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剩余劳动力现状研究_产业转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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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朝合理优化的方向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同时带来了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的不平衡,加上人多地少,农村劳动力素质低下,农业生产力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等原因,广东农村第一产业中剩余劳动力压力仍然很大。本文试图在分析广东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结构变化和农村劳动力素质及转移新特点的基础上,对广东农村剩余劳动力现状作出基本的判断。

一、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

1978年以前,广东农村劳动力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只有占5%左右的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始于1978年以后的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随之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从总体上看,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农村劳动力转移经历了两大阶段,即1983年以前农业劳动力就业份额下降但总量仍增加阶段和1984年以后农业劳动力就业份额和总量同时下降阶段。前一阶段我们称之为农村劳动力“滞留农业”阶段,后一阶段称之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转移”阶段。

在“滞留农业”阶段(1978年—1983年):农业劳动力所占比重由1978年的93.7%下降为85.4%,非农产业劳动力由112万人增加到288万人,增加了176万人,但同时,农村劳动力总量由1774.5万人猛增到1970.8万人,增加了196.3万人,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人数少于总量增加人数,仍有20.3万人滞留在农业中,使农业劳动力由1662.5万人增至1682.8万人。

在“向非农转移”阶段(1984年—1994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广东农村大地的全面实行,农民获得了财产权利和择业自由的双重解放,被束缚在耕地上的大量劳动力在农业边际生产已处于零或小于零的状态下,沉淀在农业中的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不但不会影响农业生产,反而提高了农业生产率。这一阶段,非农产业劳动力增加了771.6万人,不但消化了农村劳动力自然增长的522.3万人,还吸纳了249.3万农业劳动力。农业劳动力不但就业份额从85.4%下降为57.5%,其数量也从1682.8万人下降到1433.4万人。但也应该看到,由于前期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加上转移的劳动力一般应具有较高的素质,从而使留在农业中的劳动力素质相对下降,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危机,曾在一定程度上使农业生产产生了滑坡,加上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如三年治理整顿),农业劳动力总量曾在1987—1990年再度加升。

广东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变化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农业劳动力所占的比重逐年下降;二是农业劳动力总量由增加变为减少;三是非农产业劳动力的增长呈现明显的周期性,且这种周期性变化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紧密相关。

二、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

农村劳动力素质的高低是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因素之一,劳动力的文化素质是反映劳动力素质的主要指标。据抽样调查资料,1994年广东农村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的人数占8.8%,比1985年下降13.4个百分点;小学程度的人数占39.8%,升0.2百分点;初中程度的人数占38.1%,升10.1个百分点;高中及以上的人数占13.3%,升3.1个百分点。对不同文化程度的劳动力给定不同的权数(文盲半文盲的权数为1,小学为2,……大专以上为6)后计算的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综合观察值,1985年为2.264,1994年为2.571,表明自1985年以来,农村劳动力整体文化素质提高了13.6%,平均每年提高1.4%,虽如此,由于历史等方面的原因,广东农村劳动力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人数仍然占48.6%将近一半。农村劳动力整体文化素质仍然很低。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计算,广东农村劳动力的整体文化素质在全国三十个省市、自治区中的排列由1985年的第九位降到第十位,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4.7%,排在吉林、黑龙江省之后,湖南、河南省之前。随着农村劳动力整体文化素质的提高,各产业劳动力的文化素质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据测算,第一产业劳动力的群体文化素质自1987年以来提高了11.8%,二三产业劳动力提高了10.5%。虽然第一产业劳动力文化素质的提高略快于二三产业,但就结构变化上来看,一产业劳动力文化素质的提高以初中和小学文化程度为主,而二三产业则是以初中、高中文化程度为主:一产业减少文盲半文盲为主(其原因可能主要是高年龄低文化劳动力退出),而二三产业却以淘汰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为主(详见下表)。说明了非农产业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是逐年提高的,低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成功率和稳定度将越来越低。

农村三次产业劳动力素质结构变化情况单位:%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新特点

农村劳动力转移不仅包括农村内部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也包括农业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村外部),习惯上,前者称为“就地转移”,后者称为“转移进城”。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农村劳动力以户口是否在农村为标准进行划分,因而全社会就业劳动者划分为农村劳动者和城镇劳动者。在农村和城镇劳动力自然增长率相同的情况下,如果农村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的份额下降,则说明农村劳动力发生了向城镇转移,否则,则说明回流农村。统计表明,1994年农村劳动力比1978年增长了40.5%,占全社会劳动力的比重由78.0%下降为71.4%,下降了6.6个百分点。而城镇劳动力则增长了99.5%,所占比重相应上升了6.6个百分点。如果城乡劳动力均按全社会劳动力的自然增长率53.5%同步增长的话(实际上由于计划生育等政策因素的影响,如果不发生城乡之间的流动的话,农村劳动力的自然增长率要大于城镇劳动力的自然增长率),则我们可以作这样的估计:1979-199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城的数量超过230.8万人。同一时期,农村非农产业劳动力由112万人增加到1059.6万人,即就地转移的数量为947.6万人。两部分转移量相加,十六年来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超过1178.4万人,其中就地转移占80.4%,转移进城占19.6%。

据对分布在27个县市62个乡镇129个管理区中的1290户农户的抽样调查,1994年农村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动力中,在省外务工的占3.3%,省内乡外务工的占46.1%,乡内从事二三产业的占50.7%,其中在本乡乡镇企业中务工的占16.8%。劳动力是否外出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统计表明,经济越发达外出劳动力越少而吸纳外来劳动力越多。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内在动因是追求收入的最大化,而异地转移就是为实现较高的收益而寻求新的就业机会,开辟新的收入来源。调查表明,1994年珠江三角洲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中,乡外务工的仅占26.7%,粤东沿海也只占38.8%,而粤西沿海和北部山区则高达73.9%和70.4%。据统计,1994年全省农村劳动力中外出劳动力共427.47万人,珠江三角洲占19.7%,粤东沿海占16.2%,粤西沿海占25.3%,北部山区占35.3%;吸纳外来劳动力的情况则相反,全省外来劳动力中,珠江三角洲占85.9%,粤东、粤西则分别占3.2%和1.7%,北部山区占3.8%;全省农村吸纳外省民工283.96万人,占85.1%聚集在珠江三角洲。

据调查,1994年当年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重为10.1%,比上年增加0.9个百分点,当年返回农村的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1.3%,比上年增加0.6个百分点,相抵后净转移农村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重为8.8%,比上年增0.3个百分点。调查资料显示199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特点是:

1、转移劳动力的群体文化素质继续提高。1994年转移的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28.5%,比上年减少5个百分点,虽然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转移劳动力比重由上年的18.1%下降为15.6%,但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却由48.4%上升为55.9%。因而群体素质仍提高了1.1%。据计算,当年转移劳动力的群体文化程度综合观察值1991年以来各年依次为2.774、2.813、2.818、2.849。这是非农产业劳动力文化素质逐年相对高于农业劳动力的原因。

2、近半数转移劳动力选择工业行业,转移行业二三产业并重的格局仍未形成。1993年在各地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形势下,广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曾打破多年来以第二产业为主的状况,出现了二三产业并重的情况,然而,由于经济的紧缩以及对一些违法经营的服务业进行清理整顿,转向第三产业的劳动力增速减缓。1994年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再次把工业行业作为首要选择行业,转向工业的占46.5%,比上年上升13.5个百分点,虽然转向建筑业的占15.7%,比上年下降了4.6个百分点(由于房地产业冷淡),但转向第二产业的劳动力的比重仍比上年上升8.7个百分点,恢复为占62.2%。

3、省内转移和转向城市的比重继续上升。从劳动力转移的地域分布看,广东农村劳动力转移以本省为主。1994年转移的劳动力中98.7%在省内转移,比上年上升了1.9个百分点,省内转移的劳动力中有23.0%转向本乡乡镇企业。转向城市的占62.9%,在上年上升8.8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又上升了5.0个百分点。分组的结果表明,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以“离土不离乡”的转移方式为主,特别是珠江三角洲的中心主要是以转向本乡乡镇企业为主。据三水、顺德、中山120户农户的调查资料,当年转移劳动力中转向城市的仅占6.1%,转向本乡乡镇企业的达75.8%。西部和粤东山区的农村劳动力以转向城市为主。据处在这些地区的调查户分组,粤西沿海转移劳动力中转向城市的占90.9%,粤西山区占71.4%,粤东山区占75.75%。

四、目前农村劳动力剩余量的基本估计

所谓农村剩余劳动力是指现有农业生产技术条件下,现有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人数与农业生产实际需要的劳动者人数的余额。农村剩余劳动力是一个动态相对的概念,它将随着耕地面积、农业机械化程度、农业科学技术在农业上的运用等农业资源、技术条件变化的而变化。这里所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主要是指相对剩余量,即隐性或不充分就业的剩余量。

(一)对剩余量的基本估计

1、据1290户农户的抽样调查资料,被调查的3810个劳动力全年富余劳动时间146808天,如按每300天折一个标准劳动力,则可折算为剩余劳动力490人,占被调查劳动力的12.9%,以此推算,全省现有农村剩余劳动力约为321万人。调查还表明,季节性剩余劳动力人数占全部劳动力的15.9%,以此推算,全省现有农村季节性剩余劳动力397万人,如果季节性剩余的劳动力按全年三分之二时间闲暇计,则全省农村剩余劳动力中约有八成是季节性剩余所形成的。

2、据“七五”期间农产品成本调查的亩用工量情况匡算,每一农业劳动力至少可负担3亩耕地,自1990年以来,农业劳动力生产率按可比价格计算提高了36.2%,农业机械总动力提高了26.9%,随着农业劳动力的提高,耕地负担能力也会相应提高。1990年以来,广东农村平均每一农业劳动力实际负担耕地面积由2.34亩增加到2.40亩,增长了2.6%。据1290户农户的调查,平均每一农业劳动力耕地负担能力可达3.13亩。目前如按每个农村农业劳动力可负担3.2亩计算,全省农业生产只需1076万人,而1994年全省农村实有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为1433.4万人,剩余量约为357万人。(耕地负担能力如分别按3.3、3.4、3.5亩计算,则剩余量分别是389万人、420万人和449万人)

3、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展研究所的研究结论:

也即每个农业劳动者至少要达到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据初步统计数据,若按此理论来计算,广东目前农业劳动力最高需求量约为554万人,剩余量将高达879万人。但这种理论是建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基础上的。事实上,我国农产品价格扭曲,价格低于价值,工农产品剪刀差近年又趋扩大,特有的“二元”社会结构仍未能被彻底打破等等。农业劳动力追求社会平均利润受到客观条件限制。据初步统计数据的计算,1994年全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按国内生产总值计)已达11950元,而第一产业仅4620元,还达不到全社会平均水平的40%。剔除剪刀差因素,若农业劳动生产率实际上已相当于全社会平均水平的60%,则农村剩余劳动力为573万人,如果已相当于70%,则农村剩余劳动力为430万人。

4、劳动力资源总数是指在劳动年龄内人口总数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口数和虽不足和超过劳动年龄,而实际经常参加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口数。从农村劳动力资源总数中扣除劳动年龄内上学的人数和乡镇劳动力后余下的人数即为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却未参加劳动的人数。1994年全省农村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却未参加劳动的人数达108.4万人。据1290万农户的调查,这类人员中没有就业要求的人占64.9%。如按此比例推算,全省农村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却未参加劳动的人中没有就业要求的人约70万人。这部分人可不视为农村剩余劳动力,但余下的38万人应视为绝对剩余劳动力而计入全省农村剩余劳动力。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目前全省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为400万人左右。

(二)对可异地转移量的分析

农村剩余劳动力状况与本地区经济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其分布大致与地区经济的差异相一致,即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了较好的解决,而经济落后地区则还有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因此,目前解决广东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重点应是如何做好跨地域流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关于跨地域流动的对策研究已超出本文的范围,在此拟就农村剩余劳动力区域分布的有关特征作一些分析,以供研究参考。

1、农业劳动力负担耕地面积水平由于农业生产力水平、耕地面积的多少、田块大小及平陡等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别。据年末实有耕地面积和农业劳动力情况计算,1994年平均每一农业劳动力实际负担耕地面积高出全省平均水平的有珠江三角洲(高24.7%),粤西沿海(高4.5%),粤北山区(高23.0%);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是粤东沿海,粤东山区和粤西山区,分别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62.1%,89.7%和96.3%。前面我们用平均3.2亩的农业劳动力耕地负担能力匡算全省农村剩余劳动力,按照以上比例衡量各区域的农业劳动力耕地负担能力后匡算,各区域农村剩余劳动力情况是:珠江三角洲84万人,粤东沿海60人,粤西沿海99万人,北部山区103万人,其中:粤东山区44万人,粤北山区36万人,粤西山区23万人。

2、1994年全省农村劳动力中外出劳动力共427.47万人,珠江三角洲84.01万人,占当地农村劳动力的12.2%;粤东沿海69.32万人,占14.9%;粤西沿海107.92万人,占20.2%;北部山区150.94万人,占22.7%,其中:粤东山区66.09万人,占22.9%;粤北山区42.45万人,占20.3%;粤西山区42.4万人,占25.3%。全省吸纳外来劳动力共427.00万人,其中,珠江三角洲366.65万人,相当于当地农村劳动力的53.2%,粤东沿海13.6万人,相当于2.9%;粤西沿海7.23万人,相当于1.4%;北部山区16.44万人,相当于2.5%,其中:粤东山区4.83万人相当于1.7%;粤北山区5.13万人,相当于1.8%;粤西山区6.48万人,相当于3.9%。

3、据调查,农村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动力素质明显高于第一产业劳动力,对于异地流动的二三产业的劳动力素质要求高要求则又更高。据1290户农户的调查,外出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的仅占2.2%,小学程度的占27.0%,初中程度的占53.3%,高中及以上的占17.5%。与在本乡内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动力相比,文盲半文盲的低6.6个百分点,小学程度的低12.8个百分点,初中程度的高15.2个百分点,高中及以上的高4.2个百分点。另据省委政研室在11个县市61个企业中开展的一次外来劳动力情况调查,被调查的外来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的仅占1.3%,小学程度的占12.1%,初中程度的占61.8%,高中及以上的占24.8%。年龄结构是18岁以下的占2.5%,18-40岁的占91.6%,40岁以上的占5.9%。而对43个村农村劳动力情况调查显示,农村劳动力中18岁以下的占5.6%,18-40岁的占59.8%,40岁以上的占34.6%。可见高龄劳动力异地流动成功率很低。

4、有序、合理、有效地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需要政府予以宏观调控和引导。据1290户农户的调查,1994年转移的劳动力中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有组织的转移的人数占8.1%,通过亲友介绍转移的人数占39.7%,自发转移的人数占52.2%。分地区看,当年转移的劳动力中以上三种转移方式所占的比重珠江三角洲分别是21.7%,26.1%和52.2%粤东沿海分别是1.0%,35.1%和63.9%,粤西沿海分别是4.5%,68.2%和27.3%,北部山区分别是6.7%,38.8%和54.5%。总体上说,政府有组织地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工作还做得很不够,即使在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有组织地引导转移也仅占二成。由于劳动力市场特别是农村劳动力市场和信息市场还有待于大力完善和加强,农民凭借零碎的或过时的甚至是错误的信息自发地转移,造成了盲目转移的情况时有发生,“盲流”给社会和经济均造成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5、实现劳动力异地流动就外部条件来说主要是劳动力输入地的吸纳能力。珠江三角洲是广东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吸纳地。1994年珠江三角洲农村吸纳外地劳动力达366.65万人,占全省外来劳动力的85.9%,其中吸纳外省民工241.64万人,占全省农村吸纳外省民工总数的85.1%。加快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发展战略决策的实施,将为实现广东现有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异地转移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就劳动力自身来说则更受到体能、智能、技能、年龄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因此,待流动的剩余劳动力素质将是实现广东现有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异地转移的主要制约因素。根据调查的情况推算,若400万剩余劳动力全部实现异地流动的话,则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70万人,而现有农村农业劳动力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仅147万人;要求初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213万人,而现有农村农业劳动力中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仅449万人。调查还表明,全省目前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力中已从事二三产业的占50.2%,而其中外出的仅为23.3%;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7.3%,其中外出的仅为24.8%。显然要使近半数现有农村农业劳动力中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劳动力作异地转移是不切合实际的,因而广东现有农村剩余劳动力全部实现异地转移是不可能的。据以上情况判断,广东目前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由于受其自身体能、智能、技能、年龄等方面因素的限制,大致只能有1/5-1/4即80-100万人可以实现异地转移。如何创造条件使更多的剩余劳动力可以进行异地转移,提高异地流动的转移率也是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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