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宏观调控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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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主要依据的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无论是调控目标的确定、调控重点的提出以及调控手段、措施的选择,都首先要考虑这一规律的要求。

【关键词】 市场经济 宏观调控 基本经济规律 财政手段

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国家如何搞好宏观调控是个新问题。它既不同于原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又与资本主义国家宏观调控有本质区别。本文仅就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所依据的主要规律、调控目标及重点、调控的主要手段措施等问题阐示一下不太成熟的想法。

一、宏观调控主要依据的经济规律

我国政府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当然要综合考虑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作用,但我以为最主要的还是要首先依据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

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内容的表述,笔者以为传统的表述有片面性,较科学的表述应是:在经常确保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同时,用在高度技术及科学管理基础上使资源得到充分合理利用,社会生产不断增长和完善,效益不断提高等办法,以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逐步使全体劳动者共同富裕。[①a]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反映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与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之间的客观必然联系。它不仅决定社会主义生产发展的全过程和生产的实质,而且决定着交换、消费等社会主义经济生活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决定着社会主义经济运动和发展的方向。所以,国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时必须首先依据这一规律。例如,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措施以及国民经济长短期计划的制定,不仅要符合“有计划按比例”规律的要求,而且首先要考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各种比例的安排,生产的方向和布局,计划指标和政策措施的调整,都要服从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国民收入和个人消费品的分配,不仅要符合社会再生产规律和按劳分配规律,也要符合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消费水平的要求。社会主义商品的交换,除了要符合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之外,价格的变动、支持价格和限制价格的制定,都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保护资源,促进共同富裕、缩小差别,等等。

总之,国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主要依据的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无论是调控目标的确定,调控重点的提出以及调控手段、措施的选择,都首先要考虑这一规律的要求。

二、宏观调控的目标和重点

1.宏观调控目标。宏观调控目标,是指国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最终所要努力达到的目的。它本身具有方向性、标的性特征。调控重点及策略手段的选择都要有利于该目标的逐步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的确定要遵循如下三原则:一是要符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二是要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及其优越性;三是要适合于较长发展阶段。

根据上述三原则,结合我国现阶段经济状况及2010年远景目标,宏观调控目标应确定为三个有利:一是要有利于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二是要有利于劳动就业和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促进技术进步、生产力提高、生产增长、经济稳定发展;三是要有利于控制通货膨胀,防止两极分化,逐渐缩小差别达到共同富裕。

2.宏观调控的重点。宏观调控重点是指国家为实现调控目标,从经济现实情况出发所选择的重点调控方面或部位。宏观调控重点的选择,主要应放在那些对宏观调控目标影响程度较大的方面。一般来说,那些靠市场机制调节不了或由市场机制带来的有悖于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经济现象和弊端,以及由特殊国情造成的历史和现实中突出的经济问题,大多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此外,宏观调控重点的选择还要注意考虑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要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扫清障碍;二是要为劳动就业寻找门路;三是要为资源开发利用提供保证;四是要为缩小差别创造条件;五是要为经济发展增加后劲。

具体来说,为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国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战略重点应该是:

第一,政府应投入足够力量去疏通市场经济发展的“隘口”。现代市场经济需要有非常迅速的信息交流,极便利的交通运输以满足信息流、人流、物流急剧增长的要求。近些年来,国家对这方面给予相当重视,投资有所增加。程控电话的增设,电传业务的开展,高速公路、铁路、港口的修筑等等,都取得显著成绩。但是,目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仅从交通运输看,城市中“路堵车”现象有增无减;好多地方上投资、集资修筑的公路为尽快收回投资广设“收费站”,车辆通过既要“留下买路钱”,又要人为造成路障。就是由国家投资新修的铁路,也为了尽快收回投资而大幅度提高新路运价,致使有些地区无力用新铁路发货。为此,笔者以为这种为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而架桥铺路的基础性建设投资应义不容辞地落到国家职能的肩上。由于这种投资的作用不仅仅是为经济发展疏通隘口,而且同时与劳动就业、资源开发、缩小地区间差别及增加经济发展后劲都有直接、间接作用。为此,我将其列为国家宏观调控重点之首。

第二,政府必须以各种政策手段加强对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必要的保护。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对任何社会发展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物质基础,而且多半都处于相对稀缺状态。对于稀缺资源是注意开发利用还是浪费或掠夺性使用,可以说是衡量一个国家或民族远见卓识程度及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尽管“地大物博”,但由于“人口众多”,故人均资源占有量低于多数国家。加上长期以来法制不健全,国民环保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乱砍盗伐、森林火灾、环境污染等现象,这使本来不多的资源又遭劫、浪费。

我国的西北地区,无论是矿产资源、天然气资源、黄河流域的水资源、土地资源,都因人口较少,交通不便等原因开发利用的很不够。有些资源,如多数矿产资源特别是有色金属资源,一方面贮量不多,另一方面有利于开采的更有限。对这类稀缺资源加强开发、利用、保护自不待说。即使有些看来较丰富的资源,也要注意利用和保护。先拿我国的一大优势——劳动资源利用情况来说就应改进。我国人口压力确实很大,但人口虽是消费者,可又是生产力。以往,国家对前者想的多,对后者考虑的少。诚然,在一个国家中,一定的劳动力应与一定生产资料成比例地配合使用方可发挥其生产力的作用,但应看到:在生产函数的配合比例中,既可采取多使用资本、少使用劳动的方案,也可采取少使用资本、多使用劳动的方案。我国既然劳动资源丰富、生产资料相对稀缺,就应一方面兴办劳动集约型产业,另一方面以丰富的劳动资源去开发稀缺的物质资源。而且劳动资源具有可积累性的特点,国家可以将过剩劳动资源组织起来兴办那些为子孙后代造福的工程事业,使活劳动资源转化为物化劳动资源。如果说作为资本主义的美国在本世纪40年代能实施“田纳西计划”,组织失业人力去修路,那么我们作为社会主义的中国,就完全有必要、有能力组织过剩劳动大军去开发西北、修筑公路、铁路、开凿大运河或“红旗渠”式的水利工程。再从本来比较富裕的水资源来说,由于近年来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企业的逐利观念增强,微观经济行为无羁,宏观调控意识淡薄、措施不力,以致造成严重江河湖泊污染的事例越来越多,后果越来越重:渔民破产、市民高价购买饮用水,严重地危及到人民的生产、生活乃至生命。今年4月9日《中国青年报》关于“淮河流域污染纪实”的专题报道,令人警叹,记者甚至发出“民以水为天”的呼喊!

正是出于上述理由,我把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作为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又一重点方面。而且,这既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取得更大、更远社会效益,又有利于增加劳动就业。

第三,政府应采取措施着手解决差别过大问题。前面我们已经强调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宏观调控主要应服从社会主义本质和基本经济规律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按此要求,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方面曾做了不少努力。实行开放搞活,建立了经济特区,开放了大部分沿海城市,给予不少优惠政策以使部分人和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这一切对推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确实起了很大作用。然而,负面效应则是在某种程度上扩大了差别。十多年来,可以说在原来工农、城乡、脑体三大差别之外,又增添了不少差别,有些差别且有明显扩大之势。

首先,在开放搞活过程中,个人收入与行业收入差别扩大了。且不说那些借优惠政策保护或钻政策的空子暴发起来的个体户、私营者、包工头、“倒爷”等大款与一般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别扩大之悬殊。就是同为国家职工,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之间苦乐不均的现象也比比皆是。例如,银行等高收入部门同工矿等低收入部门相比就差不多拉开成倍的差距;而同为工矿部门,盈利企业与亏损开不出资的企业职工收入又不知差几倍。

其次,在执行特区、开发区政策中,使原来地区间的差别扩大了。十几年来,由于国家政策导向和投资重点在东南沿海特区、开放区或开发区,所以造成经济发展中区域差距明显增大。据马建堂同志估算:沿海地区在全部GDP中所占份额1984~1994年10年间提高了5.3个百分点,占到了整个GDP的58.4%,而中部内陆和西部内陆地区GDP份额分别下降了4.6个百分点和0.7个百分点。就是排除人口幅员差别后,1984年人均GDP沿海地区分别为中部内陆和西部内陆的1.45倍和1.97倍,而到1994年则分别为1.87倍和2.27倍,差别分别扩大了29%和15.2%。地均GDP沿海地区为中部内陆的几倍,为西部内陆的十几倍。1994年华东地区每平方公里平均GDP高达211.6万元,而西北区只有7.3万元。1984年沿海地区每平方公里GDP分别为中部内陆和西部内陆的3.67倍和14.85倍,到1994年分别扩大到4.71倍和17.08倍;经济集中程度最高 的华东区为最低的西北区,则由24.46倍增加到28.99倍。从收入看,沿海地区比中部内陆高0.5倍以上。[①b]

上述事实说明,为了推动生产力和经济发展,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策略步骤确实已见到效果。然而,以先富带后富,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步骤从何时开始呢?笔者以为在这世纪之交的第九个五年计划期间应该考虑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了。否则,差距过大,既不利于调动全国人力、物力资源的积极性,又有悖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而缩小差距,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靠市场机制是无能为力的,必须发挥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

三、宏观调控的手段、措施

国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无非采取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本题中侧重谈的是经济手段中的财政手段。

用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主要表现在国家政府颁发的各种有关调控宏观经济的政策、指令。这在计划条件下使用的比较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使用的会大大减少,但也不排除在必要的情况下使用。

用法律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就是国家从全局及长远利益出发,制定相应有关法律去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例如为了节约、保护稀缺资源而制定资源保护法;为了防止环境污染而制定环境保护法;为了充分合理利用劳动资源而制定就业法等等。在市场经济中,法律手段因其具有宏观性和权威性,故是比较常用的和有效的宏观调控手段。多年来,或由于法制不健全,或由于执法不严,因此影响了这一手段作用的发挥,以致造成江河湖泊严重污染,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林业资源乃至动物资源的严重损失浪费。特别是对劳动资源的浪费更没引起国家的足够认识。为鼓励闲余劳动力充实西部地区,除了采取其他手段外,国家应制定就业法,规定那些呆在城里吃闲饭的“自愿失业者”国家不予提供任何社会保障。

经济手段表现为财政、金融、奖惩及各种福利措施等方面。对我国目前来说,财政手段显得很重要,故侧重谈谈财政问题。按我国传统理论,财政仅只是具有分配职能与监督职能,其调节职能还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市场经济模式确立过程中向西方学来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财政对经济的调控职能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做为全民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身分在投资重点的选择上发挥调节职能;二是做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代表发挥“看得见的手”对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作用。作为全民所有制代表,国家投资方向的选择,要考虑到对整个经济结构优化的影响;要考虑到那些私人、集体无力搞或不愿搞,从社会效益看又必须搞的公共事业投资。作为国家政权的代表,国家财政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主要体现在与分配职能结合在一起的“转移支付”方面。这对实现缩小差别,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调控目标是个主要手段。它可以通过国家预算的各种收入、支出政策来发挥这一职能作用。

我国政府在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中,近些年来虽然取得一些明显成果,但在集中财源和支出重点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物别是集中财源对宏观调控是个尤关重要的问题。想想看,上述论及的调控重点中哪一方面的实现不需要相当的财力。国家手中没有足够可支配的财力,好多调控方案将会成为“马歇尔计划”。那么,国家手中如何才能掌握足够的财力呢?当然从根本上说还是发展生产,培植税源,绝不可“杀鸡取卵”、“竭泽而渔”。但问题是在目前经济发展情况下,如何防止该收的税收流失,如何使国家在各项财政收入中掌握足够的比重,确实是个值得注意的现实问题。在社会上不乏其人将不择手段得来的巨额资产存到国外,多少大款于娱乐场所挥金如土,不惜百万夸富、比富,好多企业偷税、骗税现象存在的情况下,国家财政经常赤字,很多该干的事由于无钱而不成,这能说缺乏财源吗?再说,有限的财力也没能很好集中使用。1991、1992、1993年这三个年度预算外收入分别占国家预算收入的94.5%、97.7%和30.3%。而在预算外资金收支中,中央与地方收支之比1992年都为44∶56;1993年则分别为17∶83和15∶85。[①c]可见,预算外资金不仅占相当比重,且地方支配大部分。为了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力度,必须制定相适措施堵塞财政收入漏洞,适当集中财力,充分发挥财政调控手段的功能作用。

注释:

①a 孙宇晖:《对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再认识》,《税务与经济》,1995年第6期。

①b 参见《经济学动态》,1996年第2期,第12~17页。

①c 参见《经济研究》,1996年第1期,第60~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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