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建筑工程中,变更索赔情况的发生在所难免,需要相关人员重点关注与控制。由于建筑项目合同索赔和合同变更是一个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相关工作人员拥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以及丰富的工作经验。对这一问题加以探讨和研究,就显得十分重要。
关键词:合同变更;工程项目;建筑工程;
1合同变更问题的研究
1.1 定义和发生的原因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施工项目发生变更,工程合同内容自然会发生改变,通俗来讲,就是对合同中已经写好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例如:取消某项工作内容或是对某条条款附加说明,都属于合同变更。通常来讲,项目变更更主要涉及到施工条件改善问题、施工具体进度的调整、以及设计计划的改变等方面。导致工程合同发生变更情况的原因有很多,例如:建筑工程建设涉及方案存在问题,导致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无法完成相关施工项目,或是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都会增加施工成本,并延长施工时间。
1.2 主要涉及内容
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合同变更涉及的内容主要是:删除施工项目的细目内容;项目合同里的施工项目数量减少或是增多;适当改变工程合同的性质;修改施工设计中建筑工程的长度、尺寸等详细数据;完成工程外的其他项目;延长或是缩短施工时间。
2工程索赔问题的研究
2.1 索赔原因
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过程之中,施工团队难免会发生意外的事故和业主违约等情况,这些事情都会引发承包商开展索赔工作。就是说,签订合同的其中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操作,并给合同另一方带来经济上的损害,损失方为维护自身经济利益,就有权对当事人开展索赔工作。还有就是在建筑工程开展建设工作的时候,会遇到自然因素带来的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导致工程建设发生变更。而这些自然因素拥有不可预见的因素,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内容可能没有涉及到这些因素和问题,就会导致工程索赔情况的发生。比如:某项建筑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施工人员受到特大自然灾害影响,无法按时完成施工作业,导致施工期限延长,而工程出现延期情况,合同里规定是由承包方承担责任,而受到自然因素影响导致施工建筑遭到破坏合同里规定是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双方发生争执,工程索赔就成为解决问题的方法。而想要避免发生这些情况,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详细说明相关责任承担问题,减少纠纷发生几率。
2.2 索赔顺序
建筑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的话,承包方应积极响应问题,而不是推卸逃避。正常情况下,施工方要在四周内对发包方提出索赔要求,并制定详细报告,说明索赔项目,在七周内容向当事人提交报告,当事人在受到相关索赔报告之后,在四周内做出赔偿措施。在这一过程中,双方要落实责任意识,敢于承担责任,而非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造价谎报抬高索赔金额,或是推卸逃避责任,毫无承担精神。
2.3 遵守原则
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索赔事件的时候,发包方和承包方要按照合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
详细分析研究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因素和具体原因,仔细划分事故责任。双方在索赔过程中,要积极响应、配合索赔事故处理,共同研究制定出相关解决方案,在这一过程中,双方要遵守下面两个原则:第一,承包方及时报告发包方,确保报告发放是在合同规定的期限之内;第二,建筑工程施工如果受到意外影响产生额外损失费用或是导致工期延长,那么发包人要承担相关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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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变更与索赔的转化关系及注意问题
变更和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应始终予以关注。 首先,在一定程度上要注意两者之间的相互转化:当工程量变化中涉及的工期/成本调整长期悬而未决,出现争议时,将成为索赔事件;但是,在索赔被接受后,如果索赔仍在项目实施期间,具有决策权的一方应发出“变更令”,将索赔纳入项目合同实施范围。 其次,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3.1 对于变更
(1)(1)“执行指令”的含义不能机械地理解。为了防止变更成为索赔,应提醒另一方变更单的后果。 (2)总包合同中变更费用的结算在具体合同中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来说,采用的方法是:逐一讨论项目范围的变更并提前支付;由于合同中有增减变动范围的规定,工程量的变动采用决算前计价的方法,只有超出合同规定范围的部分,在决算完成后才进行价格调整,而不是从中受益。应特别注意:(1)如果工程变更和数量变更的范围被列为合同变更的范围,不要混淆两者的工作程序,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管理,并认真保存数量变更记录;(2)工程量变更属于合同风险管理范畴,按变更范围上限计算的成本值应小于或等于项目的不可预见成本。 (3)如变更影响工程进度,应及时调整并确认进度。此后,将根据新的时间表限制项目的竣工日期。 (4)注意业主变更与承包商内部变更之间的转换关系。从承包商的角度来看,内部变更应尽可能转化为业主的变更。从业主的角度来看,这种情况应该尽量避免。
3.2对于索赔 索赔的具体操作比变更复杂得多,尤其是当索赔的目的是获取费用时。因此,虽然索赔需要以正常心态处理,但作者认为,如果索赔报告可以避免,则应尽可能避免,原因如下:索赔不是可以获得的索赔。如果仲裁/诉讼是最终解决方案,索赔结果将取决于仲裁员/法官的判断。因此,如果事先知道以下几个方面,最好不要提交索赔报告:①没有合同文件或法律依据,在类似情况下也没有成功的案例可循;(2)属于自己责任的(如投标文件遗漏项目、低价中标、不利组织等)。);(3)索赔发生时,没有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因情况扩大而造成的项目损失;等等。
(2)在提交索赔报告之前,有必要分析其可能的后果,特别是从商业角度考虑是否主张权利的问题。非索赔包括:①市场策略;(2)仲裁/诉讼通常既涉及损失,又涉及大量人力和财力资源;(3)对方无力赔偿等。在这方面,有一个实际例子。有一个交钥匙的完整设备项目。由于业主造成的工程严重延误,承包商提出了索赔,最终成功获得了巨额赔偿。然而,在最终性能评估阶段,承包商未能通过业主的验收。更换主要设备后,项目最终完成需要3到4年的时间。据说承包商得到的赔偿无法弥补损失。显然,这不是一个成功的索赔案例。
结束语:
本文从建设项目成本审计的原则出发;分析了建设项目审计的内容和方法。本文简要分析了成本审计的技术和方法,介绍了审计工作的主要目的、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开展审计工作的成本。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两种工程造价审计的内容,即单价审计和工程质量审计。第三部分重点介绍了工程造价审计的三种方法,即重点审计法和比较成本审计法,希望对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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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徐克旗,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管理前沿》2019年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23
标签:合同论文; 发生论文; 工程论文; 项目论文; 承包商论文; 过程中论文; 建筑工程论文; 《工程管理前沿》2019年1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