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与工作学习活动的描述性报告_高校学生论文

大学生参与工作学习活动的描述性报告_高校学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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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勤工助学是当前学生工作研究的重要课题。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对于当前高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实际状况,其中存在哪些问题,面临哪些困难,勤工助学所具有的作用和功能是否得以有效实现等,尚缺乏系统的探讨和研究。为弥补这方面的欠缺,本课题组(注:即“高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研究”课题组,该课题为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项目,课题负责人周翠林。)于1997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了“高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问卷调查。

1、方法

本次调查以江苏高校中工科院校的本、专科在读学生为主体,采取配额抽样方法选取调查对象。具体做法是:首先将江苏高校中的工科院校按照在宁高校和苏南、苏中、苏北的地区差异,以及本、专科院校不同的办学层次,分别选取在宁高校4所,苏南地区高校4所,苏中地区高校3所,苏北地区高校4所,合计15所高校;其中本科院校11所,专科学校4所。其次,考虑到不同年级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活动的情况不同,在年级分布上,确定一、四年级分别选取8个班,二、三年级分别选取10个班,共选取36个学生班级,按每班35人计算,合计1260名学生构成本次调查的样本。本次调查采取问卷法收集资料,实际发放问卷1260份,回收有效问卷1101份,有效回收率87.4%。

2、结果与分析

1.在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总体状况

勤工助学参与面。统计结果显示,在校学生曾经参加过勤工助学的人数比例较高,达42%;而目前正在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却并不多,仅占14%。在未参加过勤工助学的学生中,有83.2%的人表示“想参加”。他们想参加却又未参加的原因,主要是没有机会和岗位,或者未找到合适的岗位。

勤工助学岗位。勤工助学的岗位类型大体包括劳务型、智力服务型和经营型等。劳务型岗位所占的比例最大,为56.48%;智力服务型岗位其次,占29%;经营型岗位则占11.6%,其它为2.78%。其中校内岗位占61.4%,校外占22.8%,校内外都有的则占15.8%。家教和广告宣传、产品促销是校外勤工助学工作的主要岗位,两项累加占68.5%;而劳务工作(打扫教室卫生等)、服务工作(图书馆值勤、宿舍管理助理等)、助教助研分别占校内岗位数的46.4%、23.3%和18%,三项累加为88%,是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主要岗位。

从获取岗位的渠道来看,由学生自己联系获取的岗位最多,占36.26%;学校安排和老师、同学介绍的其次,分别占24.76%和22.8%;学生会组织中介的占11%;由外单位来校招聘的最少,仅占5%。

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时间。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时间主要是在双休日和平时课余时间,其次为暑假和节假日。平时课余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时间以每天不超过1小时为宜,而双休日或节假日工作时间安排则可长达4至6小时。

勤工助学报酬。多数学生认为,用人单位在支付学生勤工助学报酬应与社会用工同等对待,以体现公平原则。以中小学生家教为例所进行的调查统计表明,较为合理的报酬是8元/小时或10元/小时。勤工助学报酬的支付方式是多样化的,采用较为普遍的方式依次有按月支付、按次支付、按小时支付和工作结束时一次性支付。

对所从事工作的满意度。在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中,对所从事工作反映满意、不满意或不很满意的分别占41%、25.5%和32.5%。究其不满意或不很满意的原因则比较复杂。其中,因为对工作本身不感兴趣、报酬过低或工作时间有时与学习冲突的分别占39%、36.3%和18.5%。

2.高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动因及价值取向

当问到“您参加勤工助学的主要动因”时,较为一致的观点是“增长社会阅历,培养自立能力”和“尽可能减少家庭负担”、“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生存能力”。此外,关于“您在选择勤工助学岗位时优先考虑的因素”的回答也佐证了这一点,43.6%的人认为首先应考虑“对素质锻炼和能力培养所具有的实际意义”。

去年,新闻媒介曾披露了部分学生在勤工助学中不愿意从事体力劳动的情况,由此在全国高校学生中,开展了一场关于“生存与自尊”问题的大讨论。调查表明,有51.5%的同学认为部分学生在勤工助学中不愿意从事体力劳动是不应该的,是缺乏劳动观念的表现;21.94%的同学认为“从事体力劳动对于能力培养意义不大”;另外还有13.29%的同学认为“无可非议,因为在社会分工中,大学生本来就应以从事脑力劳动为主”或“另有苦衷”。当问到“您认为安排学生参加清扫楼道、冲洗厕所等勤工助学活动是否妥当”时,43.6%的同学认为“要生存、要自立,就得从最基本的方式做起”,36.9%的同学表示“不想发表观点”,而认为“有损自尊,不符合大学生身份”的占8.86%。由此可见,高校学生在勤工助学工作中所体现的价值取向的主流是正确的。他们充分认识到勤工助学对于素质锻炼、能力培养所具有的作用和意义,认识到“要自尊,首先应学会生存,实现自立”。但却又有半数左右的同学表现出对体力劳动的轻视和鄙薄,这不能不引起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国家教委曾多次明文规定,在校学生不得以勤工助学为名,从事各种经商活动,但是实际调查显示,对大学生经商持赞成态度的占23.9%,认为“不能一概而论”的占61.6%,仅有14.45%的学生明确表示“反对”。此外,从统计数据还可以看到,“报酬的多少”是学生在选择勤工助学岗位时,仅次于“素质锻炼、能力培养”的优先考虑因素。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应对学生加强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引导工作。

3.勤工助学所具有的解困作用

解困不仅是指解决贫困学生的生活困难,还包括减轻家庭负担、改善生活等层次。勤工助学的解困作用首先体现在解决贫困学生生活困难的层次上。调查表明,有75%的学生反映,要维持在校学习生活的最低生活费标准每月应不少于150-200元。按照这样的标准,在校平均每月的实际开支费用在150元以下的贫困学生占11.26%。当问到“家中不能提供足够的生活费用时,您首先考虑的解决办法”时,回答“除生活节俭外,依靠勤工助学来解决”的学生占70.5%。有44%的学生认为,学校在安排学生勤工助学时应予优先考虑的、居第一位的因素是生活困难的同学。而在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主要动因中,回答“生活所逼、迫不得已”的最少,仅占4%;回答“尽可能减少家庭负担”和“获取报酬、改善生活”的则分别占28.65%和9.73%。

其次,从解困方式来看,一般包括减免学杂费、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奖学金、社会资助和贷款等。相比较而言,勤工助学却以其独特的优越性而更为学生所认同。当问到“您认为能有效解决贫困学生生活困难的方式”时,认同频率由高到低依次为勤工助学(25.87%)、减免学杂费(24.5%)、奖学金、困难补助(分别为13.67%)、贷款(12.7%)、社会资助(9.55%)。而在生活费用的主要来源中,依次排序为勤工助学(4.53%)、奖学金(4.4%)、困难补助(1.56%)和贷学金、社会补助(分别占0.78%)。

另一方面,以上统计数据表明,我们对勤工助学所具有的解困作用不宜估计过高。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占14%,但将勤工助学作为生活费用主要来源的学生不足5%。统计数据还表明,多数学生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学生的生活困难,首先要依靠贫困生自身的奋斗,即积极参加勤工助学,以自身的劳动获取报酬、资助学业;其次才是“吸纳社会资金,为贫困生上学建立社会保障机制”;再次是依靠奖、贷学金。而认为必须“建立以勤工助学为主导的助困帮学工作体系”的仅占6.4%。分析其中的原因,一方面体现了在校学生依靠勤工助学、实现自立解困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实际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不多、报酬不高、工作及其收入来源不稳定等现实状况,又严重制约着勤工助学解困作用的有效发挥。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较为可行的方案是建立多种方式协同作用的解困机制,而勤工助学则是其中应予积极倡导的方式。

4.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

首先,在校学生对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有着广泛的认同。在接受本次调查的学生中,有62.5%的人认为勤工助学的主要功能首先应体现在“促进素质锻炼和能力培养”上,其次才是“资助学业、解决生活困难”。再联系到有44%的学生认为,学校在安排学生勤工助学时应予优先考虑的、属第一位的因素是生活困难的同学,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在勤工助学的解困和育人两项基本作用和功能的关系问题上,解困为首,育人是本。勤工助学之所以较其它解困方式更为广大学生所认同,其中的原因就在于用劳动谋生的过程,同时也是锻炼生存能力、实现自立的过程。

其次,关于育人功能的具体体现。当问到“您认为勤工助学的主要育人功能应体现在哪些方面?”时,认同频率由高到低的回答依次为“开阔眼界,增进对社会的了解,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劳动观念,学会生存和自立”、“锻炼和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应答数分别占37.6%、33.94%和23.9%。这也体现了勤工助学三个不同层次的育人功能,即围绕促进在校学生社会化进程的人生课题,从学习、适应社会到学会生存和自立,最终实现提高本领、服务社会的人生目的。其中,学习、适应社会是社会化课题中最低、却是最基本的层次,是实现其它更高层次目标的基础。

再次,实现自强自立是实现勤工助学育人功能的第二层次的目标。统计数据表明,82%的学生具有较强的成人意识,他们认为在大学阶段就应注意自立能力的培养。70%以上的学生认为,在人格上确立自立观念、并进而实现在经济上的自立,这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当问到“勤工助学对于锻炼和培养自立人格所起的作用”时,回答“作用较大”的占49%,另有51%的学生则认为“作用不明显”(27%)、“没有太大作用”(15.4%)或“没有直接联系”(8.21%)。

提高本领、服务社会是勤工助学所具有的育人功能中最高层次的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若能结合专业,参加智力型、科技型勤工助学活动,将会有效地创造大学生运用知识服务社会的条件和机会,这也是他们成才的必由之路。34.24%的学生表示,他们最乐意参加的勤工助学方式是“与专业有关、有利于发挥专业特长的工作”,居问卷所列举的各方式之首位。

5.对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存在的问题。分别有38.9%和36.3%的同学认为,在高校学生勤工助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可供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层次低,智力服务岗位少”或“能提供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太少”;18.5%的同学则认为“获取报酬低,不能解决多少实际问题”。联系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主要动因首先在于素质锻炼和能力培养,其次才是获取报酬。因此,勤工助学工作的重点是要开发更多的岗位,并不断提高岗位层次,增设智力服务型岗位。

其次,在岗位的获取途径上,如前所述由学生自己联系、获取的岗位最多,这其中必然有一个规范管理的问题。但在征求“对学生自行联系的勤工助学岗位,必须申报学校批准才能进行”的做法的看法时,75.5%的学生表示不同意。由此可见,在开发岗位、做好服务工作与规范管理的关系问题上,服务是第一位的,其次才是管理。

第三,关于勤工助学工作所面临的困难。28.9%的人认为,开展勤工助学的主要障碍和制约因素在于“用人单位对学生勤工助学缺乏必要的支持”,这一点与仅占5%的岗位是由外单位来校招聘获得的统计结果是一致的。此外,分别有20%的人认为“学校对学生勤工助学缺乏有效的扶持”或“学校课程和教学安排不能让学生在时间上自主支配”。值得注意的是,多达70.3%的学生对所在学校的勤工助学工作表示不满意,46%的学生对学校勤工助学的主管部门不甚清楚。因此勤工助学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做好此项工作,一方面取决于社会各方面,尤其是用人单位的支持,另一方面也离不开学校工作的大力扶持,譬如改革现行教学体制,实行学分制等。

3、结语

结合本次调查的研究结果,主要结论归纳如下:

1.要充分认识高校勤工助学工作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实践证明,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勤工助学活动具有利于现代教育制度下人才素质培养及获取劳动报酬的双重功能。从某种意义上说,大力开展高校勤工助学工作是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2.勤工助学在当前所面临的首要工作目标和任务在于实现贫困学生的生活解困。在实践中,人们意识到优先安排困难学生参与勤工助学,让学生通过劳动获取报酬,是一种帮困解困的有效手段,但在目前情况下,由于实际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还不多、报酬不高、工作及其收入来源不稳定等现实状况,勤工助学尚未能成为解决贫困生生活困难的主要方式,而仅是解困工作中的重要补充方式。

3.开展勤工助学工作的最终目的在于育人。勤工助学具有积极的育人功能,但同时应予注意的是,在勤工助学工作中也可能出现一些负面效应,表现为价值取向上的误区。要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大学生更多地接受正面教育,坚持社会主义道德标准,防止社会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对大学生的负面影响。

4.解困与育人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学生在参加勤工助学过程中,用自己的劳动实现解困,这其中体现了自强自立的价值取向,本身就是育人的过程。也正是在这一点上,勤工助学具有其它解困方式所无法比拟的功能上的优越性。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五个结合”,即开展勤工助学工作与素质教育相结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与专业教育相结合、与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相结合、与帮困解困相结合,突出勤工助学工作的育人功能。

5.就高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总体状况来看,参与度愈来愈高,发展优先的原则在更多的学生中得到体现。他们对勤工助学所具有的解困作用和育人功能表现出较高的认同感。但从岗位需求来看,勤工助学岗位供求矛盾突出,岗位层次低,拓宽难度大,争取更多的岗位,尤其是开发智力服务型岗位成为各高校在勤工助学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为此,应建立沟通高校、大学生、用人单位的畅通渠道,培育区域性的勤工助学市场,着力开发以社会为主体的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应充分发挥教师的帮助和学生会组织的自我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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