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经济落后原因诸说评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落后论文,原因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7.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411(2004)02-0012-06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东北经济日益相对落后,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跃上新台阶、实现工业化与现代化的瓶颈。可以肯定地讲,东北经济若不振兴,中国的工业化与现代化必然大受影响,甚至难以实现。因此,振兴东北经济是当今中国经济发展的大局,是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东北经济曾有过令人刮目相看的成就与辉煌。第1~2个五年计划期间,在国家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指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东北迅速地成为国家的重化工业基地。当时东北的汽车、石油、煤碳产量均居全国第1位,电站成套设备占全国的1/3,冶金设备占全国的1/4,机车车辆占全国1/4,机床产量占全国1/3,不仅拥有发达的冶金工业、电力工业、机械制造工业,而且拥有十分发达的林业与农业,形成了国家重要林业基地与商品粮基地。直到1978年,东北三省的人均GDP仅次于京、津、沪3大直辖市,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但是,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东北经济发展明显落后了。由于中国改革开放首先从东南沿海地区起步,各种优惠政策首先在那里实施,外国资本及先进技术与管理方法最先从那里引入,因而东南沿海地区经济快速增长。尤其是自1992年春天起,在邓小平南巡讲话精神的鼓舞下,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重点更是明显地移向东南沿海地区,资本、技术和人才一并“东南飞”。而此时东北几乎被冷落、被担负大量沉重包袱的国企所拖累、被落后且严重失衡的产业结构所困扰,发展步伐日益趋缓。到了2001年,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在全国的经济排位分别降至第8、14和10位。
为什么自改革开放以来东北经济会明显相对落后呢?各界人士纷纷探究其原因,提出了各式各样的论点。其中,经济学界较有代表性的论点,主要有如下几种:一是“结构说”。这种观点认为,东北经济改革开放以来之所以落后,原因是“受累于赶超战略所遗留下来的、缺乏市场竞争能力的产业、产品、技术结构”[1]。
二是“体制说”。这种观点认为:“东北问题的根子在体制”,因为“东北的计划经济最完善,体能最庞大,惯性也最大,要调整也肯定最难”[2]。
三是“国企比重过大说”。这种观点认为:“在国企问题上,东北得之于大也失之于大。过去东北三省被称为共和国的长子,排到老大,就是靠这些大中型国有企业。现在东北经济出现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因为他们”[2]。
四是“项目怪圈说”。这种论点认为,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东北也没少支持,但一提支持就上项目。可项目建成后不是设备不行,就是没有流动资金和市场,企业时开时停,银行贷款无法偿还,还引发职工下岗一系列社会问题,形成“项目怪圈”。他们认为“项目怪圈不破,东北老工业基地难兴”[3]。
五是“东北人观念落后说”。这种意见认为,“传统的国有企业机制与相应的观念直接影响着东北人”,“传统的管理思维方式依然在政府和企业中顽强起着作用”[4]。
以上“五说”从不同的视角及侧面揭示了东北经济落后的原因,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笔者认为,必须突出强调以下几点:(1)以上“五说”均不是独立发生作用的,每一条都不是构成东北经济落后的惟一因素或原因。(2)以上“五说”的因素决不是同等地起作用,不可同等对待。(3)东北经济落后是上述诸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结构不合理、体制改革滞后,国企比重过大、项目投资陷入怪圈、东北人观念落后等因素尚不能全面科学说明东北经济落后的真正原因,需要作深入的具体分析。
二、关于东北产业结构不合理问题
从东北地区自身来看,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及技术结构确实不合理,其突出表现为重工业比重过大、轻工业比重过小、农业基础落后,农、轻、重结构严重失衡。正是这种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致使东北三省经济利益不断受损,在市场经济中陷于被动。这主要表现在:
1.农业收益比较低,并且还有越来越低的趋势,这使东北三省在农业上陷入困境。吉林、黑龙江均是农业大省,是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辽宁虽然是工业大省,但农业比重也较高,并早已成为粮食输出省。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中国粮食处于短缺状态,农业大省的日子还好过一点,但自90年代中期以后,全国粮食生产已供大于求,卖粮难更加突出,粮食价格一路走低。农民生产粮食赔钱,这3省经营粮食严重亏损,差不多各省每年都要亏损几十亿元。国家给予的“粮食补贴”微乎其微,无异于杯水车薪。尤其是,国家长时期一直把粮食当作“政治品”来统制,在南方省份严重缺粮食时,不允许东北以市场调节价卖粮,而由国家按计划平价从东北调粮。此时,南方一些省份农民挖地烧砖,弃农从工经商,大片耕地抛荒,或种药、种花、种草、种果树、挖鱼塘,总之,什么赚钱就种什么。他们用东北廉价粮食作原料,生产出附加值很高的轻工业品高价销到东北。在这种不合理的管理体制下发生的不等价交换,不断地使东北农民乃至东北经济蒙受巨大损失。
2.重工业比重过大,也使东北经济发展处于不利地位。所谓东北工业基地是指重工业基地比重过大,轻工业比重过低,且不发达,轻工业品的市场大部分被广东、福建、上海、浙江、江苏等省份所占领。轻重工业的产业特性决定它们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中具有不同的优势。一般来说,重工业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见效慢、产品利润率低的特点,而轻工业具有投资小、建设周期短、见效快、产品利润率高的特点。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重工业的产业优势及特点能够依靠国家计划得以保持与发挥,因为它直接服从于国家发展计划目标及长远利益要求,而不从属于市场竞争获取利润最大化原则。但在市场经济中,它显然就远不如轻工业能尽快地适应市场竞争,获取利润最大化要求了。
上述分析可见,从东北地区自身角度来说,其产业结构是畸形的、不合理的,是造成其经济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但笔者认为,考察东北地区的产业结构是否合理不能仅从其自身的角度来看,而必须把东北地区纳入全国经济发展的总体格局中,站在宏观的角度从整体上看。如果全国6大经济区或31个省市都从自己本位出发搞所谓合理的、优长的产业结构,那么可以肯定地讲全国的产业结构必然是不合理的、畸形的。为这样一个产业结构,各大区或各省区之间必然要展开一种盲目、过度的竞争,大家均会“一窝蜂”似地将资本投向利润率高的产业,还会“一窝蜂”似地将资本从利润率低的行业退出来,其结果必然是全国经济结构的趋同化、畸形化。这已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实践所证明。因此,我们决不能每个地区都孤立地搞所谓“结构合理化及优化”,而一定要从全国经济“一盘棋”出发,各个地区要依据其特点及优势进行合理分工,实现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全国产业结构或经济结构的合理化及优化。
从全国经济一盘棋角度看,改革开放以来,东北对全国产业结构或经济结构的合理化起到了重要的、积极的推动作用。首先是东北地区的农业弥补了东南沿海各省区及其他一些农业比重很小的省区的农业产业之不足,保证了它们对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的需求得到满足,从而支持了这些地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其次,东北地区的重工业以自身之长弥补了东南沿海各省区及其他重化工业腿短的省区之不足,保障了这些地区对重化工业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改变了这些地区轻重工业比例严重失调的状况,并且使得这些地区的装备水平及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由此可见,东北地区自改革开放以来有力地支持和保证了东南沿海一些省区及其他地区的增长,在农业及重工业方面存在较多的“无私地奉献”。当然,占了便宜、得了好处的省区可能不这么看,但作为这个大家庭的“家长”——中央人民政府应当“心中有数”,一定要通过中央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给“无私奉献”的东北以必要的、合理的“补偿”。但这个工作却一直没做,这就难免不造成东北三省财政严重困难,制约和影响了经济的有效增长。
三、关于东北经济体制改革滞后问题
笔者不完全赞成“东北问题的根子在于体制”[4]的提法。这个提法的优点在于简明扼要,明确具体,但失之于简单化,赞同“体制改革滞后是造成东北经济落后的根本原因之一”的提法。东北经济体制改革滞后绝非是“东北人保守”,不愿意改革和根本不想改革。理论界与经济界包括某些决策层的人士都大唱这种论调,这显然是一种不实之词。实际上,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东北人一直在奋力改革,并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成就。冷静、客观地分析东北地区改革滞后局面的产生,是有其客观原因的。
一是东北地区计划经济体制根深蒂固,改革具有艰巨性、复杂性,并且需有一个时间过程。东北地区在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经过4~5个五年计划的实践,可以说把计划经济体制砺炼得相当成熟。虽经20多年的市场化改革,东北三省在全国各地区市场化的指数评分和排序(1999-2000年)仍为:辽宁省6.08分、6.40分,排第10位;吉林省5.39分、5.61分,排18位;黑龙江省5.30分、5.48分,排21位;明显低于广东、浙江、福建、江苏、山东、上海、天津等省市[5](43)。这组数据反映了东北三省市场化改革的滞后状况,也在较大程度上折射出东北三省计划经济体制改革之艰难。
二是缺乏必要的财力补偿与支持,无法承担巨额的改革成本。任何一项改革都要支付一定的成本,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更需要支付较大成本。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因其企业办社会的包袱沉重,债务累积形成高台,企业冗员过多,不仅兼并、重组难上加难,而且改革的费用也大得惊人。东北三省是国有企业比重特大,企业破产、职工下岗失业最多的地区,因此单靠东北地区自身支付改革成本或费用,无论如何是不能承受的。笔者认为,国家对东北地区的体制改革必须予以必要的财力补偿与支持。所谓补偿就是指由于东北三省在全国经济布局中保持自己的产业优势而弥补其它省区产业不足时所造成的财力损失,由中央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手段予以合理补偿。这是一种形式与意义上的补偿。另一种形式与意义上的补偿是指由于东北三省国企几十年创造的剩余产品价值被国家统收上去,企业没有积累及更新改造资金,职工长期实行低工资制,理应有所补偿与支持。例如,1952-1994年,辽宁省累计上缴中央财政3234亿元,占同期地区财政预算收入的71.5%,扣除国家对辽宁的支出1037亿元,42年间累计净上缴中央财政2197亿元,相当于国家对辽宁投入的3倍。吉林、黑龙江省的情况,也大体一样。东北三省的人力、物资尤其是粮食,大力支持了国家建设。现在东北三省改革与发展遇到了困难,迫切需要国家的资金补偿与支持。没有这种补偿与支持,体制改革难以深化,企业根本无法进行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这些年,东北国企改革频频发生震动事件,与国企职工下岗失业没有得到必要合理的经济补偿,使他们利益大受损伤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国有企业大批破产,也因缺乏足够的设备与技术更新改造资金有很大关系。
综上可见,东北经济体制改革滞后制约了东北经济的振兴与发展,与根深蒂固的计划经济体制顽强地起约束作用有关,但缺乏国家财力的必要补偿与强有力的支持,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
四、关于国有企业比重过大的问题
据资料显示,2002年东北三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黑龙江省为89.34%,吉林为77.8%,辽宁为62.7%,均高于全国52.8%的平均水平。
应当承认,东北三省国有企业比重太大。调整东北地区的所有制结构,无论从本区角度还是从国家角度看,都应该大幅度降低国有经济成份的比重。
但笔者认为,扭转东北国有企业改革滞后局面,绝非是简单的退出或简单降低比重问题,而必须从国家领导层到东北地区领导层乃至东北地区老百姓来一个理论观念革命,彻底突破传统国有制理论观念束缚,大胆进行国有制理论创新。20多年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理论先于对策,更重于对策。理论如果不先行创新,对策思路难以拓宽与创新,所提各种改革对策也只能在原有的框框里打转转。
1.破除“国有制偏好论”,坚决实行国有制与非国有制平等论。偏爱于国有制,偏恶于非国有制,在东北三省表现得尤为明显。在中国加入WTO后,这种“国有制偏好论”务必尽快废弃,因为它与WTO规则是相冲突和矛盾的。WTO一条基本规则是:参加世界贸易的各种经济主体,必须是具有平等地位的独立市场主体,不许有国别歧视,不许有所有制偏好。国有制企业也好,非国有制企业也好,一律以平等身份与资格参与交易。这里不能因为你是国有制企业就予以优惠,因为他是非国有制企业就予以歧视。只有坚持这个平等原则,才能将“超重”的国有企业“民营化”,使东北的非国有经济发展起来。否则,降低东北国有企业的比重就成为一句空话。
2.废弃“国有经济主导作用论”,遵从价值规律的主要调节作用。强调这一点,对国家及东北三省的领导层尤为重要。因为:首先,国有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运行及发展中是否起主导作用,绝不是人封的,更不能由政府先验地主观规定。市场经济只承认竞争的权威,政府行为也要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及原则,接受市场的检验,否则就会受到市场的惩罚。某种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运行与发展中占据什么地位,起什么作用(主导作用或非主导作用),只能在市场竞争中体现或实现。其次,在市场经济中价值规律起主要调节者的作用,谁遵从价值规律,经济效益好,经济实力增长快,就可能在国民经济结构中占据主要地位,并起主导作用。在这点上,是不分所有制成分的,国家不能硬性规定。即使硬性规定,也会被价值规律的强制作用所否定。我们的领导者若不能明白这一点,那就要在实践中失败,甚至受到惩罚。
东北地区是受“国有经济偏好论”、“国有经济主导作用论”影响及束缚最重的地区,彻底摆脱和抛弃这些理论的影响及束缚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然而,只有坚决地把那些不合时宜的理论观念抛弃掉,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才能解放东北国有企业生产力,才能真正让东北经济走上振兴之路。
五、关于东北“项目怪圈”问题
“项目怪圈”作为一种投资失败现象,在东北经济发展过程中无疑是存在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影响东北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但是“怪圈论”若意在说明整个东北经济已陷入所谓“项目怪圈”,振兴东北不能再搞项目投资,搞项目投资必然导致失败和浪费,笔者认为是有失偏颇的。
其实,项目投资失败,在全国各个地区都存在,并非东北独有。东北项目投资成功者,恐怕不在少数,如长春一汽的换型改造、哈飞的改造等。
争投资,盲目上项目,不仅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一种痼疾,而且在当今迈向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也有越演越烈的趋势。计划经济是项目计划经济,各种指令性计划把成千上万乃至几万、几十万个项目联结起来运行,项目计划保证了国家整个计划经济目标得以实现。在这种体制下,谁从国家计划机构争到了项目,谁就有了投资,而投资建厂或搞工程便可以扩大就业,增加产值,促进经济增长。所以才有各地纷纷到国家计划机关去争项目、争投资的所谓“骡马大集”现象。对计划经济体制改革之后,许多指令性计划取消了,众多的项目审批权下放了,地方和企业可以自行选定与自行上马项目。但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项目仍由国家计划机构严格控制着,国有企业的项目与贷款还必须到计划机关去争,到银行去“跑”,不争项目,不跑贷款,就会失去发展机会。笔者认为,只要国家计划机关控制着项目及投资,就会有人争、有人跑,“不争白不争,不要白不要”现象就会存在,除非把所有的项目与投资全部推向市场,由市场竞争来解决。然而,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或转轨时期是做不到的,即使是在完整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如长江三峡电站建设项目、西气东输、南水北调等大项目)也要实行控制。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直接控制的重大项目毕竟是少数,因而争夺更加激烈。有利可图的项目,不仅是国有企业有“不要白不要”心理,其他类型企业何尝不是如此?所以,认为“‘国有’观念形成的‘不要白不要’心理”是“项目怪圈产生的深层次的原因”[4]似有不妥,因为争项目与项目投资失败完全是两回事,争项目投资并不必定导致项目投资失败。笔者认为,东北国有企业近些年来有一些项目投资失败(如“怪圈”论者所指出的“桦林”项目,吉化公司的阿尔法——商碳醇装置项目等)主要原因在于领导决策失误,说到底是没有由市场来决定的必然结果。
振兴东北经济不能不搞一批项目投资。选择一批既能改造东北地区不合理产业结构,又有广阔发展前景、对东北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带动作用的项目投资是十分必要的。不能认为一搞项目投资就必然陷入“项目怪圈”。“项目怪圈论”是在给东北振兴经济设障,不利于东北经济振兴,应该休矣!
六、关于“东北人观念落后”问题
应当承认,不同地区的人们,由于受不同的历史条件、人文地理环境及社会习惯的影响,尤其是受不同经济体制的约束,思想意识观念会有较大的差异。东北人受计划经济体制禁锢时间长,与此相适应,形成了较严重的计划经济观念,从而经济活动存在计划经济的传统思维定势。从静态及短期来看,笔者也承认它是影响东北经济增长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从动态及长期来看,恐怕就不能再这样简单判定了。一是人们的意识是可变化的。经济体制改革这样一场伟大的社会变革,对人们的传统观念及既定思维方式的冲击,可以说是极大的,是带有震撼力的,任何人都不可能不受到冲击与洗礼。二是东北的老百姓还是勤劳智慧的。像“江浙人”、“广东人”等群体一样,其中都不乏观念落后者,但作为一个完整的群体,不是永甘落后的。东北人也急切希望早日脱贫致富,尽快达到全面小康。三是东北的干部落后?恐怕也不能简单这样论定。如果追问造成东北经济落后的责任主要在谁,那决不能推到老百姓头上,而肯定在于领导。但如果说东北经济落后的根源在于领导观念落后,领导也觉得冤枉。客观地讲,东北地区的干部还是颇为优秀的。君不见改革开放以来,东北向全国调出多少省部级以上高级干部?部省级以下干部就更多了。因此,笔者认为把东北经济落后的根本原因归结为“东北人观念落后”,是不符合实际的,也是不公正的。
客观地讲,人才流失是东北经济建设最大的损失,也是造成东北经济落后的决定性因素。市场经济中的各种竞争归根结底综合为人才的竞争。人在任何时候都是受物质利益规律支配的。马克思有句名言:“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6]。物质利益规律支配人们追求高收入及高物质利益。东南沿海地区及各经济特区由于在改革开放中享受种种优惠,率先进行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成为全国高收入及高物质利益地区,与东北地区的较低收入及较低的物质利益待遇形成巨大的反差。可以肯定地讲,东北地区人才外流完全是收入分配差距机制作用的必然结果,是东北地区科技人员、管理人才乃至一般职工收入水平过低所致。2002年,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排序,辽宁、吉林、黑龙江分别是第20、30、27位,已明显落后于中西部地区一些省份。据资料显示,广东企业经营者年薪收入,“科龙电器”公司为800万元、“中兴通信”公司为60万元、“粤美的A”为60万元、“深高速”为60万元,“福建耀皮玻璃”为150万元,江苏“小天鹅”公司为86万元,“浙江广厦”为80万元,而北方各省尤其是东北地区企业经营者年薪很少有超过5万元的,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更少,均值在1万多元。据谌新民、刘善敏对上市公司经营者年报酬差异的实证分析指出:“最高15位经营者年薪均值127万元,是最低15位年薪均值约1.25万的102倍”[7]。就一般职工(包括科技人员)的工资水平而言,东北地区与东南沿海地区差距甚大。2001年,东北地区国有企业平均工资为9549.33元/年,月平均工资为795.78元[4]。这一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为1.09万元/年,月平均收入908.33元[8](376),广东、浙江、江苏等发达地区职工月平均收入大约是东北地区的3~5倍以上。如此巨大的收入差距岂能不对东北地区的人才形成强大的诱惑与吸引?
历史证明:凡是资本大量流入的地区,经济就必然发达,而经济发达地区的职工收入水平就会迅速提高;收入水平越高的地区则越能吸引人才流入,而大批优秀人才的流入则会推动经济更快发展,这已经成为经济良性循环的“定律”。在世界上,美、英、法、德、日等国不正是这样的吗?在国内,广东、浙江、江苏、福建、上海等地区不也是如此吗?从历史上说,东北地区不也是这样辉煌过吗?在第1、第2个“五年计划”期间,伴随国家大量引进“俄资”及投巨资到东北,全国大批优秀人才包括优秀的科学家和经济建设者涌入东北,才使得一片荒芜的东北成为举世瞩目的中国工业化基地。
七、“东北未搭上第一班车”:战略与政策“失算”
现在,我们回过头去看,东北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未搭上第一班车”,就注定了在以后的中国经济发展中陷于被动的落后局面。
我们应当老实承认,作为曾经奠定了中国工业化基础并支撑了整个中国现代工业体系的东北,改革开放以后出现了经济发展日益落后的局面,不能不说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与政策上的一个“失算”。我们说“失算”还不同于“失误”,战略与政策上决策失误,是犯严重的错误,而“失算”是指战略与政策抉择上丧失了一个好机会。即使是失误,马克思主义者也应老老实实承认。在这方面,邓小平同志早已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典范。他在1992年春天南巡讲话时说:“上海在人才、技术和管理方面都有明显的优势,辐射面广。回过头看,我的一个大失误就是搞四个经济特区时没有加上上海。要不然,现在长江三角洲,整个长江流域,乃至全国改革开放的局面,都会不一样”[8]。事实确如邓小平所讲,上海由于没有被列入改革开放先行地区和第一轮战略发展重点,亦即没有搭上政策优惠的“第一班车”,因此改革开放前13年相对落后了。其表现主要是,经济增长速度趋缓,创造的大量经济剩余要上缴国家,地方财力明显下降,城市基础设施陈旧落后,交通十分拥挤,居民收入水平低,住房十分困难。但从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发表以后,仅用10年功夫,上海经济就奇迹般地赶了上来。
由此推理,我们完全可以断定:如果在80年代初就将东北列入改革开放先行区,施行种种优惠政策对老工业基地进行改造,并率先引进大批外资进行技术与产品创新,那么东北经济肯定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进而中国工业化的步伐不知要比今天快多少。东北经济的相对落后,无疑是中国改革开放战略与政策抉择上“失算”的一个大代价。幸运的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和以温家宝为总理的新1届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决定重新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这真可以说是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亡羊补牢”,是加速中国新型工业化、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正确抉择。
八、结语
综上可知,改革开放以来东北经济之所以相对落后,原因是多方面的。它固然与结构不合理、体制改革滞后、国企比重过大、项目投资形成怪圈、观念落后有一定的关系,其中也可以认为结构不合理与体制改革滞后是两个根本性原因。但决不止这些原因,如上分析所指出,东北地区收入过低,人才大量流失,国家在改革与发展战略与政策上“失算”,在改造与发展的关键时期,缺乏必要的资金补偿与支持等,无疑都是非常重要的因素,甚至是决定性原因。笔者认为,尤其不能简单地把东北经济落后归结为“东北人落后”造成的,那样太伤了勤劳、朴实、爽直、智慧并“人人甘做活雷锋”的东北人的心。只有全面准确地找到东北经济落后的原因,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并实施相应的治理对策,从而达到振兴东北经济的目的,加快国家的工业化与现代化进程。
收稿日期:200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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