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企图在一九四九年前收复香港_道光皇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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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问题是在两次鸦片战争和列强瓜分势力范围的背景下形成的。1841年1月25日,英军强行在香港岛登陆。1842年8月2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中英《南京条约》,正式割占香港岛。1860年3月,英国政府派军队在九龙半岛岬角——尖沙咀登陆,并强迫两广总督劳崇光将九龙(即九龙半岛南部和昂船洲)租借给英国。同年10月英法联军攻入北京,英国又强迫清政府签订中英《北京条约》,割占九龙。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并通过次年的定界谈判,租借了深圳河以南、九龙半岛今界限街以北的大片中国领土,及其附近235个岛屿,即后来所谓的“新界”,从而侵占了整个香港地区。

从1841年英国侵占香港岛起,150多年来,中国人民一直渴望收复香港地区。旧中国历届政府也都做过收复香港的尝试,但皆未能取得成功。本文依次着重介绍清政府、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收复香港的尝试,以及列强(特别是英国政府)的反应,并对收复香港的尝试未能取得成功的原因,提出一些见解。

一、清政府收复香港的愿望

早在鸦片战争时期,英军强占香港岛之后,中国的爱国群众和官员就强烈主张收复香港。

英军强行侵占香港岛以后,英国驻华全权代表义律(Charles Elliot)和远东舰队支队司令伯麦(G.Bremer)于1841年2月1日联名发出布告,谎称已与清朝钦差大臣琦善“成立协定,将香港全岛地方让给英国统治”。香港居民看到布告后,立即表示反对英军的侵略行径。据记载:“香港绅民以不愿为夷,联名控诸抚院。”[①a]内地爱国官员、乡绅也行动起来。当时林则徐被革职尚留在广东,他对英军侵占香港岛“闻而发指,劝怡良(广东巡抚)实奏”。在林则徐的鼓励下,2月11日,怡良向道光皇帝报告了英国强占香港岛并出伪示的情况。21日,东莞籍士绅邓淳在郡学召集会议,拟定呈文说:“伪示横悖已甚,宜加痛剿。”他们结队前往督府请愿。琦善竟恐吓说:“款夷出自上意,而诸君未识情形,争执如是,早晚祸及……”请愿绅士未被压服,驻防进士朱朝玠等与琦善一直辩论到太阳偏西[①b]。邓淳等还联名上书怡良,指出丢失香港的严重后患:“倘或聚徒蚁穴,窥近虎门,将水陆大费张罗,斯省会岂能安枕。”他们表达了“白叟黄童,群思敌忾,耕氓贩竖,共切同仇”的心情,要求怡良“为国宣猷,为民除害”,“顺舆情以挞伐”。怡良等见到呈文后表示“愿与该绅士同听凯歌”[②b]。这场斗争造成了反对割让香港、要求收复香港的强大舆论,是琦善始终不敢与英方签署割让香港岛的条约的重要原因。

鸦片战争期间,中国社会各阶层都有收复香港的呼声。爱国官员裕谦主张招募广东水勇“攻剿香港”。广西巡抚梁章钜也主张,“认真团练乡勇,以收复香港为首务”。双目失明的爱国知识分子张杓在《陈善后事宜》的呈文中说:“又闻有乡人愿先收复香港,功成后补给口粮者。特无人号召之,匿不肯出。”[③b]1841年秋冬,英军北上进犯闽浙期间,参加三元里抗英斗争的水勇头人林福祥上书两广总督祁,义正词严地宣称:“夷不可信,和不足恃,香港不可不复”。他主张趁英军北上“由香港后路,潜师袭取”,并自告奋勇说:“祥愿自率本队,以当前锋,少有畏缩,即正军法,亦无悔焉。”[④b]

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清朝政府还是主张收复香港的。可以说当时是举国上下,同仇敌忾。

1840年8月,英军打到天津白河口,道光皇帝派琦善到广东议和,并将林则徐革职。12月19日,琦善奏报英国强索香港岛。他指出:“香港亦宽至七八十里,环处众山之中,可避风涛,如或给予,必致屯兵聚粮,建台设炮,久之必觊觎广东,流弊不可胜言。”他建议准许英国在厦门、福州通商。道光皇帝批示说:“愤恨之外,无可再谕。”[⑤b]

为了迫使琦善就范,1841年1月6日,英军突然发动进攻。7日,夺取了大角、沙角炮台。义律趁势提出五项条件,要求三天之内答复。条件之一是将沙角割让,“给为贸易寄寓之所”。沙角在虎门口外,是广州的第一重门户,琦善不敢轻易允许,但表示可将义律来文中予给外洋寄居一所的要求,“代为奏恳”。义律接着提出“以尖沙咀洋面所滨之尖沙咀、红坎即香港等处,代换沙角予给”。15日,琦善在照会中指出:“尖沙咀与香港,系属两处”,要求英方“止择一处地方寄寓泊船”。次日,义律复照提出可只割占香港,但照会中将“香港一处”写为“香港一岛”。面对强敌咄咄逼人的压力,琦善对英方的说法不敢加以驳斥,也不敢马上应允。20日,他上奏道光皇帝说,英方愿将定海缴还,沙角献出,他欲代英方恳求,“仿照西洋夷人在澳门寄居之例,准其就粤东外洋之香港地方泊舟寄居”[①c]。

英方一面向清政府进行外交勒索,一面派兵于1月26日正式占领了香港岛。30日,伯麦照会清军大鹏协副将赖恩爵,横蛮地宣称:“照得本国公使大臣义,与钦差大臣爵阁部堂琦,说定诸事,议将香港等处全岛地方,让给英国主掌,已有文据在案。是该岛现已归属大英国主治下地方,应请贵官速将该岛各处所有贵国官兵撤回,四向洋面,不准兵役稍行阻止难为往来商渔人民。”[②c]2月1日,义律和伯麦联名在香港发布告示说:“照得本公使大臣奉命为英国善定事宜,现经与钦差大臣爵阁部堂琦议定诸事,将香港等处全岛地方,让给英国寄居主掌,已有文据在案,是尔香港等处居民,现系归属大英国主之子民,故自应恭顺乐服国主派来之官……倘嗣后有应示事,即有派来官宪,随时晓谕,责成乡里长老,转辖小民,使其从顺。毋违。特示。”[③c]“有文据在案”即签订过条约的意思,但实际上当时并未签署过任何条约。

琦善未敢将英军侵占香港岛一事向道光皇帝如实奏报。2月1日,他在奏折中十分悲观地列举“地势无要可扼”、“军械无利可恃”、“兵力不固”、“民情不坚”等看法,得出“交锋实无把握”的结论,并把义律要求进驻香港岛和开港贸易的照会作为附件送上[④c]。15日,道光皇帝在收到耆英的一个奏折时已明确指出:“香港地方,岂容给与逆夷泊舟寄住,务当极力驱逐,毋为所据”[⑤c]次日,他收到琦善的奏折,十分愤怒,称琦善的做法为“遗臭万年之举”,并革去琦善大学士衔,拔去顶戴花翎,交部严加议处[⑥c]。

2月11日,广东巡抚怡良奏报英国强占香港岛并出伪示,“指称钦差大臣琦善与之说定让给”。26日,道光皇帝闻讯极为愤慨,他发布上谕说:“朕君临天下,尺土一民,莫非国家所有。琦善擅与香港,擅准通商,胆敢乞朕恩施格外,是直代逆乞恩,且伊被人恐吓,奏报粤省情形,妄称地利无要可扼,军械无利可恃,兵力不固,民情不坚。摘举数端,危言要挟,更不知是何肺腑?如此辜恩误国,实属丧尽天良。”他下令将琦善革职锁拿,押解来京,所有琦善家产,查抄入官[①d]。

在英军占据大角和沙角炮台以后,道光皇帝任命奕山为靖逆将军到广州与英军作战。3月6日,他命令奕山等确切查明香港情况,并说:“即使香港并非险要,亦必须设法赶紧收回,断不准给予该夷,致滋后患。”[②d]此后道光又多次命令攻克香港。奕山在广州不相信当地的百姓和士兵。他冒险发动夜袭失败,英军趁机占据城郊据点,并炮轰城内。5月27日,奕山被迫与英方订立《广州和约》,将军队撤至离广州城60英里以外的地方,并向英方缴纳“赎城费”6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收复香港之事自然无法实现。但道光皇帝并未放弃他的想法。直到1842年5月25日,他还命令钦差大臣耆英说:“香港地方,岂容逆夷久据”,如已准备妥当,应该“乘机进取,明攻暗袭,收复香港,以伸国威”[③d]。

1842年6月,从印度派来的英国增援船只百余艘、陆军士兵万余人陆续抵达中国。英国驻华全权代表璞鼎查再次北上,指挥英军进犯长江,企图攻占南京,控制长江、运河两大水道,切断漕运,逼迫清朝当局投降。英军攻占上海后,“采用了极端残酷的手段”攻下长江、运河交汇处的重要城市镇江,接着长驱西进,于8月4日兵临南京城下。10日,80余艘英国军舰齐集南京江面。

由于清军多数将领腐败、武器装备落后,无法抵御英军的进攻,军事上节节失利,道光皇帝决定妥协求和。当双方还在长江沿岸交战时,他就密令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按照璞鼎查提出的要求,与英方讨论议和问题。英国军舰抵达南京长江江面后,耆英、伊里布等于8月14日奏报:形势“万分紧急”,已答应英方提出的赔款、通商、索要香港作为码头等要求。道光皇帝阅后“不胜愤恨”,但他已别无选择。18日,他谕令认可了耆英、伊里布等的做法,特别提到“香港准其赏借”[④d]。说是“赏借”,实际是同意割让。29日,中英《南京条约》签订,香港岛被割让给英国。道光皇帝收复香港岛的愿望终成泡影。

咸丰皇帝就位时,清朝政治更加腐败,内外交困。不久南方爆发了太平天国起义。接着,英法联军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1858年3月7日,咸丰皇帝曾密令钦差大臣黄宗汉借助民力,趁英法联军赴广州之机,“捣其香港巢穴”[①e]。但清政府在战争中节节失利。同年5月,大沽炮台失守,6月,清政府被迫与俄、美、英、法签订《天津条约》。1860年,英法联军攻占大沽炮台,进攻北京,咸丰皇帝逃往热河,命令恭亲王奕议和,与英国签订中英《北京条约》,将九龙割让给英国。

二、辛亥革命后到太平洋战争前的尝试

辛亥革命以后,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并未放弃收回香港的要求,并为此做了不懈的努力。

早在1919年的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曾根据北京政府的训令,向和会提出《希望条件说帖》,在归还租借地的要求中,明确地提到了新界[②e]。听说中国要求收回租借地,英国官员顿时紧张起来。驻华公使朱尔典(J.N.Jordan)在北京草拟了使租借地“中立化”或“国际化”的计划,以此作为对策。英国殖民地部和外交部联合反对让出新界。不过他们只是虚惊一场,和会被英、法两个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主要战胜国把持,它们根本不愿放弃在中国的既得利益(包括租借地)。5月14日,和会主席、法国总理克利孟梭(Georges Benjamin Clemenceau)代表和会最高会议,借口这项提案“不在和会权限范围之内”,建议今后“由国际联盟理事会去加以考虑”[③e],轻易地否决了中国这一正当要求。

1921—1922年,列强为重建战后远东和太平洋地区的均势,举行了限制海军军备、解决远东和太平洋问题的华盛顿会议。中国代表于1921年12月3日在会议上重新提出了废止各国在华租借地的议案。顾维钧在议案中历数了列强在华租借地破坏中国领土及行政完整、危及中国国防、将中国牵入列强利益冲突漩涡、被列强利用来建立自己的势力范围等事实,要求“将此前租借地取消或从速废止之”[④e]。当时正值战后世界民族解放运动高涨时期。五四运动以后,中国民众反帝爱国、“外争国权”的斗争方兴未艾。这股强大的世界潮流猛烈地冲击着华盛顿会议,迫使与会列强不得不考虑放弃某些在华特权。另一方面,美、英、法、日等国在远东太平洋地区存在着尖锐的利益冲突,尤其是美国力图阻遏日本咄咄逼人的扩张势头,以扩大它在这一地区的势力和影响。以上两个因素使得中国在华盛顿会议上的处境较之在巴黎和会上略有好转。但在讨论废除列强在华租借地时,却遭到日本和英国的顽固抵制。当时英法两国在欧洲矛盾尖锐,为了对付英国,法国代表率先表示“法国准备附和各国在华租借地之共同归还”,迫使英、日两国不得不放弃威海卫和胶州湾租借地。关于九龙租借地(香港新界),早在会议以前,英国外交大臣寇松(George Nathaniel Curzon)和殖民地大臣丘吉尔(Winston Churchill)均力主拒绝归还中国[①f]。在12月3日的会议上,英国代表、老牌殖民主义者、绰号“血腥人物”的贝尔福(Arthur Balfour)编造出种种“理由”,拒绝放弃新界。他说道:“没有这个租借地,香港将完全不能自卫”,“租得九龙拓展地除了使香港港口安全外,别无其他任何原因。如果发生任何可能动摇使用该开放性大港的国家对该港的信心的事情,那将是巨大的不幸。”[②f]7日,顾维钧在会议的远东委员会上,据理驳斥了贝尔福的上述发言,但贝尔福对此置若罔闻,日本代表缄口不言,美国代表也持完全旁观的态度。此后,华盛顿会议没有再讨论新界问题。中国政府收回新界租借地的努力终因英国的顽拒和当时国内军阀混战、政局不稳和缺乏实力作为外交的后盾而遭到严重的挫折。

华盛顿会议以后,中国人民继续为废除不平等条约、收回租界和租借地而奋斗。1924年1月,孙中山在中国共产党的支持和帮助下主持召开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23日,大会通过宣言,明确阐述了废除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一切不平等条约的主张。宣言写道:“一切不平等条约,如外人租借地、领事裁判权、外人管理关税权以及外人在中国境内行使一切政治权力分割中国主权者,皆当取消,重订双方平等互尊主权之条约。”[③f]

以蒋介石为首的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虽然对帝国主义,尤其是英、美有很大的依赖性,但是为了巩固自身的地位,也不得不考虑广大民众争取民族独立和自由平等的愿望。遵循孙中山先生遗愿,南京国民政府提出了“修改不平等条约”的外交方针,并不止一次向列强提出废除租界、租借地等要求。但这一修约活动,除了在关税自主上取得一些成功、收回了几处租界和根据英国在华盛顿会议上的许诺收回了威海卫租借地外,其余收效甚微。

关于收回新界,直到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前,国民政府没有再向英国正式提出过。英国政府对此事则采取了故意回避、密求对策的方针。

从1925年到1930年,香港总督金文泰(Cecil Clementi)曾多次建议尽快兼并新界租借地,办法是或以之作为事实上交还威海卫的交换物,或是故意挑起与中国的争端来制造兼并的机会。但是英国驻华公使蓝普森(Miles Lampson)却认为金文泰的建议“只能增强说我们是帝国主义的指控,而这种指控却是我当做没有根据,在竭力加以压制的。”[①g]英国外交部同意他的意见,主张对新界租借地问题采取完全沉默和回避的方针[②g]。

继金文泰为港督的贝璐(William Peel)以及第20任港督罗富国(Geoffry Northcote)也认为,保留新界租借地对香港十分必要。前者以贸易、居住地、供水、政府建筑计划、军事等需要为理由,来论证他的主张,后者甚至乘人之危,于1938年提出,中国在抗战中急需外国贷款来支持它的货币,不妨利用这个机会,用贷款来换取它割让新界或延长它的租期[③g]。但是,这个一厢情愿的希望由于日本占领广州而化为泡影。如所周知,英国由于一些年来执行绥靖、讨好、纵容日本的政策而引狼入室,导致了太平洋战争和日本对整个香港地区的占领。正如史维理所说:“在这个时期,几乎可以说,对香港……的较大威胁与其说是来自中国人,毋宁说是来自英国外交部。”[④g]

三、1942年中英关于归还新界的谈判

1941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侵略军进攻香港。是时英国忙于欧洲战事及保卫本土,在香港抵抗不力,不及二十日即弃甲曳兵而走。同年圣诞日,港督杨慕琦(Mark Young)竖起白旗,向日军统帅签字投降,英国对香港的百年统治由日本取而代之。香港沦陷后,英国在远东和东南亚的殖民体系迅速土崩瓦解。到1942年6月初,英军已先后退出马来亚、新加坡、缅甸等地,日军陈兵印缅边境,形成直叩印度大门之势。英国在香港和东南亚的大溃退,标志着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列强通过华盛顿会议建立起来的远东国际均势已彻底破坏,并使中、美、英成为共同反对日本侵略的盟邦。这一形势迫使英国不得不考虑废除某些对华不平等条约的问题。

与此同时,中国由于坚持抗战,在反法西斯战争中做出了巨大贡献,国际地位有所提高,于1942年1月参与签订华盛顿二十六国反侵略共同宣言,开始列为“四强”之一。在这个时期,广大民众关于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呼声日益高涨,并得到国际舆论的有力支持。以罗斯福为首的美国政府,面临在欧、亚两线作战的局面,深知中国战场对牵制日本有重大作用,为了能使中国更好地对日作战,同时为了填补战后英国在远东可能留下的真空,也开始攻击英国在中国保留殖民体制、不取消治外法权、不将香港归还中国等做法。

1942年初夏,英国外交部远东司司长克拉克(Ashley Clarke,一译格善理)访美,同美国国务院讨论远东问题。在此次讨论中,美国明确主张战后对殖民地应做重新安排。克拉克在给外交大臣艾登(Athony Eden)的报告中写道:“如果同盟国胜利以后,结果仅仅是恢复香港、马来亚、缅甸、印度和荷属东印度群岛的原状”,美国就会觉得自己“上当受骗”,如果中国要求归还香港,美国“肯定会给以支持”[①h]。美国的态度对英国无疑是一个强大的压力,对中国国民政府是一个巨大的鼓舞,并促使后者及时采取行动。

中国当局的策略是先与美国达成共识,向英国施加压力,迫使其在香港等问题上让步。

早在1941年4月,中国驻英大使郭泰祺调任外交部长时,国民政府即指示他于取道美国回国途中,与美国政府交涉废除不平等条约另订平等新约的问题。美国国务卿赫尔(Corde LL Hull)在会谈中表示“甚为赞同”“中方建议”,称美国“极愿中国完全恢复主权”[②h]。6月11日,英国外交部不得已而发表声明称:英国打算战后放弃在华治外法权等权利。8月底,美国向英国提出共同发表一项阐明两国对其太平洋领地之间相互关系的联合声明,进一步对英国施加压力[③h],在此情况下,国民政府遂正式要求美国立即与中国举行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谈判,希望美国在此问题上能起带头作用。英国外交部闻知此事后,慌了手足,于9月15日指示其新任驻华大使薛穆(Horace Seymour)在废除治外法权问题上“争取主动”[④h],以免被美国抛在后面。10月9日,美国国务院正式通知中国外交部长宋子文及驻美大使魏道明,表示美国愿立即与中国谈判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办法。次日,美、英政府分别发表声明,准备与中国政府谈判“立时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及解决有关问题之草约”[⑤h]。中美、中英关于放弃在华治外法权、订立新约的谈判随即开始。国民政府正是在与英国谈判取消治外法权等不平等权利之际,乘势提出归还新界的要求。这本是顺理成章的事。

在叙述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交涉过程之前,有必要就战时英国对香港的政策略加分析。

顾维钧在他的《回忆录》中写道,作为驻英大使,他于中英谈判前即受命“研究并试探英国对香港问题的态度”,向英方指出“香港是中国政府渴望尽快解决的问题之一”。为此他会见了英国首相丘吉尔和外交大臣艾登,得出了英国“打算把香港全部还给中国”的结论:“我跟丘吉尔长谈过几次,他说他不反对归还香港,不过目前时机还不成熟,要等到战后再说。他说英国希望有条不紊地交还”[①i]。

丘吉尔果真同意战后归还香港吗?这是直接关系到1942年中英谈判的过程和结局的重要问题,有必要弄清历史真相。

笔者为此在伦敦英国公共档案局查阅了英国外交部(F.O.)、殖民地部(C.O.)、内阁(Cab.)、首相府(Prem.)的有关案卷,丝毫找不到顾氏上述说法的依据。毋宁说,我们得出的结论恰恰相反。请看英国首相府档案中一份题为《英国首相与中国大使谈话纪要》(1942年6月3日)的文件,其中一个字也没有涉及香港,值得引述的有下面一段话:“现在中国在日本的压力下首当其冲。但是随着日本的战败,所有日本占领的中国领土均将归还中国,正如欧洲所有受德国蹂躏的地方均将交还其本国人民一样。”[②i]人们不禁要问,既云会谈香港问题,何以在《谈话纪要》中对香港只字不提?这恰恰说明丘吉尔拒绝就战后归还香港一事作出承诺,而诉诸上述伊索寓言式的泛泛之词。

顾维钧身为外交元老,阅历十分丰富,他的回忆录无疑具有重大价值。其中有关战时英国对香港政策的记载,虽然查无实据,恐亦事出有因,导致他的记忆失真。

如上所述,1942年是英国继香港沦陷后在东南亚大溃退的一年。当时英国政界一些人面对中、美两国和世界舆论的压力,曾对战后英国能否保持住香港发生过怀疑。所谓战后“有条件地”归还香港的主张因而出笼。英国外交部远东司官员布雷南(John Brenan)认为,要在香港保持英国的战前地位是很难的,比较明智的办法是使“美国在感情上能够接受”,即在香港实行一种“联合托管制度”,由美国保证英国在该地获得原料并参与其贸易和发展。为此,英国可以“牺牲一些主权”[③i]。远东司司长克拉克、北美司官员巴特勒(N.Butler)、经济重建司官员吉布(G.Jebb)、以及长期驻华担任领事的蒲纳德(JohnPratt)等人均支持他的主张[④i]。1942年8月18日,英国殖民地部大臣克兰伯恩(Cranborne)在研究香港的未来“设计”后,代表该部将一份备忘录送与外交大臣艾登,主张英国承认中国为与其平等的大国,战后“准备和中国政府一起考虑香港的前途问题”;英国“并不认为保留英国在该殖民地的主权是在讨论范围之外”,它承认“香港在地理上属于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说道:“其他盟国”(暗指美国)也应对香港“做出同样的贡献”[①j]。

以上事实说明,当时英国政界确有不少人主张战后“有条件地归还香港”。顾维钧在《回忆录》中说他会见过英国政府的一些官员,他很可能将类似的议论误记为英国政府的意见了。其实,“有条件地归还香港”之类的主张仅仅是当时英国政界关于香港未来地位的一种设想,从未形成过政府决定。而丘吉尔、艾登等决策人物则是一贯坚决反对归还香港的,这可以在随后的谈判过程中明显地看出来。

自1942年10月10日英、美两国分别发表声明,准备与中国政府立即谈判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及解决有关问题的条约后,10月24日,美国政府向中国驻美大使魏道明提出中美关系条约的美方草案。接着,英国驻华大使薛穆将英方草案送交中国政府。中美、中英之间的谈判旋即开始。中英谈判在重庆举行,由宋子文、薛穆分别代表两国政府。英方草案的主要内容是:废除在华治外法权;终止1901年辛丑条约;将上海、厦门的国际租界交还中国管理;将广州、天津的英租界交还中国;保护英国现有在华不动产产权;给与英人以贸易国民待遇等等。这些因不属于本文讨论范围,兹不具述。值得注意的是,英方明知中国至为关心收回香港(至少是新界)的问题,却在其草案中只字不提,这说明它根本就不打算归还香港。早在中英谈判正式开始以前,英国议会外务次官R.K劳(R.K.Lau)在回答议员关于正在考虑的对华条约“是否包括将香港交还中国”的质询时说,此约“仅仅和放弃治外法权有关”,并明确表示:“香港是英国领土”[②j]。谈判开始以后,首相丘吉尔更于11月10日亲自出马,针对香港问题发表演说称:“我当国王的首席大臣并不是为了主持清算大英帝国”[③j],语气极为强硬。

11月13日,中国政府就英方草案提出一份《修订草案》,其中加上了废止1898年6月9日在北京签订的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的内容:“英方在九龙租借地之行政与管理权,连同其官有资产与官有债务,应移交中华民国政府”[④j]。应该说,这里仅提出归还新界,未提出归还整个香港地区,是相当克制的。是时重庆舆论激昂,反对任何外国继续占有中国领土。美国公众意见也对此寄予同情,认为“中国是西方帝国主义的无辜牺牲品”[⑤j]。形势显然对中国有利。

当英国外交部收到中方的《修订草案》后,远东司司长克拉克首先提出三个可供选择的方案:(1)接受要求;(2)断然拒绝;(3)尽量拖延。他认为第一个方案不可行,因为新界在经济和战略上对香港均至为重要;第二个方案也不可行,这会引起美国的非议,更何况美国正在同中国进行类似的交涉。因此,他认为应该选择第三个方案,不妨考虑同年8月18日殖民地部备忘录所提出的战后“有条件地归还香港”的设想,该项备忘录并没有作出战后一定归还香港的保证,可以用来尽量拖延新界问题的解决[①k]。对于这位司长的主张,外交大臣艾登认为既不坚决又不明朗,会留下麻烦,夜长梦多,竭力表示反对。他倾向于采用第二个方案,即提出新界不属于本条约讨论范围,断然拒绝归还[②k]。11月30日,艾登在英国战时内阁会议上正式建议“拒绝放弃我们在九龙(指新界)的地位”。会议在丘吉尔主持下作出的正式决定(“战时内阁162(42)号决议”)称:“战时内阁赞同(艾登)所建议的方针”[③k]。英国对新界的政策因此大定。

12月5日,宋子文向薛穆重申中国坚决要求归还新界的立场,薛穆以“尚未奉到政府训令”支吾其词[④k]。同日,他从艾登处接到11月30日英国内阁会议决议的电文,遂于不久后通知宋:英国不准备同中国讨论新界问题。宋子文争辩道,既然中英新约预定取消在华租界,而租借地与租界本属同一范畴,新界问题理应在谈判之列。此项条约如不解决新界问题,将难以消除中英间之误解。蒋介石此时亦坚决表示,中英新约如果不包括收回新界,他就不同意签字[⑤k]。

12月14日,宋子文嘱一向亲英的国民党要员杭立武将蒋介石的态度转告薛穆。英方再次拒绝考虑中方的正当要求[⑥k]。谈判陷于僵局。

恰在此时,驻英大使顾维钧为协助政府接待英国议会访华团返回重庆。宋子文是时见关于新界的交涉毫无进展,已经准备放弃原则,对英国让步,但又不敢对蒋介石直言。于是他将谈判情况告诉顾维钧,托他从侧面说服蒋介石,不要再坚持把归还新界的内容写进条约。顾维钧受托前往,对蒋说,中英新约是英国出于“友好”,“首先采取行动同我们磋商的”;他“明白委员长的意思,该送来的礼物应当一次送来,可是英国愿意分两次送”,“依我看还是先收下这第一份礼为宜,可以在收礼的同时暗示我们在等待着第二份礼的到来,这样可以不致引起什么误解”;而且,战时盟国间的“团结一致”极为重要”[⑦k]。顾维钧的劝说对蒋介石起了一定的作用。杭立武则根据宋子文的意见,建议中国政府向英国提出一项声明,承认新界问题与治外法权谈判无关,但中国希望今后在适当时机再提出此项问题[①l]。

这时中美条约的谈判已经基本谈妥,美方力促中国政府安排在1943年元旦签字。中方将此事通报薛穆,希望中英条约于同一天签字。英国深怕让美国人捷足先登,12月21日,丘吉尔再次主持召开战时内阁会议。会议声称,新界“租借地不属于本条约的范围”,“为了不致拖延条约的签字……我们应该声明我们准备于取得战争胜利后讨论该租借地的前途问题”。等到战后再讨论的理由是:(1)英国把一些军事基地租给了美国,新界为“保卫香港所必需”,二者情形相似;(2)新界对英国的价值不仅限于防务方面,还有供水、机场等方面,而且市区及船坞已由港岛扩展至大陆;(3)丘吉尔认为现时不能考虑领土调整问题,此等事应在今后的和平会议上再考虑,这个原则同样适用于新界,这是英国一贯坚持的路线。在会议上,飞机生产大臣建议应将战争胜利后“讨论新界租借地的前途问题”改为可以“重新考虑”新界的“租期”问题。会议最后通过战时内阁171[42]号决议:按照飞机生产大臣提出的方针答复中国政府[②l]。即是说,英国政府坚持强硬方针,连战后“讨论新界的前途问题”也不作出明确保证,只答应战后“重新考虑”这块租借地的“租期”问题。到底如何“重新考虑”呢?“租期”到底需要“重新考虑”多久?并无下文。这几乎等于没有对中国作出任何承诺。

12月24日,薛穆将英方战时内阁第171[42]号决议的立场通知中国政府。英国这种坚持殖民主义的僵硬态度已将中方逼到悬崖边缘,无可再退,就连主张妥协退让的宋子文对此也十分不满。他和顾维钧曾先后两次要求英方发表一项表示今后归还新界意向的声明,为此中方在战争结束以前决不催促英国归还新界,同时着重宣布:英方如果连这样的意向也不表示,中国将不在条约上签字[③l]。

说来事情也凑巧,就在英国战时内阁作出只同意战后重新考虑新界租期问题决议的当天(12月21日),日本御前会议通过了《为完成大东亚战争而决定处理中国问题的根本方针》,表示日本将“设法尽速撤销”在华租界及治外法权等,以示“中日亲善”。日本此举意在趁中美、中英谈判订立新约之时抢先一步,以挑拨盟国间的关系,搅乱人心。一个正肆意蹂躏中国领土、血腥屠杀中国人民的侵略者,竟然摇身一变而侈谈“中日亲善”。这个“亲善”是什么东西,价值几何,不言自明。然而日本企图抢先与汪伪政府订约,却使英国处于十分尴尬被动的境地。12月28日,英国战时内阁再一次召开会议研究这个问题,态度略有松动。这次会议通过的173[42]号决议,同意艾登的意见,一方面坚持英国对中国“已经作出的答复”,同时将原答复中战后“重新考虑新界的租期问题”这句话中的“租期”二字删去[①m]。

12月30日,薛穆根据两天前英国战时内阁的决议照会宋子文称:英国坚持既定方针,但可将12月24日答复中的“租期”二字删去。英国作此“让步”以后,决不再让,否则就“拒绝签订新约”[②m]。蒋介石在英国要么接受、要么谈判完全破裂的威胁下,终于被迫让步。他在1942年12月31日的日记及“本月反省录”中流露出一种无可奈何的心情,说“对英外交,颇费心神”,“九龙(新界)交还问题英坚不愿在新约内同时解决”,他只得“暂忍之”,同意在中英新约上签字。他还写道,“待我签字以后,另由书面对彼说明,交还九龙(新界)问题暂作保留,以待将来继续谈判,为日后交涉之根据”[③m]。同一天,国民政府正式表示不将新界问题与取消治外法权合并提出[④m],从而对英国作了根本性的让步。

1943年1月11日,《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特权条约》在重庆签字,其中没有涉及新界的任何内容。同一天,中国外交部长宋子文照会英国驻华大使薛穆,严正声明中国政府对新界租借地“保留日后提出讨论之权”[⑤m]。战时中英关于新界租借地问题的交涉,至此以中国的失败而告终。

1942年是中国废除列强在华特权和不平等条约的大好时机。不能否认,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虽有依赖美、英的一面,但毕竟没有放弃孙中山的“民族主义”与“废除不平等条约”的主张,当时确想乘机收回尽可能多的有损中国主权的外人在华利权。通过1943年1月11日签订的中英新约,中国废除了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1901年的辛丑条约,收回了北平使馆界及上海、厦门公共租界,取消了英国在华沿海贸易特权及内河航行权,等等。这件事发生在英国用炮舰打开中国大门,逼签中英《南京条约》,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一百周年之际,不能不说是历史的巧合。这是中华民族废除不平等条约斗争史上的一件大事。这个成就的取得,首先应当归功于正与日寇浴血奋战的中国人民,同国际舆论的支持和国民政府的努力也是分不开的。

然而应该指出,此次交涉中未能达到收回新界租借地的目标,确是一大缺陷。国民政府在中美、中英新约签订后第二天发表的文告中,宣布中国自此已获得与各国“齐驱并进”的“完全独立平等自由之地位”[⑥m]未免言过其实。此次中国未能收回新界租借地,当然和英国坚持殖民主义立场有重大关系。英国当时同意在中英新约中放弃一些在华特权,与其说是出于尊重中国盟友的民族平等,毋宁说是更加考虑美国对此事的态度。与此同时,民族解放的国际浪潮以及英国在远东的被动处境,也驱使它不得不对中国做出某些姿态;另一方面,未能收回新界也和国民政府争取不力,态度软弱有直接的关系。如上所述,当时收回新界,得天时地利,又有绝好的国际环境,如能坚持原则,据理力争,即使英国顽固不让,也不妨拒签新约,以待来日。即使如此,英国亦无法责难中国不重视盟国团结。相反,英国作为中国盟国,抓住在华租借地这种特权不放,倒是有害于盟国团结的。故条约不成,失理仍在英方。观乎世界潮流,即使新约暂时不订,英国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后,岂能长期保持其在华特权?宋子文作为中方代表,不能洞察世界大势,目光短浅,心理软弱,当英方拒绝将新界问题纳入中英新约时,他就准备妥协,甚至动员顾维钧去劝说蒋介石让步。其结果是,中国愈退,英国愈进,终于造成中方有理而受挫,英方无理而致胜的局面。对此,宋子文是不能辞其咎的。

至于蒋介石,他恐怕是坚持将新界问题纳入中英新约的最后一人。直到1942年12月29日,他还在“本周反省录”中写道,英国不愿放弃在新界和西藏的特权,“然余决促其同时撤消也”[①n]。可是刚过两天,他就向英国作了让步。他在12月31日的日记中记载了在新界问题上对英国让步的事实,但又自我宽解道,如果英国坚持不归还新界,“一俟战后,用军事力量由日军手中取回,则彼虽狡猾,亦必无可如何”[②n]。这说明蒋介石本人也没有坚持到底,最终还是对英国委曲求全。如所周知,1945年8月日本无条件投降后,蒋介石并没有履行他对自己立下的誓言“用军事力量由日军手中取回”新界,甚至连收回新界的问题也没有向英国提出,更不用说收回整个香港地区。相反,包括新界在内的整个香港地区倒是被英国重新占领了。不仅如此,蒋介石作为同盟国中国战区的最高统帅,本有权接受香港日军的投降(香港属于中国战区)。可是,最后连这个受降权事实上也被英国人夺去[③n]。这是对中国作为名义上的“四强”之一的大国地位的莫大讽刺,也是旧中国的历史悲哀。直到数十年后的1984年,中英签订《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这个问题才算得到最终解决。

注释:

①a 《平夷录》,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3),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388页。

①b 梁廷枬:《夷氛闻记》,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6),第33页。

②b 《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史料》,中华书局1978年修订本,第80—81页。

③b 陈澧:《东塾集》卷五,第6页。

④b 《上祁官保乞即收复香港书》,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4),第602页。

⑤b 《琦善奏英人强索香港拟准在厦门福州通商折》,《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2),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627—630页。

①c 《琦善奏英人愿将定海缴还沙角献出恳就香港寄居泊舟折》,《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2),第735页。

②c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4),第239页。

③c 同上书,第239—240页。

④c 《琦善奏义律缴还炮台船只并力陈不堪作战情形折》,《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2),第774—778页。

⑤c 《廷寄》,《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2),第773—774页。

⑥c 《琦善奏义律缴还炮台船只并力陈不堪作战情形折》、《上逾》,《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2),第779页。

①d 《上逾》,《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2),第805页。

②d 《廷寄》,《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2),第834页。

③c 《廷寄》,《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4),第1806—1807页。

④c 《廷寄》,《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5),第2263页。

①e 《军机大臣寄钦差大臣黄宗汉著速驰粤密筹攻城并借民力捣袭香港上谕》,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二次鸦片战争》(3),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180页。

②e 天津市历史博物馆编《秘笈录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71—172页(文中称新界为“九龙拓界及香港附近之地面、海面”)。

③e See Minute by Ronald Macleay on the Chinese Memorandum of April—1919,in F.O.608/209,pp.321—322;Robert T.Pollard,China's ForeignRelations,1917—1931,pp.73—75,N.Y.1933;钱亦石:《中国外交史》,生活书店1947年版,第156页。

④e 周守一:《华盛顿会议小史》,中华书局1934年版,第274页。

①f 英国殖民地部档案C.O.537/747;英国外交部档案F.O.371/6645。

②f Documents on British Foreign Policy,第1卷第14辑,伦敦1966年版,第330—331页;英国内阁档案Cab.30/14,pp.108—110;并参见周守一前引书,第275—276页。

③f 《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上册,光明日报出版社1986年版,第11页。

①g 英国外交部档案F.O.371/12399,p.134。

②g 史维理:《不平等条约(1898—1997):中国、英国与香港新界》Peter Wesley—Smith,Unequal Treaty,China,Great Britain and Hong Kong's New Territories,香港1980年版,第156—157页。

③g ④g 同上书,第159—160页。

①h 英国外交部档案F.O.371/31884。

②h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三编,《战时外交》(三),台北1981年版,第708页。

③h 英国外交部档案F.O.371/31526。

④h 伍德沃德:《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英国对外政策》(LLeweLLyn Woodward,British Foreign Policy in the Second World War)第4卷,伦敦1975年版,第510页。

⑤h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三编,《战时外交》(三),第712—713、751页。

①i 《顾维钧回忆录》第5分册,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5—17页。

②i 英国首相府档案Prem.45/4。

③i 英国外交部档案F.O.371/31801。

④i 英国外交部档案F.O.371/31777。

①j 英国外交部档案F.O.371/31777。

②j 英国外交部档案F.O.371/31659。

③j 英国外交部档案F.O.371/31663。

④j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三编,《战时外交》(三),第758、761、765页;英国外交部档案F.O.371/31662。

⑤j 伍德沃德:《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英国对外政策》第4卷,第512页。

①k ②k 英国外交部档案F.O.371/31662。

③k 英国内阁档案Cab.65/28。

④k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三编,《战时外交》(三),第770页。

⑤k 《顾维钧回忆录》第5卷,第16页。

⑥k 英国外交部档案F.O.371/31664。

⑦k 《顾维钧回忆录》第5卷,第16—18页。

①l 英国外交部档案F.O.371/31664。

②l 英国内阁档案Cab.65/28。

③l 英国外交部档案F.O.371/31665。

①m 英国内阁档案Cab.65/28。

②m ③m 《蒋总统秘录》第13册,台北1977年版,第42页。

④m 英国外交部档案F.O.371/31665。

⑤m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三编,《战时外交》(三),第781页。

⑥m 国民政府令,1943年1月12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公报》第175册。

①n 《蒋总统秘录》第13册,第41页。

②n 同上书,第42页。

③n 参看刘存宽《英国重占香港与中英受降之争》,载《抗日战争研究》199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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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企图在一九四九年前收复香港_道光皇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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