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微观经济机制的调整与中国的选择--访张维迎教授(一)_国企论文

全球微观经济机制的调整与中国的选择--访张维迎教授(一)_国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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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阳(以下简称李):目前,在全球范围内,无论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转轨经济国家都在进行微观经济结构的调整。例如,在美国,自80年代以来,以企业兼并与收购浪潮为代表,公司治理结构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同时,从政界、商界及学术界都在重新反思美国现行的金融法、公司法(破产法)。在日本,伴随着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浪潮以及泡沫经济的崩溃,企业的融资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由此导致了企业脱离其主体银行的倾向,长期以来支撑日本经济发展的微观经济体制面临着严重的挑战。至于转轨经济所做的更多地属于微观经济体制的重建。我国正在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希望你能向我们的读者介绍一下这种全球性的微观经济结构调整的特征,背后的原因,并谈谈中国应该从中获得哪些借鉴。

全球微观经济体制调整的4个特征化事实

张维迎(以下简称张):在我看来,八十年代以来全球微观经济结构调整可以概况为4个特征化事实:产权私有化,经营专业化, 公司治理结构趋同化,公用事业竞争化。

首先是全球性的私有化运动。无论是前苏联东欧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及发达国家,都在放弃由国家拥有并控制企业的做法,尽管它们原有的经济体制分属于不同的类型,私有化的方式也不尽相同。这可以说是二战后国有化运动的逆转。

其次是公司经营业务的专业化。这种专业化是伴随企业兼并浪潮发生的。比如说,在美国,八十年代发生了一次大的企业兼并浪潮,在九十年代初经历短暂的降温后,最近几年又迅速升温,被称为是美国历史上的第四次兼并浪潮。与60年代的企业兼并浪潮相比,这两次兼并浪潮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兼并之后通常把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业务分离出去。有人把60年代的兼并称为“comglomeration”(不同行业的混合兼并,或康采恩化),80年代和90年代的兼并称为“de—comglomeration”(反混合兼并,或非康采恩化)。具体地说,60年代兼并的特征是跨行业的兼并,企业热衷于把一些不相关的业务放在相同的所有制下经营。80年代和90年代的兼并与60年代的兼并不同,企业不再单纯追求多样化经营和经营规模的扩大,而是相反,通过拆离、重组,将不相关的业务出卖,或变成独立的公司,甚至缩小企业的规模(down-size), 使之经营专业化。统计显示,盛行于60年代的跨行业的兼并和多样化经营是一种“价值泡沫”,并不成功;多样化经营企业的效率一般要低于专业化经营的效率,企业的生产率随经营业务范围的增加而显著下降。人们越来越发现,许多多样化企业的市场价值远远小于每一部分拆开出卖的价值之和。所以,到80年代,企业开始逆转多样化经营,集中于主业(re-focus core business)。这种逆转部分是通过现任的经理班子自己干的,但更多的是通过兼并——拆离来完成的。例如,美国通用电器公司通过兼并,经营范围曾横跨多达几十个行业。80年代新的总裁上任后,认识到:尽管我们在每个部门都有赢利,但却无法进入各部门的前三名;仅有赢利并不能保证企业生存,我们必须进入所在部门的前列。为此,该公司先后大规模地进行分离、重组、缩小经营范围,提高专业化经营的程度。结果证明这是成功的。同样,象可口可乐等诸多大公司也都有相似的发展历程。美国学者Frank Lichtenberg 的研究表明,80年代后半期大部分消失的企业原来经营的业务范围多于平均数,而同期新出现的企业的经营业务更为集中。总体上看,在他的样本中,一个企业平均经营的行业数量下降了14%,而高度多样化企业的比例下降了37%,专营于一业的企业比例上升了54%。

最近几年的兼并基本上都是同行业的兼并,如波音兼并麦道,美国世界通信公司对MCI的兼并,银行之间的兼并。当然, 相反的例子也是有的,如1989年,日本索尼公司用34亿美元收购美国哥仑比亚影业公司,三菱地所收购洛克菲勒中心,1990年,松下兼并好莱坞MCA公司。 这些都是失败的例子。有意思的是,日本公司在美国的兼并活动除了汽车和家电比较成功外,其他领域均败多胜少。

80年代兼并浪潮的第二个突出特征是经营者收购(Management Buyout)。企业的经营者通过杠杆收购(LBO )的方式使企业的股权更为集中;某些情况下还会使公众公司(或称上市公司)变为私人公司。

第三个特征化事实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全球趋同化(Globalizationof govemance)。经济学家一般将发达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分为两类:一类是英美模式,一类是德日模式。英美模式强调资本市场上的兼并对公司经理的监督作用(“用脚投票”),相对不重视内部的直接控制机制的作用(“用手投票”);重视企业股东的作用,相对忽略企业债权人(如银行)在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当然,这和美国的银行法禁止银行持有公司股票的做法有关。德日模式更多的强调的是银行对企业的直接控制,相对忽视其他股东的作用,也不强调资本市场上兼并的功能。此外,企业的高负债经营也是德日模式的一个重要特征。但80年代以来,这两种模式呈现出趋同之势,突出表现为:一方面,英美模式开始重视银行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诸如放松银行对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制,尤其是投资银行正在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日本模式中原有的企业与银行之间关系走到了极端化,带来了联锁性倒闭等一系列副作用,于是,日本开始弱化银行对企业的控制,强调个人股东的利益,改变以往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此外,从企业资本结构的角度来看,80年代以来,美国公司的负债率呈上升趋势,而日本公司的负债率则呈现下降趋势。比如说,80年代初,日本主要大公司的平均债务——股本比为2.75∶1 , 其中64 %的外部融资来自银行贷款,但到1990年,总的债务——股本比大致为1∶1。

第四个特征化事实是,原来由政府直接经营或特许私人公司经营的的公用事业,如电力,电信,煤气,航空运输等,由垄断行业变为竞争行业。这些行业过去被认为是“自然垄断行业”,受到政府的管制(包括价格管制和进入管制),但现在也不再被认为是自然垄断行业,政府开始放松管制,引入竞争机制。这一特征化事实是与私有化相伴随的,因为在资本主义国家,国有企业主要集中在公用事业。比如说,在英国,80年代之前,电信是由国有的邮电公司独家垄断经营的,1980年将邮政和电信分开,成立了英国电信公司(BT),1981年,首先放开增值电信业务,1983年允许私营的Mercury进入电信业与BT竞争,1984年, 政府出售51%的股票,将BT私有化。在美国,很长时期电信业由AT&T 垄断经营,1984年,AT&T被分解为几个独立的公司, 其他的竞争者也进入电信业。最近,美国政府宣布,电信业向所有的外国企业开放。其他国家的电信业经历了或正在经历类似的竞争化过程。

全球竞争的核心是制度的竞争

李:你谈到这四个特征化事实确实很重要。问题是,全球微观经济结构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

张:一个原因在于技术进步。比如说,电信业由自然垄断变成非自然垄断,就是电信技术革命带来的。有了光纤、通信卫星、计算机等这些新产品,电信业的固定成本已变得很低,不同的通话可以分开计价,独家垄断就没有了成本优势,自然要允许竞争。

但我想,最重要的是经济的全球化,竞争的国际化。当然,这也与技术进步有关系。国际竞争的核心是制度竞争。伴随国际经济竞争的加剧,经济全球化日趋明显,国与国、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竞争实际上演变为制度的竞争,公司治理结构的竞争。国有企业生存的前提是垄断。没有竞争,国有企业或许可以生存,可以赚钱。但一旦有其他更有效率的企业制度与其竞争,国有企业就撑不住了。前苏联模式的瓦解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国际竞争的结果。如果没有来自美国的竞争,苏联模式继续维持三五十年也是有可能的。但由于有美国的竞争,苏联模式就垮了。 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也一样。 比如, 英国航空公司(BritishAirline )之所以实行民营化是因为它在世界航空市场上面临着愈来愈大的压力,如果不民营化,就无法生存。在我国,民营化的进程同样也和市场竞争密切相关,只不过主要表现为国内市场上不同企业、不同地区之间的竞争。80年代实行地方分权之后,地区之间的竞争加剧。竞争的结果是,效率决定生存。哪个地区的所有制问题解决得好,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机制,哪个地区的效率就高。结果是民营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就能够占有更高的市场份额,而民营化程度较低的地区就被迫加快民营化的进程。由此推动了整个中国经济的民营化的进程。当然,由开放政策导致的外资企业的竞争,也是中国经济民营化的重要因素。

为什么国有企业竞争不过民营企业?

李:你提到国有企业的民营化是竞争的结果,这里隐含的假设是,国有企业竞争不过民营企业。那么,什么理论可以支持你的假设?

张:首先应该指出的是,国有企业竞争不过民营企业不是假设,而是事实。只要允许民营企业进入,国有企业就难以生存,世界各国的经验都如此。

至于理论上讲,我认为,国有企业的根本问题在于它没有办法选择出好的经营者,没有好的办法激励经营者。这方面,我过去谈的很多,这里就不多谈了。我只想强调这样一个观点:一个有效的产权制度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最根本的是使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好的或坏)承担责任。让我以自行车为例说明这个问题。设想你有一辆自行车,某一天你不想骑了,或者由于你的腿摔了,没法骑了,你会把自行车卖掉。但在卖车之前,你仍然会把自行车擦干净(即使你平生并不怎么擦车),还可能到车铺把自行车修理一下。但是,如果这辆是单位的,你不想骑了,就会把它扔在走廊里不管了(即使如果你继续使用的话,你会擦车)。为什么两种情况下你的行为不同?因为,如果自行车是你的,卖的钱仍然是你的,你有积极性卖它一个好价钱。但是,如果自行车是单位的,卖多少钱与你无关,你自然不会关心它能卖多少钱了。这就是个人产权制度的意义:它使你的每一分努力都得到回报。

李:有没有可能设计一个激励机制让国有企业经理的每一分努力也得到回报,比如说,就象把自行车卖的钱归我,这样我不就有了擦车的积极性了吗?

张:自行车卖的钱归你,等价于把自行车归你了,你当然有积极性了。产权制度说到底是个激励制度。民营化与国有企业实行的承包制的不同在于,承包制是“短期民营化”,民营化是“永久承包制”。“短期民营化”的问题是经营者没有长期激励,因为经营企业就象栽树,收获是长期的,如果你不能确定明年果树仍然归你管,你当然不会考虑果树未来的生产力了。理解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国有企业的经理常常为了吃到树梢上的一个苹果把整个树枝吹了下来。苹果吃到肚里是自己的,而砍掉的苹果树是别人的。特别应该提到的是,企业盈利不仅是经营决策的结果,更是投资决策的结果,而且,投资决策和经营决策一般是由不同的人作出的,国有企业不可能对不同决策者的责任明确化。现在企业亏损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当年投资决策的失误,至少对如淄博石化这样投产即破产的企业来说是如此,但投资决策是政府作出的,怎么去追究他们的责任呢?

李:投资决策失误不仅是国有企业的问题,民营企业也有投资决策失误的问题。

张:你说的很对。问题是私人企业投资决策失误投资者要自己承担责任,而国有企业投资决策失误决策者不承担责任。比如说,如果你自己投资1个亿,决策失误,建成的项目只值3千万,就只能卖3千万, 你得损失7千万。当然,如果有人出5千万从你手里买走这个项目,那是他的决策失误,他要损失2千万。但是,如果是国有企业, 投资是政府官员决策的,你被任命为经理经营这个企业,谁造成了多少损失,是无法衡量的。

李:我理解,国有企业经营者没有长期行为的原因是他们的位子不稳,今年是这个企业的经理,明年可能到别的企业了。为什么不可能建立一个制度,让那些干得好的经营者长期经营同样的企业,这样他们不就有长期积极性了吗?

张:问题是选择经营者的政府官员对经营后果不承担责任,不象股东那样,选择错了要自己承担损失,并且,他们自己的位子也是不断变化的,自然,他们不可能有好的积极性发现好的经营者,即使发现了,也未必有积极性把他们保留在位子上。如果一个经理是为私人股东经营企业,稳定自己位子的最好办法是为股东多赚钱。但如果是经营国有企业,最好的办法是把企业搞的“不死不活”,搞好了,别人就可能来替代你了。从这个意义上讲,国有企业的问题不是经营者的问题,而是选择经营者的人的问题。

李:既然企业的所有制是决定性的,那么为什么同样是国有企业,有些企业经营搞得好,而有些企业搞得不好呢?

张:并不是所有的矮子都一样高。国有企业经营好的是特例,经营不好是惯例。经营好的企业有好多特殊的条件,包括经营者的能力,事业心,外部环境等。我很敬佩那些好的国有企业的经营者,老实讲,现在经营好一个国有企业可能要比经营好一个私有企业难得多。但我想指出的是,好的国有企业基本都象流行歌手一样,风光几年,就无声无息了。80年代优秀企业、企业家还有几个?原因何在?就在于国有企业的经营者选择机制无法使企业家职业化。对绝大部分国有企业的经理来说,经营企业的目的不过是仕途升迁的跳板,企业不过是火箭,卫星上天了,火箭就落地了。当然,这不能怪经营者,责任在制度。企业家的事业心需要实实在在的资产载体,需要产权制度的保护。但如果缺乏由制度保证的激励机制,部分经营者短期内可能会把企业经营得很好,但却难以持久。经营者所追求的更多的是短期行为目标。这就如同我们写论文,如果我写的论文别人署名,我为什么要卖劲写呢?

国有企业摆脱困境的两种选择:回到垄断或民营化

李:现在政府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绝大多数大中型国有企业摆脱困境,以你的看法,这是否有可能?

张:这要看你如何理解摆脱困境。如果说的是使现在是国有的企业摆脱困境,出路是有的,那就是民营化。当然,这不大可能在三年内完成,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但是,如果说的是保持国有体制下摆脱困境,我能想到的唯一出路是回到国家垄断。我说过,国有企业生存的前提是垄断。如果政府能禁止非国有企业的存在,并且,如同在计划体制下一样对资源实行配给,国有企业可能会走出困境。计划经济下,国有企业没有困境,因为没有竞争,赚多少利润完全由政府规定。

李:民营化对于小企业来说可能是可行的,但对大企业来说,似乎无从下手。几亿、几十亿资产企业出卖给谁?

张:大企业的民营化确实比小企业困难得多,所以,我主张民营化应“从小到大,先易后难”。从我掌握的材料来看,小企业的产权变革步伐相当快,80%的县级国有企业已经民营化了,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在这里想强调的是,小企业的改革,其意义绝不仅仅是小企业本身。大企业的最终变革也依赖于小企业的改革。大企业的民营化需要两部分人,一部分是有钱的人,另一部分是有能力的企业家。而中小企业是创造有钱的人和有才能的企业家的摇篮。如果中小企业改革成功了,就会产生大量的拥有资产和拥有企业家才能的人,由他们来改革国有大企业,大企业的改革才能成功。因此,中小企业的改革实际上是为大企业的改革铺平道路。中小企业的改革为大企业的改革提供了潜在的人格化的所有者与潜在的企业家。他们是大企业的真正“接棒人”。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小企业改革最终完成之前,大企业改革不能进行。事实上,许多地方已开始了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如重庆的嘉化,由一千多员工买断,辽宁本溪的一家大型企业1.5亿卖给了一个民营企业家。 但总的来说,大企业的改革需要更长的时间,需要耐心。

政府不要认为自己比老百姓聪明

李:那么,你如何评价国有企业的上市问题?上市是不是也是大企业民营化的一种途径?

张:上市当然是一种途径。不过,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指出。第一,政府不应该把上市作为摆脱国有企业困境的手段,向老百姓“圈钱”。有人主张,好的国有企业上市,要带几个差的。这是很不聪明的。不要以为把好西红柿与烂西红柿放在一块卖,就可以卖出好价钱。聪明的小商贩绝不会这样想问题。我们的政府官员常常有一个误区,总以为自己聪明,别人傻。这是不行的。老百姓是不傻的。如果你认为自己是田忌,别人也是田忌;如果你认为别人是齐王,你自己也是齐王。从历史上看,老百姓骗政府容易,政府骗老百姓难,至少骗一次容易骗两次难。

第二,国有企业转变来的上市公司要加快将国家股转让出去。现在的上市公司中,国有股处于控股地位只能是暂时的,过渡性的安排,必须清楚地看到,国家控股本身不是目的。大企业上市以后如何将国家股、法人股转移出去?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现在有的学者主张让国家股、法人股进入市场流通。如果把这种主张理解为对国家股、法人股进行一次性的转让的话,我是赞成的。但如果将这一主张理解为持有国家股与法人股的企业、机构及政府部门之间买进、卖出国家股或法人股,我反对这一做法。因为国家股、法人股的持有者本身对国家股、法人股的价值并不承担责任,他买进、卖出国家股、法人股仅仅是炒作,这种炒作危害性极大。绝大多数的国家股、法人股最终要转化为个人股。如果让国家股长期处于控股地位,就会变成国家利用资本市场来“圈钱”,又没有好的机制来运营“圈”来的钱,而有能力,有动力运营这些资金的企业家又得不到钱,广大股民又没有渠道来影响企业的决策,造成企业控制权的真空状态,这样的上市企业是不可能有好的绩效的。

李:中国经济学界主流的看法是,竞争性行业应该民营化,但垄断性行业应该由国有企业经营,你对此有何评论?

张:问题是什么是垄断性行业?由于技术的进步,过去许多被认为是自然垄断的行业已不再被认为是自然垄断了,如电信、铁路、邮政、电力等部门,都是可以竞争的。我们应该好好研究一下国外公用事业的竞争化和民营化问题。否则,就会把本来不是自然垄断的行业当作自然垄断行业,进一步给法定垄断化。中国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自己不竞争,别人也会与你竞争。美国人把电信业向全世界开放了,能不要求你也这样干吗?

(未完待续,原载《国际经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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