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选择_小康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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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几代领导人的“富民强国”之梦

“富民强国”是上百年来中国仁人志士不断追求的伟大目标,建立强大的社会主义工业国一直是中国几代领导人带领中国人民为之奋斗的伟大目标。

如果从中国发展的生命周期来看,第一阶段是国家成长期,中国第一代领导人发动了工业化和现代化,完成了工业化的原始积累,建立了中国工业化的基础,即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阶段是迅速成长期或经济起飞期,中国第二、第三代领导人发动和推进了改革开放,从而实现了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开创了我国空前繁荣的新时代,我国的综合国力、经济总量和人民生活水平都明显上了一个历史上最大的台阶。第三阶段是国家强盛期,在第四代领导人的领导之下,用20年的时间实现GDP再翻两番,全面建立小康社会,不仅实现中国十几亿人民的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也会提前实现国际社会提出的2015年实现全球社会发展目标,为人类发展做出积极的重大贡献,到2020年时中国将进入国家强盛期,成为世界经济最大的实体,成为世界最大的贸易国家之一,明显缩小与美国综合国力的相对差距,使人民生活水平再上一个台阶,全面建设使14亿人口普遍受益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康、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基本国情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人均GDP大大低于1820年欧美工业化初期的人均水平,也低于日本明治维新的人均水平,还低于同期印度的人均水平。针对建国初期的中国发展现实,第一代中国领导人提出了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工业国家的发展目标。

中国改革与发展的初始条件是人均收入居世界后列,属于极低收入国家。根据世界银行的分析,1978年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为340美元,远低于低收入国家660美元的平均水平,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3.6%;1980年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为460美元,仅相当于世界人均收入的14.5%。这就是中国第二代领导人提出实现“四个现代化”发展目标的基本背景。

1982年,党的十二大首次提出了用20年时间使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目标。十二大报告指出,从1981年到本世纪末的20年,我国经济建设总的奋斗目标是,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使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使我国国民收入总额和主要工农业产品的产量居世界前列,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过程将取得重大进展,城乡人民的收入将成倍增长,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达到小康水平。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到2000年为止,国民生产总值(GNP)翻两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国民生产总值和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世界上所占位次明显上升。当时对小康水平的理解是以1980年人均GDP水平达到250美元为基数,到2000年达到800~1000美元,即小康水平,基本消除贫困。这是对第一代中国领导人提出的到2000年实现“四个现代化”目标的重大修正,是从中国基本国情出发做出的重大选择,是一个比较现实可行的发展目标,是将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相结合的具体体现。这一目标不仅包括“强国”目标,而且还首次提出了“富民”目标,即达到小康水平目标。显然,这是一个重新振兴中国经济发展的新战略,又是一个全体人民通过努力可以实现的发展目标,为中国第三代领导人、第四代领导人加快实现“富民强国”之梦奠定了基础。

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20世纪90年代中国经济发展速度达到8%~9%的目标,到本世纪末,我国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国力迈上一个新台阶。改革开放已经24年,这在人类历史和中国历史长河中只是“一瞬间”,但中国却发生了千年未有巨大变化,经济总量上了一个大台阶,综合国力上了一个大台阶,人民生活上了一个大台阶。这一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最好的时期,是一个经济空前繁荣,社会稳定,人心安定,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综合国力大幅度上升的时期。中国已经出人意料地提前实现了邓小平提出的“三步设想”,这也是中国几代领导人的富民强国之梦。

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纵观全局,二十一世纪头20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当人类社会跨入21世纪的时候,我国进入全国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这是一个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重要发展阶段和关键阶段。事实上,中国不仅发展强大的时代已经来临,而且对全人类做出较大贡献的时代也已经来临。

21世纪初期,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目标是什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明确要求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这些目标概括起来就是实现“增长、强国、富民、提高国际竞争力”四大目标,创造一个富有创造性和生命力的社会主义模式,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将是中国今后20年发展的主题和基本任务,现在需要根据中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构造中国“富民强国”的大战略。这包括:第一,经济总量在未来20年(2001-2020年)实现翻两番的目标,到那时,按不变价格计算,我国GDP相当于1978年的16倍,成为世界经济实体最大的国家,超过美国,居世界首位;第二,中国综合国力在未来20年与美国的相对差距由3倍缩小到2倍以内,成为在强大综合国力基础上具有主导能力的世界强国;第三,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由目前世界下中等收入国家进入到中等或中等偏上收入国家,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和预期寿命普遍提高,人类发展指数从目前的世界中上发展水平(0.72)达到较高发展水平(0.8以上),消除绝对贫困人口,建成“人人享有教育”、“人人享有卫生服务”、共同富裕的小康社会;第四,提高国际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前10名)。总之,加速经济增长,提高经济总量和综合国力是强国目标,提高人民生活、共同富裕、消除贫困是富民目标。上述几大目标构成了密不可分、相互作用的发展目标体系,强国是富民的基础,富民是强国的目的,而提高国际竞争力则是强国富民的基本保障。

党的十六大报告已经确定了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那么,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真正含义是什么?民族地区未来发展的目标是什么?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宗旨又是什么?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真正含义是“共同富裕”,未来的发展目标就是要进一步缩小发展差距,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宗旨就是“以人为本,富民为本,社会发展优先,投资于人民,消除人类贫困,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可持续发展”,这将成为影响中国整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进程最令人关注的重大事件之一。

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

民族地区过去50年的社会变迁和经济变迁,远远超过了历史上的5000年。当代少数民族的社会发展历史,实际上就是一部实现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现代史。但是,这一社会跨越式发展极不平衡,发展的限制因素较多。这主要反映在“三个社会障碍”方面,即少数民族进行经济交流、文化交流时面临着更多的语言文字、民族习惯、宗教习俗等文化差异;受教育机会少,人口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交通信息闭塞,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社会发育程度低。这是造成民族地区贫困、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开放型经济发展起步晚,吸引、利用外资能力低,对外开放相对落后,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深刻,新旧体制转换速度缓慢,改革进程相对落后的重要原因。为此,民族地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对于加快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发展进程意义重大,而且对促进中国整体现代化发展也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这主要体现在:

第一,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于中国繁荣稳定具有深远影响。中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构成的多民族国家,有维吾尔、乌孜别克、塔塔尔、柯尔克孜、哈萨克、蒙古、佤、京、景颇、傣、苗、哈尼、傈僳、独龙等20多个民族跨境而居。少数民族人口相对较少,仅占全国总人口的8.41%,但人口规模也多达1.06亿人,这一人口规模远远超过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人口规模。加快民族地区全国建设小康社会,不仅能够使民族地区各族人民普遍受益,进一步促进边疆地区跨境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社会交往,增进边疆地区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睦相处,而且也符合中国整体社会发展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对于巩固祖国统一、边疆稳定,建设强大的经济国防和文化国防,增强民族地区的向心力和抵御外部势力的渗透能力,确保祖国边疆的长治久安,促进边疆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繁荣,具有极为重要的经济、政治、军事以及长远的国家战略意义。

第二,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将对中国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如果从发动工业化的时间来看,东部地区1840年鸦片战争时就已陆续开始工业化,而民族地区发动工业化的时间至少滞后了100~120年,直到20世纪50~60年代才开始正式发动工业化,其不仅发动工业化的时间晚,而且工业化水平起点极其低下。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始终将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民族共同繁荣,作为维护祖国统一,增进各民族团结合作的基本方针,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努力加快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进程,始终把解决国内民族问题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使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举世瞩目。特别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传统社会遗留下来的落后面貌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民族地区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的深刻变革、贫困人口的大幅度减少,大大减小了与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和社会发展差距,堪称人类历史上现代化追赶的一大奇迹。同时,由于民族地区大多地处偏远、交通落后、信息封闭,发展起点低、科技文化滞后,远离经济发达重心区域,工业化、城市化水平普遍较低,影响因素复杂,现实起点低,内部差异大,因而实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这一远大目标将会对中国现代化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第三,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将对中国构建开放型经济大战略做出突出贡献。民族地区自古就与周边国家有着相当广泛的贸易、宗教、文化联系,是中国通往东南亚、南亚、中亚以及欧亚大陆的重要通道,也是从周边地区获得战略性资源与物资,向西开拓制成品出口市场的主要地带;具有特殊的地缘政治地位,位于中国大陆与东南亚、南亚、中亚、东北亚经济贫困带的核心区域,背靠祖国相对较为发达的中部与东部省区,面向经济发展中的越南、老挝、缅甸、印度、不丹、锡金、尼泊尔、阿富汗、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蒙古、俄罗斯等国家;地处内陆腹地的地理区位,沙漠、戈壁与山地、高原的天然阻隔,更强化了其远程度,使其远离全国的政治经济中心,缺少出海口或距离出海口甚远,加之交通极为不便,决定了其不得不面对空间位置偏远、发展滞后的现实,生产的市场化、商业化和经济的开放程度普遍较低,进入国内主要经济中心和国际市场的成本较高。这一特殊的地理区位,严重影响了民族地区与外部世界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对外开放,是其长期落后、区域关系不平衡的原因之一。但是,也决定了它在国防、经济腾飞、社会发展及全方位开放格局中的特殊重要地位,使其面临着两大国际市场:一个是拥有11个国家、4.93亿人口,正在崛起、最具活力的东南亚市场;另一个是拥有33个国家、15.53亿人口,市场潜力巨大、油气资源丰富的南亚、西亚和中亚市场。如果能够尽快开辟面向东南亚、南亚、西亚乃至中亚的国际大通道,充分利用这两大国际市场,实现中国“走出去”的国际大战略,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将十分有利于促进东南亚、南亚、太平洋、印度洋以及中东经济圈的最终形成。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将有助于民族地区的全面开放,有助于改善金融体制、基础设施条件、科技教育水平,提高民族地区自身的竞争能力,从而进一步增强中国整体的国际竞争力。

第四,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将为世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积累重要的经验借鉴。在过去20年里,中国的绝对贫困人口从2.5亿降至3400万,对全球减贫事业做出了任何一个国家都难以比拟的重要贡献。在当代现代化进程中,民族地区仍面临一系列重大发展问题,诸如人口、粮食、就业、环境、贸易、民族文化丧失、生物多样性破坏等等,集中反映了世界上所有发展中国家所遇到的各种难题,其解决的困难程度要大得多、复杂得多。如果民族地区通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能够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实现现代化,无疑可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多民族的发展中国家,提供极为宝贵的丰富经验和极其重要的国际借鉴,这将对推动全人类发展进程产生积极的重大影响。

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选择

党的十六大报告对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阶段、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基本判断有两个结论:一是“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二是“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基于这一基本判断,民族地区如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有关研究表明,民族地区实现现代化的时间较晚,广西为2054年,内蒙古为2055年,新疆为2055年,云南为2055年,宁夏为2057年,青海为2065年,贵州为2070年,西藏为2090年,这说明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任重道远。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应分阶段渐进式地推进,我们认为今后应逐步实现三个阶段性目标:

第一,社会发展优先阶段(2000~2010年)。21世纪的前10年是打好基础阶段,即应打好民族地区的人力资源开发基础、教育发展基础、科技发展基础、交通信息设施建设基础、生态环境改善基础与制度完善创新基础,为未来的经济起飞、人民生活富裕奠定良好的社会发展基础。

第二,加速经济起飞阶段(2010~2030年)。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期阶段,大约需用20年时间,以使民族地区与内地汉族聚居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明显缩小,逐步实现民族地区的经济起飞。

第三,促进人类发展阶段(2020~2050年)。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后期阶段,大约用20年的时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和世界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成为较高人类发展水平地区(人类发展指数大于0.8),使民族地区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一阶段,民族地区的收入贫困问题已全部解决,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存量,人口教育文化程度、卫生健康指标等均大幅度提高,人民生存条件、生活质量也得到了根本改善。

但是,由于民族地区内部差异性较大,因而各省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路径类型、采取的具体政策也各不相同。根据初步研究,我们认为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选择有以下4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新疆、广西、宁夏和贵州,应优先缩小经济发展差距,然后缩小社会发展差距,进而缩小人类发展差距,即缩小发展差距的优先次序是“经济发展差距——社会发展差距——人类发展差距”。特别是贵州由于人均收入水平过低,所以必须先解决经济发展差距问题。贵州是这一类型的特殊类型,因贵州是中国贫困人口比重最高的省份,消除人类贫困是长期的一项基本任务,在缩小经济发展差距的同时必须十分注重缩小社会发展差距。除贵州外,新疆、广西、宁夏的教育水平、交通信息等社会发展能力具有一定基础,人口预期寿命、成人识字水平、人均收入水平等人类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因而经济发展已开始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但是城乡发展差距持续扩大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潜在障碍因素。为此,必须十分注重效率与公平相结合,尤其要重视制定更为公平的城乡收入分配政策。

第二种类型是云南和青海,先缩小经济发展差距,然后缩小人类发展差距,最后缩小社会发展差距,缩小差距的优先次序是“经济发展差距——人类发展差距——社会发展差距”。该类型的省份处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经济增长质量低劣的不平衡状态、低劣的经济增长质量反过来又抑制了社会发展、人类发展水平的提高。这一类型的省份社会发展水平已明显提高,但是人类发展差距、城乡收入差距、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发展差距持续扩大,投资率明显较低、互补性资源不足,即使有良好的社会发展基础也难以产生良好的经济增长效果,使其处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经济增长质量较低的不平衡发展状态。为此,应努力提高投资效率、注重缩小城乡发展差距、重视人类发展,可利用制度创新的“政策改革效应”促进经济增长。

第三种类型是西藏,应优先缩小社会发展差距,进而缩小人类发展差距,以后再缩小经济发展差距,缩小发展差距的优先次序是“社会发展差距——人类发展差距——经济发展差距”。西藏是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比重最高的省区,民族文化对现代化发展影响较强,应重视发挥民族文化的价值作用,重视改善教育、医疗、卫生、交通、信息设施条件以及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民族文化生态环境,改善人类发展、社会发展状况,进而增强经济发展能力。

第四种类型是内蒙古,应先缩小社会发展差距,进而缩小经济发展差距,最后再缩小人类发展差距,缩小发展差距的优先次序是“社会发展差距——经济发展差距——人类发展差距”。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人类发展水平已有一定基础。但是,经济的缓慢增长无力维持社会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而社会发展能力相对较弱又反过来制约经济发展、人类发展能力的提高。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状况恶化、经济政策失误以及城乡差距持续扩大。因此,应优先加快社会发展,采取引导经济资源向教育、健康、服务以及交通、信息等领域倾斜的政策,特别是要采取使广大人民优先受益的就业政策以及更为公平的城乡收入分配政策。

如果说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起点是从总体绝对贫困状况达到温饱阶段进而总体进入小康阶段,发展的主题是“先富论”,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那就是社会主义理论在当时阶段的具体体现。从现在起中国开始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发展的主题是“共同富裕论”。因为现实的中国存在着巨大的贫富差距,在中国这样一个资源相对紧缺的情况下,我们认为不搞社会主义不行,不搞共同富裕不行,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共同富裕,这在中国具有极其特殊和重要的意义。“共同富裕”并不是平均富裕,现实中也很难平均富裕,不仅地区之间发展条件差异甚大,而且人群之间人力资本互有差异。只要有社会存在,就会有社会差异,这就决定了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模式、途径以及道路选择不同于东部地区,也不同于汉族聚居地区。“共同富裕”的核心是“共同”,使民族地区各族人民与全国人民一起能够有共同参与发展的机会,有共同提高发展能力的机会,有共同促进发展水平的机会,有共同分享发展成果的机会。只有实现这四个“共同”,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共同富裕”。“共同富裕”要防止出现两极分化,既要防止出现社会动荡,又要防止出现社会革命,“共同富裕”不仅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执政为民的政治合法性,也是中国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政治保障。没有民族地区的发展与稳定,就没有中国的发展与稳定,更谈不上中国社会的长治久安。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逐步缩小日益扩大的社会差异和不断增长的各社会阶层之间的分化、不同地区之间的分化,这是有效防止和消除因过度社会差异引起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重要保障。因此,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不在东部地区而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在民族地区,不在城市而在农村。这就要求民族地区调整发展思路,认清自己的省情、区情,千万不能盲目提出发展口号,“一哄而上”、“一哄而起”,不顾自己的发展条件和发展环境,提出不适当的发展目标,而要找到自己切合实际的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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