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式法学教育在劳动法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郭 杰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河南 郑州 451150)
摘 要: 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背景下,诊所式法学教育对学生应用性能力的培养越来越重要,也越来越受到广大高校的关注。劳动法课程采用诊所式教学法既符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要求,也适合劳动法课程教学的特点,同时也有利于学生对劳动法基本理论的掌握。因此,任课教师在劳动法教学中应该创新诊所式教学方法,采用诊所模拟、建立劳动法咨询中心、为困难人群提供法律援助以及参与庭审观摩等方式,既能锻炼学生的职业素养,又能完成教学任务。
关键词: 诊所式教学法; 劳动法; 角色扮演法
一、研究背景
诊所式法学教育发轫于美国,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特别是在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法学院实行诊所式教学方法以后,逐步被世界各国接受,并应用于本国的法学教育之中,为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至今在很多国家仍有无限的生命力。我国自本世纪初开始由福特基金会资助,在一些重点大学法学院开始了诊所式法学教育的试点,中国法学会为了更好地推动诊所式法学教育的发展,专门成立了中国诊所式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负责诊所式法学教育在各个学校的推广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院校提供资助,如今会员已经高达200多个。迄今为止,诊所式法学教育已经在我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为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艺术人”身份是艺术家最本质的、区别于他人的基本特征。大众普遍意识中的艺术家通常意味着具有较高的审美能力和娴熟的创作技巧,从事艺术创作并取得了一定成就的人。其最基本的特征首先是具有艺术天赋的,这种天赋可能体现在笔触运用上、色彩调和上,也可能体现在音符流动中,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不一而足;其二是富有艺术感性,极强的移情通感能力,即对于美的事物的丰富的感受力和想象力,又因这种极度的感性而充满激情,将自我感受通过艺术手段表现在笔触、音符和语言等形态之中。正像黑格尔描述的,真正的艺术家都有一种天生自然的推动力即将自己的情感思想即刻表现为艺术形象的直接的需要。
美国著名的法学家霍姆斯在其所著的《普通法》一书中开宗明义,提出了其著名论断“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经验”。由此可见,法律作为一门应用性和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单纯的靠传统的教学方式无法达到人才培养的目的,因此,借助于医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式,用师傅带徒弟的方式,由老师带领,让学生亲自参与实际案件的处理。就像医学专业教学那样,老师对患者进行“望闻问切”,为患者诊断病情,开出药方,学生在旁进行围观、学习,一方面学习老师的疾病诊断技巧,另一方面学习老师与患者的沟通艺术,引导患者讲出与疾病有关的信息,并进行取舍,最终做出正确的诊断,开出医治疾病的药方。而法律作为一门应用之术,借鉴医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并应用于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之中,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日臻成熟。因此,诊所式法学教育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二、劳动法课程引入诊所式法学教育的价值考量
(一)是响应我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要求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2012年启动的国家战略计划,即“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该计划的目标是: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为了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适应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要求,各个高校都在大力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和锻炼,改革教学计划,创新教学模式,而诊所式法学教育正是创新教学模式的一个内容,通过诊所式法学教育,由老师“手把手”地带领学生,培养学生的职业操守以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把学生培养成一个“准律师”“准法官”式的法律人,以解决当前各个高校在人才培养中的“教与学两张皮”,教学与实践相脱节,学不致用,学而不用的现象。
(二)是劳动法课程教学的要求
劳动法在常规教学中还是采用传统的教学方式。近些年进行课堂教学改革,采用了一些新的教学方式,如案例教学法、课堂讨论法,也基本上全部实行了多媒体教学,但是这种教学模式实质上还是很难调动学生课堂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教与学的主体并没有根本的改变,学生应用性能力的培养并没有得到实质性提高,很多还是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特别是劳动法作为一门应用性的课程,学生基本上还是坐在教室里从事理论学习,教师采取的还是理论教学,学校课堂教学评价还是以理论为主,没有突出劳动法作为一门应用性课程的特点。对劳动法教学采用诊所式法学教学模式,不但适合劳动法课程教学特点,同时也可以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
为了更好地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可以在高校法学院系内部,结合司法部门在高校所建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劳动法咨询中心,由学生课余时间值班,指导教师进行指导,接受社会各界关于劳动法问题的咨询工作,以便能理论联系实际,让劳动法理论能在实践中进行应用,以加强学生课堂理论学习的效果,更好地对理论进行消化、吸收,同时也能为学生提供接触社会、认识社会、了解社会的机会。[1]另外,还可以在工会或者仲裁委员会设立学生劳动法律咨询站,由单位提供咨询办公场地,学生课余时间轮流值班。学生不仅可以为社会提供劳动法律问题的咨询,同时也可以指导或者引导咨询者进行劳动仲裁,提高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效率。
(三)有利于学生更好地掌握劳动法课程的基本理论
三是指导学生进行仲裁。既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仲裁申请书、答辩书的撰写要点及其格式、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律师的聘请和沟通、仲裁员开庭前的准备以及庭审计划等等,同时还要指导学生进行庭审,包括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开庭、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劳动者宣读申请书,被申请人答辩、举证、质证、辩论、陈述意见,仲裁员宣布休庭等。
三、诊所式法学教育在劳动法课程教学中的设计
(一)诊所式模拟教学
运气不佳,其实是自我安慰,说到底,还得归咎于自己脾气不好。稍有不如意,就拉长个脸,别人做事违了我愿,就要口出怨言,有时还会大呼小叫,更甚至扔手边的水杯。
诊所式模拟教学对任课老师的要求比较高,既要求任课教师对劳动法律比较熟悉,能够选取适合学生表演的案例,还能满足课堂理论教学的要求,同时也对法律实务比较熟悉,能够指导学生进行庭审。为了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达到教学目的,实现教学目标,指导教师必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庭审结束后教师指导学生撰写裁决书,并由老师进行总结点评。还可以互换角色,再次进行庭审,然后就第一次开庭中的不足予以弥补。通过这种角色扮演的方式让学生亲自感受和参与庭审,既能让学生学习巩固和掌握课堂所学的理论知识,也能教授学生规范撰写法律文书的格式,并能锻炼学生动手操作能力。
记被扫描物体函数为f(x,y),且每一条射线可以用直线方程描述:xcosθ+ysinθ=ξ。则根据二维Radon变换的定义,投影数据p(θ,ξ)可以表达为:
二是对学生进行分组。每个小组抽签决定其所扮演的角色,比如:劳动者、用人单位、仲裁员、律师、工会代表、证人等,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可以就劳动合同的订立、签订、解除或者终止与用人单位进行谈判,该阶段主要模拟学生对劳动合同内容的掌握程度,锻炼其谈判能力。谈判破裂之后,工会组织劳资双方进行调解,该阶段模拟的重点是调解的组织和过程,掌握工会的职能,法律对工会干部的保护性规定,锻炼学生的组织能力和谈判能力。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劳动者聘请律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此时模拟的重点是律师如何接待当事人,帮助当事人分析利弊,提供诉讼方案。就如患者在就诊时由医生引导讲出病因,有利于医生就患者的病情做出准确的判断。该阶段模拟的重点是律师接待当事人的技巧和方式。
劳动法的基本特点就是它属于社会法的组成部分,融实体法与程序法于一体,是一部劳动者保护法。劳动法的基本理论比较枯燥,劳动法宗旨、劳动法的主体以及劳动法的基本内容也不太容易掌握,很多时候还显得杂乱无章,既有全国人大的立法,也有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司法解释,还有海量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的判决习惯等,而且在劳动程序法的学习上更是枯燥无味,特别是劳动监察以及劳动仲裁、调解的内容。如果引入诊所式法学教育的方法,可以把劳动法课程这些抽象的理论通过具体案件的分析、操作,既有利于学生对劳动法基本理论的理解,更有利于学生对劳动法基本理论的掌握,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选取典型案例。案例的选取既不能过于简单,也不能过于复杂。过于简单达不到模拟的效果,教学目的难以实现。过于复杂会导致学生难于驾驭整个案子的庭审,同样也达不到教学目的。而且案例选取还要有代表性,能够真正实现理论和实务的结合,实务能够反映理论的要求。同时学生还要能够找到案件相关材料,根据案件的材料也可以结合案情以及教学的需要进行一些改编。
作为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劳动法一般都是在大三下半期或者大四开设,此时学生已经对法律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可以选取一些社会上发生的真实的、典型的案例,通过模拟教学的方式,再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从谈判到劳动关系的建立、解除或终止的过程,然后工会介入调解,劳动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前劳动者证据的收集、整理,仲裁申请书的撰写,用人单位的答辩书、证据整理和提交,开庭审理过程中仲裁庭的人员组成,庭前准备,开庭审理,以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庭审过程中的答辩、质证、辩论,最后法庭陈述等等都由学生通过角色扮演的形式予以实行。
(二)建立劳动法咨询中心,为困难人群提供法律援助
想要保证防渗墙有足够强的强度,务必要经过一番条件允许的结构运算。墙体的周围都是围土或者围岩,除了覆盖层以外在墙体的顶部以及大坝的上游和下游是围堰用的岩土,墙体的底部有基岩。这些围土、围岩的作用在于承载墙体以及墙体上方土堆的重量、上下游的水压以及地质灾害中地震的震力。防渗墙的结构不同其受力的状态可以主要分为两种形式:首先是高新强土石坝下覆盖层中的防渗墙,这样的防渗墙需要承载的压力来自于顶部心墙土体的巨大重量以及水压。其次就是,斜墙下的防渗墙以及石坝墙、施工围堰用的防渗墙,此时的水压力代替墙体顶部的土体的压中来承受压力。
另外,还可以选择劳动法典型案例,由学生通过公民代理的方式,作为劳动者的代理人参与到劳动争议仲裁。当然在仲裁过程中必须由指导教师进行指导,从仲裁申请的撰写、证据的整理和收集以及庭审的全过程,指导教师都必须全程参与,以避免由于学生没有经验、思虑不周而给劳动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在进行公民代理的时候还可以由参与法律援助的学生组成援助小组,集体分析案情,确定仲裁策略,查找法律依据,锻炼学生实际处理案件的能力。而指导教师也要积极与当地仲裁机构联系,为学生进行法律援助和公民代理铺路搭桥,从而使仲裁能够顺利进行。
(三)庭审观摩
为了让学生更直观感受劳动争议仲裁,指导老师也可以跟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进行联系,选择有代表性的劳动争议案件由指导教师带队,学生进行庭审观摩。[2]庭审结束之后由学生进行总结,就庭审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可以由指导教师与参加庭审的仲裁员沟通,让他们就庭审的技巧、开庭的得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该培养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等给学生进行讲解,仲裁员的讲解也更接“地气”,学生可能也更容易接受。
庭审观摩结束之后,也可以引导学生就其本人所参与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公民代理或者模拟劳动争议仲裁进行比较,查找问题和不足,避免以后再参与模拟仲裁或者进行公民代理诉讼的时候犯类似的错误。
全区樱桃产业发展的专业化、专职化的人才团队十分匮乏,严重制约乌当樱桃产业的发展壮大。在全区各政府部门中,农业局负责统筹全区樱桃全产链发展,专业、专职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团队成员约5名,在数量和专业结构上都远远不能满足发展好3.6万余亩樱桃种植基地及中下游产业的需求。乌当樱桃产业正面临着很多技术瓶颈,特别是在病虫害防治方面,如下坝镇出现樱桃根癌病、流胶病、病毒病及果实褐腐病等,造成樱桃树势衰退和减产,严重时成片死亡,而现有人员的技术能力难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综上所述,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和演变,诊所式法学教育已经被大多数高校所接受,并已经开始在一些课程中进行了实践,它对学生实践和应用能力的培养非常重要,也符合我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要求。因此,作为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必须加强对诊所式法学教育的研究,创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评价标准,修订人才培养计划,以适应社会对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要求。
参考文献:
[1]王军明.法律诊所教育的新拓展——“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运行及启示[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7(12):91,94.
[2]郭杰.协同创新视角下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探析[J].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6(10):100-102.
The Application of Clinical Law Education in the Teaching of Labor Law Course
Guo Jie
(SIAS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 Zhengzhou, Henan, 451150)
Abstrac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cultivation of excellent legal talents, clinicallaw education has become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for the cultivation of students application ability, and has also receive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from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he use of the clinical teaching method in the labor law curriculum not only meets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training of outstanding legal talents, but als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teaching of the labor law curriculum. Meantime, it is also conducive to students mastery of the basic theory of labor law.Therefore, classroom teachers should innovate clinical teaching methods in the teaching of labor law, use clinic simulations, establish a labor law counseling center, provide legal aid to people in need and participate in court trials, etc., which can not only improve the professional quality of students, but also complete teaching tasks.
Key words: clinical teaching method; labor law; role-playing method
中图分类号: G64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2862(2019)01-0087-04
收稿日期: 2018-04-20
基金项目: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教改课题“诊所式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应用研究”(2017JGYB14);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协同创新视阈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2018]-JKGHYB-0343)。
作者简介: 郭杰,男,河南郑州人,硕士研究生,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副教授,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法律考试与教学研究中心负责人、特约研究员,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西亚斯工作站)负责人,研究方向:劳动法、经济法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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