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十五大精神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五大论文,职业教育论文,精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7年,围绕着贯彻职教法和1996年全国职教会议精神,各地、各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一年,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和招生数分别增长7.7%和8.3%,其中职业高中招生数增长14%,扭转了前一年度出现负增长的局面;高等职业教育正在兴起,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基本建设等也都有可喜的进展。这是在中央各项方针政策的指引下,各级政府重视和广大职教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
199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的第一年,因而也是很重要、很关键的一年。党的十五大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对教育工作做了全面、充分、深刻的论述,是把我国教育事业推向21世纪的行动指南。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化生产水平的提高,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社会再就业工程的实施等,给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带来了挑战和机遇。面对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解放思想、振奋精神,积极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使职业教育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一、关于坚持积极发展的方针,实现职教发展目标问题。
发展职业教育,提高从业者的素质是世界上诸多国家经济走上发达之路的一条重要经验。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更需要加强人力资源开发,走科教兴国之路,因而更要重视发展职业教育。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调整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经过近20年的努力,我国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在高中阶段学生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均已超过56%,从根本上改变了中等教育结构单一的局面。这是我国教育改革取得的一项突出成绩。但是,1995年以来,尽管中等职业教育仍保持了一定的发展速度,但中职在高中阶段所占的比例却出现徘徊不前、甚至下滑的情况。1997年中职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下降了0.7和1.3个百分点。1997年与1995年相比,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增加了41.7万人,平均年递增率为5.45%;在校生增加了148.9万人,平均年递增率为7.65%。这一发展速度虽不及“八五”期间,但还是实现了“九五”计划提出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年递增6.3 %的目标要求。与此同时,普通高中招生数和在校生增加得更快。如果在今后三年中,两类教育保持目前的发展速度,到2000年时,中职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不仅达不到60%,还可能下降到“八五”中期55%左右的水平。达不到《纲要》和《规划》的要求,也不符合中央关于积极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
近几年职业教育仍在发展,但受到社会就业形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高中阶段职教的比例结构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徘徊。对这种状况要引起重视。在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普及的情况下,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增加是必然的。在各种因素作用下,出现了所谓“普高热”。普高和职高的学生都应该增加。作为教育行政领导部门,应该积极加以引导,扭转比例结构上职教下滑的趋势。某些岗位出现中职毕业生不适应的状况是存在的,但认为大范围内中职毕业生已不适应,而需要压缩职高的比例,不符合初级阶段的国情。比如青岛等地,领导认识到位,措施得力,职教就保持了旺盛的生机。我们应该站在国家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来引导社会舆论。应该看到,发展职业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国教育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培养大量应用性人才的一条根本出路。到本世纪末,中等职教在高中阶段所占比例全国,均达到60%左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城市可达到70%的目标, 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实施意见、 国家“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所确定的,不能随意更改。而且这一目标从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及世界多数发达国家的经验等方面都有科学的依据,决不能动摇。我们面临的任务就是积极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巩固和发展我国教育结构调整的成果,努力实现本世纪末的职教发展目标。
为了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当前要加强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特别是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领导的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力度。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纲要》及其实施意见的发展目标要求,合理安排中职与普高的招生计划,加强对教育结构比例的宏观调控,严格管理招生工作。同时,还应运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加强对职业教育的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对企业和初中学生的宣传,以增进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了解,调动行业、企事业及各种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录用职业学校毕业生的积极性,调动广大学生及其家长报考职业学校的积极性。要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宣传一批做出突出成绩的职教毕业生典型事迹,用事实来增强职教宣传的说服力。二是要加强分类指导。在巩固和发展原基础较好的地区和城市职业教育的同时,着力加强农村地区、中西部地区的职教发展。这些地区目前的职教基础还相对薄弱,而实现其经济的振兴又迫切需要发展职业教育。从生源充足的角度讲,这些地区发展职业教育的潜力更大。当然,受经济条件的制约,这些地区职教发展的困难也较大。发展农村和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的关键是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选择合适的办学路子,能够使职教的发展在发展经济、帮助农民致富上发挥重要作用。在这方面,一批综合教改实验县,如湖南的邵阳地区等已经创造了很好的经验,希望认真加以总结和推广。近几年,教委先后多次召开过农村、农业、边远贫困地区、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形成了若干文件。各地应认真落实这些会议、文件的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快农村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职教的发展。三是要在职业教育内部练好“内功”。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基本建设和科学管理,调整优化职教结构布局,努力提高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增强职业教育的活力、生命力和吸引力。这是从长远角度讲,保证职教的基础条件和根本措施。
从现在起到本世纪末,今明两年,是实现职教发展目标决定性的两年。希望大家增强紧迫感,坚定信心,努力奋斗,认真抓好各类职教的发展工作。
二、关于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问题。
我国经济体制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决定着必须相应进行教育体制改革,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党的十五大在经济体制改革上又有新的重大突破,从而对深化教育改革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多种所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结合,劳动力市场的完善,产业结构的调整,机构改革等都将对职业教育产生重要的影响。我们必须认真研究这些新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推进教育体制的改革。职业教育是与经济建设联系最紧密的教育领域。计划经济下形成的职业教育体制、特别是中专教育体制是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的。职业教育要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需要,必须进行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我们要解放思想,积极探索,迈出较大步伐。只要是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有利于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办学体制改革,我们都应该大胆试验,并不断总结经验。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改革或改革试点:
第一,要大力推进普通中专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对于中专招生的并轨改革,原国家教委与国家计委已经联合下发了文件,这次会议还要做专题研究,希望各地要积极地推进这项改革。近两年,已有一些省市实行了中专收费的并轨改革,实践证明效果是好的。我们实行招生并轨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改变中专由政府包得过多的状况,实行学生缴费上学,从而也为推进在国家方针政策下,实行毕业生面向市场、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奠定基础,使中专教育能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实行这项改革不仅不会影响中专的发展,而且会给中专带来更大的活力。这项改革,要按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进行。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改革的步伐, 力争在1998 年全国大部分省市实行招生并轨, 到2000年,全国基本实现中专招生的并轨。
第二,要积极促进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的改革。从职业教育与经济联系紧密的特点和我国“穷国办大教育”的国情出发,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兴办职业教育决不能全靠政府包揽,而必须在政府的统筹下,广泛发动行业、企事业及公民个人、社会团体等各种社会力量。各地应根据职教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办法,落实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职责和义务。根据我国的国情,应该大力倡导各种形式的联合办学。联合办学的各方应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使各方真正成为办学的主体。政府办的职业学校也应逐步引导到联合办学,积极探索公办教育的多种实现形式。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力量办的职业教育,欢迎国外组织和个人依法捐助我国职业教育或与我国内有关组织联合举办职业教育机构。多年来,我国的中专学校主要是由部门举办和主管的,发挥了行业兴办职业教育的优势,但也不同程度地带来面向过窄、资源潜力得不到充分发挥的弊端。随着政府机构的改革和职能的转换,中专办学遇到新的问题和困难。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和探索中专办学和管理体制的改革问题,以适应新的形势,克服条块分割的限制,拓宽服务面向,增强其发展活力。在这方面可以适当借鉴高校“共建”、“联合”、“合并”、“协作”等体制改革的经验,加强部门与地方、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合作,提倡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这项改革已很迫切。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实施。
第三,要调整学校和专业的布局,优化配置职业教育资源。目前,我国职业教育仍存在严重的分散办学和重复办学问题,造成投资效益不高和资源的浪费。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专业设置已需要适应新的情况。各地、各部门应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合理进行布局结构的调整,可以将一些规模小、条件差、布局不合理的学校适当撤并,以扩大校均在校生规模,提高办学效益。要探索和鼓励三类中等职业学校之间的融通和资源共享,逐步统一和规范学制。江苏等地组建区域化职教集团,青岛市合并五所中专建成一所高水平综合性职业学校的经验应该认真总结推广。要通过布局结构的调整,实现职教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增强职业学校的竞争活力。
第四,要进一步深化职业学校内部的管理体制改革。为了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要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中等以下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强化校长的法人地位。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应建立成员广泛和具有实际职责的校董事会,研究、决策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要建立健全学校管理的规章制度,稳步推进后勤工作社会化的改革,积极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加强对学校的科学管理和严格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学校主动适应市场经济的内在活力。
第五,要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职业教育经过近20年的迅速发展,已经初具规模。要巩固和发展这一成果,使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把改革和提高提上重要日程。要通过深化内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的质量和效益。
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核心是要办出职业教育特色,使培养的人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要。为此,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上应该突出加强以下几个方面:(1)要切实加强德育, 使学生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2)要指导学生扎扎实实地学好专业知识, 特别是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动手能力的培养,使学生掌握过硬的专业技术和技能; (3)要及时调整充实教学内容,使学生掌握生产和服务领域的先进知识和技术;(4)要加强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的培养, 增强学生的就业适应能力和发展能力。
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最关键的前提条件是要有高水平的师资和良好的实验实习条件。职业教育的教师不仅要有高的理论水平,更要有强的动手能力。因此,今后我们应该下大力建设一支“双师”型的职教师资队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不能靠纸上谈兵,而必须在实践中磨练。因此,必须给职业学校配备满足教学和实习需要的、尽可能先进的仪器设备,必须建设好生产实习基地。希望各地把师资和实验实习基地建设放在今后学校建设的重要位置,争取用几年的时间,使职业学校教学和实习条件能有较大的改善。
职业教育要获得健康迅速的发展,必须深化改革,深化改革的目的也正是要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关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争取能在一些方面取得重要突破,逐步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制度。
三、关于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问题。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明显加快,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改革和稳步发展,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生产第一线技术应用、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实用性人才,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积极推动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不仅是全国职业教育发展中一项迫切的任务,也是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迫切需要。
根据我国国情, 现阶段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要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指导思想:有利于高等教育结构的调整和已有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中等教育结构的调整和中、高等职业教育的相互衔接,有利于培养基层和农村需要的高级实用人才,为区域经济和科教兴业第一线服务。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要以内涵发展为主,应充分利用现有的高等教育资源,坚持“三改一补”的原则,即:主要通过现有职业大学、部分专科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改革办学模式、调整专业方向和培养目标来发展;在仍不能满足需要时,经批准可利用少数具备条件的重点中专学校改制等方式作为补充。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在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过程中,要特别强调以下两点:一是要充分利用现有高等教育的资源,而不要盲目再建新校。各地要把推动专科向高职方向改革,放到重要的位置。专科是不同于培养研究型人才的另一种类型的高等学校,不能办成本科压缩型。专科只有通过改革专业方向和培养目标,真正办出高职的特色,才能受社会的欢迎,才有发展的活力。李岚清同志最近在全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上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还要发展,有一部分大专和成人高校要通过改革转成正规的高等职业学校。我们要认真落实岚清同志的这一指示。二是要进一步研究、明确高等职业教育的性质,真正在办出高职特色上下功夫。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在生产第一线擅长应用的人才的教育,其主体虽然是专科层次,但有较强的针对性,要求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强,上岗适应快。只有认清了自己的特色,真正办出了特色,高职才能赢得社会信誉,才能获得健康发展。因此,办高职不能只抓数量,一定要把讲求质量、办出特色放在重要位置。
四、关于加大贯彻实施《职业教育法》的力度问题。
《职业教育法》确定了职业教育的重要战略地位,明确了各方面兴办职业教育的职责,确立了职业教育的体系,规定了实施职业教育的保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职教法,大力推进依法治教,是我国职业教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去年底,原国家教委组织的对浙江、福建、辽宁、山东等四个省贯彻执行职教法的情况的检查表明,各地对贯彻职教法是很重视的,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和成效。但是,贯彻执行《职业教育法》任务还相当艰巨。
首先,各地要加速职教法的地方配套法规建设,逐步完善职业教育的法规体系。作为国家立法,职教法是职教法规体系的母法,只能就重大问题作出原则规定。因此,职教法的贯彻落实,还需要各地、各部门制定出符合自身实际的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同时,还要根据职教法确定的原则和提出的要求,就职教法规定的若干条款和若干重要方面制定配套的法规和条例。只有这样,才能谈得上有法可依、依法治教的轨道。实施职教法一年多来,不少省市已相继出台了有一定力度的促进职教改革和发展的法规和政策措施。但是,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地方配套法规建设的速度还有待加快,力度有待加大。特别是在如何进一步加大政府统筹的力度,如何进一步落实职业教育的经费筹集渠道和办法,如何落实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职责和任务等方面,还需要各地制定明确的措施。其次,还要强调在贯彻落实职教法过程中,应该建立并强化法律监督制度。根据这些年的经验,要加强各级人大对政府执法的监督,加强上级对下级政府的检查,加强有关教育部门对各级职业教育活动的检查与督促,推动职教法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国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第三,教育战线要带头落实职教法,切实在教育战线内部形成依法改革和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空气。教育部还将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贯彻落实职教法的情况进行检查。(本文系张天保同志在1998年全国职教工作座谈会暨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