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西方环境哲学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述评论文,当代论文,哲学论文,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代西方环境哲学(亦称环境伦理学)自70年代中期兴起以来发展迅速,现已发展出多种流派。在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面对生态危机人类应如何重新审视自己的价值和定向自己的行为等问题上,环境伦理学有较多的理论创新。对此学科的发展作一历史的回顾,当有助于国内学者对其进行较为系统和全面的研究。
西方自18世纪末以来,特别是伴随着19世纪中、后期的第一次环境保护运动与本世纪上半叶的第二次环境保护运动,产生了各种环境思想,并逐渐积累成了丰厚的传统。这些环境思想往往以现代生态学的一些发现作为其理论基础的一个重要部分。当代环境伦理学的产生,则是以始于60年代后期的第三次环境保护运动为契机。
第三次环境保护运动初期,世界著名的《科学》杂志先后发表了怀特的《当前生态危机的历史根源》(注:White,Lynn,1967,The Historical Roots of Our Ecologic Crisis,in Science,March.)与哈丁的《公有地的悲剧》(注:Hardin,Garett,1968,The Tragedy
of theCommons,in Science,December.)两篇文章。前者列举大量事实,论证这样一个观点:源于基督教思想传统、为现代社会普遍认同的征服与宰治自然的观念是引发全球生态危机的社会历史根源;后者则将现代社会人们竞相开发地球的自然资源以发展经济的心理机制,比喻为众多的放牧者在有限的公有地上放牧:如果没有法律、伦理规范等对人们的行为加以制约,每个放牧者出于自我利益的考虑,都会不断增加牛的头数,最终导致公有地受到灾难性的破坏。这两篇文章引起了热烈的讨论。稍后,首印于1949年的环境伦理思想先驱利奥波德的《沙乡年鉴》于1969年由塞拉俱乐部(注:塞拉俱乐部(Sierra Club)由19 世纪自然主义环境保护运动的领袖缪尔(John Muir)创建, 开始主要是为了保护加州的塞拉内华达山脉(Sierra Nevada Mountains), 现已发展成为美国最大的环保组织之一,对美国及世界的环境保护问题都加以关注。)再版而得以广泛流传,也成为影响环境思潮的一部重要著作,其中《大地伦理》一文(注:Leopold,Aldo,The Land Ethic,in A Sand CountyAlmanac:With Essays on Conservation from Round Riuer,New York:Ballantine Books,1970(1949).)后来成了环境伦理学的一篇经典文献。
第三次环境保护运动在美国取得的成果之一,是确定了每年的4 月22日为地球日。在1970年第一个地球日的纪念活动中,一些环境保护运动者因意识到这场运动需要坚实的理论作为基础,便敦促参与到环境运动中来的学者进行一些有关的研究。于是,学术界开始了关于环境问题的理论探讨。
70年代学术界在环境理论上的争论在很大程度上集中于怀特与哈丁的观点,多从历史和神学的角度进行。有的学者沿着怀特的思路,深入探究基督教思想传统中将人与自然分离并以人宰治自然的观念及其与现代生态危机的关联,指出其他民族的宗教观念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更符合生态学给人的定位。也有的学者认为宰治自然的观念并非基督教的必然结果,而是曲解了审定下的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些学者试图建立一种神学环境理学来矫正传统的“征服自然”的观念,把自然视作神的创造物,认为人应是管理此创造物的理事。
在70年代,哲学界总体上一时还难以确定环境伦理学的研究应如何开展。这一时期,哲学理论研究较少,但也有些成果。1972年,乔治亚大学教授布莱克斯通组织了一次关于环境的哲学问题的学术研讨会,并于会后将会议论文结集为《哲学与环境危机》(注: Blackstone,William T.,ed.,1974,Philosophy and Environmental
Crisis,Athens:The University of Georgia Press.)出版。1972年还出版了科布的《是否已为时太晚?生态神学》(注:Cobb,John B,Jr.,1972,IsIt Too Late?A Theology of Ecology,Beverley Hills:Bruce,adivision of Bensinger,Bruce and Glencoe.)。此书虽主要是从神学角度写成,但却是由一位哲学家在此领域写成的第一部专著。1973年,澳大利亚哲学家鲁特莱在第十五届世界哲学大会上发表论文《是否需要建立一种新的伦理,或一种环境伦理? 》(注:Routley,
Richard,Is There a Need for a New,Environmental Ethic?Proceedings ofthe XVth World Congress of Philosophy,September 17- 22, 1973,Varna,Bulgaria,Vol.1,Philosophy and Science,Morality andCulture,Technology and Man,Sofia,Bulgaria,1973,pp.205-210.),提出应当建立一种新的伦理学,以突破传统伦理学将伦理思考限制在人类范围的局限,这堪称西方当代环境伦理学的第一篇哲学论文。次年,另一位澳大利亚哲学家帕斯摩尔针对此文发表专著《人对自然的责任》(注:Passmore,John,1974,Man's Responsibility for
Nature:Ecological Problems and Western Traditions, NewYork:Scribner's.),认为解决环境问题的关键在于将传统伦理学正确地运用于环境问题,而根本无需建立什么新的伦理学。这揭示了环境伦理学中旷日持久的人类中心论与非人类中心论(或人本主义与自然主义伦理学)之争,直到80年代中期一直都是该领域争论的焦点。环境伦理学界的学者多趋于认同非人类中心论,或至少是弱化的人类中心论,但环境伦理学的理论有不少是在对帕斯摩尔观点的批评中构建起来的。
在欧洲,学术刊物《探索》的创立者、挪威哲学家纳厄斯于1973年在该刊发表论文《浅生态运动与深的、长远的生态运动》(注: Naess,Arne,The Shallow and the Deep,Long-Range Ecology Movement:ASummary,in Inquiry,16(1973),pp.95-100.),发轫了环境伦理学的第一场运动——深生态运动。后来经瑟辛斯(George Sessions)、 迪瓦尔(Bill Devall)等美国学者的积极倡导, 深生态学的影响迅速扩大,在环境伦理学界一直都很活跃。深生态学提出,基于西方以人与自然成二元对立的思想传统的环境思想只是在浅层次上理解了生态学;生态学在深层次上展示了一种生态智慧,告诉我们,人类像其他物种一样,其同一性(identity)是由其与自然环境的联系决定的,这种同一性才是人类真正的自我实现。一个全面的伦理学应将人类以外的生命也作为道德关注的对象考虑进去;人应该按照生态学的模式,通过各种联系的网络将自我向外延伸。人类生活最丰富之处,是与生命共同体的认同。有了这样的认同,人类将会正确地保护自然环境。
1975年,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的罗尔斯顿在著名的国际性学术期刊《伦理学》上发表论文《是否存在一种生态伦理?》(注: Rolston,Holmes,Ⅲ,Is There an Ecological Ethic? ,in Ethics:An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ocial,Political,and Legal Philosophy,85(1975),pp.93-109.),是为环境伦理学引起美国主流哲学的关注之始。罗氏并非由于环境保护运动才关注环境伦理问题的,而是在其青年时代的求学过程中就通过对生物、地质等课程的学习及自己经常深入荒野的体验,成为一个具有丰富的自然知识和热爱大自然的自然主义者,并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及自然的价值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生态伦理是否能够存在?》颇有理论深度,后来在环境伦理学界被广为征引,成为该领域一篇重要的文献。罗氏在此后的自然主义与人本主义伦理学的论战中还成为自然主义阵营的一员主将,对自然主义生态价值论的建立贡献尤为巨大。
1979 年, 哈格洛福、 罗尔斯顿等人创立《环境伦理学》(Environmental Ethics)学刊,这是该学科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牌。此前虽已有各种有关环境问题的刊物,但一般学术性不强,或层次不高;而主流的哲学刊物又极少发表环境伦理学的论文。《探索》算发表这方面论文较多的,却也很有限,因为它毕竟是一种综合性哲学刊物,需照顾到哲学的各分支学科。《环境伦理学》为在此领域进行深层次的理论探讨提供了一个学术阵地,对该学科以后的发展影响重大。“环境伦理学”成为这一学科最为流行的名称,是由于此刊的影响。但正如后来阿姆斯特朗等在其编著的《环境伦理学:趋异与趋同》(注: Susan
J.Armstrong and Richard G.Botzler,eds.,1993, Environmental Ethics:Divergence and Convergence,New York:McGraw-Hill.)中所说,“这个研究领域不仅限于伦理学的探讨,也体现在美学、宗教、科学、经济和政治等更大范围的思考中。”“环境哲学”(environmental philosophy)是该学科另一较为通用、且较为正式的名称。(注:由于现代生态学是环境哲学思想的理论基础很重要的一部分,在环境哲学发展的早期,一些学者(如罗尔斯顿)采用“生态伦理学”( ecological ethics )一词, 而纳厄斯等人用的是“生态哲学”(ecophilosophy )。罗尔斯顿等人在筹创《环境伦理学》时曾考虑以“生态伦理学”命名该刊,最后将刊名定为“环境伦理学”,是为了使其涵容更广。80年代初,前苏联学术界在批判西方环境伦理思想时用的是“生态伦理学”一词。国内学者首先是从前苏联学者的文章中接触到环境伦理思想的,此后便将“生态伦理学”沿用下来,使之成为该学科在国内较通行的名称。)
这样,环境哲学于70年代中期勃然兴起,至70年代末以《环境伦理学》的创刊为标志,可以说作为一个学科建立起来了。
《环境伦理学》创刊后的5年中, 环境哲学界争论的主要问题是环境哲学与动物权利论及动物解放运动的关系。动物权利论主张将人道的道德关怀推延到高等动物,认为无故造成有感觉动物的痛苦是不道德的。其理论依据不是生态学,而是至少可溯源到18—19世纪功利主义哲学家J.边沁的一种人道的道德论。边沁在其所著的《道德与立法原理》中曾说:对动物是否应加以伦理的考虑,“问题不在于它们是否有理性,也不在于它们是否能说话,而在于它们是否能感受痛苦”。当代的动物权利论以辛格的《动物解放论》(注:Singer,Peter,1975, AnimalLiberation:A New Ethics for Our Treatment of Animals,New York:New York Review/Random House.)和雷根的《为动物权利而辩》(注:Regan,Tom,1982,The Case for Animal Rights,Berkeley,C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为代表,反对娱乐性狩猎、食用家禽家畜、用动物做实验等。环境哲学界争论的是动物权利问题是否属于环境哲学的范围,争论的结果是动物权利论被判定为一个独立的学科,而主张动物权利与动物解放的学者创立了自己的学刊《伦理与动物》(Ethics and Animals)(后来被《物种之间》[Between the Species]取代)。但这并非意味着动物权利论完全与环境哲学脱离,因为很多学者还是将动物权利论视为环境哲学的一个派别。
1981年,伯奇与科布发表了《生命的解放》(注:Birch,Charles and Cobb,John B.Jr.,1981,The Liberation of Life:From the Cell tothe Communit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nd ed.,1990,Denton:Environmental Ethics Books.)。 此书以过程哲学(process philosophy)思想为基础,颇有理论深度。过程哲学由本世纪初英国哲学家怀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首先提出,它从怀氏的有机体哲学出发,反对传统的以世界为物体之总和与堆积的机械论观点,而着眼于自然中事物的流变,主张将世界视为活泼的、有生命的创造与进化过程。这与生态学有很多相合之处,因而在此后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建构中,不少学者使用了过程哲学的方法。此外,1983年英国学者阿特菲尔德发表的《环境问题的伦理学》(注:Attfield,Robin,1983,The Ethics of Environmental Concern,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首次以专著的形式回击帕斯摩尔人类中心论。同年还出版了一部较为重要的论文集,即谢勒与阿提格主编的《伦理与环境》。(注: Scherer,Donald and Atting,Thomas,eds.,1983,Ethics and the Environment,Englewood Cliffs:Prentice-Hall.)
80年代后期可以说是环境哲学发展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因为这一时期有很多重要的著作相继问世,表明该领域的理论建构已渐趋体系化。这当中,重要的专著有泰勒的《尊重自然》(1986)、(注: Taylor,Paul W, 1986, Respect for Nature:A Theory of EnvironmentalEthics,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诺顿的《为何要保存自然的多样性?》(1988)、(注:Norton,Bryan G,1988, Why Preserve Natural Diversity?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萨果夫的《地球的经济》(1988)、 (注: Sagoff,Mark,1988,The Economy of the Earth:Philosophy ,Law,and the Environment,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哈格洛福的《环境伦理学的基础》(1989)(注:Hargrove,Eugene
C,1989,Foundations of Envir onmental Ethics, Englewood
Cliffs,Prentice-Hall.)等等; 重要的个人文集则有罗尔斯顿的《哲学走向荒野》(1986)、(注:Rolston,Holmes,Ⅲ,1986,
Philosophy Gone Wild:Essays in Environmental Ethics, Buffalo:Prometheus Books.)考利科特的《捍卫大地伦理》(1989)(注:Callicott,J.Baird,1989,In Defense of the Land Ethic,Albany:SUNY Press.)等。
80年代环境哲学界还兴起了两场运动,即社会生态学运动与生态女性主义运动。前者系基于布克金的思想。布克金在其1980年出版的《走向生态的社会》(注:Bookchin,Murray,1980,Toward an Ecological Society,Montreal:Black Rose Books.)中提出:人类之所以对自然采取主宰、征服的态度,与人类社会的组织方式,尤其是等级制度密切相关。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必须对社会制度进行改造,具体说来应该实行地方分权式的政治模式,保证基层民众有效的民主参与,并据此改造政党组织。社会生态学与环境保护运动有较为密切的关系,也称作政治生态学或绿色政治。
女性主义环境哲学由女性主义学者沃伦首倡,但很快就有很多其他领域的学者加入进来。其基本观点为:环境危机在一个很重要的意义上是由于现代西方文化对人类理性的过度推崇,及其以理性寻求控制和支配自然的一种与男性偏见有关的倾向。社会对自然的控制与支配与对女性的控制与支配有深层的联系,都出于上述的男性偏见。女性对自然的态度有如她们对他人一样,更多地表现出一种关爱。因此必须赋予女性更多的权利,让她们来矫正男性的偏见,这是环境问题得以解决的前提。(注:参看Warren,Karen J.,Feminism and Ecology:Making Connections,in Environmental Ethics,12(1987),pp.125-146.)
深生态学有将生态学上升到形而上学的高度的倾向,有时甚至有将其作为一种宗教的味道,显得很激进。80年代,随着深生态学刊物《号兵》(Trumpeter)在加拿大创刊, 深生态学运动与激进的环境保护运动结合起来了。环境哲学与环境保护运动结合的另一个例子,是1989年创刊的《地球伦理季刊》(Earth Ethics Quarterly)。该刊原是作为大众化刊物创立的,目的在于重刊一些已发表过的文章,后来却成了环保组织“尊重生命与环境中心”的机关刊物,主要在国际上鼓吹可持续发展。
对环境哲学研究影响较大的,是由威斯特拉(Laura Westra)与罗尔斯顿等人于 1990 年成立的国际环境伦理学学会(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Environmental Ethics)。该学会发展迅速, 现已在很多国家(包括中国)发展了会员。此外,《环境价值》(Environmental Values)于1992年在英国创刊;这是环境哲学领域继《环境伦理学》之后的第二家按专家审查制度运作的学术刊物。
在理论层次上,当前环境哲学中最重要且最具创造性之处是自然价值理论。确立自然界除对人有工具价值之外还有其内在价值是建立非人类中心论的重要环节。在这个问题上集中了不少环境伦理学界最重要的理论家,他们各自以不同的途径进行理论建构。罗尔斯顿与泰勒虽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存在分歧,但总体上都是客观非人类中心内在价值论者;考利科特较为严格地遵循利奥波德的思想,是主观非人类中心内在价值论者;哈格洛福一般被认为是弱化的人类中心内在价值论者;萨果夫虽很少谈论自然价值的问题,但在观点上与哈格洛福相近;诺顿是弱化的人类中心论的创立者,但他也进行了价值理论的构建,试图用一种较实用的价值概念取代“内在价值”。
人类面临的环境危机在不断发展变化,人们对此危机的认识远非达成一致,世纪之交的环境哲学也还处于发展之中。虽说环境哲学即使在西方也尚未取得完全被主流哲学认可的地位,但环境哲学家们提出的很多问题正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环境哲学的许多理论问题也是发人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