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及其发展思路_国民经济论文

中国国民经济市场化的推进程度及发展思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民经济论文,中国论文,发展思路论文,程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正处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和残存的自然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型的历史性转变过程中(注:中国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二是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前者主要是经济体制改革问题,后者主要是经济发展问题。本文侧重于从第一个方面来研究中国国民经济市场化的进程。)。始于1978年的经济体制改革,以“市场化”为基本取向,从培育市场主体、建立市场体系入手,开始了中华民族文明史上未曾有过的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从1978年到1998年,经过20年的推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市场化进程究竟达到了什么程度?距离所要达到的目标还有多长的路程?在下一个“20年”中,国民经济市场化将呈现哪些特点?如何在实践中把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继续推向前进?这是处在世纪之交的人们都在关注的问题。本文即对此进行讨论。

一、中国国民经济市场化的发展阶段及其特点

中国在1978年以前实行的是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根本谈不上市场化问题,即使偶有个别的市场行为,也只是一种“原则的例外”。根据我们掌握的材料,除了农产品和工业品等极少数领域存在极小的市场成分外,其他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基本为零。就是说,改革前的中国是一个典型的非市场化的国家。

1978年以来中国国民经济市场化的进程,大体可分成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12月—1984年10月)。这一阶段的市场化进程主要表现在:(1)推进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据统计,1984年全国569万个生产队中,99.96%实行了包产到户;(2)扩大企业自主权。1980年全国有6600个工业企业进行扩权试点,其产值占全国预算内工业企业产值的60%。同时,乡镇企业等非国有经济“异军突起”。(3)调整和放开部分产品的价格。除大幅度提高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副产品价格外,对三类农副产品和完成收购任务之外的一、二类农产品价格有所松动;工业品价格也有所放开。据统计,到1983年末,经国务院批准实行价格放开的小商品达500种。(4)创办经济特区,建设对外开放的“窗口”(周太和,1984)。可以看出,这一阶段的市场化进程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体制总体格局未变的态势下进行的,虽然某些方面也开始引入市场机制,但基本上是在“体制外”展开,可把这一阶段称之为“体制外市场化阶段”。

第二阶段(1984年10月—1991年底)。这一阶段市场化进程的特点是:(1)市场化的锋芒已开始进入“体制内”。如继续发展非国有经济,对国有企业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转变宏观调控方式等。(2)产品市场化和企业市场化成为这一阶段的“重头戏”。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到实行第二步利改税,从推行承包制到试行股份制,以及放开大部分商品价格,都反映出企业领域和产品市场领域的变革力度在加大。但要素市场的发育却相对滞后,政府适应市场化需要的程度也没有明显突破。(3)“双轨制”运行开始出现。由于这一阶段的市场化已深入到体制内,市场机制已开始在局部范围内替代计划机制,这就在经济生活的诸多领域出现了“双轨制”(如价格“双转制”、利率“双转制”等)。“双转制”尽管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却导致“寻租”这类腐败现象的蔓延,同时还给维护旧体制的力量以足够的时间来与新体制相抗衡,致使市场化进程受挫。1989年至1991年,某些方面市场化进程的放缓就值得总结的教训。可见,这一阶段的市场化已经开始进入“体制内”,可称之为“体制内局部市场化阶段”。

第三阶段(1992年春至今)。这一阶段市场化进程的特点是:(1)要素市场发展明显加快。1992年以前,土地市场已开始运作,但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则在理论上尚未“开禁”。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建立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后,两种市场才有了长足发展。(2)企业市场化由较浅层的“扩权让利”推进到深层次的“制度创新”。百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百城“优化资本结构”试点以及各种各样的产权重组相继展开。资产重组的证券化趋势使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创新进入深层次。(3)宏观调控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力度加大,主要是宏观调控方式开始由直控型向间控型转变,同时政府退出微观经济活动领域的步伐也在加大。无疑,这一阶段的市场化无论广度还是深度都较前两个阶段有较大进展,可称之为“中国经济市场化的全面展开与纵深推进阶段”。目前,这一阶段尚未完结,市场化正处在进一步展开和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

二、对中国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分析与判断

如何判断我国国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是一个关系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战略的重大问题,在改革开放20周年的今天,很有必要对此进行冷静的分析。

围绕中国经济市场化的程度问题,近年来国内学术界进行了初步研究。但从我们掌握的资料来看,大体是两种较极端的判断:一是低位判断,即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在40%以下;二是高位判断,即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在60%以上,中国已接近“准市场国家”。(注:参见顾海兵《中国经济市场化的程度判断》(《改革》1995年第1期)和《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最新估计与预测》(《管理世界》1997年第2期);刘树杰《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判断的方法与结论》(《中国物价》1997年第9期);宋红旭《关于市场经济程度的判断》(《经济改革与发展》1996年第3期);陈宗胜主编《中国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测度》(上海人民出版社和上海三联书店即将出版)等。)

我们认为,分析中国国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必须首先弄清楚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对市场化的理解。市场化是指经济资源由计划配置为“体”向由市场配置为“体”的根本性转变,以及由此所引起的企业行为、政府职能等一系列经济关系与上述转变相适应的过程。有学者将市场化仅限于“交换关系的变革”,而且即使在这个范围内,也仅限于“破”的方面,至于企业制度的改革以及国家调控科学化等内容则不在市场化范围之内。显然这种界定过于狭窄。二是分析领域及指标的确定。严格地说,研究中国国民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必须研究中国经济各个领域的市场化进程,因为经济总体的市场化是经济各个领域的市场化之综合。但是,经济领域纷杂繁多,对经济各个领域的市场化程度,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都做出具体、准确的测度。因此,领域的选择和指标的设计既不能过简,也不能过繁,尤其要避免指标内涵上的相互交叉和重叠。我们所要做的,只是对中国国民经济市场化的大体估价,只要大体上能测出经济的几个重要领域的市场化程度,然后通过评估,得出中国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基本判断即可。基于这种认识,我们认为,分析中国国民经济总体市场化应把握以下5个重要的方面:(1)产品的市场化(包括农副产品、工业品和服务产品的市场化);(2)要素的市场化(包括资本、土地和劳动力的市场化);(3)企业的市场化(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非公有企业的市场化);(4)政府对市场的适应程度(包括政府从微观经济领域退出的程度和宏观调控方式由“直控”向“间控”转变的程度等);(5)经济的国际化程度(包括贸易依存度、资本依存度和投资结构水平)。而已有的判断不是过于简单,就是在内容上存在重复。三是经济市场化的终极目标值。由于经济资源不可能完全由市场来配置,因此任何一个国家经济市场化的终极目标值都不可能达到100%。即使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也存在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及其他非市场性活动。考虑到中国的国情,中国经济市场化的终极目标值不会超过85%。此外,对特定领域的市场化程度,更应进行具体分析。例如从国家经济安全角度考虑,外贸依存度和资本依存度客观上就存在一个安全警戒线(例如我国外贸依存度一般应在40%左右)。因此,不能不顾其他条件,一味在所有领域都提出不切实际的市场化目标。

根据以上认识,我们就中国当前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分析和判断如下:

1.产品的市场化

根据产品价格的放开程度和流通方式的变化,我们测算出,1997年,农产品、工业品和服务产品的市场化程度分别是77.2%、68.3%和41.1%,主要年分的市场化程度参见表1。

根据三次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产值比重,进行加权,可以大致测算出产品市场化的总体程度。公式是:PMR=∑a[,i]A[,i]。式中,PMR代表产品总体市场化程度,a[,i]、A[,i]分别代表三次产业的产值比重和三种产品的市场化程度,i=1,2,3。计算结果见表1。由表1可见,1997年我国产品总体的市场化程度为61.71%。

2.要素的市场化

改革开放20年来,要素的市场化改革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总体上说进展不大。特别是,在发展中出现了要素市场的“双重”化倾向。所谓“双重”要素市场,是指一方面有公开的、透明的、可调控的市场;另一方面还有一个不公开、不透明、因而也未能调控的市场。资本融通、土地转让和劳动力流动莫不如此。在计算要素的市场化程度时,应着眼于第一市场的发育情况,第二市场尽管对市场化起了一定作用,但不宜列入规范的市场化分析行列。

(1)资本的市场化。判断资本的市场化程度一般采用两项指标,一是有价证券在金融资产总量中的比例,以测度中国金融资产总量结构的变化和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份额的增加;二是可浮动利率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以测度整个社会货币供应的结构和数量(易纲,1996)。用此指标来评估,1997年我国资本的市场化程度为17.2%。

(2)土地的市场化。土地的市场化一般用土地市场交易量与全部土地出让量(包括划拨和有偿出让)之比来反映。据此,有专家测得1992年土地市场化程度是3.78%(曹振良等,1997)。我们引入近几年新的数据算出,到1997年,我国土地市场化程度为22.5%。

(3)劳动力的市场化。目前,农村劳动力的择业行为已基本受市场调节,城镇中的非公有制经济劳动者、国有单位的下岗人员以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也基本上进入市场,再考虑到企业的用工制度改革现状以及工资水平的市场决定情况,估算1997年劳动力市场化程度为70%。

对上述三种要素的市场化程度评估结果进行平均计算,便可以得出要素总体的市场化程度。参见表2。

3.企业的市场化

企业市场化实质上是把政府控制企业资源配置的权利移交给企业,因此,企业市场化程度测度指标的选择必须反映权利移交的到位情况,同时还应当充分考虑到所选指标的准确性和全面性。由此,我们选用以下指标:(1)企业制度自主选择度;(2)企业经营者的市场选择率;(3)企业经营自主权落实率;(4)利润最大化目标位居第一的企业比重;(5)企业产权主体到位率;(6)企业破产法制化程度;(7)履约率;(8)民营经济综合比重。根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历年调查资料和统计年鉴,以及我们抽样调查的有关数据,以上述指标进行测算,得出1997年中国企业市场化程度为51%(历年的程度见表3)(高明华,1997)。

4.政府对市场的适应程度

政府行为适应市场化程度,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所有者与社会管理者“一身二任”到政资分离,政府主要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活动;二是政府从微观经济活动领域逐步退出;三是宏观调控从以直控型为主转变到以间控型为主(周冰等,1998)。1994年,政府宏观管理方式改革加大和逐步从微观经济领域“撤退”后,政府行为适应市场化程度有所提高。根据抽样调查和我们评估,政府行为适应市场化程度,1994年为23.3%,1995年为28.9%,1996年为33.5%,1997年为36.6%。

5.中国经济的国际化程度

判断经济国际化的程度有三项指标:(1)贸易依存度,指一国进出口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反映经济总量的实现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2)资本依存度,指利用国际长期资本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反映实现的总产出对国际资本的依赖程度;(3)投资结构水平,指外资投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资本额与利用国际长期资本总额之比,反映资本流动的技术含量和潜在的国际竞争能力,在中国对外投资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可使用利用外商投资的有关指标代替。将有关数据加进上述指标,最后平均便可以计算出我国经济的国际化程度。见表4。

为了明晰起见,我们把上述五个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列表如下(见表5):

这里需要指出,上述五项指标对中国经济总体市场化进程的贡献是不相同的,因此,不能采取简单平均计算的办法。综合考虑以上五个指标的实际经济内涵和各自在中国经济市场化中的地位及其未来新体制的目标格局,结合我们的实际调查,初步判断,到1997年,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达50%左右。我们觉得这一判断可能是比较符合客观实际的。假如以80%-85%作为市场化的理想目标,那么今天,我们在市场化的道路上已经走过了六成,从这个意义上说,过去的20年,中国国民经济市场化的进展是很显著的。

三、进一步推进中国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的思考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经过近20年的改革,中国国民经济的市场化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由总体市场化程度近乎零到50%左右,这种变化是相当深刻的,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带有历史性的。对此,应当给予充分肯定。但同时也应看到,中国经济总体的市场化程度并不理想,距离目标模式尚有不小的空间。特别是要素市场化程度(36.57%)和政府行为适应市场化需要的程度(36.6%)过低,充分暴露了我国经济市场化进程中的薄弱环节,即使是市场化程度超过50%的产品市场领域(61.71%)和企业改革领域(51%),其内部结构也存在诸多矛盾,至于作为中国经济市场化向外延伸的国际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面前更遇到严峻的挑战。为此,今后,我们必须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国民经济市场化的进程,争取到2010年使我国的市场化水平有显著的提高,在此基础上,再经过20年,到2030年使中国国民经济的市场化达到比较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程度。

展望下一阶段中国国民经济市场化的进程,与前一阶段的市场化进程相比,我们认为将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1)从市场化的内容看,下一阶段将要加快要素市场的市场化进程,同时加大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力度,并且要下很大功夫提高政府行为对市场化的适应程度,由于要触及这些市场化过程中的“硬骨头”,因此市场化推进的难度将加大,改革将进入“深水区”。

(2)从市场化的配套性与系统性看,下一阶段的市场化改革将不再停留于过去单项的或松散型结合的阶段,而更多地侧重于综合配套性的改革。特别应当指出,这种配套不仅包括经济领域,而且包括政治体制改革,这个问题已经提上议事日程。

(3)从风险角度看,下一阶段将进入市场化进程的关键期,需要向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最顽固部分挺进,所遇到的阻力和风险自然会更大,尤其是与传统体制密切相联的既得利益集团的阻力和数以千万计的职工下岗造成的压力,是市场化面临的新课题,为克服诸种阻力和风险,需要特别倚重在20年改革中培育出的“受益群体”,以在整个社会形成一支抗风险的支撑力量。

(4)从推进市场化的方式和动力结构看,前一阶段主要是政府自上而下推动、分层递进;而在市场机制逐渐占据优势地位的今后若干年,来自新经济组织和地方政府的内生化或自生化的改革趋势将越来越明显,市场化的推进将越来越多地表现为多元化社会经济力量合力的结果,这样,市场化的进程将不可逆转。

(5)从推进市场化的策略选择看,由于前一阶段特别是十四大以前的改革目标取向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并不很明确,因而主要采取了诸如“摸着石头过河”等经验主义做法;而下一阶段的改革大目标已明确,因而各方面的市场化也将会更具理性,更侧重于制度创新与制度完善。

为了切实加快中国经济市场化的进程,我们认为,下一阶段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进这一进程:

(一)推进所有制结构改革,加快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市场化进程,内容包括:(1)在对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新认知”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2)要努力探索能够极大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3)按照市场化的要求,对国有资产进行战略性重组。(4)加快推进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自身的市场化进程。针对企业目前实际,提高企业自身的市场化程度,重点要抓三个方面:在产权关系上,突出抓住“产权清晰”这一条,提高企业产权主体到位率;在治理结构上,突出抓经理人员的市场选择,提高经营者市场选择率;在企业运行上,突出抓运行的规范化,提高企业的履约率及企业破产的法制化程度等。

(二)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为宗旨,继续发展各类市场,尽快形成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下一步,应重点抓以下四点:(1)继续深化价格改革,重点是完善生产要素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2)继续培育和发展各类市场,重点是发展资本、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等也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3)健全和完善有关市场主体行为、市场进入、市场竞争、市场交易以及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同时也要依法加强市场管理和监督。(4)消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三)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提高分配方式与国民经济市场化相适应的程度。从我国经济的现实情况看,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完善,以及生产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各种分配方式混合组合的分配结构正在成为新的分配形式。今后应当提高按要素分配在分配总量中的比重,并对要素收入加以正确引导,依法规范,使之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除此之外,按劳分配这一部分也要与市场化相适应。

(四)改革宏观调控方式,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行为尽快与国民经济市场化相适应。(1)改革宏观调控方式,特别要探索建立计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能够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和正确运用经济杠杆的机制。通过努力,在现在的基础上,使政府调节方式的转变程度明显提高。(2)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机构改革,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使政府行为适应市场化程度在当前36.6%的基础上明显提高。

(五)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进国民经济的国际化进程。主要应把握如下几点:(1)着重加强对引进资金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将利用外资的重点放在引进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跨国公司的产业资本上,并将这一重点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组和技术改造结合起来;(2)继续鼓励外商投资农业、基础产业、面向出口的制造业和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新兴产业;(3)一般加工工业利用外资应把重点放在调整结构,提高技术引进水平,培植我国自己的著名品牌和自主技术开发能力上;(4)继续贯彻以市场换技术的方针,不断提高技术含量和整体效益。在利用外资的同时,还应“打出去”,即到国际市场上进行投资,直接利用国际资本、技术和资源。根据当前国际市场情况和国内的需要,对外投资的重点应放在扩大利用稀缺的战略性自然资源、获取先进技术和占领国际市场上,从而在提高贸易依存度和资本依存度的同时使中国的“生产依存度”大幅度提高。(5)优化对外开放的区域布局,按照全国生产力合理布局的要求,形成地区之间的相互关联有效配置,避免对外开放在内容、结构和模式上过于重复和过度竞争,实现区域间相对的专业化、多元化和相对均衡化,把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总之,只要坚持改革的市场化取向不动摇,经过大胆开拓和扎实工作,在下一个世纪的二、三十年代,中国国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将会明显提高,中国将作为一个新崛起的市场经济国家自立于21世纪的世界民族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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