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阐述建筑智能化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概念,建筑智能化监理、信息系统监理和建设监理的关系。业主建设目标需要建筑智能化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相融合,共同建设适合业主需要的智能建筑及信息化业务系统。结合工程监理实践经验,探讨性地提出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监理监理机构融合模式、融合控制重点,旨在为相关监理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智能化;信息系统监理;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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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 言
建筑智能化工程监理属于建筑工程中机电安装工程的建筑智能化分部工程监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主要是基于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系统的监理业务。随着建筑工程信息化程度的逐渐提高,为了实现业主对建筑工程智能化及信息系统相关需求,在具体项目实践中需要将建筑智能化工程和计算机信息系统有机融合。本文从实际需求的角度出发,探讨建筑智能化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融合方法问题。
1 建筑智能化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概念解读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是受业主委托,可代表业主对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规划设计、工程承包商的选择、设备选型等提供咨询服务,对系统的安装质量、系统性能、建设工期、投资进行监理。
实际工程实施过程中,建筑智能化的各个分项工程包含着不同的计算机软件系统,信息系统工程也延伸到低压电气配线工程施工、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装修等领域。建筑智能化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共性为业主委托的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差异仅是智能化工程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信息系统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工程生命周期和项目管理模式,即信息技术+项目管理的模式。
2 建筑智能化工程监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建设监理间的关系
2.1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建设监理间关系
在建筑智能化工程建设中,大部分情况是由项目建设监理负责完成的,广东地区称为弱电监理,少部分项目有独立的建筑智能化专业监理机构。因建筑智能化技术发展迅速,且愈来愈专业化,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进入施工现场,可以弥补建设监理机构、人员在专业技术、监理方式和管理经验上的不足,更好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2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建设监理的关系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作为业主委托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大多数情况是以独立的监理机构出现的,较少情况是建设监理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由建设监理信息系统监理分支机构完成相关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根据业主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在有总监理机构的大型项目中信息系统监理服从总监理机构的监督指导,配合业主完成相关的监理任务。
3 建筑智能化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融合的政策可行性
建筑智能化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分属不同的政府部门归口管理。建筑智能化属于机电安装工程分部工程,监理业务归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归口工业和信息化部。
监理机构中的工程师,从业资格分别是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
较为理想的方式是监理企业既持有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和机电工程的监理企业资质,又拥有信息系统监理企业资质。相关专业监理人员同样既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注册资格,又拥有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的登记资格。
4 建筑智能化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发展的实际状况
建筑智能化工程监理主要是施工阶段监理和全过程监理(包含设计和施工)。我公司所从事的建筑领域建筑智能化涵盖了机电安装工程中的传统弱电(语音通信、有线电视、计算机网络、消防报警系统、监控系统),也包含建筑智能化加业主定制信息系统等较复杂的信息系统工程。
5 建筑智能化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融合模式
目前,全国各大中城市大规模兴建城市综合体、写字楼、星级酒店及地铁、交通等市政项目,建筑智能化项目投资比例逐年加大,投资规模较为庞大。保守估计可占监理项目总造价的 5%~20%。
如果在智能建筑设计施工领域引入信息工程监理,由具有信息化监理资质的信息工程监理人员给予建造、施工单位技术、施工管理方面的咨询和指导,对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设计、采购、制造、施工、安装、调试进行质量、进度、成本和变更控制,可以充分提高建筑智能化系统的最终质量。
6 建筑智能化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融合控制要点
监理工程师依据建筑智能化和信息系统工程的技术特点和建设规律,将工程过程分为规划设计阶段、系统承包商选择和设备选型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安装阶段、系统调试阶段、试运行阶段、竣工阶段七个阶段,以建筑智能化工程监理为主线,依据不同阶段提出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相融合控制重点。
6.1 规划设计阶段
(1)帮助业主明确和提出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总目标;
(2)对系统的实现目标、投资规模、可行性做出综合评估分析;
(3)按业主要求制订技术规格书或对设计院的系统规划书做出评估分析;
(4)对系统设计过程实施监理与提供技术咨询。
融合控制的重点:明确具体项目业主信息系统建设需求,依据智能建筑建设进度表合理拟定信息系统建设进度计划。适时开展需求调研,需求分析等工作,确定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格书和信息系统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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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系统承包商选择与设备选型阶段
(1)按业主要求,制订或审核项目招标书;
(2)协助业主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3)审核系统承包商资质、资历、工程业绩;
(4)编制系统方案、设备性能价格比分析;
(5)为业主商务谈判提供技术咨询;
(6)审核设备供应和工程承包合同条款。
融合控制的重点:设备选型制约着信息系统相关开发的范围和方法,这项工作是决定建筑智能化与信息系统融合的关键,根据不同系统接口设计功能的要求,协助业主修正技术规格书,优化设备选型也是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的关键。
6.3 施工准备阶段
(1)审核承包商施工计划、设备供应计划;
(2)审核承包商项目实施组织设计;
(3)组织召开设计、安装、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协调会,做好技术交底;
(4)科学划分设计、安装、设备供应、调试工程界面;
(5)审核设计院、承包商的系统深化设计图;
(6)监督完成相关系统(如消防、安保、电话等)施工报批手续;
(7)审核系统调试、验收方案和相应计划;
(8)审核人员培训计划。
融合控制的重点:合理安排信息系统工程的招标时间,有序安排中标单位配合建筑智能化承建单位图纸审查,做好综合管线平衡工作,优化施工图设计,避免管线槽浪费、电箱重复等事宜。
6.4 安装施工阶段
(1)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各方关系和进度;
(2)审核批复施工联系单、技术核定单;
(3)组织系统设备到货开箱、验收、移交;
(4)按施工计划实施进度控制和工作量认可;
(5)协助建设监理实施设备、管线安装质量监理和隐蔽工程验收;
(6)参与土建总包组织的工程例会,协调建筑智能化系统
工程与其他工程(如机电、安装、装饰)间进度与关系。融合控制的重点:信息系统工程依据项目现场情况,适时进场安装调试,互相协调好成品保护等细节工作。计算机机房工程合理利用建筑物接地系统,避免重复施工,依据建筑防雷接地设计方案合理优化机房设计。
6.5 系统调试阶段
(1)线缆测试、单体设备性能测试监理,签署认可测试报告;
(2)单项系统调试监理,签署认可调试报告;
(3)系统联动调试监理,签署认可调试报告;
(4)调试计划进度控制;
(5)组织实施系统阶段验收。
融合控制的重点:建筑智能化的系统调试阶段可以作为信息系统测试阶段,依据信息系统的相关设计说明,测试要求进行相关的用例测试及压力测试等工作。
6.6 系统试运行阶段
(1)组织实施系统试运行;
(2)协调业主、物业、系统承包商间关系,明确职责界面;
(3)审核系统技术培训资料和人员培训监理;
(4)审核系统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制度;
(5)审核与确认试运行记录。
融合控制的重点:根据建筑智能化和信息系统的交叉情况,加强相互沟通,解决试运行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6.7 系统验收阶段
(1)审核系统竣工资料准确性、一致性、完整性;
(2)按设计要求、合同条款对系统性能、试运行情况进行审核;
(3)分阶段、分步骤协助业主组织系统验收;
(4)协助业主组织第三方测试与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5)督促落实系统保修责任制度;
(6)按工程合同、设备供应合同、变更记录审核系统造价决算。
融合控制的重点:建筑智能化第三方检测部分工作与信息系统测试重叠,建议优化智能化和信息系统测试方案,避免重复工作,浪费资源。依据工程经验,建议在项目资料竣工备案后业主依据工作需要管理好网络、语音通信、信息系统等的图纸及系统文档,方便日常管理维护和后期升级服务。
7 结 语
随着城市信息化不断发展,如何在一些投资大、技术新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和信息系统工程相融合的项目中实现投资、质量、进度、安全的有效控制,对包括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人员都提出了极高的专业技术和工程管理知识的要求。本文结合工程监理实践经验,探讨性地提出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机构融合模式、监理控制融合要点,希望能够为相关监理人员提供参考。
论文作者:徐晓祥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细部》2018年第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6
标签:信息系统论文; 工程监理论文; 建筑智能化论文; 系统论文; 业主论文; 工程论文; 阶段论文; 《建筑细部》2018年第2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