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农村信息化建设特点比较研究_信息化管理论文

中美农村信息化建设特点比较研究_信息化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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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0;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938(2011)01-0082-04

CLC number:G20; F49 Document code:A Article ID:1003-6938(2011)01-0082-04

在当今信息社会,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从国家经济发展与安全的战略高度重视加强本国的农村信息化建设。通过对中美农村信息化建设的特点进行比较分析,从中总结出美国农村信息化建设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即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走多元化发展道路,形成多元化的服务主体、服务对象和发展模式,是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解决“三农”问题最有效的途经。

1 中美农村信息化发展特点的比较分析

1.1 起步基础和背景比较

(1)美国的起步基础和背景。①农村现代化、信息技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1]美国以高度商业化的家庭农场为基础,世界领先水平的农业现代化和农业生产率、农业产销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一体化、占据世界农业贸易最大份额的外向型农业,已积累并形成了一整套市场农业的运作经验,是典型的农业市场化运行机制。②已进入农村工业化阶段。农村工业化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国民经济与农村经济发展程度的综合反映。美国在二战后到20世纪70年代,进入了工业化的快速发展阶段,目前美国的农村工业化平均发展水平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③与整个社会的信息化发展同步。美国的农村信息化的发展是在农业现代化、信息技术高度发达、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背景下与其整个社会的信息化和其他产业的发展同步发展的。[2]④强大的信息化基础实施。美国政府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出台后,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在美国农业领域得到迅速普及,广泛采用先进的农业信息化关键技术,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率,精准农业技术正在美国农业领域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2)中国的起步基础和背景。①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期、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中国农业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农业基础脆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增收缓慢的问题比较突出。目前,最根本的是要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和生产经营信息化。[3]这才有利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迈进,农业产业化的程度才能有效提高。②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有待完善,信息化关键技术应用不普及。目前已建成的网络质量远远不能满足信息技术应用的需求,网站缺乏高质量的数字化农业信息资源,所建数据库不能共享。立足于我国农村目前在文化技术等方面比较落后的客观情况,建立传统媒体与现代信息网络优势互补的信息服务网络,鼓励、组织建立行业的或综合性的农产品专业网站,开发和整合国际国内信息资源,实现涉农数据的兼容和共享。③农民文化素质较低,对网络认识程度低。我国农村人口多、基础差、底子薄,农村教育相对落后,农民文化素质偏低,同时传统的生产方式和交易方式也禁锢着农民的思想,从而导致农民学习和掌握网络信息技术难度极大。这就需要开展对农户的教育和培训,实现通过网络收集所需要的信息和知识,借助网络进行知识和技术的传播和交流,有利于农民树立注重知识和信息的观念。④农业产品市场初步形成。我国农产品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基础设施逐步改善,初步形成多层次、多主体、多类型的农产品市场流通新格局。现在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已发展到4500多个,承担着近70%以上的农副产品流通任务。[4]

1.2 发展动力比较

美国农村信息化的发展动力主要来自于市场的需求。[5]由于美国农业商品率高和出口比重大,极易受到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因此,离开了信息,农业将无所适从。而且农民、农产品经销商和广大消费者也需要从宏观角度掌握世界农产品市场的变化情况,从微观角度了解农产品市场的价格和供求信息,不断寻找开发新的海外市场,为美国农产品生产的增长创造机遇。

中国农村信息化的发展动力来自于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和农民富裕。[6]当前,我国的传统农业正在向现代农业转变。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广泛运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物资装备、新的生产要素和现代经营管理等手段,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的支持调控作用,全面提高农业的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将传统农业逐步发展成农工贸紧密衔接、产加销融为一体、多功能、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

1.3 战略模式比较

美国农村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模式是以电子信息技术的全面发展支撑农村信息化的高速发展,广泛采用先进的农业信息化关键技术。

中国农村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模式是以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带动整个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以农业信息化带动农业现代化。

1.4 战略重点比较

美国农村信息化发展的战略重点是从农业信息技术应用、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农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技术阶段上全方位推进。[7]

中国农村信息化发展的战略重点是因地制宜地从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网络建设、信息资源开发、信息服务多样化上全面和局部推进。

1.5 投入模式比较

美国农村信息化发展的投入模式是以政府投入与市场运营相结合。[8]政府围绕市场建立起了强大的政府支撑体系,通过政府辅助、税收优惠和政府担保等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刺激资本市场的运作,推动农村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政府对农业的补贴和财政转移支付,不是大量的直接用于补贴农产品生产,而是通过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让农业和农民受益。

中国农村信息化发展的投入模式是政府主导。从总体来看由于中国农村信息体系的建设尚属起步阶段,政府作为事实上的主要投入主体,在中国大多数农村信息化建设中占绝对比重,其原因是政府的职能及其财力不相匹配,以致资金来源渠道相对单一,对社会资本的有效利用不足,最终直接导致资金投入量的不足。

2 中美农村信息服务主体、内容及信息的采集和发布方式比较

2.1 信息服务主体和内容比较[9]

美国已经形成了多元化信息服务主体共存的局面,他们在服务内容上有所侧重,服务对象和群体规模各有不同,具有良好的互补性。首先美国的农村信息服务主体由联邦农业部门、大学、县推广部门、农业院校和科研单位、私人公司以及民间服务组织、农会、合作社、专业协会组成。其次,国家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向社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政策(法规)信息、统计数据、市场动态信息等,并建立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和信息采集的指标体系,规范农业信息资源标准;农业科技信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主要由教学科研机构、当地大学和地方农业推广中心及私人公司来完成,不仅进行基础性的生产技术应用研究,还开发创新技术,提供技术性很强的种子、种苗和农产品加工品,集科研、推广、经营于一体;各种行业组织不仅收集对本组织会员有用的技术、市场、法规、政策信息,而且在农业金融、教育、灾害以及生产、销售、运输加工的合作方面为农户提供咨询、联络服务,在基层农业信息服务主体中占有重要位置。

中国农业信息服务主体在形式上也是多元化信息服务主体共存,但是在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上没有明确的分工,侧重点也不分明,不能形成互补。首先,中国的服务主体由农业部、各专业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的信息组织机构、科研院校,以及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组成。其次,地方农业局和农业推广部门只进行数据统计、汇报、下达国家农业指标等工作,为领导服务的信息较多,而直接为市场、为农民服务的信息较少,不能满足广大农民对生产、科技、供求等方面的信息需求;农业教育以及农业科技信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主要由教学科研机构和公司来完成,科研机构的农业成果转化缺乏合理的市场机制,难以将农业高新技术产品转化为生产力;各种行业组织和专业虽然能够为会员提供技术、市场和政策信息,并能够在生产、销售、运输加工的合作方面提供联络服务,但是对农业金融、灾害以及农民的健康和教育方面却很少涉足,农民的抗灾害以及抵御风险的能力很低,不敢尝试种植创新性品种。

2.2 信息服务方式及渠道比较

美国农村信息首先是由联邦农业部门以官方的统计报告形式通过媒体、网络发布。其次,大学和县推广部门主要以合同方式为用户服务,具有盈利性质。第三,农业院校和科研单位以社会性、公益性和非盈利性为原则,通过全国农业网站、信息中心或以图书资料形式予以传播。第四,私人公司采用完全的市场化行为,获取利润。第五,民间服务组织、农会、合作社、专业协会则是收费和免费两种形式并存。

我国农村信息首先是农业部、各专业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的信息组织机构以农业部门与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合作建立固定的信息发布窗口;二是科研院校负责书籍、报刊、培训等方式;三是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负责报刊、媒体等渠道。

2.3 信息的采集和发布方式比较

(1)美国的信息采集与发布方式[10]。一是农业部市场营销局、各地农产品市场(调查员)利用电话询问交易场所,观察交易过程,会见买主,查看交易记录等。收集的内容主要是微观信息:有关产品的数量、质量、价格、供应量等方面的信息,预测变化趋势。借助于通讯卫星网络传到100多个地面接收站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播发信息;二是国家农业统计署的抽样调查和统计。收集的内容主要是宏观信息:对主要农作物的跟踪调查、农业环境调查、接受委托的有关农业调查。以固定的时间对外正式发布官方的统计报告,通过出版与种植业和养殖业有关的生产报告;三是与国外和各个国家的农业参赞联系沟通国家农业局的收集方式主要是收集和提供世界各地的农业政策、农作物长势和收获、市场价格和供求情况等农业信息,经过统计分析后以报告方式对外公布。

综上所述,美国农业信息的采集与发布方式具有以下特点:信息内容全面、指标体系健全,信息内容客观真实,信息收集及时有效,信息能够得到深层次的开发和利用。

(2)中国的信息采集与发布方式。一是农业部、各专业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的信息组织机构采取普查、抽样调查统计等方法,收集农村政策、科技、生产动态和农民收入、经济形势预测等信息,通过农业部门与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合作建立的固定信息发布窗口发布;二是科研院校召开座谈会,通过互联网等采集信息。收集的内容有理论研究、新产品和新技术创新、推广信息。发布方式有书籍、报刊、培训等;三是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通过问卷调查汇总农业部门发布的信息,研讨等。收集的内容有新技术、新产品信息,生产指导性信息等。发布方式有广播、各种纸媒体、板报、小喇叭等。

与美国比较,我国的农村信息服务内容在全面、准确、及时、有效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在信息采集方面,指标体系还不健全,信息采集的方法不够科学、准确性不足;二是在信息处理方面,多数基层农业部门信息处理的技术手段落后,信息分析加工能力较低;三是在信息发布方面,现有农业信息发布的渠道不畅,缺少连接信息网络与农户的有效载体,新闻媒体在市场信息服务方面的作用还不够,信息发布、传播的覆盖面过窄。

3 美国农村信息化发展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对中美农村信息化建设的特点比较分析,美国成功的经验与做法,为我国农村信息化发展提供了借鉴和启示。但我们不可照搬照抄美国的模式,应有所选择并结合我国农村实际,用美国先进的农业信息成果和经验来提高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实现农村信息化稳步快速发展,促进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

3.1 确立政府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中的主导地位

从美国农村信息化的情况看,政府部门是国家信息比体系高效运作的基础,它在实现农村信息化的过程中,起到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作用。美国有一个高效的农业行政管理系统,从联邦政府到各州、各县政府都十分注重在组织上加强对农业信息工作的协调与管理,形成了以农业部及其所属的国家农业统计局、经济研究局、海外农业局等机构为主的信息收集、分析、发布体系。只有政府及其农业管理部门有能力促进、管理、协调农村信息化建设,减少农村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复建设和浪费,才能获得最大的产出和效益。在信息传播上,政府部门是农业信息最主要的传播主体之一。农业信息产品中多数具有公共产品性质,需要由政府提供,才可能建立权威性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统计、分析与报告制度,为农民提供及时、全面、精确的市场信息和参考资料。因此,中国政府作为农业信息服务的主体,要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和组织,建立强有力的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确定各部门的职责并分工协作。

3.2 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从美国的情况看,政府应明确将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列为基础性体系建设内容,这种基础投入包括农业信息系统网络建设和配套软件开发所需的资金及农业信息系统日常运行所需的费用。美国政府对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比例非常高,在投入大量资金加强和完善农村信息系统硬件建设的基础上,还拨付充足的系统运行经费,每年的农业信息经费支出高达10亿美元,占农业行政事业经费的10%。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农业大国的农村信息化建设来说,农村信息化是一项高效工程和长效工程,考虑到我国农业以分散的小规模农户经营为主的格局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农村信息服务的公益性特征尤为突出,为此,我国应加大财政对农村信息化及其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在政策和资金上,政府部门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围绕农业科研体制、投资结构、经费投入和实用技术研究进行政策调整,明确投资主体并保证基本投入。

3.3 建立健全农村信息化法规,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建立健全的农村信息化法制、法规并注重立法、监督,依法保证信息真实性、有效性及知识产权等,维护农村信息化主体的权益并积极促进信息的共享。如美国从第一次颁布农业法开始,就对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做出了规定。在农业信息管理上,从信息资源采集到发布都进行立法管理,并不断加以完善,形成体系;为了保障市场信息的准确性和标准化,美国市场信息的运行统一采用农业部颁发的标准、格式和规范的术语,定时收集和发布信息;在资源的共建共享上,美国既限制对机密资料的传播,同时反对信息资料的垄断,积极促进信息资料的共享。一旦信息资料经农业部公开发布,该资料就为全社会共享。我国应借鉴美国的经验,尽早立法,在依法保证信息真实性、有效性及知识产权,维护信息化主体的权益的同时,实现农业信息资源的共建与共享。

3.4 打造多层次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

从美国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工作推广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生产者、经营者的信息需求多种多样,这就需要信息服务主体多元化,信息服务形式多样化,服务内容上有所侧重,服务对象和群体规模上各有不同,具有良好的互补性。不同层次、不同部门设立的农业信息服务机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服务对象,确定信息服务的领域和范围。在服务内容上,农业和农村信息服务涵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包括国家宏观决策、生产者微观决策,法规、政策、市场、技术、气象、灾害等信息。要为政府、企业和农户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需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协会、企业、院校共同参与,多层次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政府部门与各种专业协会和决策咨询机构形成民间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3.5 注重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三结合

从美国的实践中发现,在推动农业和农村信息化过程中,必须加强科研、教育和推广的相互结合、紧密协作,为涉农经济的发展提供基本保证。美国政府对于各级农业研究所、试验站、学校等部门从事农业信息服务高度重视,每年给予大量的资金支持;他们有专业的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并有完善的人员培训制度,使得各种农业科技成果可以及时地推广应用,并很快转化为经济效益。这种农业科研、教育、推广三结合的管理体制,非常值得我们借鉴。我国也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工作,让信息用户真正得到有用的信息,同时,应进一步做好农业信息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队伍素质,增强其对知识和信息的接受与分析能力。促进信息的有效利用,还必须提高农民素质。怎样解读政策信息和市场信息,恰当地进行农业生产等各项经济活动,还取决于农民自身的理解与分析能力。可以通过学校式的传统教育和各种培训,提高农民的认知能力;还可以通过各种农业项目示范区和典型示范户,帮助农民更新观念,增强对知识和信息的接受与分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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