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一)_图书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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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纪与千年之交的时刻,我想扼要地回顾一下20世纪近100 年的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历程与现状,并系统地研究一下当前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中的几个突出问题,可能是必要的和有益的。

1 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历程及其现状

封建藏书楼在我国有几千年的历史,因此,公共图书馆的出现,是我国封建藏书楼与近代图书馆的分水岭。

我国公共图书馆的产生,晚于欧美几十年。欧美在19世纪30年代就出现了公共图书馆,20世纪初期已获得比较广泛的普及,并初步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体系。美国1833年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彼得博罗建立了第一个公共图书馆,接着1852年英国在曼彻斯特创立了第一所公共图书馆,1852年美国波士顿公共图书馆开始兴建,1854年3月20 日正式对外开放。20世纪初,欧美的公共图书馆已扩展到农村地区。

我国公共图书馆产生于20世纪初期,至今不到100年。 最初建立的图书馆,有1900年创办的杭州藏书楼(1903 年改建为浙江藏书楼), 1902年浙江绍兴徐树兰创建的“古越藏书楼”,1903年武昌文华大学创建的文华公书林。它们虽然具有公共图书馆的某些性质、特点、职能,面向社会,为公众服务,允许公众入楼借阅图书,但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公共图书馆。它们只是采用西方图书馆的技术方法与管理制度,而对公共图书馆的意义、目的、特点、性质、组织结构缺乏完全的认识,所以仍以“藏书楼”命名,没有打出“公共图书馆”的招牌。因此这些初期建立的图书馆,只能说是近代图书馆或公共图书馆的先河,是封建藏书楼向近代图书馆或公共图书馆过渡的产物。

具有真正意义的公共图书馆,是1904年至1913年10年间建立的一批省级图书馆。它们是:1904年3 月在湖南长沙建立的湖南图书馆兼教育博物馆(1905年改名湖南图书馆),1904年8月27 日在武昌建立的湖北省立图书馆;1907年在天津创建,1908年开馆的直隶图书馆;1908年在江苏南京建立的江南图书馆;1909年建立的有黑龙江省立图书馆和在吉林市建立的吉林省图书馆,在杭州建立的浙江图书馆,在济南建立的山东图书馆,在开封建立的河南省图书馆,在昆明建立的云南图书馆,在西安建立的陕西图书馆,在桂林建立的广西省立图书馆;1911年在福州建立的福建图书馆;1912年在广州建立的广东省图书馆,在成都建立的四川省立图书馆;1913年在安庆建立的安徽省立图书馆,同年10月21日建立了京师通俗图书馆,1927年与京师图书馆分馆合并,改名为京师第一普通图书馆(即现在的首都图书馆)。发展至1914年有省级图书馆18所。从1914年至1937年是公共图书馆获得不断发展的20多年,据上海申报年鉴社1935年的调查统计,全国有独立图书馆1502所,民众教育图书馆990所,学校图书馆2542所,机关附属图书馆162所,总共有5196所。其中独立图书馆、民众教育图书馆应视为公共图书馆。这一时期公共图书馆发展快的原因有四:一是从1910年清朝政府颁布《京师图书馆及各省图书馆通行章程》之后,一批图书馆的行政法规相继出台,有力地促进了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如1915年教育部公布的《图书馆规程》和《通俗图书馆规程》,1927年大学院公布的《图书馆条例》和《新出图书呈缴条例》,1930年教育部公布的《新出图书呈缴规程》和《图书馆规程》、《私立图书馆立案办法》等。二是一批到欧美学习图书馆学的专业人员学成回国,大力宣传欧美的公共图书馆制度,在全国发起和推行“新图书馆运动”。三是一些欧美的图书馆专业人士到中国参与图书馆建设。四是1925年中华图书馆协会成立,对于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1937年以后,由于日本帝主义的侵略和国内战争原因,图书馆遭到严重破坏,1949年10月仅剩公共图书馆55所。

我国公共图书馆获得全面快速发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1949—1999年的50年。据1998年统计,全国有县以上公共图书馆2721所,为1949年55所的49.5倍;藏书达37600万册,与建国初期的1952年 1600万册比较,增加36000万册,为1952年的23.5 倍。按全国12亿人口计算,平均442789人拥有一所县以上公共图书馆,人均拥有藏书量0.31册。1978年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有工作人员13484人,1992年增至43501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职务者500多人,中级专业职务者5000多人, 初级专业职务者16000人。1996年工作人员增加到46400人。1978年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有馆舍面积652221平方米,若按当时1218所图书馆平均,每馆有馆舍面积535.48平方米。1997年发展至471万平方米,为1978 年的7.22倍,每馆拥有的馆舍面积则提高到1730.98 平方米。 从1978 —1997年间,全国有20多个省、市、自治区图书馆新建或扩建馆舍,平均在2万平方米以上。上海图书馆新馆于1995年建成,投资6亿多元人民币,建筑面积达8万平方米,居中国第二,亚洲第三,世界第十, 现代化程度相当高,1996年开馆。新建或扩建的省、市、自治区图书馆,其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有首都、天津、四川、湖南、河南、山东、浙江等。1996年正式开馆的西藏自治区图书馆,建筑面积为10500 平方米,是一座多功能的现代化图书馆。全国还有一批计划单列市和省辖市新建和扩建了图书馆,如大连、深圳、哈尔滨、南京、沈阳、武汉、宁波、青岛、长春、桂林、厦门、佛山、郑州、中山、九江等市。这里还要特别提到一点,1992年统计,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有汽车图书馆160个。

以上我们对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的发展历程与现状进行了概述,下面我们还想对我国民族地区公共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乡镇街道图书馆作些专门介绍。它们是公共图书馆事业的一部分,又具有某些独特性和独特地位。

民族地区的公共图书馆:1949年我国只有内蒙、新疆、广西等民族地区有为数不多的图书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1989年全国有少数民族地区公共图书馆551所,1994年增至588所,1993年少数民族地区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7088人。西藏自治区1995年建成自治区图书馆,耗资1843万元,可藏书59万册,1996年正式对外开放。广西、宁夏已实现县县有公共图书馆。

少年儿童图书馆:1949年我国仅有上海儿童图书馆(藏书4.1 万册),北平市立图书馆儿童分馆。1980年有省辖市级以上的专门少年儿童图书馆7所,县以上公共图书馆中约有5%左右设有专门的少儿阅览室,总数70—80个,阅览座位不超过4000个。1981年5 月全国少儿图书馆工作座谈会后获得较快发展,1992年全国有独立建制的少儿图书馆78所,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设置的少年儿童阅览室达1100多个,京、津、沪三市的街道少儿图书馆(室)200多所。

乡镇、农村、街道图书馆(室):乡镇、农村、街道图书馆(室)是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直接面向基层、为广大群众服务的部分,在提高全国人民文化素质方面负有重任。几十年来,由于经济、社会、办馆指导思想等原因,出现过大起大落,回升速度缓慢,不够稳定,特别是农村图书室。1956年乡镇、农村图书室曾达18万余所,1958年数字更大,但在三年困难时期又几乎全部消失,所剩无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乡镇、农村、街道图书馆(室)有所恢复,而且回升的趋势在不断增强。1989年,广东省有乡镇、街道图书馆1402所,上海市有乡镇图书馆220所,藏书150万册。1994年江苏省苏州市所属6个县(市)的152个乡镇均建成了万册图书馆,总藏书量190 万册,馆舍面积16780平方米,工作人员450人。1997年山东省有乡镇、农村图书馆(室)25180所。

以上我们扼要论述了我国公共图书馆产生、发展的历程与现状。从发展过程来看,它是一个由小到大,由少到多,逐步壮大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这些充分证明公共图书馆事业是人民需要的事业,不可缺少的事业,近100年所走过的道路是正确的,方向是对头的, 方法与手段基本是适应的。我们在展望未来时,切不可忘记过去所走过的路,更不能随意改变方向,或加以某些不合适的包装。

2 我国公共图书馆的定位

80年代以来,一些文章与会议讨论公共图书馆定位问题,我想应该澄清了。关于图书馆的定位,应该说早就明确,并获得大多数人的共识和社会公认。一般认为,它是一种非商业性的、非赢利性的社会文化教育机构,是一种社会文化事业,也是一种公益性的社会福利事业。它通过收集、整理、保藏、传播知识、信息为社会广大人民服务,满足社会对信息知识的需求。它的服务是免费的,其经费由政府或社会团体提供全部或绝大部分。它是社会信息中心,文明窗口,人类文化遗产的保存机构,国家科学文化发展水平的标志之一。

关于公共图书馆的定位,应该说是更为明确,从它产生之日起就有正确定位。远的不说,仅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就多次作出界定。1974年国际标准化组织(150)颁布的“ISO2789—1974(E )国际图书馆统计标准”中就对公共图书馆下了如下定义:公共图书馆是指那些免费或只收轻微费用为一个团体或区域的公众服务的图书馆,它们可以为一般群众服务或为专门类别的用户如儿童、工人、军人、医院患者、囚犯和雇员等服务,它全部或大部分接受国家或政府资助。1972年发布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指出:建设和维持公共图书馆是任何政府在国家一级和地方一级的任务。它应当完全以公家经费支付,并不许向为之服务的任何人收取直接费用。宣言认为,公共图书馆是一种教育的文化的和报导知识的民主组织,是人的思想与观念的记录和他的创造性想象力的表现得以为一切人自由使用的一种主要方式。公共图书馆所关心的在于提供消遣与娱乐的书籍以使人们精神旺盛,在于提供学生以帮助,在于提供现代的技术、科学与社会学知识。为了满足其目的,公共图书馆应当随时都可让人到馆,它的大门应当向社会上一切成员自由地、平等地开放,而不管他们的种族、肤色、年龄、性别、宗教、语言、地位或教育程度。1994年发布并经修改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这是第三个宣言,1949年发表过一个关于公共图书馆目的的宣言)指出:公共图书馆应坚持免费原则。地方和国家当局应对公共图书馆负责。公共图书馆须由特别的立法支持并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它必须成为任何文化、信息、规划、扫盲和教育的长期战略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宣言认为,公共图书馆作为当地获取知识的门径,应为个人及社会团体的终生学习,独立决策和文化的发展提供基本的条件,公共图书馆对于教育、文化和信息是一种有生力量,并且是一个通过人类的知慧培育和平与精神文明的重要部门。宣言宣布:公共图书馆是地方的信息中心,随时准备为它的用户提供各种知识和信息。公共图书馆在人人平等的基础上提供服务,而无论人们在年龄、种族、性别、宗教、国籍、语言或社会地位上的差异。必须向那些因任何原故不能获得正常服务和资料的用户提供特别服务,例如向讲少数民族语言的用户、残疾人、住院病人或狱中囚犯提供特别的服务和资料。1982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颁发的《省(自治区、市)图书馆工作条例》指出:省(自治区、市)图书馆是国家举办的综合性的公共图书馆,是社会主义科学、教育、文化事业的组成部分,是向社会公众提供图书阅读和知识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全省(自治区、市)的藏书、图书目录和图书馆协作、协调及业务研究、交流的中心。省馆应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为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以上对公共图书馆的定位,是不是过时了,无用了,或不符合中国现在的国情呢?我们认为没有过时,至今仍然有用有效,适合中国现在的国情。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环境变化很大,气侯不同了,中国由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各种产业和信息技术迅速发展,但公共图书馆的定位仍然没有变,也不应该变,这是因为:第一,公共图书馆的定位应该具有通用性,与世界各国应基本一致。世界一些发达国家市场经济比我国早,信息技术与产业也比我国发达,而他们对公共图书馆的定位没有要求改变,我想我国也不应例外。第二,公共图书馆出现之后,它就成为世界各国政府或地方当局的社会福利事业、公益性事业,由政府举办,经费由政府拨给,对公众实行免费服务,实质上就是政府把纳税人的钱返还一部分给老百姓,为人民造福。第三,公共图书馆是各国政府文化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广大人民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唯物主义教育,反对唯心主义和伪科学的重要阵地,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窗口,是一个国家文化水平的标志之一。第四,公共图书馆的藏书是人类社会长期积累下来的,是社会的共同财富,不是某些人的私有财产,更不是图书馆馆长与工作人员的私有财产,应为广大人民共同享用。由于以上原因,我们不应随意改变公共图书馆的定位,更不应信口开河,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意见或误导图书馆的发展。

通过上述论述,公共图书馆的定位非常明确:它是一种文化教育事业,社会福利事业、公益性事业。总之它是属于事业型的,是一种没有生产收入,由国家经费开支,不进行经济核算的事业。不是商业或有生产收入的产业、市场。它由四个要素、两种行为构成。四个要素:一是由国家和地方政府举办和维持;二是由政府全部或绝大部分提供经费;三是免费或轻微收费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四是全社会共同享用。两种行为: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行为,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建设和维持各级公共图书馆,提供图书馆所需的经费,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免费提供最基本的服务。政府行为的代表和具体执行者是公共图书馆的馆长和图书馆工作人员。他们应按公共图书馆的定位或公共图书馆法向政府和公众负责,坚持公共图书馆的公共性质与发展方向。二是社会公众行为,公众既有权利广泛无偿地利用公共图书馆,也有义务维护公共图书馆,促进公共图书馆的发展。

公共图书馆定位于文化教育事业,社会福利事业、公益性事业,只能说是基本的、主要的定位,但不能说是唯一的,绝对的。有主要必有次要。公共图书馆的次要定位有哪些呢?由于公共图书馆系统的复杂性,联系的广泛性,因此其次要定位也不只是某一方面,而是涉及多个方面:第一,服务业。公共图书馆从办馆目的、宗旨和整个工作过程,都是服务性的,为社会广大群众服务。服务业属于第三产业,因此,公共图书馆也可定位于第三产业。第三产业是一个内容广泛的产业,包括建筑、运输、教育、文艺、新闻、旅游、餐饮服务、商业、卫生等等,其中大多是以赢利为目的,有偿服务的,而公共图书馆则是非赢利性的,主要是免费服务的。这是它们的区别所在。第二,信息产业。图书馆的本质是信息,是以信息为内容、文献为对象进行收集、整理、加工、存储、传播的过程,是信息中心,进行信息的再生产,所以它可以定位于信息产业。信息产业属于第四产业,包括电子、计算机、因特网、通讯、邮政、气象、卫星、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图书发行、图书馆等部门。这些产业有的具有相当生产规模,生产成型的信息产品,或提供系统的信息服务,有生产或服务收入,参与市场竞争,自负盈亏。而公共图书馆定位于信息产业,包含三层意思:一是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存储、传播,这是文献信息生产的延续或后续过程,不生产新的产品,只提供系统的文献信息服务。没有这一服务,文献信息就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产生应有的价值。这一过程没有生产收入,由国家或当地政府提供全部或大部分经费,免费为社会服务;二是文献信息的再生产。在已有文献信息内容的基础上,进行加工、综述,生产出新的信息产品,这种生产既可以以赢利为目的,也可以免费提供或只收回成本;三是网上信息服务,既可免费,也可收取一定费用。

有人提出:公共图书馆既然可以定位于服务业、信息产业,即第三产业和第四产业,尽管是次要的,那么公共图书馆是否可搞“产业化”呢?甚至有些人提出要给公共图书馆“断奶”,政府不再给经费或少给经费,把公共图书馆推入市场,自负盈亏,到市场中去竞争,求生存。我们认为这是不可的。我们不反对公共图书馆“适度产业化”,也不反对面向市场,为市场服务,甚至把市场的某些原则、机制、方法引入图书馆管理,但公共图书馆不能推入市场,也不能完全“产业化”。如果把公共图书馆推入市场,完全搞产业化,必然要改变公共图书馆的性质、方向:第一,如果把公共图书馆推向市场,完全搞“产业化”,首先会改变图书馆的经费来源和渠道,国家和地方政府不再提供或减少提供图书馆的经费。这样,图书馆就只能靠自主经营,以赢利为目的,进行收费服务,出租图书馆的房屋和施设来维持,而免费服务于全社会就必然被取消;第二,如果取消免费服务,采用收费服务,公共图书馆的“公共性”、“公益性”、“社会福利性”将不存在,公共图书馆将变为“商业性”的收费图书馆或某些人的“私人图书馆”;第三,如果以赢利为目的,进行商业性的经营,人类几千年积累下来的文献信息资源,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兴建的图书馆公共设施将遭到严重损坏、流失、甚至变为某些团体和个人的私有财产,国家文献信息资源宝库和珍贵的地方文献也将遭受严重损失或不复存在;第四,如果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或负债累累,此时的“公共图书馆”就办不下去了,人员将流失,财产将抵债,图书馆还能存在吗?第五,如果把公共图书馆推入市场,搞完全“产业化”,那时社会的希望与需求,国家与地方政府对公共图书馆的要求都将难以实现或成为空话,成为泡影,社会的文明窗口、文化教育机构、国家文化水平的标志等都将难以体现;第六,走入市场经济的今日社会,不能各行各业齐搞市场经济,齐搞产业化,人人都搞市场经济,都从事产业,这样社会就必然单一化,也是不可想象的。社会总要有所分工,有的直接从事市场经济、搞产业;有的搞市场经济和产业的管理、监督;有的为市场经济和产业化服务。公共图书馆主要应该扮演“服务”的角色,不是直接参与市场或搞产业化。

我们反对把公共图书馆推向市场,搞完全的产业化,但我们并不反对公共图书馆面向市场、为市场服务,同时支持公共图书馆搞“适度产业化”。所谓“适度产业化”,就是我们所说的“一馆两业”、“一馆两制”。这已为90年代以来的实践证明是可行的。“适度产业化”就是保持和继续发展现有事业型的公共图书馆,不改变它的性质、职能、不变更国家或地方政府提供经费为主的渠道,坚持免费或只收轻微费用为全社会公众服务的方向,在此基础上,结合各级公共图书馆的实际需要与可能,创办一些附属于图书馆的企业、公司、工厂等。这些企业可分为两类:一是结合图书馆专业和充分利用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量占有的优势,开办一些相关的信息服务公司、图书馆网络服务公司、信息咨询公司、图书馆设备公司、图书馆用品公司等;二是与图书馆专业无关的一些企业、公司,如书店。这些企业必须在图书馆的统一领导下,成为图书馆的附属部门或二级单位,在经济上、业务上与事业型图书馆部门分离。它以赢利为目的,生产一定的产品或提供系统的收费服务。它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它以市场为导向,参与市场竞争。创办之初,图书馆投入一定的启动资金,并逐步返还。企业所得盈利大部分应补充事业型图书馆经费的不足。

收稿日期:199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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