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劳动价值论到知识价值论_劳动价值论论文

从劳动价值论到知识价值论_劳动价值论论文

从劳动价值论到知识价值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值论论文,知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传统经济,包括传统农业和工业,主要靠人的直接劳动创造价值与使用价值。其公式是:直接劳动+物质和能源→产品。知识经济,包括知识本身的生产和运用知识进行的物质产品的生产,主要靠知识创造价值与使用价值。其公式是:知识+物质和能源→产品。

在传统经济里,其生产资料包括人们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所必需的一切物质条件,如土地及其包含的资源,机器设备等等。其中,起主导和决定作用的是生产工具,生产工具的数量和质量决定人们改造自然的广度和深度。在知识经济里,上述生产资料包括的内容对经济的发展并不起决定作用,起决定作用的是知识的生产、传播及其在生产中的应用。知识是主要的生产手段,其他生产条件只是受知识支配的辅助手段。

传统经济认为,只有劳动者为创造物质财富而付出的劳动,如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和建筑业等物质生产部门中劳动者的劳动,商业中商品包装、保管和运输等劳动,才叫生产劳动,而把直接为生产劳动服务的管理、科研、文教、卫生、信息等部门的劳动,都叫非生产性劳动。这种看法不仅片面而且有害,直接妨碍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经济与上述看法相反,认为从事知识的生产、传播和推广应用的劳动不仅是而且还应是主要的生产劳动,知识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源泉和主要动力。

我们还可以从生产的具体过程、价值的形成过程加以比较。传统经济中生产过程包括劳动过程和自然过程,其中劳动过程是价值形成过程。当劳动者运用劳动手段加工劳动对象、使之变为符合人所需要的产品时,他也就同时把自己的劳动物化为产品中的价值,劳动的完成也是价值的生成。这里,包括劳动者的活劳动和凝结在生产条件中的物化劳动,总之人的劳动,是生产的动力,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其中劳动者的直接劳动时间决定产品的价值量。在知识经济中,物质生产过程主要是知识(包括技术)和物质、能源的相互作用过程,其中知识起主导和支配作用。产品的制成,同时也是知识价值的转移及知识创造价值的过程,是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形成过程。

通过上述比较,我们可以说传统经济是以劳动为基础,是劳动创造的经济;知识经济的基础则是知识,是知识创造的经济。

(二)

进一步从价值角度分析,我们会发现:从传统经济到知识经济,不仅现实基础发生了变化,而且它们依据的理论基石也不同。传统经济依据的是劳动价值论,知识经济依据的是知识价值论,这是两者最根本的区别。

劳动价值论是关于商品的价值由劳动创造和决定的理论。亚当·斯密强调“劳动一般”是一切商品的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大卫·李嘉图克服了斯密关于劳动价值论中的不彻底性,坚持劳动决定价值的原理。但所有的古典经济学派都不能揭示价值的真正本质,不理解创造价值的劳动所具有的社会性,混淆了劳动和劳动力的区别。科学的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创立的。他从分析商品二重性中揭示出劳动的二重性,指出抽象的人类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则由具体劳动决定。因此,商品价值的实体是劳动(抽象的人类劳动),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了该商品的价值量的大小。

知识价值论是谁最先提出的?1982年美国社会预测学家约翰·奈斯比特在其《大趋势——改变我们生活的十个新方向》一书中提出:在信息经济社会里,价值的增长不是通过劳动,而是通过知识实现的。由此提出“我们必需创造一种知识价值理论来代替劳动价值理论”。我认为,作者强调知识的作用,认为价值的增长是通过知识实现的,因而必须创造一种知识价值理论的看法,是从社会进步的大趋势着眼,为适应知识经济的到来而提出的。面对知识经济已经到来的现实,我们不能不思考:在传统经济里是劳动创造价值,在知识经济里是否还是劳动创造价值?知识在知识经济中究竟起什么作用?知识能否创造价值?知识创造价值是否一定通过劳动?什么是知识价值论?是否要用知识价值论代替劳动价值论,等等。这里,就其中有关问题谈点看法。

一、我们认为,知识作为智力劳动的成果,它本身是有价值的,因为它包含着人类劳动,这里所讲的知识,即知识经济的知识,含义较广。它既包括观念形态的知识,又包括物化的知识;既包括理论知识,又包括经验知识;既包括传统科学分类所属的各门科学知识,也包括许多新学科知识,如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和其他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知识。技术属于知识应用范畴,包括软技术与硬技术,也在知识之中。所有科学的知识都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因为它是人类从事生产活动、社会活动与科学探索的经验总结,凝聚着全人类的智慧,包含着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积极成果。马克思称科学(这是系统的知识理论)为“最可靠的财富形态”,既是“思想上的”又是“现实的财富”,并认为“它既是财富底产物又是财富底生产者”(《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三分册第166页)。 知识经济中有一部分是专门从事知识的加工、生产、传播和开发应用的,这中间当然要消耗一部分体力劳动,但主要是脑力劳动的消耗。加工、传播和应用知识所创造的价值,主要应归功于知识。知识本身包含着价值,人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创造条件去实现其价值,也就是创造条件变知识的潜在价值为现实价值、变知识的内在价值为外在价值,使其为人类服务,满足人的各种需要。

二、知识不仅有自身价值,而且有使用价值;知识的使用价值,就是使用知识能够创造新价值、创造大于生产或购买此种知识的价值。不论何种形态的知识(理论的还是经验的,科学的还是技术的),其本质特征就是富有创造力,它能在使用过程中,与物质、能源等生产条件结合创造出新的价值与使用价值,并创造出大于生产或购买此种知识所花费的价值。从宏观看,知识能使决策正确,避免经济发展走弯路,少犯错误(这对于一个国家或一个省来说,一得一失都是非常惊人的)。知识能使宏观调控有力,使政策措施合理,使宏观管理科学有效。从微观看,没有知识,就不能把物质和能源结合起来,创造出价值和多种多样的使用价值。当前,对我国企业实行信息技术(这就是知识的应用)改造,不仅能节省能源和原材料,还能增加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从而增加产品的价值。运用知识可以加强企业管理,减少各种浪费,充分挖掘生产潜力,调动人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发挥人、财、物的作用,为企业创造最大效益。装有电脑的智能工具在劳动中可以发挥其特殊作用,如高空、井下、水中、高温等危险有害作业,它能完成人们难以完成的工作。铁路公路运输中运用计算机管理,不仅比人工操作更能实现安全正点,而且还能提高运输能力、加快人货流转。可见,知识一旦和生产相结合,便能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创造新的价值。这里,知识在宏观决策上的作用,不论怎样估价都不过分。1958年大跃进决策的失误,造成损失有多大?文革给国民经济造成的破坏有多大?贯彻改革开放政策、实践邓小平理论给中国经济带来多大的效益,谁能估计得出?科学理论、正确的决策、计划、规划、方案、办法,它们创造的价值是从多方面体现的,有些现在能看到,有些在长期发展中逐步显现。总之,对知识创造的价值不能只看一个方面,要从多方面综合地看;不能只看显现的价值,还要看潜在的价值;不能只看有形的,还要看无形的价值。

综合上述,知识本身,作为劳动产品包含着价值,并能将自身价值转化为现实价值:知识的使用,能够在生产中创造新价值、创造大于生产或购买它所花费的价值。我认为这就是知识价值论的主要内容。

为什么知识的使用,能创造出大于原来价值的价值呢?第一,知识不像物质,用一点少一点,知识可以反复用、经传播可以多处同时用,而其使用价值并不减少。第二,只要将知识与生产结合,便能发挥其创造作用,在创造使用价值的同时创造出价值来。在一定条件下,知识使用的范围越大、使用的次数越多,创造的价值也越多。比如一个企业花10万元买个专利,两年后收回成本,以后逐年生产逐年赢利;到一定时期,它把这项专利向外转让,把这项专利扩大到其它企业,其它企业也取得好的效益。这样,原来10万元的专利,后来在生产中就变成大于10万元的价值。这就是知识创造新价值的作用。由于高科技尤其是信息技术的运用。可使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大大减少,减少各种废品,增加产品的价值。本世纪初,知识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还只有5~20%, 一旦信息高速公路建成,其贡献率将达到90%。可见,知识所创造的价值,远远超出生产或购买它的价值。

(三)

前面提到奈斯比特提出要用新的“知识价值论”取代“劳动价值论”的观点。究竟能否取代,目前我们不应急于下结论,主要是立足现实和未来发展,研究它们存在的依据。

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已摆在我们面前:以科技为核心、以教育为基础的知识经济的大潮正迅猛扑来。在一些发达国家知识经济已有取代传统经济的迹象。自1993年以来,美国工业生产增长的45%由信息产业所带动。据估计,到信息高速公路建成后,知识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上升到90%。

我们钟爱“劳动创造的经济”,这是因为我们已经习惯了它;对“知识创造的经济”却很陌生,但不应疏远它、排斥它。真正的唯物主义者是敢于面对现实的。早在100多年前, 马克思就预见到:随着大工业的继续发展,“劳动已经显示出不那么值得再继续包括在生产过程以内了,因为人只是以看守者和调节者的地位和生产过程发生关系”。原来劳动是生产的主体和主力,现在逐渐离开生产过程,只是以看守者和调节者的角色出现。“劳动者站在生产过程旁边,已经不是它的主要动力了”。这话讲得很明白:直接劳动、劳动者已不是生产过程的主力,不是财富即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主要创造者了。

这是一个质的变化。这一变化意味着什么?劳动创造价值即劳动价值论还继续在经济中起决定作用吗?如果不起决定作用,那又是什么理论起决定作用呢?对此,马克思没有明确回答,但却说了这样一段话:

“随着大工业底继续发展,创造现实的财富已经不再依靠劳动时间和应用的劳动数量了,而是依靠在劳动时间以内所运用的动原(Agentien)底力量,而这种动原自身及其动力效果又跟它在自身的生产上所消耗的直接劳动时间根本不成比例,相反地却决定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程度或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同上书,第356页)。

把上述意思简化一下,实际就是: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取决于“动原”的力量,动原及其效果又取决于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程度(即我们说的知识)。这岂不是回答了谁创造财富的问题吗?

其实很明显,在传统经济中是劳动创造财富即价值;在知识经济中不是(直接)劳动,而是科学技术(即知识)创造财富(即价值)。换句话说,传统经济的理论基础是劳动价值论,知识经济的理论基础则是知识价值论。劳动价值论的创立,曾为传统经济的价值形成提供了理论根据;在知识经济中,人的直接劳动已脱离生产过程(只是以看守者和调节者的地位,“站在生产过程旁边,已经不是它的主要动力了”),当然也不直接参与价值创造,不再是创造价值的主要源泉,这时再用劳动价值论说明价值创造问题,显然是不合实际的。于是知识价值论便应运而生。对知识创造的经济,只有知识价值论才能说明其价值形成问题。关于知识价值论与劳动价值论的关系、知识价值实体与量度等问题,情况比较复杂,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讨,本文就不再论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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