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论文_王毅

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论文_王毅

盐龙湖饮用水源管理处 江苏盐城 224000

摘要:近年在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因施工人员复杂,工程工期紧,作业环境差,施工过程危险源多,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偏底。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高空坠落、坠物伤人、触电、土方坍塌、机械倾覆等,酿成人员伤亡,给施工企业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和财产损失。通过加强建筑施工人员安全方面的综合管理和综合教育,加快建立安全机制,不断更新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完善施工安全保证保障系统,建设好施工安全管理体制,确实形成全体成员、全部过程、各个角度的施工安全管理,才能达到施工安全、效益的最佳效果。

关键词:安全管理;建筑施工;安全措施

一、安全管理的现状

1.1 政府法律和监管。

(1)缺乏适合市场经济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

我国工程建设投资体制的变化使原有的建筑生产安全管理己经不适应现在的建筑生产方式,因此一直由政府主导的安全管理出现了很多管理漏洞,再加上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监管效率低,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致使安全管理不到位,适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并行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尚未形成。

(2)法律法规多而不全,执行力不够。

我国法律的“环境与健康”过于薄弱。对建筑活动中“环境与健康”的重视,己经成为国际普遍关注的话题。工程建设的目标体系已经由传统的“成本-造价-质量-工期”体系,转向“成本-造价-质量-工期-环境与健康”体系。国际标准化组织也己制定了环境管理体系。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与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分开。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上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并未真正做到行业管理。这就形成了建筑安全管理标准、管理模式不一致,伤亡事故统计数据失真,管理工作职责交叉不清。

1.2 企业安全管理。

(1)建筑单位安全管理问题。

将建筑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发包给不够资质或能力的单位甚至非法的个体承包商。由于这种层层的分包,导致施工管理不严格、安全培训不到位和安全投入不足或基本没有。同时它还使利润降低,而包工头为了追求最大利润,会减少他的一切不必要的金额开支,导致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不断出现。

(2)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单位主要的安全问题。

勘察、设计单位不按要求进行勘察或设计,或改变勘察设计文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使勘察设计成果存在缺陷,不能保证建筑物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认真的审查,在施工工程中也没有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认真监理,发现事故隐患时,也未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整改和消除;检测单位出示虚假报告。

(3)施工单位的安全问题。

随着国家基建投资的不断加大,建筑企业准入政策的调整,使得施工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施工队伍不断扩大。尤其是最近几年,个体建筑业迅猛发展,施工企业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是由于施工单位是建筑安全活动中处于的主体和核心的地位,建筑安全问题主要出在施工单位的身上。

2.安全管理改善措施

2.1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教育培训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2)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工作,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组织施工安全作业;

(3)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季节性施工准备工作;

(4)经常进行预防性试验,对机械设备做好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确保设备性能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2.2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观念

安全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末,贯穿于工期、质量和技术的任一要素之中,在任何一项要素的组成过程中,若忽视了安全,将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使得经济上受损,严重者将可能影响公司和企业的形象。因此,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应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

2.3提高企业领导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

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a.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人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树立起只有做到真正的安全生产,才能为企业带来长久的经济效益的思想,从而更加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使之落实到行动中。b.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安全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c.加大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者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二、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方针,以专业安全知识为内容,用行政奖励、法律、法规为手段,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明确自己安全生产责、权、利的关系,以达到施工安全效益最佳的目的。具体做法:

1.加强专业安全知识、技术的日常教育与培训,用安全典型事例和事故教训进行教育,对照法律、法规认真地进行分析、讨论。

2.经常性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经常性的普及教育贯穿于管理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的教育方法,以起到良好的效果。有针对性的交底内容,以保证六、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检查是我国工人阶级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它是在劳动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是推动开展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措施。它包括企业本身对生产卫生工作进行的经常性检查,也包括由地方劳动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定期检查。还可以对安全卫生进行普遍检查,也可以对某项问题,如防暑降温、电气安全等进行专业重点或季节性检查。三是积极组织各类管理人员,参加好的安全讲座和参观受表彰表扬的项目工程。

3.通过重视人员的管理,机制的建立,系统的完善,营造出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

三、施工现场事故控制管理对策

3.1. 事故发生的机理

要想保证安全生产,控制事故首要的是要了解触发事故的原因。我们知道,由于事故与原因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因此,它所表现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有人为原因、物质原因、环境原因等等。根据生产事故统计调查得知,在事故发生的原因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制约这两种因素的管理原因。。在人的不安全行为中,重点要素是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物的不安全状态的重点要素则是设备、设施缺陷。任何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相交而发生的。即人的不安全行为触发了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发生事故。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都是由于管理控制缺陷造成的。管理原因制约着人、物、原因,只要管理控制措施上存在着缺陷就会促成人为或物质因素的存在,引起事故的发生。所以,错综复杂的事故从本质上分析离不开这几种原因,而能够制约这几种原因的则是管理原因。

3.2. 事故控制方法

至此,我们知道了事故的发生,物的因素是产生事故的基础条件,物存在着不安全状态如遇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触发就会造成事故,在人一物体系中,人一物是相互影响,相互干扰,互为条件的。根据事故交叉模式理论,为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运动”轨迹交叉,就出现了控制事故的两种极端的观点:一是通过各种管理手段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持这种观点的人忽略了人的行为不仅受到自身素质的影响,而且受作业环境的影响(这是工效学观点)。另一观点是事故的原因是物质条件(机器、工具加工方法等)的设计,不具有本质安全化,遇到人的失误而造成事故,即在个人出现失误与疏忽时,要求设计具有人身故障自动安全保险性能。这两种方法并非互不适应,只是侧重点不同,控制措施的制订不可片面地偏向一方,控制事故必须是全面地、全方位地系统控制人和物危险因素。

3.3. 控制事故的一般方法和优选次序

(1) 消除机械设备、加工方法、材料或厂房结构中的危险因素。

(2) 用封闭或防护手段控制危险出现之处。事故的产生是能量失去约束失散而造成的。在能量易蓄积、变化以及可能与人接触的部位,采用封闭或防护手段,如压力容器安全阀、传动轴装安全罩、吊车吊钩极限装置等等。安全装置可以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所以要求控制安全装置在使用中保持可靠性。

(3) 严格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具。

(4) 强化安全教育,开展危险预知训练,提高人的安全技能,减少人为失误。

参考文献:

[1]孟宪海.国际工程担保制度研究借鉴[J].建筑经济,2000(6、7).

[2]徐金梁,陈玉珍.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思考[J].建筑经济,2007(8).

[3]褚一伟.工程项目目标成本管理与财务风险控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7).

论文作者:王毅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7年第3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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