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研究论文_宋立渠 霍长野

公安院校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研究论文_宋立渠 霍长野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辽宁 沈阳 110035

摘 要:科学研究是高校的四大职能之一,教师作为公安高校的核心队伍,做科研是其重要的任务之一。本文从公安院校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研究的意义出发,分析了科研绩效评价所需的研究内容,进而提出了优化公安院校教师科研评价体系的策略。

关键词:公安院校 教师科研 绩效评价

一、公安院校教师科研评价的研究意义

1.是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伴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逐步实施,公安高等教育发展迅速,众多公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还有一批省级中等人民警察学校升格为警官职业学院,跻身于高等院校行列。目前,全国共有34所本科和专科层次的公安高等学校(其中本科23所,形成了中央和地方两级警察高等学校布局(覆盖28个省及武警消防、边防及铁路警察、森林警察等地域或警种)。我国公安高校现已成为公安警务工作人员培养和输送的主阵地和主渠道。据不完全统计,进入21世纪后的十年中,共为公安警务部门输送了20多万名警务人员。可以说,公安高校的发展与建设为教育事业与公安队伍建设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指明了公安院校教师专业成长与发展的方向。当前,公安院校都有属于自己本校的教师科研评价体系,其评价标准不一,评价结果不同。但是,无论是什么样的科研评价体系和标准,都体现着教师的工作内容,都反映了教师的努力方向。可以说,教师科研评价标准就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指南,就是教师培养与成长的最好老师之一,一个较好的教师科研评价标准,能够引导教师走上正确的道路,不断走向成熟与完善。事实证明,在实践中,教师科研评价指引着公安高校教师的专业发展,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客观的教师科研评价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3.有利于提升公安院校的核心竞争力。随着我国公安高等教育的迅猛发展,公安院校在科研投入、科研能力与科研产出较以前有了长足发展,特别是科研规模和质量都有了显著提升,但距离国家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还是有很大差距。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是目前最具权威性的国家级奖励,代表了目前中国高校科研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最高水平,然而公安类高等院校获得此类奖励的更是屈指可数,在全国高等院校综合实力排名中也是处于中下游水平。通过合理有效的科研评价体系全面了解教师的科研状况,进而了解其所在部门的科研状况,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的原因,以此作为高校制定制度和政策的依据,确定高校发展策略,不断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使得公安院校科研工作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促进高校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公安高校教师科研评价的主要研究内容分析

1.公安院校科研水平现状研究。近年来,我国公安高等教育逐步发展并走向成熟,教学效果逐渐显现。然而,与此同时,我国公安高等院校的科研水平与其他地方高校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重教学,轻科研”的情况在公安院校中较为普遍。科学研究是推动我国公安教育改革与创新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公安院校发展的有效途径,科研的欠缺必然成为公安高等教育的短板,导致公安高等教育无法进一步发展完善。对于现状的研究可以从公安院校科研水平的现状进行研究,总结当前公安高校科研水平的整体情况。

2.公安院校教师科研评价体系现状调查。公安院校的教师科研评价体系,作为公安院校科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标是科学合理地评价教师的科研活动和学术成果,激发教师的科研积极性,促进教师的职业生涯发展与学校整体科研水平的提升。公安院校教师科研评价体系可以分为评价目标、评价主体与客体、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结果处理等要素。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届时可以挑选个别发展速度较快的公安院校进行调研,总结当前各公安高校教师科研评价体系的做法。

3.公安院校教师科研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公安院校教师科研评价体系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目前,我国公安院校过于注重以单纯的指标作为考核标准,而忽略了具有发展性和成长性导向的公安高校教师评价方法。科研评价体系的评价指标设置不够全面,而某些量化指标又设置过多且重复。科研评价体系的评价方法不完善,科研评价有定性、定量评价两种,但现在公安院校为方便行政人员进行统计主要采用定量的评价方法,而忽略了同行评议法这种定性评价方法。即使使用定量方法进行评价时,往往重视科研成果的数量而轻视其质量。

4.公安院校教师科研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实践。公安院校应采用发展性评价的方式进行教师科研业绩考核,为公安院校教师开辟产学研一体化的职业生涯发展路径。同时要建立具有公安高等院校特色的科研评价指标体系,应该从科研成果的学术水平、实用性与社会性等层次选取指标进行评价。此外,应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鼓励教师参与评价,使评价结果更加公平合理,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各公安院校进行实践检验。

三、公安院校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的优化策略

1.加强公安院校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的制度建设。为提高公安院校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水平,提升教师队伍的科研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迫切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制度。只有在制度的框架范围内进行科学研究,才能为广大公安院校的教师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科研平台,为教师们创设一个有利于科研成果竞相迸发的科研工作环境。依靠制度来评价,依靠制度来管理。同时,制度的制定既要衔接国家的相关政策,又要根据公安院校的实际情况,从各院校的现实情况出发,保证制度制定的科学合理。

2.完善公安院校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的管理办法。实施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让广大教师能够施展自己的才华,展现科研能力,履行作为高校教师的职责,这充分展现了科研评价的功能——激励的作用,让更加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并多出成果。因此,在制定科研绩效评价的具体管理办法时,不要仅仅考虑到考核评价,还要考虑到考核评价后的相关激励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的配套。要将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对于科研能力强,成绩突出者要重奖;对于达不到标准者,要人性化对待,不能只是生硬地做减法,可以采用教学工作量或者参加实践锻炼等折抵的方式来进行管理。

3.改革公安院校教师科研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建立以科研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对研究成果按其性质和学科类别实行分类评价,更加注重原创水平、同行认可和行业影响。健全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对科研人员的周期滚动考核机制,加大对重大项目成果、高水平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转化的考核权重。将科研机构、团队负责人的考核与机构、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指标相结合。

4.建立科学的公安院校教师科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研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的建立是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的核心内容,指标体系是解决怎么评价的问题。因此,在制定指标体系时,要考虑到公安院校的实际,不能将地方大学的评价体系简单地生搬硬套,要制定出符合公安院校教师特色的指标评价体系。评价指标体系中指标的选取、权重的确定等可以根据公安院校的实际需要在短期或者长期进行相应的调整,只要能达到促进学院科研工作的开展、提高科研工作实力即可。

参考文献

[1]付八军 大学教师校本培育的三个环节[J].教育学术月刊,2012,(1)。

[2]张连举 公安院校科研工作的现状及对策[J].辽宁警专学报,2010,(4)。

[3]王亮 高校教师绩效评价体系研究[D].青岛大学,2014。

[4]张燕航 高校教师科研评价研究的现状分析[J].中国高校科技,2016,(9)。

论文作者:宋立渠 霍长野

论文发表刊物:《教育学文摘》2017年6月总第2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6/26

标签:;  ;  ;  ;  ;  ;  ;  ;  

公安院校教师科研绩效评价研究论文_宋立渠 霍长野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