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知识女性与妇女解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近代论文,妇女论文,女性论文,知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所谓解放,主要是指解除束缚,得到自由或发展。而要实现解放,则离不开内力和外力的双重作用。生产力解放如此,民族解放如此,妇女解放亦如此。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产阶级维新派在政治文化领域进行了全面的思想启蒙,西方资产阶级男女平等的主张开始在中国广泛传播,清政府在时代潮流的挟迫下,先后颁布了禁缠足谕和开办女学章程,辛亥革命的炮声推翻了两千余年的封建专制统治……这一切,无不为近代中国的妇女解放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而妇女作为解放的主体,或者说是解放的内部力量,其自身的状况如何呢?这是我们探讨妇女解放的历史时不得不涉及的一个问题。
一
就当时整个妇女的实际情况而言,占妇女绝大多数的农村妇女,由于封闭而偏僻的地理环境所限,她们依然苦苦地挣扎在“四条绳索”的捆绑之下,对变化了的外部世界茫然不觉。变革之风即使在个别地方稍有波及,也是“倡之者一,笑之者百”(注:许孚:《潮州饶平县隆都前溪乡女学堂记》,《女学报》第2期,1898年8月3日。); 个别农妇即使参加了一些抢米风潮或抗捐抗税的斗争,也多是盲目而自发的。事实上,男耕女织、养儿育女的小农经济依然是她们基本的生活方式。就刚刚加入产业队伍的女工来说,不仅人数极少,而且她们走向社会的直接动因也主要是由于生计所迫。虽然沿海地区的丝厂和纱厂的女工也进行了一些罢工斗争,但斗争的目标都是为了增加工资的经济斗争。至于自身的解放,她们无暇顾及,也无力顾及。相对来讲,一些出身于封建官僚和中小资产阶级家庭的女子则要优越得多,她们不需要为衣食不济而忙碌奔波,同时在父兄的影响之下还有可能接受新思想的熏陶。因而,她们作为“禁缠足”、“兴女学”的直接受益者,不仅推动着近代中国救亡图存运动的向前发展,而且为自身的解放聚集了力量,准备了条件。据1907年京师、直隶、奉天等19省的统计,共有女子专门学堂428所, 女学生15498人(注:转引自阎广芬《中国女子与女子教育》,河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57页。)。至五四运动时期, 知识女性作为一个群体在中国逐步形成,并日益发展壮大。而活跃在近代历史舞台上,并对妇女解放产生深远影响的也正是这部分知识女性。
所谓妇女解放,就其实质和内容而言,在近代意义上主要是为了解除千百年来封建的纲常伦理对妇女思想的禁锢和肢体的束缚,使妇女在文化、教育、经济、政治、家庭诸领域获得与男子同等的权利,乃至人格的自由与独立。按理说,完成上述任务首先应该是妇女自己的事情,笔者也曾试图从女性自身出发去探寻中国妇女解放的发展轨迹。然而,当我们认真审视近代妇女解放所走过的路程时,又不得不承认在这一运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极其明显的男性化特征,尤其是在妇女解放的初始阶段即戊戌维新时期。历史证明,以男性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思想家对妇女问题的关注,不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不论是在深度上还是在广度上,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由他们倡导、发起、组织的“禁缠足”、“兴女学”运动,从实质上来讲就具有解放民族和解放妇女的双重性质。而妇女对自身解放的参与是站在这一基点之上的,其具体表现就是对男性思想家关于妇女解放号召的积极回应。例如,1897年在维新派的倡导之下,以妇女为主体的“女学会”在上海成立,从此,一班太太、奶奶们便有机会坐在一起谈论与自身“痛痒相关”(注:潘璇:《上海〈女学报〉缘起》,《女学报》第2期,1898年8月3日。)的一些问题。1898年,在创办女学堂的过程中,维新派的妻女不仅积极参与,而且担任教习、提调、内董事等职,亲自主持女学堂的工作。《女学报》的问世,更使“古来所未有”的一批女主笔扬眉吐气,它不仅冲破打通了“戒外言、内言的这块大招牌,这堵旧围墙”,而且视它为“救我们二万万人,得平权的起点”(注:潘璇:《论〈女学报〉难处和中外女子相助的理法》,《女学报》第2期,1898年8月15日。),决心利用它为自身的解放摇旗呐喊。综观这一时期妇女运动的发展,尽管她们中的大多数在思想和行动上还不是完全自觉的,或者说是被夫父推向历史前台的,但我们对这一回应的作用绝对不可小视。它表明沉睡几千年的中国妇女已经开始走出闺房,迈向社会;开始投身于解放民族和解放自身的时代洪流;在“禁缠足”和“兴女学”运动中,也着实起到了“开风气之先”的积极作用。在妇女解放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二
中国知识女性的真正觉醒,应该说是20世纪初期即辛亥革命前后的十余年间,其明显标志就是一批接受过资产阶级民主思想洗礼的时代女性,在对男性思想家关于妇女解放的号召积极回应的同时,她们的自我解放意识日渐增强。也就是说,她们不仅仅是对压制妇女的男权势力进行痛快淋漓的揭露和批判,而且开始思考如何通过女子自己的力量去谋求自身的解放;她们不单单是表达了“女界革命”、“女子家庭革命”的强烈愿望,而且从女性自身的实际出发,开始努力探寻“革命”的方法和途径。下面就让我们具体来看看这部分时代女性在争取男女平权的斗争中是怎么想的?又是怎么做的?以便从中去窥视近代中国女性的觉醒程度及解放程度之一斑。
首先,她们认为要实现男女平权,就必须去其对男子之依赖。
依赖,中国女子无以自立之根本,在变革之时代要想与男子平分权利,首要的是从思想深处去其依赖之劣根。早在1903年,龚圆常就在《江苏》第4期撰文指出:“盖期望人者,决不欲其有所依赖, 而必求其独立。善自助者,决不乐他人代为筹长策。男子之倡女权,因女子之不知权利而欲以权利相赠也。夫既有待于赠,则女子已全失自由民之资格,而长戴此提倡女权者为恩人,其身家则仍属于男子。”陈撷芬在她主办的《女学报》上也接连撰文,疾呼女界应立即振作。她在《独立篇》中说,女子思想智识不及男人与西人,不是他人菲薄女子,而是女子自薄不知自振。就连一些以兴女学、复女权为志的女子,也多是指望男子的倡导与推行。这样,即使女学兴,女权振,“恐仍为便于男子之女学而已,未必为女子设身也”。因此,妇女解放非靠自身的独立不得实现。“所谓独立者,脱压力、抗阻挠犹浅也,其要在不受男子维持与干预”(注:《女学报》,第2年第1期,1903年2月27日。)。 即从思想到行动真正摆脱对男子之依赖,尽其所能,做女子应做的一切事情。为此,她在《尽力》篇中敬告姊妹们“做事不要等”,凡事只要尽力去做,总没有做不成的,她对女界的前途充满了信心。1904年,张竹君在爱国女学校欢迎会上的演说中,对女界“倚赖之根性至今犹未拔”也深感忧虑,她连连发问:“发起而立此学校者,果我辈女子乎?管理此女学校,任教师之职者,果我辈女子乎?”面对当时的实际,她既对中国教育会诸男子倡立“爱国女学校”表示感谢,同时又对女界人才缺乏,而“不得不暂时俯首听命于热心之男子”表现出极大的无奈。而面对无奈的选择,她呼吁女界当奋起自振,不为时势所格。如果对现状“久久而安之”,则“倚赖之性与年相积,即独立之性与年相消”。所以,她强调:“欲言救国,必先教育;欲先教育,必先于女子。而女子所宜先者,则首自立自爱,次则肆力学问,厚结团体。”(注:《警钟日报》,1904年5月2-3日。)秋瑾也多次呼吁:“天下事靠人是不行的,总要求己为是。”(注:《秋瑾集》,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2页。)从以上叙述中不难看出,在世纪之初的妇女解放热潮中,一些知识女性已明确意识到摆脱依赖对女子自身解放的极端重要性。所以,他们决心“在那依赖桎梏的下边张一革命独立的旗号”,为牢狱中的女子“伸些冤苦,长些志气”(注:汤雪珍:《女界革命》,《女子世界》第4期,1904年4月16日。)。
那么,何以自立呢?她们认为除在社会参与中真正从思想上摆脱对男子的依赖性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在经济上为女子独立奠定基础。“女子苟能治实业,即为自立之首基。”(注:《警钟日报》,1904年5月2—3日。)因为,女子如果不能挣钱养活自己, 则一生荣辱必完全系之于丈夫。秋瑾曾多次警告姊妹:“欲脱男子之范围,非自立不可;欲自立,非求学艺不可,非合群不可。”(注:《秋瑾集》,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2页。)为此,一些知识女性试图运用创设女子实业学堂、组织女子实业学会等方式,谋求女子经济上之独立。1904年,张竹君在广东创办了“育贤女工厂分院”,次年,又创办了“女子中西医学院”,以裨益女界;1906年,张雄西在昆明成立“女界自立会”,“专以拯救女界困苦,使女界人人能自立为宗旨”(注:转引自吕美颐、郑永福《中国妇女运动》(1840—1921)第171页。);1909年,谢长达、 沈梦渊在苏州成立“女工崇实会”,议设公司,“以为我女界谋生存之幸福”(注:转引自吕美颐、郑永福《中国妇女运动》(1840—1921)第172页。)。另外,在全国各地还先后成立了女子蚕桑学堂、女子手工传习所、女子工艺美术学校等,以传授技艺,培养专门之人才。尤其是辛亥革命以后,在“实业救国论”的影响之下,一些女性不仅大力倡扬振兴实业,以挽回女权,而且要求改进振兴之术。她们勉励妇女姊妹从自身和中国的实际出发,从事纺织、采茶、养蚕、植桑、缫丝、种棉等劳动,并改良方法,以辟利源。女子的这些举措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也引起了男性及其政府的重视和嘉许。例如,实业部对女子尚武会会长沈佩贞关于创办“中央女子工艺厂”的呈文上批示道:“据呈,具见热心实业。所称为女子谋生计,以为自立之基本,尤为确有见地,深堪嘉尚!”(注:《民声日报》,1912年3月13日。)
其次,她们认为要实现男女平权,必须尽国民之义务。
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要实现男女平权,就首先必须像男子一样勇尽国民之义务。近代知识女性在要求平权的斗争中已明确地认识到这一点。她们认为,国家兴亡,女子不能辞其责。占二百兆国民之地位,就得尽二百兆国民之义务。如果不能与男子尽同等之义务,就不得与男子享平等之权利。如果“今日之义务轻一分,日后之权利减十分”(注:陈撷芬:《中国女子之前途》,《女学报》第2年第4期,1903年11月。)。因此,她们表示,女子作为国民一分子,即当尽国民之义务,担国家之责任。
女子的义务和责任应包括哪些内容呢?觉醒了的女性针对“为男子计,为家庭计”的贤妻良母的奴化女子的教育思想提出:“女子者,国民之母也,安敢辞教子之责任;若谓除此之外,则女子之义务为已尽,则失之过甚矣。”(注:吕碧城:《论某督札幼稚园公文》,《女子世界》第9期,1904年9月10日。)也就是说,她们并不反对做贤妻良母,问题的关键是不应以此作为女子义务的全部内容。因此,在国破山河碎的近代中国,她们极力要求扩大家庭责任的范围于社会,在反帝爱国运动中和反清民主革命中尽女国民应尽之义务。
在反帝爱国运动中,与近代中国的具体实际相适应,她们首先积极地投身到了“拒俄运动”、“抵制美货”、“争取路矿权”的斗争之中。1903年,胡彬夏等人在日本组织了“共爱会”,“以振兴女学、恢复女权、尽国民之天职为宗旨。”(注:转引自刘巨才:《中国近代妇女运动史》,第240页。)她们呼吁久学海外的诸姊妹“出其所学所能, 奋发以救祖国,以救同胞”。胡彬夏还表示:“欲以螳臂之微,为国尽力,愿从义勇军北行”,“即至捐躯殒命,誓无所惜”(注:《江苏》,第2期,1903年5月27日。)。于是,在“共爱会”集议拒俄大会上,十多名留日女学生签名参加了由男生组织的“拒俄义勇军”,“任军中看护死伤事”。1904年,上海宗孟女学成立了“对俄同志女会”,并设中国赤十字会,表示“中国一旦有事, 愿赴战地”(注:《俄事警闻》,1904年1月26日。)。1905年,施英兰等发出布告,呼吁中国女子“万不能作旁观派,徒自放弃责任,退居人后”,而要群力实行,“凡遇美货,同心禁却”(注:《女子世界》,第2年第2期,1905年。)。这一号召,得到了女界同胞的积极响应,并纷纷致书施女士,表示愿“联同志数人,设法运动女子社会,凡日用之物如布匹、香水、香皂等件,但系美货,一概不用,以尽吾辈女子之义务”(注:《女子世界》,第2年第2期,1905年。)。1907年底,上海、广东、安徽、江苏、浙江、四川等省的女子针对帝国主义攫取我国路矿权的行径,纷纷设立“女界保路会”、“女界保存路矿会”、“女子保路同志会”等妇女团体,集议筹款,签名认股,以挽回路矿权。总之,在反帝爱国运动中,留日女学生和各女校的女学生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她们尽女子之所能,为祖国的振兴做出了贡献。
在反清民主革命中,知识女性更是巾帼不让须眉。她们表示愿与男同胞“戮力同心,和衷共济,扫前途之障蔽,求来日之自由”(注:《时报》,1912年1月16日。)。为了“为我祖国尽一分之义务”, “求我女同胞得一日之自由”,沈佩贞创办了“女子尚武会”。她认为:“人民者,固概括通国之男女而言。”既然如此,“何以对于国家男子有当兵之义务,而女子无有也?对于社会男子有保卫之责任,而女子又无有也?同是人也,何以男子之劳如彼,女子之逸如此乎?”她引用罗兰夫人的话进一步强调:“男人求自由,女子亦当求自由!……我女同胞受专制之毒久矣,不于此时奋发为杀敌致果,以脱此牢固之羁绊,而求有自由之幸福,则茫茫前途,其将以何地为托身之所乎?”(注:《天锋报》,1912年1月3—4日。)因此, 为在社会变革中求得妇女的“托身之所”,一批觉醒了的知识女性和男同胞一道率先投入到了推翻封建专制统治的洪流之中。她们不仅积极策划、组织起义,而且主持秘密机关,担任掩护、联络等任务,筹措经费,制造弹药,运送武器,为推翻封建帝制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在全国各地还先后成立了以女学生为骨干的“女子北伐队”、“女国民军”、“女子敢死队”、“女子经武练习队”以及“赤十字会”等组织,以奔赴前线,服务战地。在后方,一些女子组织了“女子后援会”、“女界协赞会”、“劝募手工御寒品会”、“女子募饷团”等团体,筹捐募饷,以利后援。孙中山先生对女界的成绩高度评价道:“女界多才,其入同盟会奔走国事百折不回者,已与各省志士媲美。至若勇往从戎,同仇北伐。投身赤十字会,不辞艰险;或慷慨助饷,鼓吹舆论,振起国民精神,更彰彰在人耳目。”(注:《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52—53页。)“此次革命,女界亦与有功。 ”(注:《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561页。)
再次,她们认为要实现男女平权,必须具备平权的学问和能力。
随着辛亥革命的胜利,一批经过革命斗争锻炼的女子要求参与政权的呼声日益高涨。在她们看来,获得与男子同等的政治权利,是“天赋人权”的必然要求。同时她们还认为,“民国创基,虽皆男子同胞之伟业,而我女同胞之协助力亦非小。”(注:《妇女时报》, 第6 期,1912年5月1日。)“同尽义务,即宜同享权力。”(注:《妇女时报》,第8期,1912年9月25日。)为此,女界中的先进分子,不仅成立了各种参政团体,而且上书请愿,甚至“大闹参议院”。然而,当她们试图跻身于一向由男子独占的权力领域而不能如愿以偿的时候,当男子以“程度低下”为由极力阻止她们平分权力的时候,一些知识女性便开始了较为冷静的思考,开始从妇女自身去探寻原因并为之努力。她们认为,女子参政权的获得,不是唾手可得的便易之事,至为关键的是应具有平权的学问和能力。如果在能力还不具备的情况下强求与男子处于同等之地位,则好比“航断港而求达于海”(注:《警钟日报》,1904年5月2—3日。),最终也只能为天演所淘汰。广东女士欧佩芬针对一些女子在争取选举权过程中的过急做法敬告姊妹们:“我国女界不患无急之雄心,而患乏自治之能力;不患无参政之权,而患乏参政之学。”因此她要求:“女界今日一方面宜争参预政权,一方面宜力谋自治能力。”只有双方共进,才能享受永久。关于如何谋自治之能力,她认为首先在于教育之普及,因为教育普及而后人才辈出;其次设演说之团体,以助女界知识之增进;同时,要从妇女的具体实际出发,尽快革除妾媵之俗,开放婢女,禁止娼妓。并认为上述几点是女界“自治之要图”。假如“因循不振,坐失良机,徒争参政之虚名而乏参政之实际,纷纷扰扰,其何适从?”于是,她呼吁:“今日欲尊重女权,当从参预政治始;欲参预政权,当先亟图自治始。”(注:《民立报》,1912年6月7—8日。 )只有具备了参政之能力,才能争得女性参政之权利。1912年9月, 张昭汉在欢迎万国女子参政同盟会会长嘉德夫人的演说中引用嘉德夫人的话再三强调:“中国女子欲争参政权,第一要提倡女子教育。……今以少数有智识女子与多数有知识男子,本觉自惭,故吾人宜反躬自省,从根本上着手,养成实在能力。凡男子所知者,吾女子无不知,男子所能者,女子无不能,则要求参政者,男子亦无所借口,而女子始当之无愧矣。”(注:《民立报》,1912年9月5日。)1912年10月,北京女界因京师女子师范校长虐待学生的种种不法行为,致函南方女界,要求诸姊妹“速起而援之”,以改良教育。她们认为,“既欲达平等参政之目的,必以造就人才为先务。智识不及男子,不能得平权;人材不及男子,不能得参政。”(注:《民立报》,1912年10月28日。)1913年5月, 吴木兰发起组织了男女联合教育会,并呈文参议院,请求政府实行男女平等之教育。在她们看来,平等的教育是男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诸方面平权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实行平等的教育,才能获取平权的资本。为此,一些热心于妇女解放事业的知识女性,为力谋女子教育之普及,她们不仅在兴女学过程中集资捐款,甚至以身殉学;而且通过创学会,办报刊等方式,以增其知识,开其脑筋;同时,她们还积极创办专门的女子政法学校,以“铸造女子政治学识之基础”,为他日参政做预备。这些主张和举措,得到了男性社会以及当政者的认可与支持,孙中山先生曾鼓励道:“切勿倚赖男子代为出力,方不为男子所利用也。”(注:转引自吕美颐、郑永福《中国妇女运动》(1840—1921)第254页。)号召女子起来自己解放自己。
通过以上论述不难看出,辛亥革命时期妇女在解放自身的过程中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达到了相当自觉的程度。她们提出并努力践行的“去依赖”、“尽义务”、“增能力”的妇女解放思想,虽然还只局限于知识女性中间,或者说仅局限于知识女性中的先进分子中间,但她们的作为已为妇女大众的解放树立了榜样;尽管这些思想还有相当部分是从男性思想家那里承袭过来的,但这种承袭已是摆脱了盲从以后有目的、有选择地为妇女所用;尽管这些思想还不甚完备和系统,但其中已蕴涵着妇女解放的真理火花。综观一百年来妇女解放所走过的路程,觉醒了的妇女们也基本上是循着“去依赖”、“尽义务”、“增能力”这条主线向前迈进的,只是由于历史条件的不同在各个时期有所侧重而已。一般来讲,在张扬个性独立人格的时期,多侧重于“去依赖”;在国难当头的时刻,则强调“尽义务”;在竞争激烈之时代,则要求“增能力”。实践证明,妇女在解放自身的历史长河中,只要真正去掉依赖,尽到义务,增了能力,就一定能像近代知识女性所预言的那样:“不争而自争,不平而自平。”
三
一个世纪过去了,近代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已成为历史。但历史留给我们的启示却是深刻的:
其一,妇女解放从本质上来讲是主客体之间的辩证互动,但归根到底是妇女自身的事情。不可否认,近代社会的急剧变革确实给妇女解放提供了契机,男性思想家的倡导组织也的确对妇女解放起到了极大的启蒙和推动作用,但外因终归是变化的条件,而要在这种适宜的土壤里使妇女解放这棵嫩芽茁壮成长,并结出丰硕的果实,最终还得通过妇女自身这一内因的作用不可。试想,如果男性思想家的先进思想得不到知识女性的积极回应,这种思想就永远只能是观念形态的东西,而不具有实际意义;如果女性依赖于男性的劣根性不除,满足于在“齐家”过程中扮演贤妻良母的角色,那么,妇女解放就永无真正实现之一日。事实证明,近代妇女运动的发展,主要得力于知识女性自我解放意识的觉醒。只有明确意识到这一点,才能义无反顾地为争取自身的权利和自由苦苦地奋斗和追求;才能使禁锢妇女的一条条绳索变得一文不值;才能使妇女解放实实在在地由可能变为现实。我们强调女性的自立,绝不是将男子视为异己的力量而与之对立,对男子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应取的态度是:“希望外援,但不依赖外援。”只要努力奋进,妇女完全有能力自己解放自己。
其二,男女平等是一个世纪以来妇女解放运动追求的主要目标之一,而要达此目标,就必须具有与男子相应的能力;而能力的获得,又必须以知识和学问作为基础。因为,有知识才能有思想,有思想的人,才不至于人云亦云,任人摆布;有知识,才能有技能,有技能的人,才能得心应手地完成时代赋予的各项使命;有知识,才能正确认识自己,只有恰如其分、客观公正地评价自己的人,才能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自身。近代历史上有作为的女性,无一不是知识的力量使然。事实证明,知识愈多,参与的范围愈广,参与的程度也就愈高。曾活跃于近代历史舞台上的秋瑾、何香凝、林宗素、陈撷芬、唐群英等,就都曾留学于日本。她们不仅积极置身于自身解放和社会革命的时代洪流之中,而且成为运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如果我们舍去性别不论,单从“人”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方面来认识分析,那么,秋瑾等妇女先进分子在近代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也是绝对不会抹煞的,不管是在男子的笔下,还是在女子的心中。因为他们真正具备了做“人”的品格和能力。
其三,少数知识女性的觉醒以及与男子的平等,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妇女解放。知识女性在理直气壮地做“人”的时候,同时还负有唤醒占妇女绝大多数的劳动妇女的使命。事实上,对同命相怜的女性同胞的关注和知识分子强烈的忧患意识,早已驱使她们自觉不自觉地担负起了解放妇女大众的历史重任。从近代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看,妇女政治活动家同时又都是妇女解放的先驱,她们在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同时,始终没有忘记去唤醒尚处于沉睡状态的妇女大众。曾兴盛于近代历史上的“兴女学”、“办女报”活动,对唤醒妇女大众的自我解放意识就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只是由于阶级和历史条件的局限,知识女性还没能明确意识到工农妇女大众在妇女解放中的巨大作用。五四运动以后,随着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传播和具有初步共产主义觉悟的无产阶级知识女性群的出现,以向警予、蔡畅、邓颖超、刘清扬等为代表的无产阶级妇女领袖,才自觉地把妇女解放同无产阶级的解放结合在了一起,在广泛发动劳动妇女参加社会革命的过程中把妇女解放运动推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