起的多层次的联合体。也就是说,航运集团应首先把各分支机构都变为独立的法人组织,使资产完全清晰化,集团对下属企业是控股和参股的关系,下属企业对集团实行资产及效益总体承包。其中国有资产增殖是集团总裁(或总经理)对各实体进行考核的重要标志。
4.建立与现代航运企业机制相适的分配制度
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企业内部的分配制度的改革是重要的一环。自国有航运企业实行改革以来,随着经营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企业职工内部分配突破了以往高度集中的工资管理体制,大多数航运企业实行了结构工资与点数工资制,职工之间实行了以劳动贡献为依据来确定劳动报酬的分配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过去职工中“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分配弊端。但我们认为航运企业的工资制度不宜采取同一模式,应根据各单位的不同情况,建立有自己特点的工资制度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那种不依据劳动消耗量,不通过按劳分配的途径而增加职工的实际收入部分必须大幅度减少,否则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将举步难行。而为了扩大职工收入结构中按劳分配的比例,就必须剔除或减少各类补贴和福利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建立新的内部分配方式。
5.树立现代企业质量观
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提高质量,创造效益,走向国际市场的有效手段。一些质量专家认为本世纪是生产率世纪,下个世纪将是质量世纪。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文明的进步,质量问题将是决定企业命运的关键。我们航运企业所面临的将是如何提高服务质量,树立现代企业形象。对我国远洋船队来说,服务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其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问题,因此国际航运企业要不断改善和达到货主的要求,提供门到门的多式联运服务及货运全过程的信息服务,尽快向“无纸化”的现代经营管理方向发展。当然要树立企业质量观不仅体现在服务方面,还应包括船队的后勤设施及职工素质。人的质量是服务质量的决定因素,在现代航运企业中,服务质量的竞争实质上就是企业经营质量的竞争和人才质量的竞争。
四、要解决好两对矛盾
国际航运企业在转机和建制中需要充分考虑两个方面的矛盾,一是制度的要求与企业的利润增长的矛盾;二是利益明确与企业凝聚力的矛盾。如这两对矛盾不妥善解决好,会使现代企业制度的功能达不到应有的效果。由于过去国家航运企业职工的利益主要取决于交通部的行政计划指标,因而造成了两个大锅饭的现象,一是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二是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而国有航运企业通过这几年来的放权、承包的改革方式,使企业获得了双向选择,既可以从承包指标一对一的谈判中获得收益,也可以从市场竞争中获得收益。但随着“承包制”功能效果的减弱,就需要用符合市场规模要求的现代企业制来取代“承包制”。因为承包制留下来的不仅是国家与企业之间产权关系的混乱,而且还有承包制给企业改革作出的一种利益误解:即不管怎么改,企业职工衡量改革的标准是能否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利益。而目前实行股份制试点的企业因原效益较好,因而也强化了这种误解,即股份制必须给企业带来好处,这些误解都强化了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与企业利润增长的矛盾,其结果是大大降低了企业职工和社会股份制改革的心理预期。
随着改革的推进,利益动力的份量愈来愈重,奖金在企业职工的收入中远远超过基本工资就是一个说明。然而利益明确也带来许多问题,最直接的表现是对企业法人的利益压力,特别是在税后利润的使用上,由于劳动积累的所有权没有明确地规定到具体的职工,当利润用于长期不能受益的项目时,职工普遍都倾向少积累多消费。所以这几年不少企业针对这种压力提出建立“企业文化”的对策。对整体上看,要体现现代企业制度成为我们行业改革的主要内容。这些问题必须提到十分重要的位置上来。事实上,企业的凝聚力与利益分化之间的矛盾处理得好,可以使企业付较小代价建立新制度,若处理得不好会影响转机与建制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