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优化市政道路中地块及建筑物机动车出入口设计的相关论述论文_王培磊

如何优化市政道路中地块及建筑物机动车出入口设计的相关论述论文_王培磊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西安分院 710065

摘要:随着新区快速发展及城市更新深入推进,市政道路中地块及建筑物机动车出入口设计逐渐暴露出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合理的出入口设计同时加剧了城市交通拥堵。本文通过归纳并研究规范条文规定,以及对设计现状的总结与分析,从设计、规划、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优化出入口设计的相关措施,以为如何使今后市政道路中出入口设计更趋合理提出解决思路。

关键词:新区建设;市政道路;出入口设计;优化措施

前言

随着国家级新区建设项目的日益增加,一大批市政道路项目建设正如火如荼的进行中,新区建设如何凸显“新”意,如何避免重蹈老城区“大城市病”的覆辙,成为亟待解决的新命题,那么如何优化出入口设计即是很好的切入点。新区建设由于存在市政道路建设与地块开发不同步的问题,往往出现道路建成后被动开口的现象,导致出入口设计指标偏低或直接干扰邻接道路行车的情形。目前出入口设计还未被大家所充分重视,但通过优化出入口设计必将对缓解交通拥堵、丰富城市设计内涵,实现“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美好愿景发挥重要作用。

1我国关于出入口设计的相关规定

目前国内规范关于市政道路中地块及建筑物机动车出入口设计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1、地块及建筑物机动车出入口不得设在交叉口范围内,不应设置在快速路两侧,且不宜设在主干路上,宜经支路或专为集散车辆用的地块内部道路与次干路相通;可设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并应远离交叉口;不得设在人行横道、公共交通停靠站及桥隧引道处;2、干路上道路外侧规划用地建筑物出入口的进出交通组织应为右进右出,且主干路上距平面交叉口停止线不应小于100m,次干路上距平面交叉口停止线不应小于80m;支路上,距离与干路相交的平面交叉口停止线不应小于50m,距离与支路相交的平面交叉口不应小于30m;3、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少于5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宜采用双车道;50~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出口和入口应分开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m。

综上所述,规范关于出入口设计仅涉及性地提出了建议及要求,难以为出入口设计提供清晰、统一的技术指引。

2我国目前出入口设计现状

由于我国目前出入口设计可依据的技术规范欠缺及市政道路建设与地块开发不同步等原因,出入口设计普遍简单粗暴,存在设计形式不合理、开口位置欠佳、出入口定位与道路功能不匹配等诸多问题,继而干扰邻接道路行车并引发交通拥堵。国内少数城市如深圳已认识到出入口设计的重要性,已委托相关部门编制了出入口开设技术指引等相关地方性指导文件,但大多数城市至今仍沿用现有规范,对出入口设计采取“任其发展”的态度,实施效果差强人意。通过梳理部分城市关于出入口开设的技术指引不难发现,它对出入口设计做了详细的条文规定和设计参数给定,使设计人能够严格按照指引要求对出入口作出统一、合理且符合规范要求的设计方案,然而由于出入口设计往往滞后于市政道路的建设,虽然指引规定了适用于不同类型道路的出入口设计方案,但在道路条件形成且稳定的情况下实现起来并不容易,因此如何优化并从根本上引导出入口设计趋于合理依然是市政道路建设者们所要面临的一项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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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浅谈如何优化出入口设计

目前市政道路中地块及建筑物机动车出入口设计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2]:

①直接式——建设项目出入口直接开设于市政道路上;目前国内出入口设计以直接式居多,但它容易造成对邻接道路交通流的干扰,不利于行车安全且易引发交通拥堵,应严格禁止设置于城市干路上。

②港湾式——在市政道路外侧拓宽设置一段联络道,并将建设项目出入口设置于联络道上;它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对邻接道路交通流的干扰,可用与城市干路上,但应具备一定的用地条件。

③内部服务道路形式——两相邻建设项目地块各贡献一部分用地新建一条接入性支路,并将各建设项目出入口开设于该接入性支路上。该种类型出入口可谓最大程度地减小了对邻接道路交通流的干扰,应优先用于次干路等级以上道路中。

针对不同等级道路,除了鼓励采用不同类型出入口外,亦可从规划层面制定相关条文来主动约束并引导出入口设计满足不同等级道路的功能要求,从而达到优化出入口设计的目的。

1、增加支路网密度[3]。支路主要为居住区和小区交通服务,在交通上起汇集和分散作用,应优先利用支路的可达性设置出入口,但实际情况是目前大多数城区支路数量无法满足所有出入口设置的需要,导致不得不在城市干路上设置出入口的尴尬局面,因此应首先在规划层面通过增加支路网密度来确保地块及建筑物紧邻至少有一条支路,使其存在在支路上设置出入口的可能。

2、次干路等级以上道路外侧设置绿带。由上可知,当出入口不得不设置在干路时,应优先采用港湾式出入口,但往往由于用地条件受限而不得不改为直接式出入口。由此建议次干路等级以上道路设置绿带作为预留用地,以满足后期港湾式出入口设计的用地需求,同时绿带还能起到隔音降尘、美化道路的作用。

3、指定出入口设置区域。随着我国经济建设进入高质量发展期,城市建设同样需要精细化管理,出入口设计显然是其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相关规划均无针对出入口设置区域的明确要求,加之市政与地块建设方各自为政,衔接不到位等因素,导致不合理的出入口设计比比皆是。因此,我们首先应从规划入手,结合市政和建筑的不同需求综合分析,统一指定不同等级道路中出入口设置区域,为后期的建筑设计提供参考并加以约束,避免散乱无序的出入口设置在城市干路上,实现城市精细化设计的美好愿景。

4、制定出入口设计技术标准。通过制定专门针对出入口设计的技术标准,对出入口类型、转弯半径、出入口宽度、出入口位置及出入口交通组织等指标做出系统性规定,使出入口设计有章可循,规范合理;当不得不在城市干路设置出入口时,应严格限制其数量;如果位于开发利用强度较高的区域,出入口设置的数量超过其限定值时,应明确具体处理措施,如将最外侧车道与内侧车道采用硬质隔离设施分开,使最外侧车道专门作为出入口车辆的集散车道使用,使出入口车辆集中汇入或驶离邻接道路,以减少对正常交通流的干扰。

5结术语

本文结合市政道路中地块及建筑物机动车出入口设计的背景及现状,围绕自身关于市政道路设计的从业经验,针对如何优化出入口设计作了初步探讨,并归纳形成了多方面的优化思路与举措,希望借以引发有关部门的思考与重视,争取早日梳理并完善相关工作,补齐出入口设计环节的短板,为新区建设增砖添瓦,共建和谐美丽新城。

参考文献:

[1]《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 50647-201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建设项目机动车出入口开设技术指引》(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2014年5月)

[3]慈玉生,贾志杰,陈园,吴丽娜.大城市支路合理密度及管理对策.交通信息与安全,2012年2期第30卷.

论文作者:王培磊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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