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标准学会教材立体几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兼与编者商榷_数学论文

新课标人教社A版教材立体几何的问题及对策——与编者商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立体几何论文,编者论文,新课标论文,对策论文,教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数学教科书是数学课程改革最重要的“硬件”,也是数学教育最重要的“媒介”。它直接影响到数学教育与数学的发展,影响到人才的培养和国家的发展。因此,改编数学教科书应当慎重,既要尊重数学科学的特点与发展规律,又要遵循数学教育的规律和学生的数学认知规律,不能为“新”而改,为“改”而编。笔者凭教材实践者的体验谈一谈高中数学必修2(2007年2月第3版,以下均为此版教材)立体几何存在的几个问题,供大家参考。

一、“公理4”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第45页“公理4表述的性质通常叫做空间平行线的传递性”。在这里,“平行”是两条直线的一种位置关系,“平行线”显然是指具有平行关系的几条直线,直线怎么能传递呢?当然不能,而是它们的平行关系在“传递”,传递的是一种关系,因此,教材上的这一句话应修正为“公理4表述的性质通常叫做空间直线平行的传递性,所以,公理4也可称为直线平行的传递性公理”。

二、三视图与直观图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在第一章的“1.2空间几何体的三视图和直观图”中,先讲中心投影与平行投影,再讲三视图,后讲直观图。这样的安排顺序不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教材要求学生由三视图想象几何体的结构特征或画出示意图,实际上就是要求学生画几何体的直观图,若学生对几何体没有一个整体认识(即有立体感的直观图),那是难以画出的;事实上,人们感知一个物体的形状首先是其整体形象,然后才是局部的。因此,建议教材在讲了中心投影与平行投影后,再讲解直观图的画法,最后讲三视图的画法及其与直观图的转换。

三、平行、垂直的判定定理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依据高中数学课程标准,教材中关于直线与平面平行、平面与平面平行、直线与平面垂直的判定定理都没有给出证明,这也许是为了减轻学生的负担、降低教材的难度,与西方数学“接轨”,试图利用“直观几何”“实验几何”的思想,通过“合情推理”说服学生接受这三个判定定理,可结果是弊大于利。

1.问题

(1)“线面平行”及诊断分析

第55页“探究”的内容是“如图1,平面α外的直线a平行于平面α内的直线b。(1)这两条直线共面吗?(2)直线a与平面α相交吗?”

图1

但在教学中,究竟引导学生怎么探究直线a与平面α不相交呢?是借助实物模型凭直觉“合情推理”还是进行逻辑论证推理呢?其实,二者均需要。若靠实物模型(如细细的棍子与平整的地面),其长度和面积是有限的,那么看不见的部分你又凭什么说它们没有公共点呢?如果给学生说“可以想象的”,这显然不是数学科学的“作风”,没有说服力,缺乏科学性和严密性(笔者接触的许多人就觉得现在的中学数学教材缺乏严密性!);如果给学生讲为什么,那么就会用“反证法”(有时也讲),这又超出了课标要求,怎么办呢?只好“不讲理”!可在学生面前又不能让数学如此“无理”!

(2)“面面平行”及诊断分析

第57页是这样得出平面与平面平行的判定定理的:如下页图2,借助长方体模型,平面ABCD内两条相交直线AC,BD分别与平面A′B′C′D′内两条相交直线A′C′、B′D′平行,由直线与平面平行的判定定理可知,这两条相交直线AC、BD都与平面A′B′C′D′平行。此时,平面ABCD平行于平面A′B′C′D′。

图2

教材借助学生熟悉的长方体模型,本意是好的,可是,学生在“第一章 空间几何体”学习棱柱的概念时,就知道长方体相对的两个面互相平行(其实早在小学、初中就知道这一点)。笔者还发现,在学生的数学认知结构中“两条相交直线AC、BD都与平面A′B′C′D′平行”与“平面ABCD∥平面A′B′C′D′”并没有因果关系,平面ABCD∥平面A′B′C′D′的原因有教科书强加给学生之嫌,学生问为什么,反正你记住能用就行。其实,这虽有合情推理之意,减轻学生负担之心,但没有引导学生探究一般化的数学模式(“面面”平行的判定定理),这也无意中误导了孩子们,觉得举个例子说一说,凭直觉就可以得到数学定理。

(3)“面面垂直”及诊断分析

第65页是这样引导学生探究直线与平面垂直的判定定理的:

“探究”:如图3,请同学们准备一块三角形的纸片,我们一起来做一个试验:过△ABC的顶点A翻折纸片,得到折痕AD,将翻折后的纸片竖起放置在桌面上(BD、DC与桌面接触)。(1)折痕AD与桌面垂直吗?(2)如何翻折才能使折痕AD与桌面所在平面α垂直?容易发现,当且仅当折痕AD是BC边上的高时,AD所在直线与桌面所在平面α垂直。

图3

接着,有下面的“思考”:

(1)有人说,折痕AD所在直线与桌面所在平面α上的一条直线垂直,就可以判断AD垂直平面α。你同意他的说法吗?

(2)由AD⊥BC,翻折之后垂直关系不变,即AD⊥CD,AD⊥BD。由此你能得到什么结论?

上述“探究”设问的目的是引导学生通过合情推理,由AD⊥CD,AD⊥BD,且CD∩BD=D得出AD⊥平面α,不过,遗憾的是上述“思考”仅就此试验而论,没有引导学生将其逐步升华、归纳出一般化的数学模式——直线与平面垂直的判定定理。因此,为了减少学生的疑虑(难以消除!),此处的“思考”可这么设计:

2.案例分析

不管是有什么理念的人,也不管在哪个年代编写数学教材,都应遵循数学科学的特点,尊重数学的严密性(当前“西化”的数学教育改革使“教育数学”背离了这些),都应讲讲道理,不能因为学生难理解、难接受,就轻易降低难度,就“不讲理”。否则,就会导致学生论证推理时“想当然”,也“不讲理”,在科学的道路上是很危险的。下面举几个来自教学中的案例:

案例1 第63页习题2.2B组第2题:a、b是异面直线,,求证:α∥β。

学生的做法是“在平面α内作直线c,使c∥b,并与直线a相交,由平面与平面平行的判定定理得α∥β”,这实质上是一种合情推理,不能算作逻辑论证推理。其中的关键是直线c怎样才能找到,显然没有讲清楚。

案例2 第62页习题2.2A组第5题:如图5,AB∥α,AC∥BD,C∈α,D∈α,求证:AC=BD。

学生的做法是“连接CD,因为AB∥α,由直线与平面平行的性质定理得AB∥CD,于是,四边形ABDC是平行四边形,所以,AC=BD。”,这显然缺乏严密性,得出AB∥CD的理由不充分,要想用直线与平面平行的性质定理,必须先论证CD是经过直线AB的平面与a的交线。后来,笔者调查学生为何这样写,孩子们的回答是“ABDC当然表示一个平面”,再追问为什么,就说不出理由了。

案例3 第78页“复习参考题”A组第7题:如下页图6,四棱锥V-ABCD中,底面是边长为2的正方形,其他四个侧面都是侧棱长为的等腰三角形,试画出二面角的平面角,并求它的度数。很多学生的做法是“取AB的中点E,作VO⊥平面ABCD,垂足为O,点O为正方形ABCD的中心,连接VE、OE,则∠VEO就是这个二面角的平面角。”(度数的求法从略),学生想到取AB的中点,这一做法很好(笔者对孩子们大大赞扬了一番),可是,点O为什么是正方形ABCD的中心呢?学生说“凭直觉”“应该是吧!”(笔者又赞扬孩子们,脑子灵活,富有想象力,但不能一猜了之)。实际上,这也是一种合情推理,但就这样行吗?显然不具说服力。

图6

3.对策分析

出现上述部分案例中的“不讲理”现象,虽然笔者不是要想让教科书“负全责”,但也不能说与教科书的那些“不讲理”没有关系。因此,为了培养孩子们的科学态度、科学精神,建议教科书可把不证明直线与平面平行、平面与平面平行、直线与平面垂直的判定定理的缘由说清楚,也可把它们的证明过程编进“阅读材料”或其他相关的、不作要求的栏目中,让孩子们觉得数学就是数学,与其他任何一门具体科学的研究方法就是有所不同,不但要靠合情推理,更需要逻辑论证推理。

四、与平面性质公理有关的问题及对策

第62页习题2.2A组第4题、第5题(上面例2中已分析),B组第2题、第3题,第74页第8题(因篇幅,这几个题目在此略写,请读者参见教科书)的证明都会用到:“两条平行直线确定一个平面”,“两条相交直线确定一个平面”,或“一条直线与这条直线外的一点确定一个平面”。因此,要么把三条结论作为平面基本性质公理的“推论”堂堂正正地编进教材,不要“藏”在练习题里,要么把这样的习题删掉,否则,会让学生处于“两难”的境地。

五、教科书第67页练习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第67页的练习第2题:过△ABC所在平面α外一点,作PO⊥α,垂足为O,连接PA、PB、PC。(1)若PA=PB=PC,∠C=90°,则点O是AB边的______点。(2)若PA=PB=PC,则点O是△ABC的______心。(3)略。

实践证实,学生回答第(1)问较困难。笔者让学生先做第(2)问后,再结合直角三角形的性质,学生很容易就完成了第(1)问。其实,解此题时学生的思维属于演绎思维,利用直线与平面垂直的定义这一几何关系模式,推演出较具体的几个几何对象之间的关系,对于较具体的几个几何对象而言,如果附加的条件越多,演绎推理的难度就越大。因此,建议教科书将这两问的顺序交换一下,更适合学生的认知规律。

六、教科书第69页练习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第69页的练习题与教学内容和目的不相配。本节的内容是平面与平面垂直的判定,目的是教会学生怎样判定两个平面相互垂直,而教材上的这个练习题的四个选项都是判定直线与平面是否垂直,也没有适当进行二面角概念的理解训练,这不利于研究“面面垂直”的判定和性质。

(1)求证:平面SDG⊥平面EFG;

(2)你还能找出哪几对互相垂直的平面?并说出理由。

(3)平面SEF与平面EFG是否垂直?若垂直,请证明;若不垂直,请说明理由。

如此设计意在训练学生应用平面与平面垂直的判定定理,突出了本节的重点,通过第(2)问,培养学生书写论证推理过程的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可训练学生数学思维的灵活性,比如,要证平面SDG⊥平面EFG,学生既可选择SG⊥平面EFG,又可选择EF⊥平面SDG,第(3)问可用二面角的大小判定,也可用“反证法”,这也可训练学生数学创新思维的探索性与批判性。

七、圆柱、圆锥、圆台表面积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第24~25页给出的圆柱、圆锥、圆台的表面积公式分别是,并且全国很多省在高考试卷中都将涉及的公式告诉学生,以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试请问,教材这样编写的用意何在?高考这么考的目的何在?难道就是让学生算一算?减轻负担?显然不应该是!大家都清楚,立体几何的教育目的主要是培养学生的几何直观、空间想象能力和逻辑论证推理能力。因此,笔者建议:(1)应明确给出圆柱、圆锥、圆台侧面积的定义,因为计算表面积的关键是求其侧面积;(2)引导学生探究圆柱、圆锥、圆台侧面积公式的联系(如右图式),因通过这种颇具“数学美”的联系,可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研究数学的能力。

圆柱、圆锥、圆台的侧面积分别记为,母线长都记为l,则公式的联系如右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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