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玩具风波的反思与应对——对一名性格内向、孤僻儿童的个案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一名论文,孤僻论文,个案论文,风波论文,性格内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情景再现:“玩具一定要分享”
自由活动时间到了,子昊没带玩具,他在小朋友当中转悠了一圈后,眼睛“锁”在了佳乐的小狗翻滚车上,并由此拉开了以下一幕:
子昊商量地说:“佳乐,你的玩具借我玩一下好吗?”
佳乐低着头不做声。
子昊用手拉了拉佳乐,再次提出:“你的玩具就给我玩一下吧。”
佳乐双手拿着玩具,眼睛看了看子昊,看了看玩具,一言未发。
子昊振振有词地说:“给我玩吧,老师说玩具要大家一起分享的。”说着伸手便去拿佳乐的玩具。
佳乐紧张地将玩具抱在怀里,直摇头:“这是我的新玩具,今天才刚刚开始玩。”
子昊掰着佳乐的手,理直气壮地说:“老师说东西都要和别人一起分享的,不分享的人不是好孩子。”
佳乐低下头小声说:“你先去玩其他玩具,我玩一会儿,待会儿再给你玩。”
子昊不依不饶:“我现在就想玩这车,你还是给我玩吧。”
佳乐说不出话来,可是他仍旧紧紧抱着玩具,子昊神气地说:“你不和我分享,你不是好孩子,我要去告诉老师。”果真就听到子昊大声嚷嚷起来:“老师,佳乐不和我分享他的玩具……”
待我走到他俩面前,佳乐已经极不情愿地将玩具递给子昊:“算了,给你玩吧。”子昊得意洋洋地向旁边的小朋友炫耀:“噢,我有小狗翻滚车玩喽。”佳乐闷闷不乐地坐回位子上,那张小脸马上就要哭了似的。
解读幼儿:从“商量借玩具——伸手拿玩具——向老师告状”的一连串举动中可以看出,子昊很想玩这辆小狗翻滚车,“我现在就想玩这车”更是明确地表达了孩子对此玩具志在必得的愿望与决心。为了玩上这玩具,子昊也积极地采用各种交往方法,如,有礼貌地征询、商量等。在与同伴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子昊把“老师说过玩具要一起分享”“不分享的人就不是好孩子”作为“杀手锏”,威逼着佳乐交出玩具。子昊的“理直气壮”以及“大声嚷嚷”表明:他认为自己提出的“分享玩具”的要求是合理的(这可是老师提倡的),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没有争抢),一定会得到老师的支持与帮助。最后,当子昊拿到玩具时那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似乎在告诉大家:“看,我胜利了。”或许在他心中更为了自己的“聪明”而窃喜:“分享真是个好东西,想要啥就能得到啥。”
反观佳乐,子昊的话语句句击中他的软肋:是呀,老师常说玩具要分享,老师可是个权威,老师的话是一定要听的;是呀,不分享的人不是好孩子,谁也不愿意做坏孩子。可以看出佳乐真的很矛盾。虽然最终玩具是借出去了,但是带给孩子的却是伤心、失落、忍痛割爱。谁说分享是件快乐的事情呢?这分明是件残忍的、让人无可奈何的事。
教育反思:在鲜活的案例中我看到了在实施分享教育过程中的缺失:
1.重视分享行为,忽视分享体验
无论在家庭里还是在幼儿园里、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我们常常看到许多大人极力劝诫着幼儿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与大家分享,幼儿明明不乐意,大人们却百般劝慰,甚至威逼利诱。当幼儿表现出“分享”的行为时,大人们如释重负,自以为大功告成,并贴标签式的评论:这幼儿多乖呀,真懂事、真大方。反之则不然。大人们的眼光只停留在对幼儿分享行为的一种表象上的满足,潜意识里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相反却忽视了作为分享主体的幼儿的心理感受与需求:他快乐吗?在分享当中他获得了什么?试想,如果长期将分享与痛苦画上等号,我们还能指望幼儿能自愿、能主动、能愉快地与人分享吗?刻意追求分享行为本身,而忽略分享行为给幼儿带来的快乐,这实在是丧失了分享的意义。
2.重视去除自我,忽视物权意识
面对当前独生子女家庭结构的幼儿,我们习惯性地用“以自我为中心”的眼光来看待他们。因此,当幼儿占据自己心爱的事物时,我们常认为幼儿“自私”、“小气”。我们还认为幼儿最高境界的分享就是能够把自己心爱的东西给任何人。殊不知作为成人,我们在面对自己心爱的物品时也视若珍宝并小心翼翼收藏,也会有选择地与朋友们分享不同的事物。幼儿可能会和小朋友分享很多东西,但他最心爱的物品常常不舍得分享,这并不阻碍幼儿分享意识的建立和完善。强迫他们分享、出让自己的物品,实质上对幼儿来说是一种伤害,他们不知道什么属于自己,可以支配什么,应该对什么负责,因而也就无法培养其责任心。幼儿也有权选择分享的对方、分享的物品和分享的时机,就如同我们每个成人所进行的选择一样。对物品的所有权和分配权属于幼儿自己,如何处置这些东西是幼儿的权利,我们要细心保护幼儿“所有权”的建立和发展,让他们确定自己的“财产”不会被侵犯。
3.重视分享施动者,忽视分享受动者
从古时候的《孔融让梨》到如今的《金色的房子》,我们一直提倡幼儿实施分享,教育幼儿“要与人分享,不要独占”,故事中的主人公孔融和小姑娘的形象更是作为典型榜样深入人心。在分享过程中,通常我们重点关注的也是那些主动出让自己物品的幼儿,一旦某人表现出类似行为,即加以表扬、赞许和奖赏,无形中我们忽略了分享的另一个主角(得到分享的幼儿)的感受。过于宣扬分享的主体对象,势必使受分享者产生“对方将物品与大家分享是应该的、必须的,我分享他的东西也是合情合理的”的想法。长此以往,他所获得的这种特定信息决定了他对分享的认知与理解,而过度的分享,也只能使得经常接受分享的一方更加“自我中心”,甚至使接受分享慢慢成为这些幼儿的习惯,直至偏离了分享教育的本质。
教师的应对:我摸了摸佳乐的头,走向子昊:“咦,这不是佳乐的小狗翻滚车吗?怎么在你这儿了?”
“佳乐和我分享的。”
“真漂亮,能给我玩一下吗?”
“啊?我刚拿来玩呀。”子昊有点舍不得。
“我这儿有个变形金刚和你换小狗翻滚车,怎样?”我试探。
“我不要变形金刚,我就喜欢这小狗翻滚车。”
走进幼儿的内心世界,了解他的真实需要,并等待幼儿自动地将内在需求显现出来:是分享还是占有玩具?这时教师需要的是耐心等待和循循善诱,而不是武断地、粗暴地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
“可是好玩的玩具是要一起分享的。”我摆出了说教的架势。
“不好,不好,这是我刚从佳乐那儿拿来的,我还没来得及玩呢。”子昊丝毫不退让。
“不分享的孩子可不是一个好孩子哦。”
“我不想分享,我也不要分享。”子昊皱着眉毛,斩钉截铁地说。
“你就和我分享一下吧。”说着,我将手伸向了子昊的玩具。
“不要,不要,我不要。”子昊紧紧抱住玩具。看得出,我的一再坚持使得他有点生气了。
“哦,你也不愿意分享呀。我们去看看玩具的小主人吧。”我把子昊带到佳乐的面前。
看着佳乐伤心的样子,子昊似乎有所触动。我趁热打铁:“分享原本是一件很好的、让大家都快乐的事情。可是,你看佳乐?”他低下了头。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以分享需求者的身份介入,使幼儿顺利实现角色转换,同时在现实的情境中让他真实地体验到被分享者的情绪感受。俗话说“感同身受”,这比苍白的说教来得更直接、更有效。
我转向佳乐:“孩子,什么事情不开心呀?”
“我的玩具被子昊抢走了。”佳乐手指着子昊。
我故作惊讶地说:“哦,是被抢走的呀。”我眼光看向了子昊。
我继续对佳乐说:“孩子,玩具是你的,你可以向子昊要回来,不过,你要把你的想法告诉他。”
佳乐站了起来,鼓足勇气说:“子昊,我想玩翻滚车,你把玩具还给我,明天我再和你分享吧。”
玩具“失而复得”这段所谓的“玩具分享”告一段落。
拿回玩具并不是最终的目的,而是希望借此让玩具的主人明白自己的权利,并能努力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因此鼓励幼儿大胆地表达出自己真实的想法显得尤为重要,在这里,教师应站在玩具主人的立场维护并巩固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