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型失地农民的就业保障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乡村论文,失地农民论文,旅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我国一些偏远地区乡村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发展乡村旅游带来的利益比种植农作物利益高,许多乡村选择发展旅游经济,因乡村旅游开发需要一定量的商业用地,所以农民的土地以各种形式被发展乡村旅游所征用,乡村农用地转让成为乡村旅游建设用地,因此会引起当地农民的土地流转。在此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利益者主要有当地政府、当地农民、旅游开发商等。在利益主体中,由于当地农民处于利益群体的弱势地位,而作为旅游景区的构成要素之一,其在旅游发展中的作用及其所得利益成为了社会及学者专家们关注与研究的焦点。目前,在我国多地存在着失地后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就业机会等利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因此呼吁各方共同努力,鼓励当地农民参与到旅游发展中来并从中受益。 1.失地农民参与乡村旅游对新农村建设的作用分析 在乡村旅游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乡村农民参与旅游发展程度低、土地流转收益与旅游发展利益分配不公平,尤其是失地农民不再满足于开发初期补偿办法,在很多发展旅游的乡村中,政府及农民往往更关注其初期的土地流转利益分配而忽视了后续对农民就业与发展保障。乡村旅游中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问题发展到一定阶段将影响到乡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弱化了乡村旅游对新农村建设的巨大作用。 与其他原因土地流转不同的是,乡村旅游业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能够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为当地农民参与旅游开发提供较好的条件。乡村旅游业发展对当地农民的就业保障具有天然的优势。 乡村旅游发展应该大力提倡当地农民参与,通过其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可以有效解决一部分农民的就业问题,并给当地带来经济收益,而且对于当地生态环境、农村自然与文化景观而言,也能起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的作用。因此,乡村旅游发展应大量地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并大力支持农民的旅游职业培训和教育。 2.乡村旅游失地农民就业保障现状 在我国,对于那些仍然留在农村务农的农民来说,经营土地农作务就是他们的职业,在这一点上也缓解了农民外出打工的压力,土地是农民就业的保障。我国大部分农民缺少高等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相对较低,因此农民在城市里工作,只能从事那些竞争不强的体力工作,当城市就业前景压力大时,农民是最容易被解雇的,这导致了农民在城市中的就业风险大。当他们在城市难以就业时,还可以选择退而回乡务农,使自己的劳动价值在土地上得以体现,因此乡村土地是农民的就业保障。目前我国大部分乡村旅游区土地流转后,失地农民的经济利益还往往只限于住房安置、经济补偿等手段,土地流转发展乡村旅游发展能够给失地农民带来许多益处,但要保持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必须重视当地的稳定、旅游给当地带来的物价与环境的改变、农民的就业等问题。 因此要解决农民长期以来追求的就业与发展保障问题,使乡村旅游成为实实在在的惠民项目,首先扶持那些中老年妇女、贫困人口、知识技术有限的那部分人群,让他们参加一定的旅游专业培训,加入到乡村旅游发展中来,并从中搛取一定的收入,发挥乡村旅游的保障弱势群体就业方面的功能。政府及旅游企业应加强对农民的就业培训与教育,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构建乡村旅游型失地农民就业保障体系。利用土地流转收益及乡村旅游业发展带来的收益为当地农民建立“乡村旅游型就业保障基金会”,对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农民进行教育培训,保障其就业能力。政府应组织龙头旅游企业、个体经营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筹集资金,为失地农民参与旅游发展或再就业提供服务,为失地农民就业创业提供平台。 农民失地后的保障不仅仅包括经济补偿和生活保障,其就业培训与教育方面的保障服务也绝不能被忽视,三个方面齐备才是合理的保障农民利益的结构。乡村旅游发展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乡村经济稳定发展及农民就业与发展得以保障,这是保持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3.建全失地农民的就业保障金制度与培训机制 河南县域旅游的典型代表县栾川,是全国知名的旅游强县,它集观光、休闲、疗养、探险、科考为一体的旅游胜地,是目前我国北方最具吸引力的旅游目的地之一。栾川县目前包括15个景区(点),其中有6个国家4A以上景区、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旅游度假区,栾川已成为中原地区最佳生态旅游胜地和豫西南重要“黄金旅游热线”。栾川模式中的旅游区失地农民就业与培训方面,仍有很大的提升与发展的空间。目前,由于工资待遇低、专业技能有限、编制问题或自身原因等,引进的旅游专业人才留不住,加上景区的经营观念问题,不重视人才的培养与管理,人才流失严重。那么如何改变这种现状呢?乡村旅游发展应着眼于农民的现实困难,如失地后农民的长期发展得不到保证、青年人的就业问题、农民子女的教育问题等。失地后,农民希望得到稳定的工作,而不是没有保障的工作,这体现不出乡村旅游发展的公平性及惠民特征。因此有必要建立“乡村旅游型就业保障基金会”,来促进农民参与旅游发展的就业与培训。 建立就业培训保障金及管理制度 旅游型失地农民所在的乡村旅游区发展具有一定的公益性,通过成立的乡村旅游型就业保障基金会统筹与划拨培训经费,保障金主要来源于土地流转收益或乡村旅游发展基金,坚持“谁征地谁培训”的原则,培训的主要负责方和实施者为旅游征地企业或旅游开发公司。政府要有相关的配套政策与制度,此外,政府要联合高校、旅游企业建立完善的就业培训体系,为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提供良好的环境。失地农民参与旅游发展的方式有如下几类:个体经营者,如开农家宾馆、旅游纪念品商店等;旅游企业就业者,如景点讲解员、景区环卫工人、保安人员等。栾川当地的农民参与旅游发展及旅游服务的人数有限,基本上都是一些体力劳动的岗位,政府应鼓励失地农民建进入旅游企业的专业人员系列及管理层,而不是仅仅局限于一线服务及体力劳动,这样才能让当地失地农民真正从乡村旅游发展中受益。 建全失地农民就业培训体系与机制 在工作落实方面,旅游企业应优先录用旅游区失地农民。重视专业人才的引进是勿庸致疑的,但更要重视人才的培养,应由政府出面组织,并形成培训机制和建立培训体系,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对现有的、及即将上岗的人员实施不同层次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如对于中基层管理可以采用全脱岗式的以会代培、经验交流和外出学习等方式,提高他们的业务和职业道德水平。可制定相应的培训目标,如3A景点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不低于全体员工的30%,4A不低于40%,5A不低于50%等。在具体操作上,应把握旅游活动的季节性,避开旅游旺季选择淡季开展培训活动,如栾川大部分景区都有封山期,可选择这个阶段开展培训活动。首先,培训方式可多种多样,对于较高层次的从业人员,可选择远程、跨时空的教育,可采取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方式;但对于农家宾馆从业人员,最好采取传统培训方式,即面授方式,也可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农家宾馆从业人员到外地农家宾馆参观学习;其次在时间方面可采取短、中、长期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并在培训后进行考核、评估、总结,形成制度;再次,培训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每期有所变化,但主要围绕专业技能、服务意识、服务礼仪、管理能力等方面开展,既要有相关专业的内容以提高人员专业素质,更要重视人员综合素质的培训。可在意识上提高农民参与旅游发展的热情,在提高其劳动技能的同时,使人员的整体素质也能够得到提升,保证农民的参与旅游发展及再就业的能力。通过培训,在提高他们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的同时也鼓励农民参与旅游发展收益的分配,形成良性循环。 联系电话:010-52480188农村旅游无地农民就业保障研究_乡村旅游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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