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施工企业是各个工程项目的承建主体,施工企业通过组织劳务、物资、机械等资源来完成工程建设,而劳务分包单位是劳务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现场的具体操作层。然而长期以来,建筑行业的劳务分包索赔事件层出不穷,这些索赔事件大部分都是正常合同之外的例外事件。这些例外事件不仅增加了施工成本还会引发一些社会事件,影响极为恶劣。如何规范与减少例外事件,是施工企业亟需总结反思的。本文针对施工企业分包管理例外事件之调价索赔事宜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希望能对今后分包风险防控起到抛砖引玉作用。
关键词:劳务分包;合同;例外事件
劳务队伍分包行为包括分包单位引进、管理、退出三个环节,贯穿于招投标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含合同封闭)的整个过程。分包管理例外事件实质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合同例外事件。
一、例外事件的源头-合同签订问题
某公司以其上级公司劳务分包合同范本(即:系统内常用版本)为基础,进行了补充、修订,总体上堵塞了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较大程度地将甲方的合同管理风险转嫁给了分包方(以下称乙方)。摘取主要风险转移条款如下: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发包人调整工期,本合同工期相应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配合甲方组织资源,确保合同工期。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索赔。
2.由于国家经济环境变化、政府政策变化、业主压缩投资或资金紧张等非甲方原因,导致在建项目停工的,分包合同需要中止或终止的,乙方不得提出人员、机具停窝工损失及进出场费用等任何索赔,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与此有关的费用补偿要求。
3.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劳务分包方,对本合同条款已认真阅读,对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均已完全理解,对履行本合同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工程停建、工期变更、资金周转、自然条件变化、征地拆迁滞后、图纸迟延等均已充分判断,乙方签订本合同则视为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条要求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针对合同中进行的全面风险转移条款,显然已失公平,因此,当乙方无力或者无意承担该风险时,则必然产生合同外调价索赔事件,随着企业可掌控的社会资源不足以及规模扩张之矛盾的日益扩大,合同的顺利履约难度逐渐加大,如果施工企业无法解决资源与规模之矛盾,又无法遵照公平原则订立合同,例外事件将成为合同管理之常态,合同风险将以被动承担的形式长期存在。
二、施工过程中常见例外事件及其原因分析
分包单位常见索赔事项,有因为承包单价低索赔的,因为停工窝工索赔的,因为人工材料机械费价格快速上涨索赔的、因为工作内容超出合同范围索赔的,等等。而受合同条款的限制,项目部无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同费用调整,迫使分包单位采用懒散怠工、拖欠工资、停工要挟、围堵讨薪等手段要求调整费用,作为央企的施工单位,拥有极高的政治姿态,一怕无法兑现业主合同、二怕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无奈之下通过“破财”息事宁人。
总的来说,劳务分包例外事件显现化的主要原因是劳务分包单位实际作业成本的增加,导致其无法完成初始目标利润。造成实际作业成本增加的常见原因主要如下:
1.政策影响造成作业成本增加
因政策调整造成分包单价中包含的工作内容成本加大,导致分包单位实际成本超出责任成本,近期影响较大因素有:
⑴ 近年来,为了践行节能减排,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战略部署,各大城市推行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限制传统泥头车的使用及通行,加之泥头车装载量由每车12立方减少至每车8立方,运输限制及每车装载量的减少引起土方运费上涨、弃土场(码头)清理引起弃土费上涨,土方外弃成本大幅上涨。
⑵ 受环保政策影响,采石场、采砂场关闭较多,原材料紧缺造成价格全面上涨,在砌筑工程分包单价中包含的片石、砂等费用上涨造成分包成本增加,对分包合同的履约带来难度。
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
因施工单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比例及时足额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增加分包单位资金成本,现阶段导致无法及时足额支付的主要原因有:
⑴ 受市场大环境影响,施工企业各项目双清回款形势不容乐观。普遍存在施工过程中业主结算或拨款比例低,结算和资金申请环节多流程长,导致回款长期滞后于施工;工程完工后交工验收程序多耗时长,保留金及质保金迟迟不能退还等顽疾。
⑵ 受亏损项目、垫资项目影响,施工企业可支配现金不足。常常需要向金融机构融资来缓解资金紧张局面。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因资金紧张(未足额及时付款)连带造成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分包单价上扬、工期拖延,进而导致整体成本上涨,成本上涨又加剧资金紧张,如此形成恶性循环。
3.地质因素影响
地质因素对分包单位责任成本的影响主要体现形式:
第一种情况主要体现在钻孔桩、地连墙等基础工程中,当出现实际入岩深度大于设计深度或实际岩层强度大于地勘强度时,总包单位基于风险转移目的设置的不区分地质之分包综合单价则显得特别无力。
第二种情况主要体现在隧道工程中,因不良地质影响施工进度,间接导致作业成本加大,举例如下:⑴ 围岩破碎、节理发育、突泥、涌水、溶洞等不良地质因素,严重制约生产进度,导致无法正常组织流水施工;⑵ 溶洞处理,尤其是隧底溶洞(溶腔)桩基托梁施工,桩基受作业空间限制多采用人工挖孔形式,效率低下影响进度;⑶ 围岩突变,如裂隙发育的泥岩、页岩地层,原设计Ⅳ级围岩,初支后受水浸泡围岩变差,将需要进行换拱处理。
4.合同双方对合同执行风险预判不足
一是项目组织管理不力,成本风险超出预估。如:⑴ 路基防护工程,边坡圬工防护与路基边坡开挖的统筹协调,通常计算预计成本为基于圬工砌筑紧随边坡开挖之顺序,而实际施工时边坡开挖较圬工砌筑早许多,甚至预制件都无法提早转运至平台;⑵ 生产计划不当、周转材料周转不力、机械设备调度不畅或机械设备故障等,导致集中加工配送的混凝土、钢筋(型钢)半成品供应不及时,造成间歇性停工、增加周转材料投入等。
二是施工方案理解不透,成本风险预估不足。如:⑴ 曲线隧道,断面调整加宽尺寸的频繁变化,造成模板台车的反复改装;⑵ 反坡排水,对裂隙水水量难以精准预估,抽水产生的费用可能存在较大偏差。
三是停工因素考虑不全,成本风险预估不准。如:⑴ 建设资金不足,或项目流动资金短缺,导致原材料供应中断,造成短期停工待料,或长期停工增加二次进出场;⑵ 节假日火工品管制,爆破作业又无法有效避开火工品管制时间,造成短暂停工;⑶ 临近既有线施工,请点对开始时间的限制影响每个循环流水节拍,导致无规律停窝工、整体工效下降;⑷ 迎接检查,尤其是控制性、关键性工程,各级检查频繁,不可避免的造成停窝工及额外增加文明施工费用。
四是材料消耗偏差过大,间接反馈单价偏低。如:隧道初支喷射混凝土,在测定分包单价时考虑了一定数量超挖、回弹,而实际损耗率普遍都在200%以上,造成材料超耗的同时,亦造成人工消耗量的增加,间接反映出劳务单价偏低。
三、常见例外事件的应对措施
根据上述产生例外事件的原因分析,劳务分包成本基本上都体现在停工、窝工、超耗等几个方面,为减少或规避分包成本的增加,应尽量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施工过程需要科学筹划、合理组织
充分考虑项目环境因素、人文因素、管理模式、管理能力等,合理编排施工组织、施工计划,尽量做到均衡生产、流水作业;根据施工计划准确编制资金需求计划、资金使用预算,紧盯验工计价及收款工作。
2.对可预见风险,明晰权责、界定责任
针对可预见风险,如节假日管制、临近既有线施工、迎检等,充分考虑可能增加的成本,明确双方权责,界定责任主体,可在合同中约定风险幅度范围,超出部分另行计算费用。
3.对不可预见风险,明确标准、确立依据
针对不可预见风险,如不良地质、反坡排水数量等,在合同中明确计算标准,为费用计算确定依据,并注意以下细节:
⑴ 人工:按大类工种区别工资标准,如爆破工、钢筋工、混凝土工、司机等,分别确定工日单价、息工工日补偿标准。
⑵ 机械:明确要求主要机械设备为分包单位自有设备,并严格进行价值评估,确定台班单价、折旧标准。
⑶ 燃料:重点是消耗量计算标准,用电设备如空压机、水泵等可专线计量用电数量,燃油设备参照机械台班定额确定。
4.特殊合同内容据实测算、合理定价
针对曲线隧道断面变化、混凝土超耗等情况可能增加的超耗工日情况,据实测算合理定价。模板台车改装工费可先行测定后以总价包干的形式承包,混凝土超耗影响人工超耗可根据历史平均水平计算后按照计量规则折算单价。
综上所述,规范与减少劳务分包例外事项,需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并超前考虑风险因素,并在后续执行合同的过程中,科学筹划、合理组织。
劳务分包管理是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需要不断总结与改进,本文总结了自身工作中的相关经验,以此抛砖引玉、集思广益!
论文作者:孙妍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20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