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探索推进地市级局电网企业运用巡察手段加强党内监督,应紧紧围绕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和借鉴历次巡视巡察经验,在方向上突出政治定位,在方法上注重规范高效,在内容上坚持问题导向,在重点上要紧盯群众关切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打牢强化党内监督的坚实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彰显巡视巡察的利剑作用。
关键词:巡察手段;党内;监督
一、党内监督的功能及意义
(一)党内监督是密切党同群众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选择。苏共垮台和苏联这一社会主义超级大国的轰然倒坍,其中一条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苏共党内监督的缺失。斯大林上台后,极大地弱化了中央监察委员会的职能,将党内监督机构改造为最高领袖的附庸和党内整肃的工具,苏共高层成为监督盲区,直接滋生了特权阶层和腐败奢靡问题。一方面,特权集团贪污腐败,大肆将国家财富占为己有,导致收入差距逐渐加大,民心尽失。另一方面,特权集团在无监督状态下背弃信仰,试图通过国家制度的剧变使他们非法攫取的财富合法化。加之国家经济困难、多党制下反对派的崛起等多重因素,最终导致苏联共产党丧失执政地位,亡党亡国。历史的教训表明,强化党内监督,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和前途命运,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必须始终坚持、不断强化。
(二)党内监督是提升党的执政水平、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有效途径。中共作为中国这一世界人口总数第一、经济总量第二的大国的执政党,掌握着全国的政治权力,担负着带领全国人民实现民族复兴的重大历史使命。全党上下能否做到令行禁止、推动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党的各级组织能否充分履行职能、在改革发展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正确行使人民和组织赋予的权力,都需要通过严格的党内监督来实现。通过强化党内监督,及时察觉不良倾向、预防问题发生,及时制止和处置违纪违法行为、避免更大危害,及时警示和提醒党组织及党员、促进其遵规守纪,及时有效制约权力的行使、保障权力不被滥用。
(三)党内监督是实现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重要形式。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于协调党内利益、避免内部冲突具有重要意义。其实质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积极性、主动性,保障党员各项权利能够依法充分自由行使并不受侵犯。国家行政学院许耀桐教授认为,党内民主主要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四个方面内容,党内监督既是民主监督的主要构成内容,又是其他三大方面民主的重要支撑,对于其他三大方面党内民主的实现发挥着督促推动作用。
(四)党内监督是纯洁党员干部队伍、有效防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虽然党内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是好的,但是也不乏少数党员经受不住各种诱惑与腐蚀,滑向了腐败深渊。只有通过严密覆盖的党内监督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检查和约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行为活动,才能更加有效地消除和减少党内不良倾向、预防和降低腐败现象产生的概率。
二、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
(一)巡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当前,一些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不力,党组织存在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没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公仆意识淡化、作风不严不实,“小官巨贪”层出不穷、触目惊心,“雁过拔毛”“村霸问题”等严重损害党委政府的形象。只有把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坚持反腐败全覆盖,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感受到、享受到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提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心,才能进一步稳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巡察是强化党内监督体系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巡察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党的市(地、州、盟) 和县(市、区、旗) 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并明确指出“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巡察监督的开展,有利于构建完善中央到地方巡视巡察监督体系,弥补当前党内监督体系的不足,整合监督力量,优化监督布局,前移监督关口,层层传导责任压力,逐步实现党内监督工作全覆盖。
(三)巡察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需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革命和改革胜利的重要法宝,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当前,党内仍然存在党员干部脱离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刻认识党面临的……脱离群众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水能载舟,也能覆舟。为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深刻认识脱离群众的严重危害,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脱离群众的危险。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开展巡察工作,拓宽了基层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打通了党内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将被巡察单位置于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三、开展巡察强化党内监督
(一)要强化监督意识。要将监督意识的培养贯穿于工作全过程,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切实克服“爱惜羽毛”“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老好人”思想,以对党和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眼里不揉沙子”的革命精神,善于瞪大眼睛,勤于咬耳扯袖,敢于较真碰硬,及时发现和纠正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推进党内监督的使命感和自觉性。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原则,正确统筹严管和厚爱、惩治和预防、治标和治本的关系,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推动建立良好政治生态。大量党员干部腐化堕落的现实例子告诉我们,违法无不始于违纪,大错皆是起于小节,如果在党员干部犯错之初就能及早发现、及早提醒、及时纠正,就不至于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要切实转变政绩观念,充分认识查办大案要案是政绩、加强日常监督更是政绩,着眼于“治未病”、“防未然”,对党员干部时常提提领子拉拉袖子,对违纪问题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防止量变演变为质变、小案放纵成大案,把违纪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要切实转变执纪理念,突出挺纪在前、纪比法严,紧紧围绕“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组织、廉洁纪律,既坚持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对于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又体现治病救人、宽严相济,科学运用多种方式步步设防、处处提醒,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千部。
(二)准确把握巡察工作重点。巡视是政治巡视,而不是业务巡视。新修订的《条例》第三条对“政治巡视”做了明确规定。基层巡察要牢牢站稳这个政治定位,聚焦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用政治的眼光“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以及选人用人,看看被巡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够不够、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不强,是不是坚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不是在管党治党上体现‘严’的要求。”围绕基层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环境治理、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护根行动”,着力发现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着力发现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巡察助推基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政治环境,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
(三)督促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一方面,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按“四种形态”分类落实整改。对一般性问题,巡中直接移交被巡察单位,做到边巡边改、即知即改。对于民主集中、议事规则等方面存在较大问题的,要由电网企业地市局分管领导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情提醒谈话。对涉及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分类处理、严格执纪问责。另一方面党委巡察办密切关注被巡察对象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各职能部门到被巡察单位检查工作之机,均安排检查巡察问题整改内容。将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实施整改监督联动,使巡察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要将被巡单位巡察问题整改完成率纳入企业组织绩效考核内容,对一时不能落实的问题,也要说明了原因。在整改中,班子每个成员要结合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写出了书面整改承诺,并在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个人的整改情况,接受全体干部员工监督,使广大干部员工能够得到认可才能完成。
(四)充分运用巡察工作成果。巡察工作的成效,关键看成果运用。一是抓实巡察移交。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及线索要及时移交相关单位。对移交的每一件事项,各相关单位都要依规依纪严肃认真处置,及时核查、提出整改意见。二要抓严整改落实。坚持边巡察、边反馈、边整改,把整改落实贯穿巡察全过程,做到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和即知即改。要注重巡察整改“回头看”,推动“再整改”,确保巡察威慑不减,持续深化和巩固巡察成果。三要立足长效管理。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要系统思考、整体谋划,通过查找漏洞和风险点,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五)提升巡察干部的能力素质。“其身正,不令而行”。打铁必须自身硬,只有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务实的巡察干部队伍,才能更好地完成各项巡察监督任务。一是加强培训学习。将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安排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工作培训计划,常态化组织学习培训,着力提高巡察工作人员的党性修养和业务本领,重点学习政治理论和党性教育知识,学习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要求,学习财经、审计、市场营销和工程招投标等专业业务知识。二要强化纪律管理。“正人先正己”。要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严肃巡察工作纪律,规范巡察干部行为。全体巡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认真履职,重程序、讲规矩。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巡察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实行巡察工作人员定期交流轮岗,及时更新巡察干部人才库。建立健全巡察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实现能者上、庸者下,与干部选拔使用挂钩,对巡察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进一步调动巡察干部对巡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担当作为,提供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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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宗楼,李冬生.对完善党内监督机制问题的探讨[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1)
论文作者:李宗干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10月4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29
标签:党内监督论文; 群众论文; 工作论文; 政治论文; 党员干部论文; 党内论文; 党组织论文; 《知识-力量》2019年10月4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