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发展理论的微观基础——兼论发展经济学理论范式的形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范式论文,微观论文,理论论文,基础论文,经济学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导言:问题与意义
在现代经济学理论体系中,发展经济学是以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问题为研究对象的综合性学科。与众多发展中国家一样,发展经济学自20世纪40年代问世以来,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风风雨雨。其间,堡垒内部的反戈(注:A.O.Hirschman,The Rise and Decline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In A.O.Hirschman,Essays in Trespassing:Economics to Politics and Beyond,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1;狄帕克·拉尔:《发展经济学的贫困》,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阵营外部的攻击(注:哈伯勒:《自由主义与非自由主义的发展政策》,迈耶主编《发展经济学的先驱理论》,云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P.Krugman,Towards a Counter-Counterrevolution in Development Theory,Proceedings of the World Bank Annual Conference on Development Economics,1992,The World Bank,1993。),使它几近夭折。进入21世纪之后,发展经济学在现代经济学理论体系中的学科地位问题仍然充满着争议。另一方面,发展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发展中国家如何摆脱贫困进入发达状态的发展问题却依然存在,它既没有在实践上过时,更没有在理论上得到圆满的解答。著名发展经济学家迈耶认为,只要发展中国家经济与发达国家相比有着自己的特殊性,就需要有一门独立的经济学分支对其做出理论解释,发展经济学就有存在的必要(注:G.M.Meier,The Old Generation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and the New.In Meier and Stiglitz(eds.),Frontier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the Future in Perspective,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笔者也曾撰文支持这种观点。现在看来,这种认识还需要进一步地深化。因为,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基本特征及其发展问题的特殊性,只是为发展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客观基础,只是发展经济学赖以生存的“土壤”。更进一步的问题是,发展经济学的“根”是什么?没有“根”,发展经济学何以从实践中吸取营养获得能量?各种理论之间的逻辑何以一致?何以在现代经济学之林中立足?
其实,关于发展经济学学科地位的争辩是在两个层面或两个问题上展开的:其一,实践是否需要发展经济学?其二,发展经济学以什么样的理论去满足实践的需要?或确切地说,发展经济学在满足实践需要的过程中有无自己相对独立的理论范式?诘难者更关注第二个问题,往往是基于对第二个问题的片面思考而直接对第一个问题作否定的回答;辩护者则更喜欢在第一个层面上做文章,至少是在客观上回避了第二个问题。
从科学哲学的角度看,判断一门学科是否成熟、是否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该学科是否存在规范理论研究使其逻辑内在一致、并区别于其他学科的一种理论范式。否则,就是库恩所说的“前科学”(注:T.Kuhn,The Structure of Science Revolution,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62.)。在经济学研究中,能够充任学科范式的理论就是其微观理论基础。它要求经济学研究以经济主体的(理性)行为分析为逻辑起点,即使不是直接从逻辑起点出发,也必须与源于逻辑起点的分析相一致(注:K.J.Arrow,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 and Social Knowledge,American Economic Review,84(2),May,1994.),以经济主体行为互动形成的系统均衡为目标,推演出一系列具有严密逻辑联系的理论,并与其他学科区别开来。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对上述第二个问题缺乏全面而深刻的理解,如果发展经济学不去构筑自身的微观基础,不形成明晰的学科范式,那么,不仅关于发展经济学存在的合理性辩护缺乏力度,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发展经济学即使其相对独立性获得广泛认可,也走不出“前科学”的阴影。
因此,理论和实践都要求我们对发展经济学的学科性质重新定位,而且,这种再定位应该建立在分析发展问题的微观机制的基础之上(注:A.Greif,Comments on N.Crafts“Historical Perspectives on Development”.In Meier and Stiglitz(eds.),Frontier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the Future in Perspective,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寻求发展理论的微观基础,就是寻求发展经济学独立存在的合理性根基,它是由“前科学”时期的众说纷纭逐渐向一个统一的学科范式收敛而真正成为科学的过程,是发展经济学理论演进的一条生命线。本文首先简要分析现代经济学的一般理论构造及其微观基础,接着以此为视角去反思发展经济学的微观基础及其理论演进,并以一种建设性的心态重新审视对发展经济学理论地位的种种诘难。然后,对近年来发展经济学理论研究微观化的趋同态势,给出较为具体的分析和评价。最后,从科学哲学的角度,就构建一个有别于一般经济学的发展经济学微观基础、形成相对独立的学科范式问题,做出自己的分析和思考。
二、经济学理论的一般构造及其微观基础
社会经济是由成千上万个变量和参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的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非线性的自组织系统。所谓经济现象,不过是这个复杂系统运行的在某种特定条件下的某种外在表现形式。作为解释社会经济现象、研究经济运行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经济学根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这个复杂系统中的每一个变量和参数进行分析和计算,而只能是将复杂的现实经济系统投射到一个既便于理论研究、又能恰当反映系统基本特征的分析空间上,去构筑经济学理论及其模型。因此,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任何经济学理论都是在某个特定的分析空间中研究经济现象,揭示经济运行规律。需要明确的是,经济现象和经济规律属于本体论范畴,而分析空间和经济理论则属于认识论范畴。
由于现实的经济系统是分层的,既有整体的宏观国民经济,也有局部的部门经济、产业经济及区域经济等,更有微观的企业经济、家户经济等,与此相应,映射到特定分析空间中的经济学事实是分层的,因而研究经济学事实的经济学理论也有着不同的层次。从根本上说,社会经济系统的运行及其外在表现——经济现象,都是由微观层次上的人的经济行为决定的。每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虽然有着各种不同的动机,但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却是一个普遍的、持久的动机。所以,一般认为,解释社会经济现象、研究经济运行规律的经济学,主要是研究人类在生产、消费、交换等经济活动中的理性行为,探讨人在利益动机的驱使下,如何在特定的约束条件下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而使具有自组织功能的经济系统走向某种均衡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经济学理论,即使是那些不直接研究微观主体行为的经济学理论,都必须以研究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以及由此形成的系统均衡为基础。换句话说,微观经济理论是任何一种经济学理论都必备的基础。
这种观点的确有点个体主义方法论的色彩。但是,这绝对不是要贬低社会因素以及个体之间的社会互动对微观个体行为的影响。在经济学的理论视野中,解释微观个体行为之所以居于优先地位或基础地位是要强调,虽然个体的目标及偏好、信仰等行为动机要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但是,社会环境因素或社会变量只有通过个体行为才能发挥作用(注:P.Bardhan & C.Udry,Development Microeconomics,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正所谓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所以,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罗认为,在研究经济问题的过程中,虽然那些不与特定个体行为密切相关的社会变量十分重要,但是,我们在评判某种经济学理论是否合理、是否应该接受时,一个基本的标准就是看它对社会经济问题的分析和解释是否基于个体行为及其反应(注:K.J.Arrow,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 and Social Knowledge.American Economic Review,84(2),May,1994.)。任何解释社会经济现象、研究经济规律的理论,都必须对处于特定社会环境之中、在一定的社会变量影响下的经济主体行为做出合理的解释,或在逻辑上与对经济主体行为的合理解释一致。
其实,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和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就是把社会经济活动归结为追求自身利益的单个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使其理论分析的视野聚焦于微观市场:着重研究单个经济主体的理性选择行为,研究他们在消费、生产、交换等经济活动中的相互关系以及由此构成的市场和相应的经济变量。在经典的经济学分析中,即使考察一个社会的全部经济活动,比如,福利经济学和一般均衡理论,仍然是立足于单个经济主体的理性行为来分析问题。新古典经济学通过对价格和交换的研究,证明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作用最终将出清市场(均衡)。基于自身利益而分散决策的个体,在市场价格机制的作用下达到互利;单个产品市场或单个生产要素市场上的供求均衡及其变动,通过价格信息的传导而发生相互作用,从而导致国民经济整体的宏观均衡。而且,由完备的市场机制自发调节所形成的市场均衡结果,恰好符合帕累托最优。
西方世界20世纪30年代初的经济危机,在客观上促使现代经济学的理论视野从微观市场经济扩展到宏观经济层面,并形成以整个国民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分支——宏观经济学。不过,尽管宏观经济学在研究对象、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上,与研究经济个体行为及单一产品或要素市场的微观经济学有所不同,但是,它必须以微观经济学为理论基础。虽然宏观经济总体并不是微观经济个体的简单相加,但许多宏观经济变量往往要通过分析微观个体行为而获得。宏观分析相得出的许多结论,也都要以微观经济学的成果为依据。因为,在现实的社会经济系统运行中,宏观层面上的经济整体与微观层面的经济个体行为在客观上就是密不可分的。所以,自从凯恩斯主义遭遇20世纪70年代西方经济的“滞胀”之后,宏观经济学也开始“寻根”,越来越关注宏观经济现象的微观基础。重新审视和构建宏观理论的微观基础,已经成为宏观经济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其实,随着新制度经济学、博弈论、信息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等理论的兴起,重构微观基础似乎是一场正在进行着的、波及现代经济学所有领域的革命。当然,对于发展经济学而言,其意义则有所不同:它不是理论范式的更替与演进,而是一种学科范式的形成与诞生。
三、发展经济学“无根”的理论彷徨及对发展经济学的诘难
发展经济学领域中一直存在着几种不同的分析思路或理论派别,其冲突与纷争使理论演进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发展经济学经历了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从40年代末至60年代中叶以结构主义为主调;从60年代末至70年代末则以新古典主义为主导思想。从理论的微观基础这个视角看,我们认为,结构主义发展经济学是一种“无根”的经济学,而新古典主义发展经济学则把“根”寄生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那里,“寻根”的结果是把发展经济学变成一种依附性的应用学科,从根本上迷失了自己的理论方向。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面对政治独立而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社会实践的理论要求,结构主义发展经济学家们从发展中国家市场不完善、极度贫困、资本极度匮乏的实际情况出发,着眼于发展中国家的结构失衡、部门刚性、供给与需求缺乏弹性,以及经济主体的非新古典主义理性行为方式,认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需要的宏大的结构变革(不仅仅是边际调整)是其不完善的市场体系所不可能胜任的,因而强调国家或政府是经济变革的行为主体。他们提倡政府配置资源,以纠正和避免市场失灵,完成经济的结构性转换,并提出了一系列以“唯资本化”、“唯工业化”、“唯计划化”、“内向发展”为特征的政策主张。然而,结构主义发展经济学的宏大理论及其极富号召力的政策主张,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实践中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相反,那些比较注意发挥市场机制、经济比较开放、实施出口导向政策的发展中国家,却在经济上取得了快速的进步。
尽管学者们已经对结构主义发展理论及其政策主张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批评,但本文更关心的问题是,结构主义从发展中国家实际出发展开理论研究,为什么得到的却是不符合发展中国家实际、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是误导性的政策推论?我们认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结构主义发展经济学在理论建构上存在重大缺陷:虽然有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实践的“土壤”,但是,它从一开始就没有微观理论基础,没有自己的理论之“根”。它研究的只是宏观层面上重要的相互关系,并未涉及微观层面上的因果关联机制。
结构主义发展经济学基于发展中国家经济现实与新古典主义理论的不一致性,强调发展中国家经济主体在市场极度不完善的情况下的非新古典理性行为方式,以及由此产生的经济非均衡状态,拒绝以主流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为其理论的微观基础。结构主义者认为,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市场极度不完善,存在着结构刚性和部门刚性,从而使得新古典经济理论若干前提假定完全不能适用,这种经济结构会导致价格体系不起作用,无法实现供求均衡,生产要素在不同用途上的边际收益相等倾向也受到限制。因而,与传统新古典均衡假说相反,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系统并没有朝着各种力量处于均衡的那一点推进,而是持续地朝着偏离该均衡状态的方向推进,呈现出一种累积性的“循环因果关系”。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根本就没有继承理性的传统,经济行为主体尤其是传统部门的主体对价格等刺激难以做出灵敏的反应,其行为方式普遍地不是以追求效用或福利最大化为目标。即使是境遇较佳的农民,由于种种外在约束,所考虑的并非如何使收入达到最大化,而是如何继续维持生存或在维持生存水平上使收入有所增加。总之,结构主义发展经济学家们认为,新古典的各种理论模型根本无法描述发展中国家经济主体普遍的行为方式,新古典理论中完全竞争和充分替代弹性、精确预见和无滞后调节等理论在发展中国家难以成立。
问题是,结构主义在拒斥以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作为其理论的微观基础的同时,像当时流行的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一样,它并没有构建自己的微观基础理论。正如阿德尔曼所批评的那样,早期的发展经济学家们总是直观地为发展中国家的不发达寻找各种各样的单一的原因,并由此寻求一种单一的解决办法(注:I.Adelman,Fallacies in Development Theory and Their Implications for Policy.In Meier and Stiglitz(ed.),Frontier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the Future in Perspective,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他们往往是从描述性的陈述出发,通过归纳逻辑来导出理论观点。这些理论虽然有助于我们理解发展问题却无法给出准确的微观基础证明,因而不同理论之间缺乏必要的逻辑联系。
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新古典主义发展理论开始复兴并逐渐取代结构主义成为发展经济学的“显学”。新古典主义发展经济学家批评结构主义过分强调发展中国家经济的特殊性。他们认为,尽管发展中国家在发展基础、社会背景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异,但是经济发展的道路本身应该是相同的,发达国家的今天即是发展中国家的明天。因此,他们主张以新古典主义的分析方法研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问题,并提出了一系列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矫正价格”为核心的发展理论及其政策主张,并以此修正结构主义发展理论:从片面强调工业转向重视农业,从片面强调物质资本的形成,转向重视人力资源开发;从片面强调计划转向重视市场;从片面强调封闭性的进口替代转向开放的出口鼓励。
在实质上,新古典主义发展经济学是超越结构主义的理论重建。新古典主义发展经济学家认为,结构主义的发展中国家“市场失效论”诱导人们不再信任市场而过于相信政府的能力和计划的功能,因而忽视了市场与价格激励功能。他们指出,像发达国家一样,在发展中国家,价格刺激—反应机制无处不在;个人作为经济决策主体会在利益的驱使下,在成本等因素的约束下,能够根据市场价格信号,在不同的替代物之间做出选择以获得最大福利。新古典主义发展经济学理论或明或暗地认为,发展中国家市场的供给弹性、需求弹性以及要素的替代弹性都比较高,因而价格的变动必然会引起产品的供给数量和需求数量,以及生产要素配置比例的相应变化。如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理论(注:T.W.Schultz,Transforming Traditional Agriculture.Yale University Press,1964.),麦金农(Mckinnon)和肖(Shaw)的金融深化理论(注:罗纳德·I·麦金农:《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卢骢译,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爱德华·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邵伏军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等等。根据新古典主义发展理论,市场价格机制在发展中国家仍然能够发挥自己的功能,发展问题的分析不应当是“无价格的”(priceless),问题的关键是理顺价格,让市场发挥作用。
可见,新古典主义发展经济学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共性(而不是结构主义强调的差异性)出发,在重新认定发展中国家经济主体的理性行为特征和市场价格机制的前提下,以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为其微观理论基础,立足于发达国家的经济现实去俯视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并运用新古典分析工具研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在理论建构上,新古典主义发展经济学植根于主流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之中,试图以此来从根本上改变结构主义发展理论缺乏微观基础的“无根”状态。但是,这种努力的结果是,发展经济学在有了“根”的归属的同时,却失去了自我:发展经济学在很大的程度上变成新古典主义理论的一个应用经济学分支。与此同时,在实践上,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新古典主义发展经济学的影响下,改变经济发展战略,注重市场机制,使国民经济逐渐焕发活力,出现了持续、快速的增长。其中,东亚的几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绩效比较突出,被称为“东亚奇迹”。
在这种背景下,反思发展经济学的发展历程,怀疑甚至否定发展经济学在现代经济学体系中存在的合理性,或对发展经济学的理论地位进行重新定位,也就顺理成章、毫不奇怪了。早期著名发展经济学家赫尔希曼认为,发展经济学在经历了兴起后一个显著的增长期之后,20世纪80年代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和新马克思主义者的夹击下,转入了收益递减时期:难以出现新的思想,该领域再也不能充足地再生产其自身,因而发展经济学已近衰亡(注:A.O.Hirschman,The Rise and Decline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In A.O.Hirschman,Essays in Trespassing:Economics to Politics and Beyond,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1.);针对结构主义发展理论排斥正统的微观经济学理论而主张政府“直接控制统制教条”,英籍印度经济学家拉尔进行了严厉批判,并得出“发展经济学的消亡可能有助于经济学发展和发展中国家的兴旺发达”的结论(Lal)(注:狄帕克·拉尔:《发展经济学的贫困》,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第122页。);哈伯勒更是旗帜鲜明地反对发展经济学的独立地位,“我的思路,一直是人们常常称呼的单一经济学(monoeconomics)的思路。在我看来,只有一种经济学,这就是包括国际经济政策在内的广义的新古典经济学。这种理论的主体是宽阔而灵活的,足以处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问题。我反对主张有一种适合于发展中国家的单独理论的双经济学(duoeconomics)的观点”(Haberler)(注:哈伯勒:《自由主义与非自由主义的发展政策》,迈耶主编《发展经济学的先驱理论》,云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4页。)。克鲁格曼则认为,由于理论研究的“非数学化风格”,结构主义发展经济学停留在一些直观的理论见解层面,而不能将其转变为可以证明的逻辑清晰的模型,因而发展经济学作为一个特定领域已被挤出主流经济学(注:P.Krugman,Towards a Counter-Counterrevolution in Development Theory.Proceedings of the World Bank Annual Conference on Development Economics,1992,The World Bank,1993.)。
面对针对发展经济学理论地位的种种诘难,大多数经济学家都予以反驳,认为赫尔希曼和拉尔等人是以偏激的心态,从褊狭的思维视角出发,得出有失公允的偏颇结论(注:A.K.Sen,Development:Which Way Now?Economic Journal,(93)1983;W.A.Lewis,The State of Development Theory,American Economic Review,74,1984;A.K.Dutt,Two Issues in the State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In Dutt and Jameson(eds.),New Direction in Development Economics,Aldershot Elger,1992.)。本文一方面赞同这些反驳观点,同时又觉得有必要以“闻者足戒”的建设性心态,认真探究赫尔希曼和拉尔等人诘难的积极意义,以达到反思并克服发展经济学理论缺陷的目的。在我看来,在赫尔希曼和拉尔等人的诘难中,或明或暗地包含着对发展经济学理论一个中肯的批判,即发展经济学缺乏自己的理论根基、没有形成自己的学科范式:既然强调发展中国家经济特殊性的结构主义发展理论,是一些没有充分论证的、缺乏逻辑关联,并且被发展中国家经济实践证明是存在较大缺陷的松散的理论;既然强调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共性的新古典主义发展经济学,是植根于现代主流经济学理论,其理论观点只不过是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在发展中国家环境中的具体应用,并且其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也为东亚等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实践所支持,那么,专门以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发展经济学,就没有独立存在的必要,或者只能作为主流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应用分支才有可能存在。
遗憾的是,赫尔希曼、拉尔、哈伯勒等人对发展经济学理论建构的批评,并没有引起发展经济学家们深入的反思,其合理底蕴被淹没在对一些具体问题的争辩与反驳之中。直到目前,由于没有建成自己的微观理论基础,无法形成统一的学科范式,发展经济学仍然没有走出科学哲学意义上“前科学”的阴影。因此,也就不难理解,旨在否定发展经济学独立理论地位的诘难仍然不绝于耳。
四、近年来发展理论研究的“微观化”趋同态势
关于建构发展理论的微观基础,尽管发展经济学界还没有形成明晰的共识,还缺乏有意识的集体行动,但值得注意的是,第二代发展经济学家从高度概括的模型转向分散的微观研究(注:G.M.Meier,The Old Generation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and the New.In Meier and Stiglitz(eds.),Frontier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the Future in Perspective,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特别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生代的发展经济学家们一方面运用现代分析工具重新论证早期结构主义发展理论的合理内核,试图在新的理论模型中做出微观上的新解释;另一方面,进一步拓展发展问题的分析视角,深入分析影响经济发展的微观机制。
新生代发展经济学家对早期结构主义理论的重新论证,主要集中在它所强调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基本特征上,包括行为刚性、制度刚性和结构刚性等几个方面。
(一)关于行为刚性。早期结构主义者先验地认为,发展中国家根本就没有继承理性的传统,经济行为主体尤其是传统部门的主体(如农民)是懒惰、固执的,对价格等刺激难以做出灵敏的反应,其行为方式普遍地不是以追求效用或福利最大化为目标。近年来,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去进一步探求发展中国家经济主体尤其是农民行为刚性背后的机制。首先,处于贫困状态的农民是以家庭(农户)为单位来做经济决策的。“决策单位并不是个人而是家庭”,这是“理解不发达国家经济行为的关键”(注:J.E.Stiglitz,Economic Organization,Information,and Development.In Chenery,H.and Strinivasan,T.N.(eds.),Handbook of Development,vol.1,Elsevier Science Publishers,1988.)。其次,农户既是生产单位又是消费单位,农户的生产决策和消费决策两者不可分割。农户只是部分地或不完全地参与市场:只有在安排好满足自身消费需要的生产之后,才会安排去满足市场需求的生产(注:F.Eillis,Peasant Econom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再次,发展中国家的农户在信息不完全、市场分割而不完善以及高度的不确定性等相当严峻的约束条件下,不完全地参与市场,因而对市场价格可能不是十分敏感,但他们所做的努力仍然是试图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增进自身的福利。在这个意义上,他们的行为是理性的。最后,建立农业家户模型(AHM),分析市场不完善、信息不完全以及高风险条件下农户的经济行为(注:A.Kochar,An Empirical Investigation of Rationing Constraints in Rural Credit Markets in India,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53,1997;Fafchamps and Lund,Risk Sharing Networks in the Rural Philippines,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71,2003.)。
(二)关于制度刚性。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标准模型排除了制度,而早期结构主义发展理论往往是将发展中国家的制度缺陷视为僵硬的外生特征,注重分析它们对经济发展的阻碍作用,而忽视了这些制度适应环境的形成与变异机制,也没有解释那些机能不良的制度为什么会持续存在。当代发展经济学家们认识到,制度一方面反映和塑造着一个社会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面貌,另一方面又要受该社会的文化传统和习俗的严重制约而具有惯性(注:A.Greif,Comments on N.Crafts“Historical Perspectives on Development”.In Meier and Stiglitz(eds.),Frontier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the Future in Perspective,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因此,在解释经济不发展时,往往会涉及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与发达国家不同的一些非正式制度安排,并把信贷合作社、扩展式家庭等很多非正式制度看成是市场失灵而正式制度低效的一种自然反应(注:D.Ray,Development Economics,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8;R.Murgai,P.Winters,E.Sadoulet and A.de Janvry,Localized and Incomplete Mutual Insurance,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67,2002.)。当采取某种特定形式的制度存在收益递增时,最初采用者基于自身利益选择的路径,会使整个系统长期被锁定,使新的更适合的制度无法立足。而且,这一过程存在多种结果(多重均衡),历史上起初的“小事件”也可能决定较大范围的结构变化。因此,制度变迁并非总是使社会必然走向最佳的制度安排。这是一种制度演化的路径依赖或自我强化。发展中国家可能陷于一种内生的制度恶性循环之中:市场发展的低水平加大了信息不完善程度,而信息不完善本身又催生了妨碍市场发展的制度(注:A.V.Banerjee and A.F.Newman,Information,the Dual Economy,and Development,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65,1998;K.Hoff and J.E.Stiglitz,Modern Economic Theory and Development,in Meier and Stiglitz(eds.),Frontier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the Future in Perspective,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
(三)关于结构刚性。在标准的新古典经济学模型中,一个市场上所发生的一切会对其他市场产生影响;在价格调节下,所有市场在理论上存在唯一的均衡。发展经济学拒绝这种“一般均衡”概念,而强调经济的结构刚性:失衡、滞后、短缺与剩余、缺乏弹性的供给与需求、结构性通货膨胀等。但是,早期的发展理论一般把发展中国家的结构刚性看成是不言自明的,缺乏细致而深入的微观分析。当代发展经济学家倾向于把一个社会的经济系统看成类似于达尔文的生态系统,在其复杂的演进过程中具有多重均衡,并引入互补性、外部效应、规模经济、协调失灵等概念去解释经济的结构刚性:在动态演进过程中,初始条件方面的一个很小的差异可能会在长期内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逐渐放大(注:K.M.Murphy,A.Shleifer and R.W.Vishny,Industrialization and the Big Push,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ics,vol.97,1989;P.Krugman,History and Expectation,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06,199;D.Ray,Development Economics,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8;P.Bardhan & C.Udry,Development Microeconomics,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K.Hoff and J.E.Stiglitz,Modern Economic Theory and Development,in Meier and Stiglitz(eds.),Frontier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the Future in Perspective,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例如,墨菲等人(Murphy)考察了各种各样的外部效应,用数学形式化方法重新论证了罗森斯坦—罗丹的“大推进”理论,并把“大推进”解释为推动坏的均衡向好的均衡移动的工业化进程。
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发展经济学家们在重新论证和阐释早期发展理论的同时,拓展了发展问题的分析视野,深入分析影响发展的微观机制,使发展经济学理论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
第一,剖析经济增长的微观机制。随着新增长理论的兴起,从人力资本与劳动技能的变化中,从技术进步中去探索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微观机制,已成为近年来发展经济学研究的一个亮点。在人力资本投资方面,一些学者关注人力资本积累的个人决策(注:P.Glewwe and H.G.Jacoby,Economic Growth and the Demand for Education:is there a Wealth Effect?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74,2004;J.Rigolini,Education Technologies,wages and Technological Progress,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75,2004.)。瑞格利尼(Rigolini)发现,当教育成本内生地取决于工资分配时,如果存在无技能工人的贫困陷阱,过高的技术进步速度可能会抑制低技能工人学习技能的动机。在技术进步方面,大多文献肯定全球经济联系对发展中国家技术进步的积极影响,但也有经济学家认为,发展中国家处于全球经济外围,会降低技能的回报,削弱人力资本投资的动机,从而进一步放大经济地理位置对不同国家人均收入所产生的效应(注:S.Redding and P.K.Schott,Distance,Skill Deepening and Development:Will Peripheral Countries Ever Get Rich?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72,2003.)。钱道尔和山伽威鲁指出,由于工人提高人力资本的努力与企业采用新技术之间存在互补性而具有多重理性预期均衡,实施教育补贴和高技能工人移民政策,都有助于实现改善福利的高技术均衡(注:P.Chander and S.M.Thangavelu,Technology Adoption,Education and Immigration Policy.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75,2004.)。
第二,特别关注“新市场失灵”。在发展中国家,信息不完全、市场不完善以及交易成本高等现象的普遍存在,期货市场的缺乏,使市场失灵超出了此前关注的公共物品和外部性的范围,形成了“新市场失灵”。巴德汉和尤迪构造了一些简单的农村信贷市场模型,用以分析不对称信息和不完全竞争对农村信贷市场交易的影响(注:P.Bardhan & C.Udry,Development Microeconomics,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也有学者认为,农业家户生产技能方面的信息是村落内是广为人知的,但村落内完全有效市场的假设却是不现实的(注:J.O.Lanjouw,Information and the Operation of Markets:Tests Based on a General Equilibrium Model of Land Leasing in India,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vol.60,1999.)。一些学者则着重分析在自然风险、耕作技术风险和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道德风险条件下,农村经济活动的制度安排(特别是土地合同)(注:M.Ghatak and P.Pandey,Contract Choice in Agriculture with Joint Moral Hazard in Effort and Risk,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63,2000;P.Dubois,Moral Hazard,Land Fertility and Sharecropping in a Rural Area of the Philippines,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68,2002.)。许多文献都把贷款过程中的不完善信息和交易成本,看作是理解发展中国家农村信贷市场分割、高利率和信贷配给的关键,因此而强调在农村信贷市场上正式融资制度所面临的许多不利因素,如搜寻贷款人、监督借款人、鉴定并执行合同等方面的高成本,并把小组借贷项目、信用合作等看作是克服这些问题的其他制度安排(注:M.Ghatak,Group Lending,Local Information,and Peer Selection,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60,1999;K.Blackburn and N.Bose,Information,Imitation and Growth,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70,2003.)。布赖克博和波斯认为,当信息质量是由有意识的、高成本的活动内生地决定时,一个经济会出现多重发展机制,而且不同机制之间的转换及其路径特征在存在或不存在技术模仿的经济中是非常不同的。
第三,研究影响经济运行的微观制度。在新制度经济学的意义上,许多发展经济学家们把发展中国家经济的不发达理解为一种制度失灵,并运用新制度学的分析工具去探究发展中国家制度安排及其激励结构的微观基础。一些发展经济学家把制度看成是在信息不对称并充满风险的环境中所缺乏的信贷、保险和期货市场的替代品,并构建了许多农村经济活动的制度模型。这些文献从分成制到信贷、信贷配给、小组借贷中的联合责任、保险乃至劳动合同等都做了理论解释(注:P.Bardhan & C.Udry,Development Microeconomics,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M.Ghatak and P.Pandey,Contract Choice in Agriculture with Joint Moral Hazard in Effort and Risk,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63,2000;P.Dubois,Moral hazard,Land Fertility and Sharecropping in a Rural area of the Philippines,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68,2002;M.Carter and P.Olinto,Getting Institutions“Right”for Whom?Credit Constraints and the Impact of Property Rights on the Quantity and Composition of Investment,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vol.85,2003.)。一些学者把政治家、官僚和行政人员的决定内生化,分析在政府管制、国有企业保护、金融抑制、配额等活动过程中的公共选择、集体选择、寻租、腐败等行为,以微观地分析正式制度安排的政治决策过程(注:J.Laffont and M.Meleu,Separation of Powers and Development,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64,2001;S.Guriev,Red Tape and Corruption,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73,2004;M.Gradstein,Governance and Growth,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73,2004.)。此外,越来越多的发展经济学家认识到,经济并不总是依赖于诸如产权和法律合同之类的正式制度,信任(社会资本)也是保障社会有效运行、促进经济繁荣发展所不可或缺的协调机制之一。一些学者试图从社会信任机制方面去寻找导致不同国家经济增长和发展差异的原因,并探讨信任的建立、维持与演化的微观机制,分析社会信任水平的动态决定过程(注:P.J.Zak and S.Knack,Trust and Growth,The Economic Journal,vol.111,2001;I.Bohnet and R.Zeckhauser,Trust,Risk and Betrayal,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 Organization,vol.55,2004.)。
第四,探求增长促进发展的微观机制。一些学者并不满足于仅仅用“大推进”导致的多重均衡的跳跃来解释发展问题,而是尝试着在经济增长的量变与经济发展的质变之间,在增长理论与发展经济学之间开辟一个微观结构上的逻辑通道。卡森珀提出一种关于长期增长和发展的综合性理论,试图把技术进步与人力资本积累这两股促进增长的力量结合起来(注:S.Kosempel,A Theory of Development and Long Run Growth,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75,2004.)。一些学者强调,经济发展是一个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以资本积累变革、产业专业化和技术变迁为特征的结构转型过程(注:P.F.Peretto,Industrial Development,Technological Change and Long-run Growth,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59,1999;J.Laitner,Structural Change and Economic Growth,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67,2000;P.Wang and D.Xie,Activation of a Modern Industry,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74,2004.)。帕若托(Peretto)从技术变迁的角度,以企业自主而系统的R & D活动在增长与发展之间建立一种关联;王平和谢丹阳(Wang and Xie)从产业结构转型的角度,考察经济增长过程中现代产业兴起的条件。更多的发展经济学家专注于分析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为什么不能像发达国家那样改善收入分配状况、增长成果为大众所分享。一些学者在增长与分配不平等之间加入一些中间变量,如人力资本投资、政治市场行为、制度安排、企业创新、技术选择、职业选择等变量(注:T.S.Eicher and C.Garca-Pen~alosa,Inequality and Growth:the Role of Human Capital in development,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66,2001;D.L.Stanley,Efficiency and Equity Tradeoffs:Incentive-compatible Contracts Revisited,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67,2002.),以揭示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不平等之间内在的微观上的联系。
综观近年来发展经济学领域的研究文献,我们可以对其发展趋势形成两个基本判断:
其一,理论研究的微观化趋同,已经成为发展经济学越来越明晰的一种研究取向。在当今发展经济学领域,很难见到像过去那样阵营对立的理论派别,不同分析思路的界限变得模糊了:首先,研究问题相近,即关注发展中国家区别于发达国家的特殊性(特别是分割的市场、不完全信息、高风险和非正式制度等)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其次,研究方法相同,基本上都是运用现代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如信息经济学、博弈论、协调理论、新增长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等;最后,研究方式相似,即从经济主体行为分析入手,从微观机制分析入手,构建解释发展问题的基本模型。
其二,趋同不等于收敛,能够充任学科范式的微观基础尚未真正建构起来,各种理论之间仍然缺乏统一的逻辑联系。从整体上看,发展经济学至今也没有完全摆脱阿德尔曼(Adelman)所批评的“寻找不发达的单一原因,寻求单一的解决办法”(注:I.Adelman,Fallacies in Development Theory and Their Implications for Policy.In Meier and Stiglitz(ed.),Frontier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the Future in Perspective,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这种研究模式,发展经济学仍然处于缺乏微观理论基础的“无根”状态,仍然是应用主流经济学分析发展中国家发展问题的庞杂的理论“大拼盘”。关于发展中国家制度、文化、技术、人力资本、社会资本、政府干预、新市场失灵、金融深化、全球化中国际贸易与资本流入等问题的研究,分析问题的逻辑起点各不相同,理论分析自成体系、互不关联。即使在直接以《发展微观经济学》冠名的著作中(注:P.Bardhan & C.Udry,Development Microeconomics.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我们仍然看不到理论之间严谨的逻辑联系。
五、发展经济学微观基础的基本特征分析
如前所述,在经济学中,能够维系理论之间逻辑关联并使之与其他学科区别开来,而充任其学科范式的理论,就是其微观基础,即关于经济主体行为以及与此相关的经济运行机制的理论。就发展经济学而言,一个紧要的问题是,发展经济学的微观基础与一般经济学的微观基础区别何在?或者说,发展经济学的微观基础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基本特征?这是理解发展经济学存在合理性及其学科性质的关键。
从科学哲学的角度看,任何经济学理论都是在某个特定的分析空间中研究经济现象,揭示经济运行规律。标准(或一般)经济学是将人类现实复杂的现实经济系统投射到一个便于理论研究、并能恰当地体现该系统基本特征的分析空间上,在这个特定的分析空间中去研究人类经济活动的一般特征,揭示发达国家经济和发展中国家经济系统共同遵循的普遍规律,去构筑经济学的一般理论及其模型。在一般经济学的分析空间中,“同质的”、“单纯的”经济行为主体为实现自身目标最优化而相互作用,最终达到供求等各方面力量平衡的特殊状态——均衡。在外界扰动下,经济系统在均衡附近波动,逐渐趋近并达到均衡状态,或在新条件下从一种均衡转移到另一种均衡。在这个分析空间里建构起来的标准经济学的微观理论,能较好地推演出解释处于均衡附近的经济系统的演进,并形成逻辑严谨的公理化、形式化理论体系。但是,它无法描述和解释经济系统达到均衡以及远离均衡的复杂的非平衡动态过程。“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许多标准经济学已倾向于远离诸如贫困、苦难和福利等一类广泛的发展问题,并且远离基本需要的满足和生活质量的改善等问题”(注:A.Sen,The Concept of Development.In H.Chenery and T.N.Strinivasan(eds.),Handbook of Development,vol.1,Elsevier Science Publishers,1988,p.11.)。
问题是,在人类现实的经济实践中,发达国家经济系统恰好处于均衡态附近,而发展中国家经济系统则远离均衡态。尽管标准经济学仍然可以对发展中国家经济系统的一些现实问题做出分析,并为解释发展中国家经济系统运行提供基本的理论参照系,但是,它毕竟不能解决一个远离均衡态的经济系统如何才能逼近均衡的问题。只有根据发展中国家经济系统的特征重建一个新的分析空间,才可能解释和说明发展中国家经济系统复杂的非均衡演化过程。而这正是发展经济学的任务:研究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如何摆脱贫困进入发达状态。打一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如果把一般经济学比喻为研究人类经济系统“生命活动规律”的“生理学”,那么,发展经济学就是一种“病理学”,它要研究发展中国家经济系统不发达的成因、机理及走向发展的机制。显然,病理学的分析空间与生理学的分析空间是不同的,这不仅仅表现为它的研究范围更狭窄(只研究非健康的生命活动),更重要的是,它所研究的问题更独特。正像生理学为病理学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理论参照和方法手段(我们不能说非健康的机体就完全不遵循一般的生命活动规律),但它不能代替病理学研究一样,一般经济学也不能取代发展经济学。
可见,由于发展中国家经济系统有着区别于发达国家经济系统的特殊性,发展经济学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同于一般经济学的分析空间。于是,在发展经济学特殊的分析空间中构筑起来的微观基础,与一般经济学的微观基础有所区别也就成为一种逻辑的必然。
反映发展中国家经济现实的发展经济学分析空间,不像标准经济学分析空间那样“光滑”。这里的市场是分割而不完善的,信息不完全且不对称,自然风险、技术风险与道德风险并存,传统部门作为一种经济组织方式大量而长期存在,经济运行需要非正式制度维系并受其制约。在发展经济学的分析空间中,经济主体特别是大多数处于传统部门中的贫困的主体,比如农民,他们的行为理性首先表现为一种社会性生存的能力,即首先是根据自己对生存目标的确认,然后才是根据对各种发展机会和目标的权衡,来选择与调节自我行为。其实,经济发展不仅仅是一个涉及数量扩张(经济增长)并包括制度、组织和文化等非数量因素变化的过程,从根本上说,它是由这些外在的结构变化所蕴涵的,经济主体的行为及其组织方式的变化。离开了经济主体的行为及其组织方式的变化,外在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不可能有真正的变化,即使在某些方面出现一些变化,仍然不是实质上、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发展。所以,只有在发展经济学的分析空间中,我们才能理解发展中国家的“农民理性”,才能理解阿玛蒂亚·森关于发展是经济主体自由扩张过程的真谛,才能理解为什么相对价格的变化并不能像标准模型分析所预言的那样改变资源配置状况,为什么农民的行为不同于标准模型分析而更具近视性,为什么那些机能不良的制度会持续存在,为什么推动了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市场经济,就难以承受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任务之重,等一系列为一般经济学所无法回答的问题。
应该指出,一方面,并不是所有涉及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问题都是发展经济学的问题,发展中国家经济中所出现的某些问题,运用标准的经济学理论也能进行卓有成效的分析;另一方面,也不是说运用了现代经济学一般分析工具(如博弈论、信息经济学等)就一定超出了发展经济学的范围,发展经济学不仅不排斥现代分析工具,而且还要运用这些工具分析发展问题。区分学科边界的关键在于,究竟是依据什么样的理论范式去研究问题。只有那些纳入发展经济学学科范式视野的问题,才是发展经济学的问题;只有那些符合发展经济学学科范式的研究,才是发展经济学的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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