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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颇多的“进场费”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似乎成了零售商、供应商甚至政府相关部门都绕不过去的“坎”
关于超市能否向厂商和供货商收取进场费,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国家经贸委正在对广为业界关注的“超市进场费”问题作调查,针对“进场费”等问题的一系列法规正在制定当中。
但是,上海已经突破禁区。
日前,记者在上海市商委网站的“政策法规”一栏中发现,一个新的规定已经出台,名为《关于规范超市收费的意见》(简称《收费意见》),其中明确肯定了超市收费的合理性,同时,在随后附加的《超市收费合同示范文本》(简称《收费合同》)中,将“进场费”、“新增商品进场费”、“新增门店进场费”均列入可以收取费用的范围,并说明,“本意见适用于在本市连锁经营的超市、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商店、便利店”。
除了上述的3项进场费,在《收费合同》中,其他被列入可以收取的费用还有:堆台位置费、立柱位置费、促销区域位置费、其他旺销位置费、促销广告费、灯箱类广告费、其他形式推介费等。
《收费意见》和《收费合同》由上海市商委、上海连锁商业协会和市工商局共同制定和发布,完全具有法规效用。
这样看来,在中央尚未出台正式的相关法规前,上海已经出台了自己的地方法规。
中国主管这方面法规研究制定的是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局属下的改革指导处。11月29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其中一位官员,她向记者表示,地方可以出台这样的法规,“地方自己有这个权力”,因为国家并没有明文禁止超市收取进场费,“如果国家禁止了,那么就不行了”。
同时,她表示,她知道上海的这件事情,并说最近北京也已经出台了相似的超市收费合同示范文本。
据报道,广州市连续发生了几起超市老板卷款潜逃事件,而焦点就是收取的各种进场费。各地发生的“进场费”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最痛苦的就是供应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著名外资日化厂商的销售经理向记者抱怨,明文规定可以收取进场费以后,它们同超市更加难以合作了。
而对那些上海连锁超市来说,进场费是绝对不能不收的。
一家上海排名前几位、在全国也名列前茅的著名连锁超市采购部的一位人士向记者透露了惊人的消息,“别看我们一年做几十亿的营业额,但是超市的毛利很低,这几年若单靠这些小超市,其实是亏损的。”
他认为,原因主要出在管理混乱上,一是前几年大规模的圈地运动,不顾成本地到处开新店,不顾及昂贵的房租。同时,问题最大的是盗窃,内部盗窃很多,而且,顾客盗窃也非常多,“根本没有办法抓”,所以,本来就微薄的毛利被这些每天发生的盗窃侵吞了。
而这些国营的超市每年上级都有一个利润指标,而且要求每年都有增长。在这样的情况下,利润只能从向供应商收取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上获得。
随着这些年上海联华、华联、农工商的开店数目越来越多,超市收费也愈演愈烈。
很多供应商面对超市的额外收费,或者自己利润受损,或者通过加价的方式,把这种费用转嫁到最后的消费者身上。
而随着一些理念更先进、管理更规范的国际性超市进入中国,国营超市的这种做法将面临危机。
沃尔玛以每天低价作为口号。为了维持它每天低价的承诺,它从来不收取进场费。它要求的是供应商能够提供最低的价格给它,而不是通过别的方式加价。这样,它可以用低价同别的超市相竞争。
目前,还存在几年的零售行业的保护期,所以国营超市最近一直在拼命圈地。同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排名指标,也逼使超市扩张。
一位超市的管理层透露,国营超市由于体制上的问题,管理层对利润并不关心,而只片面追求营业额。
但是这样,面对终将全面放开的零售业,国内零售企业的竞争之路只能是越走越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