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保护国内产业与非关税措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关税论文,与非论文,措施论文,产业论文,国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对外经济贸易逐渐向国际惯例靠拢,关税水平不断降低,我国最终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在激烈竞争的国际市场上,在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范围内,紧密联系实际,认真研究国际贸易理论和相关理论,充分运用国际通行的非关税手段有效保护我国内产业,并促进其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一、国际贸易理论及其在发展中国家的实践
国际贸易有益于贸易双方的观点,是以十九世纪初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的比较利益作为理论基础的。李嘉图指出,即使某一国家并不拥有任何绝对利益,双方仍然可以获得贸易利益。只要在不进行贸易时各国之间的价格比率有所不同,每个国家都会有一种比较利益。所谓比较利益就是一种发现某种商品的能力,而这种商品是一个国家能以相对成本劣势比其他商品小的条件下进行生产的。每个国家对某种商品拥有一种比较利益,并且用这种商品换取其他国家的某些商品来获取利益。这样,贸易双方国家都可能从国际贸易中获取利益。
长期以来,发展中国家通过国际贸易获得利益,出口商品大体上可分为两类:1、自然资源类商品;2、技术档次较低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商品。进口商品则主要是来自发达国家的资金和技术密集型商品。由此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形成了垂直的国际分工格局,这种贸易结构符合上述的比较利益理论。可是从经济发展的历史看,这种分工模式的结果却令人失望。据经济管理出版社1989年版《发展经济学》一书中报道,那些长期按本国的比较优势从事初级产品和低档制造业产品的国家,除少数石油出口国外,多数仍是人均收入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因此,发展中国家不应长期持以自然资源和廉价劳动力所形成的比较利益来促进本国经济的增长,应追求现代工业增长的动态收益。发展中国家发展对外贸易的主要目的不仅是要获得比较利益,更重要的是要促进本国现代工业的发展。
由于现代工业的发展对一个国家长期持续发展的潜力、对于一国科学技术水平的普遍提高和对于该国人民生活质量的影响至关重要,因而发展中国家倘若根据暂时的比较利益,长期购买较本国自己制造更便宜的工业制成品,从而放弃建立本国现代工业的机会,失去与现代工业并存的诸多利益和持续增长的潜在能力,从长远利益的眼光看是得不偿失。因此,在保护率不要过高和保护期不要过长的前提下,发展中国家应该在相应的保护政策下大力发展本国的现代工业。
二、保护国内产业的非关税政策
保护国内产业的对外贸易政策主要是由关税和非关税政策所组成。由于世界贸易组织对关税保护手段的使用范围有明确的约束,因而各国在对国内产业进行保护时,更多地使用了非关税保护手段。非关税政策的种类和性质非常复杂,有些是公开的、直接的,有些是隐蔽的、间接的,非关税政策通常分为显性和隐性的两类。据联合国贸发会议1985年的报告,有22种被广泛使用的显性非关税政策,而世界贸易组织认为存在着40多种。至于隐性的非关税政策,世界贸易组织估计已达1000种以上。据世界银行《1991年世界发展报告》,工业发达国家非关税政策的应用“已经达到了令人震惊的程度”。
我们要用非关税政策来保护国内产业,有必要对各国所采取的各种非关税主要手段有一个全面了解。
(一)显性的非关税主要保护措施
1、进口配额。进口配额是由政府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某种商品可以进口的数量,它对国内产业具有很强的保护作用。但这种政策是受世界贸易组织一般禁止的,由于世界贸易组织有许多例外,对发展中国家有一定的优惠,因此配额手段至今仍在发展中国家较多地使用。然而自50年代末期以来,进口配额演化为一种新形式,即“自愿出口限制”,即出口国应进口国的要求,“自愿”限制对该国的产品出口数量。由于这种形式的贸易壁垒,世界贸易组织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可称为“灰色区域措施”。这种手段由于有灵活性,又能避开世界贸易组织条款的约束,因而其使用有增加的趋势。
2、进口许可证制度。进口许可证制度是由政府有关管理机构向国内进口商发放的允许进口某种商品的凭证。“二战”以来发展迅速的发展中国家为了促进本国制造业的发展,都广泛采用了这种方法。通过许可证管理,严格控制那些国内正着力发展的产品的进口,以保护其国内市场。同时不少发展中国家将进口许可证作为鼓励发展某些进口替代产品的措施,对那些确是生产先进产品的企业,允许它们进口某些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
发展中国家在一定范围内采用这种对外贸易政策是常见的,但要注意的是如何对许可证发放制度本身进行管理。
3、外汇管制。外汇管制是政府对外汇分配和结算等方面进行的限制性制度,其实行的原因要么是本币明显高估,要么是为了对进口数量进行控制,要么是政府希望将外汇用到一些最重要的方面,一般说来,这几方面原因是并存的。因为实行完全的外汇自由化体制,要求一国对国际环境的变化有较高的自动调整和抗冲击能力,所以许多发展中国家对外汇自由化的过程采取了比较谨慎的态度。
4、法律手段。最近20年来,一些工业发达国家的政府对其国内不具备竞争力的行业频频使用法律保护手段,一些发展中国家在进行降低关税、减少进口许可证等贸易保护手段的同时,也加强了法律手段对国内产业的保护。这种贸易法律保护手段的有利之处在于采用的是“法律”这个合乎国际惯例的形式,而不是“政府直接干预”这种易招致其他国家异议的形式。虽然各国贸易法的内容不尽一致,但其目的都是为了抵挡一些国内不具备竞争力商品的进口,其大致内容有:反倾销、反补贴、配额、免责条款等。
(二)隐性的非关税保护措施
隐性的非关税保护措施具有间接性和隐蔽性的特点,种类很多,其保护政策的范围很宽,各国政府可以想出办法在一定程度上保护那些他们切实想保护的行业,大致上可以归纳为以下3种情况:
1、不以保护国内工业而是以其他理由设置的与进出口直接相关的措施,如技术标准、卫生标准等。
2、以保护国内工业为目的,但不采用贸易政策的形式,如对国内行业制定支持性的产业政策。
3、对提高国内所有经济活动效率都有重要影响的措施,如较好的基础设施,有利于企业高效率生产经营的制度、环境等等。
三、在扩大开放中有效地保护我国内产业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有许多长处和优势,但由于诸多原因,与世界上发达国家相比,经济上有很大差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其差距在逐步缩小。党的十四大之后,我国进一步扩大开放,对外经贸向国际惯例靠拢,实施“大经贸”战略,以实现国内外经济的互接互补,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加快我国经济的发展。面对当前外经贸经营主体多元化,外商投资企业几乎复盖所有的经济部门,而且愈来愈对国有企业和外经贸发展形成严峻挑战和强大的竞争态势,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一方面要认真研究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扩大,关税的不断降低,如何做到与外国企业和进口商品竞争,保护那些应当保护的我国内产业。笔者认为,当前在保护国内产业的非关税措施方面,应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保护要把握正确方向
运用非关税措施保护国内产业要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发展的需要,即保护措施要成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不能游离于经济体制变革的总体方向。另外,要系统地、认真地研究世界各国通用的各种显性的和隐性的非关税措施,使我国保护措施符合国际经济通行规则。
(二)抓紧制定出台非关税政策的法律规定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政策日益国际化,以往实行的一些保护措施由于与国际贸易惯例相冲突而会被逐步取消或削减,因而采取合乎国际惯例的法律手段则是一个有待开拓、很有潜力的领域。近年来我国在一些主要出口市场上频频碰到以法律形式出现的贸易障碍,使我方蒙受巨大损失。在国内市场上,一些外国企业为抢占中国市场,大量低价向中国倾销其产品,使我国内企业被迫让出市场,有的甚至濒临倒闭。据有关部门估计,国外产品倾销每年至少给中国造成上百亿元的损失,几十万人失业或潜在失业;倾销不仅使中国已建立的产业受损,而且使中国一些新兴产业的建立与发展受挫。因此,当务之急应抓紧制订和颁布《反垄断法》、《反倾销法》等法律,以防范某些西文跨国公司利用其资本和技术优势在某些领域形成支配地位和垄断,在国际市场上对我进行贸易歧视和操纵并占有我国内市场。
(三)国内企业要走自我联合保护之路
首先,国内中小企业要以经济利益为纽带联合起来形成规模经济与外国大资本竞争,以保护国内产业在市场中占有相当的份额。其次,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民间的行业协会具有中介作用,能及时协调行业内的公众利益。民间的行业协会的一些做法,易于规避国际经济规范约束,从而使国内长期存在的某些做法与国际经济之间形成一层缓冲的屏障。
(四)着手实施“中国名牌战略”
运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大力扶植和保护一批有竞争实力、有前景的企业,尤其是通过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扶植一批民族工业的名牌产品,让其在国际市场上参与竞争。这是振兴中国国内产业的一项重要发展战略。
(五)适度采取隐性非关税措施
海关和商检、卫生、动植物检疫等作为国家对进出口商品实施监督管理的综合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适用非关税政策具有很大的灵活性。环保、计划、规划等部门也可以提出多种保护措施与要求。政府各有关部门尤其是肩负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重要职能的海关,适度、及时采取有效的行政技术手段保护我国民族工业,大有文章可作。
综上所述,我们的企业家和政府工作人员应当懂得,在当今开放的世界经济发展利益格局中,保护只是手段,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才是目的、是根本。我们要深入开展国际贸易理论和市场经济理论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更新观念,增进知识,增长才干,开阔视野,抓住机遇,强化竞争意识,坚定不移地贯彻“大经贸”战略,走集团化、实业化、国际化之路,奋力开拓国际国内两大市场,深入参与国际分工,发挥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比较优势,分享国际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利益。同时引进竞争机制,提高我国外向型经济的整体竞争能力,促进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