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金融体系内容的演变特征_财政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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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

本文的分析仅局限于以下方面:(1)只对“财政学”专著(包括教科书)进行介绍,而不涉及对散见于各经济学论著中的财政思想和理论的分析;(2)不包括对各财政刊物上的财政理论研究成果的总结归纳;(3)不涉及财政学的各分支学科,如税收经济学、 公债经济学、公共支出经济学以及国家预算等的考察;(4)仅对英语财政学总结分析,而不涉及其他语种。这样,本文实际上仅是对美英财政学的分析介绍。

一、美英财政学的发展阶段

财政思想、财政理论在西方社会古已有之,但形成为一门科学则奠基于亚当·斯密,此后大卫·李嘉图和约·穆勒等许多著名经济学家又对其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但他们都仅是在其经济学论著中涉及财政问题,并未形成独立完整的财政学体系及其专著。从1776年斯密的《国富论》出版以来,该状况在英语学术界延续了200年以上,直至1892 年巴斯塔布尔(Bastable,C.F.)的《公共财政学》出版,才开始打破这种状况。紧接着,普兰(Plehn,C.C)1896年出版了《公共财政学导论》,阿当斯(Adams,H.C)1898年出版了《财政科学:公共支收探索》,等等,各财政学专著开始涌现。这些专著系统地反映总结了当时财政研究的成果,又以自身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反过来促进了财政研究的发展和深化。这一过程大体上可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1.1892-1928年,这是英美财政学发展的早斯阶段。此时财政学的代表作,除前文已提到的巴斯塔布尔和阿当斯的著作外,还有1922年道尔顿(Dalton,H.)的《公共财政学原理》,以及1928 年皮古(Pigou,A.C)的《公共财政学研究》等,其中以皮古的著作最为著名。 这一阶段财政学著作从无到有,初步建立了系统完整的财政学科体系,并且有较大发展。不过,正如后人所指出的那样,此时财政学涉及的仅是税收、公共支出、债务,少量的税收分配理论,某些税负转移与归宿理论,强调的几乎全是微观分析。此时财政被视为是某种外在于市场经济的事物,它主要讨论的是古典的公共财政活动的配置职责(W.H.Anderson,1973,PV.)。

2.1929-1958年,这是中期阶段。此时西方财政学发展相对缓慢,出版数量相对少,在财政学史上发生深远影响的巨著也较少。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意大利学者马尔科(Marco,Antonio De Witi De)的《公共财政学初步原理》,1936年在美翻译出版,它标志着产生于1880年代的奥意财政学派的公共产品论和公共经济论等全新的财政思想和理论,被正式介绍到美英学术界中来,这将对若干年后美英财政学的大发展产生巨大深远的影响。此外,从1940年代末开始,由当时客观环境所决定,属于宏观经济范畴的财政政策等内容,也开始进入西方财政学中。

3.1959年至今,这是后期阶段。马斯格雷夫(Musgrave,R.A.)的《公共财政学理论:公共经济研究》于1959年,布坎南(Buchanan,J.M.)的《公共财政学:教科书导论》于1960年出版, 将公共产品论和社会抉择论等内容引入美英财政学考著中,意味着西方财政学的重大转折。这一时期,是西方财政理论研究繁荣和取得丰富成果的时期,它导致了西方财政学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的迅速发展,“现代公共部门经济学是经济学的令人激动和富于挑战性的分支……”。(C.V.Brown 和P.M.Jackson,1978,P10)

二、美英财政学体系结构之演变

在体系结构上,百余年来西方财政学虽有变化,但从根本上看,主要实行的是“支→收→平→管”体系的。

巴斯塔布尔著作的体系,是按照“基本理论→公共支出→公共收入→支收关系(主要涉及赤字与公债问题)→财政管理与控制”的思路建立的,它大体奠定了西方财政学的体系结构基础。普兰的《公共财政学导论》的体系大体上同于巴斯塔布尔体系,而阿当斯的《财政科学》一书体系甚至更为简单,为“基本理论→公共支出→公共收入”,其中公债包括在公共收入中。不过,在早斯的财政学名著中,道尔顿的《公共财政学原理》采用的是“基本理论→公共收入→公共支出→公债”这一不同的体系。尽管该书在财政学史上有一定影响,但其体系结构却没有为多少后人所采用。百余年来,西方财政学体系结构在巴斯塔布尔等人创立的基础上,主要发生了以下变化:

第一,逐步将财政体制问题独立成篇。财政体制这一内容在最初的英美财政学中就已存在,如巴斯塔布尔《公共财政学》第一篇的第七章“中央与地方支出”、第三篇的第六章“地方税收”和第五篇的第八章“地方债务”,共同构成了该书的财政体制内容,但未集中成独立完整的部分。1920年代和1930年代的西方财政学对财政体制问题作了大致相同的处理,这一状况一直延续到1940年代后半期。1947年阿兰( Allen,E.D.)和布郎里(Brownlee,O.H.)的《公共财政经济学》,就将财政体制问题独立为第五篇“各级政府间财政合作”,分析的就是联邦、州与地方政府间的相互财政关系。1949年索默斯(Somers,H.M.)的《公共财政与国民收入》,其第五篇“州与地方财政”也如此。1973年杜鄂(Due, J.F.)的《政府财政学》第五版以“财政联邦主义”(“Fiscal Federalism”)作为第三篇的标题, 用以概括该书的财政体制内容,该标题为其后大部分财政学所采用,成为财政学中关于财政体制问题的主流性标题。

第二,新增了财政政策部分。财政政策属于宏观经济学领域,它不是早期西方财政学体系的组成部分,因为其时宏观经济学尚未创立。凯恩斯主义的产生及二战后西方国家财政政策的成功运用,反映到西方财政学上来,就是新的财政政策(Fiscal Policies)篇章在财政学体系中的出现。阿兰与布朗里1947年的《公共财政经济学》一书,不仅将财政体制问题独立成篇,而且也出现了独立的财政政策篇,并摆在第二篇的优先地位上。同年,皮古的《公共财政学研究》出了第三版,对前二版进行了显著更动,全面加入了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内容,使财政政策成为该书体系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泰勒(Taylor,P.E.)1948年的《公共财政经济学》,对以财政支出促进就业问题作了较多的介绍和说明,但在1961年的第三版中,则改成了对经济稳定作用的强调,这应是此时财政政策研究的进展在财政学中的反映。应指出的是,从1940年代末至今,许多西方财政学未将财政政策内容包括在内。这大体上是与这些作者中的许多人仅将财政学视为微观经济学,不应将宏观经济学的财政政策列入财政学中的态度相一致的。

第三,公共支出在财政学中的篇幅大为扩展,理论深度大为加强。早期西方财政学的公共支出篇幅仅占全书的较少比例,理论分析既少且浅,与税收是无法相比的。巴斯塔布尔的《公共财政学》公共支出篇,包括从第一章至第八章的章节,共计100余页,约占全书的1/6,其中除了第一章关于国家职能和公共需要、第八章关于支出分类和增长等分析具有理论性之外,其余各章大体上是对各支出项目,如防务、司法与安全、管理、济贫、教育和宗教的实务性介绍。阿当斯的《财政科学》对公共支出的处理也大体相同。对此,当时就有人指出其时相对来说很少有文献对公共支出进行研究(M.H.Hunter,1921,P22)。接下来, 道尔顿与皮古等人,以及卢兹(Lutz,H.L)1924 年的《公共财政学》等,已不再偏重于具体支出项目,而是从政府职能出发,对公共支出的分类、增长及其原因、其产生的经济效应等进行了一定的理论分析,但仍远不足以改变公共支出在财政学中的较弱地位。这一状况一直延续1950年代末。

从1950年代末开始,随着公共产品论、社会抉择论和成本效益分析等内容进入财政学,使其支出部分发生了根本变化。对此,马斯格雷夫指出:“当着皮古方式仅予预算支出方以很少的注意时,新的思想要求将支出方包括进来,如果不说是根本集中注意力于支出方的话”。 〔1〕到了1970和1980年代,公共支出部分在西方财政学中,无论篇幅长度和理论深度,大体上都达到了与税收部分并驾齐驱的地步。更主要的是它引起了西方财政学基本思路的变化,人们甚至因之认为导致了从财政学向公共经济学转化的结果。因此,这也是西方财政学体系的关键性变化。

在经过了上述变化之后新形成的目前的西方财政学的体系,如果将财政体制归为管理问题,财政政策归为平衡问题,则大体上仍是“支→收→平→管”的结构。从这个意义上看,西方财政学的体系结构在百余年间未发生根本变化,尽管各本财政学的具体体系结构千变万化也罢。

三、美英财政学书名之变化

在大致相同的体系结构和分析对象下,人们使用若干英语词组来命名其财政学著作,其中“Public Finance”是百余年来最为广泛和普遍使用的书名。这点,只要从本文所附参考书目中,该书名或类似书名占大部分上,就可以明的。进一步看,第一本的英语财政学即巴斯塔布尔的专著,采用的就是此书名;而最新版的英语财政学,即罗森(Rosen,H.S.)《公共财政学》1995年的第五版,也采用的此书名。

但是,在这一主流之外,也存在着若干其他书名,其中主要有:第一,阿当斯1898年的专著,采用《Science of Finance》的名称。 Finance一词,在英语中主要指筹资、融资等意思,它几乎可以适用于经济活动的所有财务方面,因而该书名是过于广泛和含糊的,难以准确概括书中所描述的对象和内容。正因如此, 阿当斯在该词组后加上“Public Expenditure and Public Revenue”作为界定和说明,其实质仍是以Public去界定Finance。因此, 尽管该书当时曾是美国财政学界最重要的著作,该书名其后却再无人问津。

第二,詹森(Jensen,J.P.)1937年的财政学书名为《GovernmentFinance》(《政府财政》)。 类似书名在以后西方财政学中时有出现。该名称明确地将财政以“政府”来界定和概括,显然是远比阿当斯的书名要准确得多。但Government与Public作为不同的词,用来界定财政总会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差异,在某种程度上反映着作者对财政的不同看法。西方财政学大多数作者最终选择的是Public这个词,从而Government Finance未能成为西方财政学主流书名, 这表明了大多数西方财政学作者更多地是从“公共”(Public)而不是从“政府”(Government)的角度,来概括与分析财政问题的。

第三,约翰森(Johansan,L.)1965年出版了《公共经济学》(《Public Economics》)一书,代表着另一与Public Finanoce较具竞争力的财政学书名的正式出现,并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此时财政理论的重大变化。对此,马斯格雷夫指出,财政理论研究“于1950年代和1960年代取得的新进展,为公共财政学进一步向公共部门经济学转变作出了贡献。而这些新发展中,最重要的是公共产品论这一新理论,它或许已成为财政经济学的最中心问题。”〔2〕杜鄂于1968 年在其财政学第四版时,将书名从原来的《Government Finance:An Economic Analysis》改为《Government Finance:Economics of the Public Sector》。 此后,以Public Economics或Public Sector Economics 以及类似的书名不断涌现,其中如阿特金森(Atkinson,A.B)和斯蒂格里兹(Stightz,J.E)的《公共经济学教程》,奥尔贝克(Auerbach,A.J.)和菲尔德斯汀(Feldstein,M.)主编的《公共经济学手册》(上、下册)等, 在西方财政学界还有很大的影响和声誉。由于该名称的出现是西方财政学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产物,因而采用该名称的作者们显然是在有别于旧财政学的意义上使用的。但是,在目前的西方财政学界,人们大体上是将Public Finance与Public Economics这两个词组在相等同的意义上看待的,尤其是人们在Public Finance这一书名下,将公共产品论、社会抉择论等新研究成果也包括进财政学专著的内容中的情况下,就更是这样了。此时采用Public Finance之后,既能反映财政理论、财政思想新的发展成果,又能保持财政学科的延续性,避免公共经济与财政对立成两个不同的事物。所以,它在西方财政学书名中的主流地位没被否定。以马斯格雷夫为例,尽管他指出了从公共财政学向公共部门经济学的转变,但他的财政学专著在吸收了新内容的同时,使用的仍是PublicFinance的书名。对此,布朗和杰克逊指出, “在大多数学院和大学里,公共部门经济学仍在‘公共财政学’的标题下被教授。然而,在该领域历史中,公共财政学曾被认为是一个非常狭窄的研究领域,其研究仅集中在预算的税收方面。公共部门经济学是更为一般性的,它承认了从公共财政学向‘公共抉择论’的过渡,从而将预算的公共支出与税收两方面联合起来。”(Brown and Jackson,1978,PP7-8)

四、美英财政学的新增内容

这一问题,前文关于西方财政学体系结构问题时已有所涉及,在此具体说明之。

首先是关于公共产品论的引入财政学中。产生于1880年代的奥意公共产品论,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期内大体不为英语学术界所知晓。1936年马尔科《公共财政学初步原理》英译本的出版,开始将该理论介绍到美英学术界中来,但没立即引起很大反映,只是在1950年代才于英语学术界有较快发展,并终于在马斯格雷夫1959年和布坎南1960年的财政学著作中出现了。马斯格雷夫的书第三章中出现了“Public Finance”这一词组及其简单分析,而第四章“利益方式”中,分析了自愿交换方式等问题,提到了林达尔解,都涉及了公共产品论相关的问题。而布坎南的书,第一篇就以公共产品论为中心,从市场经济这一基础全面系统地分析了公共经济问题。接下来,他在1966年出版的《民主程序中的公共财政学:财政制度与个人抉择》中,以第二章“公共产品的个人需求”和第九章“个人抉择与公共产品之不可分性”,又进一步介绍了公共产品理论。霍伯尔(Herber,B.P.)1967年的《现代公共财政学》,在第二章“公共产品概念与集中性消费”中,又进一步对该理论作了介绍。

公共产品论逐步进入英美财政学的过程,在杜鄂的《政府财政学》一书的多次再版过程中得到较好表现。该书从1954年的第一版至1963年的第三版,都没包括公共产品论的内容。然而从1968年第四版开始,公共产品论的内容开始出现,并在此后的新版中得到补充、丰富和深化。该书第四版大体只有第二章“个人偏好与公共产品”涉及到公共产品理论,而1973年第五版则大量扩充,其第三章“公共产品”,第四章“外溢性与政府任务”,第五章“自然垄断、使用费及非完全竞争”,以及第六章“收入分配问题”等,涉及的都是公共产品及其相关问题,并包括了至目前为止的西方财政学关于公共产品论的主要内容与基本框架。同时,如前所述,由于实际内容的变化,从第四版起该书的书名作了部分更改。

与此同时,公共产品论几乎出现于所有的财政学著作中,并且内容不断丰富和扩充。关于公共产品最佳供应问题及其相关的林达尔模型、萨缪尔逊模型,纯公共产品、非纯公共产品和混合产品等,也陆续进入财政学中,形成西方财政学中占有相当篇幅的内容之一。它大大地丰富了西方财政学的基本理论和公共支出部分的篇幅和理论深度,引起了西方财政学根本思路从“政府收支”向“公共经济”的转化。此时不仅公共支出是为了公共产品供应而提供费用,而且税收也被从价值理论上证明是人们享受公共产品而支付的“价格”,使得整个财政学的支出和收入部分从根本上围绕着公共产品问题来展开,从而公共产品论成为西方财政学的核心理论。

接下来,是社会抉择论在1960年代开始成为西方财政学的新内容。瑞典经济学家威克塞尔上个世纪末已提出了某些关于社会抉择的基本思路,而美英学术界则于1940年代开始出现有关社会抉择的论文,1950年代这类论文进一步增多。这些,终于导致了社会抉择论进入财政学的结果。马斯格雷夫1959年的《公共财政理论》第六章“预算的投票决定”,布坎南1966年的《民主程序中的公共财政学》第十一章“集中性抉择的简单模型”等,就是其具体表现。温弗雷(Winfrey,J.C.)1973 年的《公共财政学:公共抉择与公共经济》一书,将社会抉择论大规模地引入财政学中。该书的第一篇的第三章,以及整个第二篇,全是关于社会抉择论的内容,在全书近600页篇幅中占了1/3以上,使社会抉择论成为财政学一个完整与重要的内容。在这时期,几乎所有的财政学著作中都出现了社会抉择论的内容,并且逐步补充进了单峰偏好,中间投票者模型,利益集团、政党、官僚的行为和影响等内容,形成西方财政学中又一占有相当篇幅的内容。对此,人们甚至认为,公共抉择论进入财政学,是引起公共财政学向公共部门经济学转变的原因。(Brown andJackson,1978,PP7-8)

此外,百余年来西方财政学在支出方面增加的主要内容还有:(1)成本—效益分析;(2)社会保障支出。这些就不具体介绍了。

在公共收入方面,西方财政学的内容变化相对要小一些,其主要有:

首先是政府收入中具有君主半个人收入性质的内容消失了。巴斯塔布尔的《公共财政学》第二篇标题就是“公共收入:半私人经济学”,就表明了当时西方财政学所包含的半私人收入内容。该篇页数100余, 并不比该书关于税收的页数150页少太多,并且排在税收之前, 都表明了当时这类收入在整个公共收入中的地位与重要性。然而,10年后的道尔顿的《公共财政学原理》,其收入内容就有很大不同。一是税收占了公共收入的绝大部分,并且排在非税收入之前;一是其他收入,如第十四章“公共财产和公共企业收入”与第十五章“公共印刷厂收入”(指纸币发行收入),都已不带君主个人收入性质了。巴斯塔布尔和道尔顿作为英国作者,其财政学主要反映的是英国情况,而在共和制而非君主立宪制的美国,同期财政学著作是不包括半私人性质的收入内容的。此后直到今天,西方财政学收入的绝大部分内容篇幅都是用于税收分析的,而非税收入则主要是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和公共服务收费等内容。

税收是西方财政学自诞生以来始终占重要地位的内容,本世纪中叶,随着公共产品论等进入财政学,税收的独占地位虽已逐步丧失,但仍是主要内容,占据的篇幅仍然是最大的。这样,百余年来西方财政学中税收内容的变化,主要是理论深度广度的加深拓宽,以及税收制度的具体变化上。

早期的西方财政学,吸收了西方意义上的古典学派当时在税收理论上所达到的成就,使一开始的西方财政学的税收内容就具有相当的理论性。在道尔顿的《公共财政学原理》中,就从理论上对最佳税制的特征、税收负担及其分布、税收对生产和分配的效应,以及税制的经济观等问题作了分析。皮古的《公共财政学研究》,其税收理论师承边沁、穆勒、埃奇渥斯和色林格曼,而建立了产品税的最小总牺牲模型。该模型建立在可测度比较、基数的同一的效用函数之上,该函数在1930年代被否定,代之而起的是主观的个人评价的效用函数,也引起了西方财政学中税收理论有关内容的变化。同时,新福利经济学认为个人主观效用函数能够经由政治程序进入社会福利函数中,从而可作为评价税收和其他政府政策的分配效应的工具和手段等主张,也逐步成为西方财政学的内容。另外,百余年来西方国家的税收制度经历了一个由产品税、财产税为主,转向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为主,或占重要地位的过程,从而相应引起西方财政学税收具体内容的变化,这又使得其关于税制原则、税负转嫁与归宿、税制的效率与公平、最佳税制等的理论分析,也进一步结合着这些新税种作了分析和说明。

五、若干看法

通过上述分析,本人认为,在建立我国新财政学过程中,西方财政学可借鉴处主要有:

第一,公共产品论的引入曾导致了西方财政学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的繁荣和大发展。公共产品论从市场失效的角度引伸出财政问题,具有鲜明的市场经济性质,也同样可以成为我国新财政学的核心理论。这样,如何依据我国国情借鉴并建立我国自己的公共产品论,是建立我国新财政学应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

第二,我国财政学应采用何种体系结构,一直是难以定论的重要问题之一。几十年来,我国各校财政学教科书尽管具体的体系各种各样、五花八门,但万变不离其宗,大多数采用的还是“基本理论→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平衡→财政体制和管理”的结构,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收→支→平→管”体系。这与西方财政学大体上采用“支→收→平→管”体系有极大的相似之处,这种现象不应认为仅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其具有相对合理性与适用性的表现。不过,西方财政学体系将“支”置于“收”之前,而我国财政学则将“收”置于“支”之前,这是由西方处于市场经济,而我国则处于计划经济这一不同的经济环境决定的。为此,我国市场经济上的财政学,也应采用“支→收→平→管”的体系结构。

第三,对“public Finance”以译为“公共财政学”为好。我国财政学界过去大体上都认为和主张该词组应译为“财政学”,这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是对的。西方财政学始终处于私有制兼市场经济的双重环境中,此时财政就是公共财政,反之亦然,因而将西方财政学著作仅译为“财政学”是可以的。但严格地讲,还以加上“公共”两字为好,因为如前文所述,西方学者之使用“public”还是“Government”去定义“Finance”,其用意是有区别的, 所以中译文最好还是按其本意分别译为’公共财政学”和“政府财政学”。否则,笼统地称之为“财政学”,将产生由译者抹杀和曲解作者用意差别的结果,而导致我国财政理论研究和新财政学的混乱。

第四,在不同的国情背景下,西方的社会抉择论的具体内容难以为我国财政学所照搬照抄。但作为一种理论,其基本原理是可以而且应该运用到我国财政研究中来,并形成我国新财政学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财政活动由政府直接具体进行,政治程序不可避免地要对财政活动比对其他任何经济活动都发生远为直接和重大的作用。1960年代我国财政学界发生的关于“财政是经济基础还是上层建筑”的争论,就是政治程序在财政活动中具有特殊地位和重大作用在我国财政理论上的反映。因此,在我国新财政学中,财政不应再是一种纯而又纯的经济活动。财政从根本上看是一种经济活动,但含有强烈的政治因素。不这样认识,将无法理解为什么政府是以非市场方式去配置社会资源,为什么政府能调控社会公平和经济稳定,而企业和个人则无此能力等现象,也就无法正确地分析财政活动。这样,在目前大体处于空白的状态下,如何形成我国新财政学中的社会抉择论内容,也应是我国财政学界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注:本文主要参考书目约5000字,因篇幅所限从略。

注释:

〔1〕见R.A.Musgrave文“Tableau Fiscal”,载Lorraine Eden主编的《Retrospeetives on Public Finance》,Durham &London:DukeUniversity Press。

〔2〕同〔1〕,见P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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