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_民主集中制论文

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_民主集中制论文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集中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学说的一条重要原理。历史表明,能否有效地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关系到党的建设的方向与效果,关系到党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关系到党的前途与命运。本文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试谈一些初步想法。

一、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核

什么是民主集中制?这个问题是民主集中理论中最基本的问题。民主集中制产生和形成的历史告诉我们: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在建党实践中逐步形成和确定的,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也是随着无产阶级革命事业不断发展而不断深化的。虽然,早在1927年6 月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首次把民主集中制这一概念写入“党章”。但是,当时毕竟理论上知之甚少,实践上各取所需。直到1945年4月, 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所作的《论联合政府》报告中,精辟地把民主集中制概括为“在民主的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此之后近50年里,这个著名的概括虽然经历了几次变化,但其基本意思和辩证关系始终未变。

民主集中制,就其内核而言,主要包括民主与集中两个范畴,而两个范畴各有特定含义。民主强调党的领导权力合法性,党的基础的阶级性,强调党的权威的理性化,决策的民主化;集中则强调党的力量的集中、战斗力和高效率。民主主要是决策机构的形成制度和决策机制,集中则主要是决策执行机制。在党内生活中,民主和集中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民主是集中的基础和前提,离开民主,真正的集中建立不起来;集中是民主的体现和归宿,没有集中,民主就不能显现和发展。因此,民主和集中同等重要,而且是密切联系的。

民主集中制又是一个具有多种含义的概念,它最初从党的组织原则提出来,又从组织原则派生为领导制度、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准则等概念。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后民主集中制又成了国家的政治制度。民主集中制概念中还有一层含义是比较特殊的,即党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的民主集中制,也就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党内生活中的运用,是群众路线在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的制度化,其基本含义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我们党根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原理,从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出发创造出来的。

尽管人们在不同含义上使用民主集中制概念,但各种含义基本来自作为党的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因此,理解和把握民主集中制概念的关键是理解和把握作为党的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

二、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历史的必然

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它的客观必然性和顽强生命力,已经被长期的实践所证明。

回顾过去,民主集中制经过几代革命导师在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不断实践、总结、完善,因而它体现无产阶级革命力量和社会主义建设力量的运动规律,是我们党组织领导革命和建设的社会政治力量的科学原则和根本经验。历史告诉我们:要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中完成建立独立的统一的主权国家的任务,就必须运用民主集中制来组织和领导无产阶级革命。要在国民党留下的废墟上独立自主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就必须通过民主集中制把广大劳动群众组织成社会主义建设大军,靠集中全社会人财物力,团结一致地把经济建设搞上去。

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显得更为迫切。

一是实行改革开放的需要。从改革上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有史以来最为深刻、复杂的变革,这是物质生产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必然引起社会生活多个方面发生极为广泛的变化,各种利益关系的矛盾、冲突、调整必然要求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否则社会秩序就会失去控制;从开放上看,当前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处于低潮,国际敌对势力竭力用民主社会主义扰乱我们的意识形态领域,特别是苏联、东欧的剧变,要求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二是巩固政党地位的需要。目前,国内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土壤仍然存在,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代表人物,总是打着“高度民主”的旗号,企图让党内派别合法化,实现多党轮流执政。如果听之任之,那么我们的党就会变成帮派林立,互相争吵、毫无战斗力的俱乐部,国家就会重新回到一盘散沙,任人宰割的悲惨境地。因此,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以确保党的执政地位。

三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从总体上说,我们党的主流和本质是好的,但是也不同程度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诸如党内生活中存在着民主渠道不畅通,民主生活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程度不够的问题,党的一些基层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从党员干部的现状来看,有的领导干部凌驾于组织之上,喜欢个人说了算,把自己主管的单位变成自己可以任意支配的领地;有的领导成员之间不团结,一把手气量不大,副职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把“一人一票”与行政首长负责制混为一谈,彼此长期思想不见面,也不谈心,隔阂发展到工作上用打电话或委托第三者转告的地步;有的领导作风浮夸,喜好空谈,出名得利的事,争先恐后,操心费力的工作,则畏首畏尾,避而远之;有的领导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人生哲学,凡事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自我批评浮皮潦草,互相评功摆好;有的领导压制民主,听不得不同意见。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有着现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展望未来,从现代政治发展的历史趋势来看,只要民主集中制所体现社会政治运行的一般规律仍然存在,民主集中制就应当坚持,不能放弃。因为无论人类社会发展到怎样高级的阶段,只要还有政治生活,这个时代的政治秩序就应当是有序化,民主集中制正是组织和疏导多种政治力量和政治关系使之有序化的成功范例;无论人类社会发展到怎样高级的阶段,也都应当通过某种形式集中来规范和约束人的行为,使人们把智慧集中到最利于大多数人的事业上,以体现人的创造力和对自身命运的控制能力,不断推动人类社会进步。正是从这些意义上说,民主集中制是人类理性的体现,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体现,是社会存在的终极意义的体现。

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主要方法

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中,既有成功经验,也有沉痛教训。经验和教训换来了我们应怎样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正确方法。

1.正确的政治路线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首要前提。

党的政治路线即党的总任务、总政策,党的组织路线即根据党的政治路线而确定的关于组织工作的原则和方针,也就是用怎样的手段和工具去实现党的政治路线,而这个手段和工具就是民主集中制。有什么样的政治路线就有什么样的组织路线,比如党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民主集中制则主要表现为决策民主化与执行集中制相结合。一方面,市场经济要求决策应当是民主化的决策,党政部门应当下放决策权,微观决策由经济实体自行作出,宏观决策必须充分反映市场规律;另一方面,经过民主程序作出的决策,又必须得到严格的贯彻执行,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无政府状态,集中执行经济政策,经济法规,统一服从必要的计划指导和行政管理,方能保证市场经济井然有序。

2.坚持集体领导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

党章规定的民主集中制第六项基本原则中,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领导制度上的体现和运用。实践证明,坚持了集体领导,诸如少数服从多据的原则,防止个人专断的原则,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等等才有可靠的保证。而且,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原则、制度和方法的制定与实行,党组织的统一与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党的领导干部民主作风与领导权威的确立,都必须通过集体领导才能进行。与此同时,正确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于加强集体领导也有重要作用,因为它是形成集体智慧、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基本途径,是修正错误、纠正偏差的重要制度,是培养干部的重要手段。

3.完善制度体系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保证。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仅靠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还不够,还要有一系列具体制度作保证。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为重要”,“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另外,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基本原则都比较抽象,不易操作,而实现了制度化后,操作就比较容易。为此,从制度上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用党的法规保障民主集中制的执行,实现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化、法制化,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4.主要领导人发扬民主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必要条件。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固然对党内任何人都有关系,但党的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党的集体领导中,主要领导人与其他成员都是平等的,但丝毫没有降低主要领导在集体领导中的重要地位,主要领导人的权威是客观存在的。如果这种权威不以主要领导的民主作风来保证,则会导致个人独断专行。邓小平同志指出:“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或书记处本身,或常委会本身。”这就告诉我们,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领导干部本身自觉端正民主作风,提高政治素质,已成为坚持和健全集中制的关键。

四、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应取之策

江泽民同志指出:“近几年来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总的说是有进步,但也存在着民主不够,集中也不够的问题。”其原因,一是人的素质问题,二是制度问题。实践中体会到,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当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注重思想教育,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必须建立在广大党员自觉的基础上,离开了自觉性,往往是纸上谈兵;人的素质不高,即使勉强去执行,实际上难以凑效。为此,必须在思想教育上花大力气,狠下功夫,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论述,深入了解集中制的由来和发展,了解民主集中制在建党原则上的重大意义,批判“民主集中制过时”的谬论;二是学习《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使党员进一步熟悉和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规定和具体内容,认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懂得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和自觉维护党的领导权威;三是学习中共党史,了解和认识我们党继承、发扬马列主义民主集中制的理论的实践过程,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在教育中,要注意划清三个界限:

其一,划清个人独断与民主集中的界限,摆正个人与集体的位置。作为领导者,个人要服从组织,但在民主的基础上该决策的要决策,该拍板的要拍板,当断则断,不能优柔寡断;

其二,划清忽视民主与强调集中的界限,掌握民主和集中的辩证关系。只强调民主忽视集中,必然导致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盛行;只强调集中忽视民主,就可能造成个人说了算,民主徒有形式;

其三,划清保持一致与创造性工作的界限,处理好发挥工作创造性与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关系。党的方针政策是对全国而言的,不可能完全符合每一个地区的实际情况,这就需要有胆有识,创造性地执行。创造性执行并不等于不执行,而是在执行的前提下,怎样执行得更好更符合实际。

2.落实“四个服从”,增强维护党的团结、严格党的纪律的党性观念。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四个服从”是对我们党的生活秩序的概括,也是使我们党成为有统一意志、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纪律、统一行动的组织原则的核心。因而,它一直作为民主集中制最基本原则,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作为党的铁的纪律,谁破坏了这“四个服从”,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

落实“四个服从”,当前要突出地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按照“四好”的要求,在领导班子内部通过积极思想斗争,消除矛盾,增强团结。要倡导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的良好作风,通过民主讨论解决工作中的意见分歧;二是坚持集体领导必须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所有党委成员共同对党的工作负责,切实克服名曰集体领导、实际无人负责的倾向,坚决纠正办事拖拉,相互推诿,含糊其辞,模棱两可的不良作风,发扬“党委决定,各自去办”的优良传统,认真落实在其位,谋其职,负其责。三是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公开发表违背党的纲领的言论,对党的决议,不得各行其是,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或变相抵制。

落实“四个服从”的过程,要认真处理好三个关系:

其一,正确处理好“四个服从”与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中的关系。分工负责制实质上就是执行民主的职能,是多数人意志的体现,是与“四个服从”一致的,并非独断专行。

其二,处理好全委会与常委会的关系。党委全委会的各位委员之间是平等的,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关系。而党委常委会是全委会授权负责处理党委日常工作的。常委会一经作出决定,任何人无权改变。常委议事发生分歧时,一般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议,如仍不能决定的,应将争议情况上报,请求上级裁决。

其三,处理好“一人一票制”与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关系。在党内,党委一班人与“班长”严格实行一人一票制,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部门、单位,行政首长主要对政府负责,与党的领导体制有所不同。因而,领导成员之间应识大体,顾大局,更多维护行政首长的意见和权威。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制约机制。

贯彻民主集中制,还需要一系列具体规章制度作保证,使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目前情况来看,应着重抓好以下制度的建设:

其一,党内通报制度。凡涉及全局性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在党委成员之间通报,向党内通报,使党员干部和群众了解情况,心中有数,以便共议党内大事,更好统一党内思想。要创造条件,积极疏通和拓宽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向上级反映情况和意见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努力造成讲真话,吐真情的生动局面。

其二,党内监督制度。缺乏监督权力是腐败的因素。为了防止少数干部腐败行为的产生,就需要把各级领导干部的活动置于广大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包括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对所选举的委员会的监督,广大党员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党的各级组织对党员的监督,党的各级组织之间、领导干部之间互相监督,党的舆论工具对党的工作的监督等等。

其三,干部民主评议制度。实行干部民主评议制度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使党的干部队伍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事实证明,激发群众的参与意识,进行干部民主评议,不仅是密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及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途径,也是实行对各级干部进行监督的有效形式。为此,在一年之内,干部必须向所在单位作述职报告,接受群众的评议,评议的形式可以是面对面的,也可以是背靠背的。

其四,其他制度。主要指建立和健全各种政治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使党内生活正常化、工作程序规范化。当前急需建立健全的制度有:“工作汇报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定期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心制度”、“党风廉政档案制度”、“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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