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图书馆藏明代徽州方氏亲友手札七百通考释》导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燕京论文,徽州论文,哈佛大学论文,哈佛论文,导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美国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图书馆是北美大学中收藏中国古籍最丰富的图书馆,馆藏中有一些是珍贵的文献。七百余封明人手札是哈佛燕京图书馆最珍贵的馆藏之一,可以说是该馆的镇馆之宝。本书就是对这批手札的研究与考释。
这批手札有确切年代可考的,最早一通写于嘉靖四十三年(公元1564年),最后一通作于万历二十六年(公元1598年),历时三十四年,相当于16世纪的最后三分之一世纪,离现在已经四百多年了。绝大部分信札的收信人为同一人,现在已经可以确定,他姓方,名用彬,字元素,是徽州府歙县人。方氏是歙县以至徽州的大姓之一。写信者有四百余人,包括方氏宗族,方用彬的亲戚以及各地的友人,其中包括相当数量有名的文人。这批手札的确切数字是信函七三四通,名刺一九○通,账单一件,书名作“手札七百通”,是举其成数。
信札经过装裱,分订为七册,各册封面右上角分别标有日、月、金、木、水、火、土等字样。日册收信函一○六通,月册一一六通,金册一六一通,木册七二通,水册六二通,火册一二○通及账单一件,土册信函九七通、名刺一九○通。馆藏目录中冠以《明诸名家尺牍》的总名。
一
这批四百多年前的手札所以能保存下来并流传到哈佛燕京图书馆,经历了曲折的过程。
首先,收信人方用彬有意识地收集和保存了这批手札。在“金”册第九函之后,有收信人识语一篇,谈到他收藏信札的经过。他说:“余昔弱冠,志在四方,盖欲纵观山水,广结英。间有交游文酒会,每得翰墨,辄藏之,永以为好也。”又说:“余自少迄今三十余载,所游南北京省,历览名胜而交诸文士大夫,结社题咏及往来书翰,不啻盈几箧矣。久之,虑将湮没为蠹鱼残食,于是兴怀感事,遂检点分类校定。其柬牍诗词,凡文字俱妙者,装为数帙;其短刺手札,简约精绝者,亦裒成数帙;至夫礼请辞谢之帖,皆名公高士之讳,犹不可弃,亦编成集。……异时传诸后代,使之知余生平重交谊、宝翰墨之谆切也如此,宜深念之,当保惜之。”写这篇识语的时间是“万历庚子岁腊月馀日”,万历庚子岁为万历二十八年,相当于公元1600年,但因中西历的差异,该年腊月已进入1601年了。末署“世儒生方思玄直叙书于竹林园之清音阁中”,不是方用彬。我曾怀疑这篇识语以及下面一篇吴期祚识语的真实性,经过多方考证,可以认定它确是收信人方用彬亲笔写的识语,可见他又名思玄。
其次,这批手札劫后余生,为方用彬的孙子及外曾孙所保藏。在“土”册第二八三通名刺之后,有方用彬外曾孙吴期祚的识语一篇,他写道:“予曾外祖太学用彬公,字元素,有明庆、历人。迹其生平,博学能文,胸无今古,其一时所钦为贤豪间者耶。及余外祖龄公,率由旧章,遵先遗宪,诚畴昔隐逸君子焉。曾集诗文翰牍,汇成六册,以为家珍而贻后嗣。厥后余扆臣二舅父暨诸侄辈家移海陵,故里旧物,忽被贼散,余二舅父概不之惜,独寤寐不忘者,此元素公遗册耳。阅丁巳冬,余母代检贼剩残书,附鸿函出,他俱乌有而遗册仅全,余二舅父不啻百朋之锡。”末署“康熙戊午花朝日澄溪愚外孙吴期祚拜识于南梁之萍”。随着歙县环岩《方氏族谱》的发现,这篇识语中提到的龄、扆臣的身分都得到证实,从而证明了这篇识语的真实性。据《方氏族谱》,方用彬的次子名龄,字道卿;龄有三子,次子名梦周,字扆臣。族谱例不载女儿名字,吴期祚称扆臣(梦周)为二舅父,(他写作“”)龄为外祖,可知龄有一女嫁吴氏,为期祚之母。梦周举家由原来居住的歙县岩镇迁至海陵(海陵为今江苏泰州的旧称,但从识语所述语气,海陵似距歙县岩镇不远,可能为附近一小地名,也可能是休宁旧名海宁的笔误),故居被劫,方用彬的信札为劫后遗物。康熙戊午为十七年,公元1678年,丁巳为其前一年,1677年,距方用彬写识语时已有七十七、八年,并已改朝换代了。
以后这批手札的线索一度中断,至迟于19世纪末流落到了日本。这七册手札,每册封面都钤有“铃木烟云藏书之记”,封里则钤有“铃木氏”、“乐山堂文库”等藏书印。哈佛燕京图书馆还藏有日本书画家玉置环斋编的《明诸名家尺牍人名略录》七册,每册与上述七册信札相对应,考证写信人姓名及简历,但错误甚多。《略录》有玉置环斋写的跋语:“云宝铃木君顷获有明四百八十余名尺牍十袭,珍爱不啻,乞余举其传。……因就诸书得其传者附之姓名下,未得者姑虚位以待他日。”写识语的时间是“明治乙酉三月”,相当公元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识语说“顷获”,可见铃木云宝(烟云)收藏这批信札在此前不久,乐山堂文库应是铃木氏的文库。识语说是十袭,现在看到的是七册,有可能这批信札经过铃木的改装,由十册变为七册,或是遗失了三册,或是玉置的笔误,将七误写为十。玉置的跋语在吴期祚识语之后二百余年,这期间手札的命运及它如何流落到日本的情况,日本友人杉村英治先生曾帮助我在日本多方查找线索,至今还没有得到答案。
最后,它们于本世纪中叶入藏哈佛燕京图书馆。这批信件每册都钤有中英文的哈佛燕京图书馆藏书印,英文藏书印标明的日期是1955年12月3日,这是它们正式入藏之日,距今也将近半个世纪了。 哈佛燕京图书馆自成立以来,就以它雄厚的资金收购大批中国古籍。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不少故家将家藏的中国古籍出卖,裘开明馆长两度赴日,选购了不少善本古籍。这批手札之所以会由日本流至美国,也就不难理解了。
二
我从1997年7月至1999年5月在哈佛大学作访问学者。在这将近两年中,我的大部分时间都从事于研究这批方氏手札,而且这种研究一直持续到现在。哈佛燕京图书馆珍本、善本不少,在这里看书,如行“山阴道上,应接不暇”。为什么我要付出这样大的精力去研究这批信札呢?这是因为经过反复比较,我认定它具有很高的和多方面的文物和史料价值,而且这些价值只有通过深入细致的研究才能充分地发掘出来,为人们所利用。随着研究的步步深入,我的这种认识愈加坚定。正是有了这种认识,才使我有勇气去克服研究过程中不断出现的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
具体来说,这批信件的价值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这是到目前为止,已知的数量最大的一批明人信札。收藏明人手札之富,过去首推上海图书馆,数量为五百余通,而哈佛燕京图书馆所藏为七三四通,比上图多百分之四十以上。现代化生产讲究规模生产,作为研究资料,除少数有特殊价值者例外,也只有达到一定规模,才能形成气候。试想,举世闻名的商代甲骨文、汉简、敦煌文书、明清档案,以及徽州文书,如果不是达到现在这样的规模,就不可能形成甲骨学、敦煌学等专门学问,也不可能对推动相关学科的发展起到如此巨大的作用。这批明人手札的规模虽然不能同上述几种资料相比,但就同类资料而言,它是数量最大的一批,而且也达到相当大的规模。
第二,收信人基本上为同一人。在所有七三四通信函中,上款为元素的有二○八通,黟江一四一通,兰皋十一通,无上款者二二八通,其他一四六通。现在已有确凿证据证明,黟江、兰皋都是方用彬的别号,无上款者绝大多数也是写给方用彬的信。按最保守的估计,写给方用彬的信,占这批信件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即使是那些写给别人的信,也同方用彬有关,否则不会由他保存。同样数量的信札,收信人为同一人,抑或是不同的、不相关的若干人,它作为研究资料的价值相差很远。
第三,与文集中所收书信相比,它具有更高的原始资料的性质。书信作为文体的一种,在我国悠久的传统。司马迁报任安书,李陵答苏武书等,都是传诵千古的名作。相当一部分流传下来的文集,也收入了作者的书信,有些甚至达到了相当的数量。但是文集所收的书信,一是经过编者的选择,筛选了许多编者(有些就是作者本人)不愿意或认为不值得流传、而对后来的研究者非常有用的信件;而这批信件虽然也经过作者的选择,但保留的目的不是要刊行,所以标准较宽。特别是“火”册所收关于借贷往来的书信,与方用彬所写识语的初衷不相同,原来不一定打算保留,但对后来的研究者却很有用。二是文集所收书信,一般都经过文字加工,删削了上下款及编者认为不需或不宜保留的文字;而这批信件却是全文、原件保留下来了。三是文集所收书信是以写信人为中心;而这批信件则是以收信人为中心。
第四,它带有鲜明的时代、地区和个人的特点。16世纪下半叶是中国社会发生巨大变化的时代。尽管学者们对这种变化的性质有不同的解释,如究竟是不是资本主义萌芽等等,但发生变化却是公认的事实。徽州地区又是在这场变化中一个有典型意义的地区,此时徽商更为活跃,士商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有人称之为“士商互动”。收信人方用彬更是身跨士、商两界的人物,我给他定位为儒商。总之,他是一位在变化时代典型地区的典型人物。他在社会上的地位处于中层,既非达官、贵人、豪富,也不是衣不蔽体、食不裹腹的劳动大众,他的交游相当广泛。以这样一种类型的人物为中心的资料,尚不多见。
第五,它的内涵相当丰富。写信或通名刺的,共有四百八十余人。其中有全国性影响的文人,如王世贞、汪道昆,有抗倭名将戚继光,有明朝宗室,如八大山人的祖父朱多炡,有各级官员,有方氏宗族成员,有当时著名的书家、画家、篆刻家、墨工等等,也有一些不知名的落魄文人。地区则包括北南两京,南至广东,西至湖广,东至苏杭。从信的内容来说,有文人间吟诗结社,有书画鉴定,有生意买卖或借贷,有宗族祭祀、修谱等活动。
三
虽然这批书信有巨大的价值、丰富的内容,但要能为人们所利用,还有许多障碍。我写作这部《考释》的目的,从某种意义来说,就是帮助人们克服这些障碍。我所做的工作可以用“五认”来概括。
(一)认字
一般来说,20世纪30年代以后出生的文史工作者,大量接触的是雕版或排印的文字,对辨认书信的行书、草书或潦草、独特的字体,已有相当困难。更不用说当今的中青年学者,相当一部分已不是用笔而是用电脑来写作,困难更大。至于外国研究中国文史的学者,已很少有人能直接阅读中国古代的书信。如果连字都不能认识,何谈利用?所以我的第一步工作就是认字,作出释文。当然,我也没有全部认出,也不能保证释文绝对没有错误。我的办法是,尽量找同行一起讨论,实在认不出的,在释文中作空围,并把每封书信原件影印出来,置于释文之前,读者有疑问的可以随时对照。如果读者能认出空围中的字,或改正释文的错误,请及时告知,感激不尽。
(二)认人
认人的“人”,包括收信人、写信人和信中提及的人。关于如何确认收信人方用彬的问题,将在下节中专门讨论。
这批信札的写信人可分为两类:一类只是通名刺的,都用正楷书写,姓名俱全;另一类是写信的,其中一部分姓名俱全,且易辨识,但相当部分或虽书姓名而难以辨认,或只具名而不书姓,或姓名俱无,末尾只书“名正肃”等等,而载有姓名的“正帖”又没有保留下来。
所以认人的工作分几个步骤或几种情况。对于姓名俱全而且容易辨识的人,要确定他的身分及与收信人的关系,避免误认。如陈万言,沈津等,约略同时就有同名的两人。结合信件内容及方用彬的情况,可以确定写信的陈万言是曾任御史,号海山的广东南海人陈万言;沈津是曾任黟县知县,号玉壶道人的浙江慈溪人沈津。姓名虽全而字迹不易辨认的就要准确认字,避免误认。因为姓名和书信内容有区别,信文中有个别字难认,有时还可结合上下文意来推测、辨认,姓名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无从推测。有名无姓的写信人,辨认起来更困难,因为异姓而同名的人比同姓名的人要多得多,单名者更是如此。前述日本玉置环斋的《人名略录》考证多误,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有名无姓的人,他往往在工具书中找到一个同名的人就加以认定。辨认有名无姓的写信者,要运用多种手段。如“元声”,就是从钤在信上的印章及其他信的内容知为旌德知县乐元声;“昌先”,就是从信的内容知为王世贞的外甥曹昌先;“成”,从笔迹对比知为歙县的汪大成。至于无名无姓者,只能从笔迹、内容、印记等多方面综合判断,才有可能得到答案;当然,也可能无法得到答案。
总之,认写信人的工作,无名无姓或有名无姓的要确定其姓名,有姓名而难认者要准确辨认,即使认出姓名还要注意避免与同姓名者混淆。所有写信人,都要尽量确定其身分,了解其简历及其与收信人方用彬的关系。至于这些原则的具体运用,在有关信件的考释部分都有说明。到目前为止,四百八十余名写信人中,已确定其身分者约有百分之八十。对于四百年前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收信人来说,这已是很高的比例了。
信中提到的人,除晚辈或地位较低者外,一般都称字、号或官称、尊称,许多人的字、号在现有的工具书中是查不到的。这就需要综合写信人及收信人的关系、信件的内容等多方面的线索、因素去查证。例如“月”册第七十四函,作者为刘之印,仪真(今江苏仪征)人,画家。信中说,他“归家未久,承史云老见召,即渡江南”。这个“史云老”是谁呢?信中还提到,他家的“小价至溧阳”,带来了方用彬给他的信,由此可知史云老在江南的溧阳,并且有相当高的地位。我在嘉庆《溧阳县志》中查到史继书其人,为锦衣卫指挥,有著作《云津诗集》;这批信札的“土”集中还有史继书给方用彬的名刺。因此断定“史云老”就是史继书。后来更在徐春甫《古今医统》卷首《助梓缙绅诸公氏号》中,发现名单中也有史继书,并注明“号云津,应天溧阳人”。遂无疑义。
(三)认时
所谓认时,就是确定每封信的写作时间。古代中国的书信,极少著录时间。这七百多封书信,只有一封有年、月、日,但用的还是干支纪年法;干支六十年一轮回,要结合其他因素才能确定它的具体年份。少数有月日而无年,或只有日而无年月,多数年月日俱无,认时更加困难。但历史活动总是具体的人在具体的时间和空间中活动,人、时、地,是历史活动的三个要素。我在考释中尽可能确定或大致确定每封信的写作时间。
如“日”册第四九、五十函都是臧懋循写的。两信均无年月日,但前信有“不佞近待罪屏居,不能奉谒”,后信有“废业之人,不能出与足下握别”的话。臧懋循是著名的《元曲选》的编者,浙江长兴人,从《万历野获编》等书中可知,他任南京国子监博士时被人弹劾,时间是万历十三年(公元1585年),这两封信当作于此年。
(四)认地
认地就是确定信件写作的地点和收信的地点。这批信件中只有少数写明写信的地点,也只有少数可以一眼看出收信人当时所在的地方。绝大部分需要考释,而且有相当一部分至今还没能确定其地点。
前面提到的臧懋循两信,可知写自南京,而且也可证明当时方用彬也正旅居南京。
“金”册第三五函是方用彬族叔方尚綋信,信末署明“寓沙沟劣叔尚綋顿首”,有明确写作地点。但沙沟是县以下的一个小地名,究在何处?信中说他“十月间进沙沟置鱼,拟十一月至宁国,年终至舍少叙间阔之私,不意天雪绵绵,河冰冻合,羁于湖泊之中”。我在光绪《盐城县志》中查到盐城有沙沟镇,在县西九十里,镇临与兴化交界之大纵湖。盐城自宋以来就有“县人以渔盐为业”的记载。这样,无论从信中所述沙沟方位(在宁国之北)、产品及临湖的情况综合判断,方尚綋写信之沙沟为盐城(今属江苏)县的沙沟镇。而此时方用彬在家乡歙县。
(五)认事
所谓认事,就是对信件的内容作出准确的解释,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讲清楚信中所说的究竟是怎样一回事。解释有不同层次,最起码的是从字面上将其意义讲清楚;而有些信一看就可以清楚其字面意义。我所追求的,是尽可能发掘出其深层次的意义。下面以“日”册第十函为例作一说明。
“日”册第十函连上下款只有三十七个字,全文如下:“小编烦兄命人印一百部。每本该纸价、工价若干,一一奉上,但求速耳。侍生丘齐云拜。元素兄丈。”此信字迹容易辨认,没有“认字”方面的困难。写信人、收信人很清楚,没有“认人”的困难。信的内容也很明白,写信人丘齐云请收信人方元素(用彬)替他找人印他的“小编”,承诺负担纸价、工价,要求尽快印好。从字面上来说,也容易理解。但这只是第一层意义。现在进而解释它的第二层意义:我们已经知道收信人方用彬是徽州府歙县人,丘齐云找方刻书、印书,说明当时歙县刻书、印书业的发达。这一点,我们可以举出很多旁证。如果我们再想发掘它的第三层意义,就要查出丘齐云想要刻印的是什么书?“小编”中的“小”是丘齐云对自己作品的谦称。丘齐云字谦之,湖广麻城(今属湖北)人,嘉靖四十四年进士,任四川富顺知县,升户部郎,出为广东潮州知府,三十八岁即致仕。与王世贞、汪道昆、吴国伦、欧大任等人均有交游。汪道昆为他写了墓志铭,陈田《明诗纪事》、民国《麻城县志》等书有他的小传,记载他的著作有《吾兼亭集》、《粤中稿》、《南北游草》、《楚丘集》、《度辽集》等。如果丘齐云要方用彬刻印的是以上著作中的一种,信中应称小集、小稿或小草,而不应是“小编”。后来我先后在朱孟震《朱中丞全集·游宦余谈》、潘之恒《亘史》和钱谦益《列朝诗集》中找到三条记载,知道丘齐云编有《遥集编》,因此可以确定信中所说的“小编”就是《遥集编》。这样,我们就可以进而解释它的第四层意义:《遥集编》究竟有什么内容?它说明了什么问题?《遥集编》单本虽然没有流传下来,但它的内容却可以从上述朱孟震、潘之恒和钱谦益所载中得知。朱孟震的记载比较简单,潘之恒则可能把《遥集编》全编以及序跋都录下来了,从所录谢陛序及李素素跋可知,丘齐云万历十五年(公元1587年)携此稿至徽州,此信写作及《遥集编》的刻印应在此时此地。《遥集编》收集了丘齐云和妓女呼文如两人唱和的诗歌。《列朝诗集》照例为每一位入选者作一小传,它在闰集第四中收入呼文如诗二十一首,所作呼文如小传曰:“楚人丘谦之《遥集编序》曰:‘万历间,江夏营妓呼姬文如,小字祖,知诗词,善琴,能写兰,与其姊举齐名,或讹为胡姓云。岁丙子,西陵有丘生者,以民部郎出守粤,过黄州,遇文如于客座,一见目成,遂定情焉。将携之以东,生之父不许。生不得已,乃为书谢文如,文如恸绝,刺血写书以报,誓死无它。生需次赴京师,便道过楚,访文如于武昌,相见甚喜,饮庭中安石榴下,赋一诗以呈生。视其图记,文曰:“丘家文如沥酒树下”,曰:“妾所不归君者,如此石矣。”将别,泣而请曰:“丝萝之约如何?”生曰:“以官为期。”文如笑曰:“观君性气,非老于宦海者。君散发我结发,当不远矣。”生调知阆州,果罢官。归,复以事如京师,久之还里,文如促数诒书,订于归之约,其父母力柅之。壬午冬,大雪,登楼抚槛,念文如在三百里外,前期未决,傍徨凝望。俄而闻橹声咿哑,一小艇飞楫抵楼下,推篷而起,则文如也。惊喜问之,则曰:“父利贾人金,将卖妾。事急矣,买舟潜发。三鼓至阳逻,五鼓以金钗市马,明日至亭州,易舟以行。稍迟一日夜,落贾人手,吾死无日矣。”相与抱持恸哭。明日以书报其父,乃委禽成礼焉。生罢官无长物,携文如遍游名山,弹琴赋诗以终其身。追忆往事,附以赠言,编次成编,命曰《遥集》云。’谦之名齐云,隆庆戊辰进士,豪于诗,亦以豪去官。编中载两人酬和诗甚富。谦之诗多伧父面目,殊不堪唐突,文如所取于谦之者,以意气相倾说耳,非以其诗也。余故择而采之,谦之诗附见一首。”士大夫与妓女唱和,在当时视为风流韵事,从《遥集编》的编印以及文人的赠言可知。解释至此,似可终结,但我认为尚可更进一层次。《列朝诗集》闰集六外夷朝鲜门《许妹氏》条收朝鲜女道士许景樊诗,在许氏小传中,引柳如是大段评论,最后数句是:“承夫子之命,雠校香奁诸什,偶有管窥,辄加椠记,今所撰录,亦据朝鲜诗选,存其什之二三”云云。“夫子”指钱谦益,“香奁诸什”指《列朝诗集》闰集中妇女诸诗门名,呼文如诗也在其中。《牧斋遗事》也说柳如是为钱谦益勘定《列朝诗集》中的妇女诗。我们知道,柳如是也有同呼文如相似的身世。《列朝诗集》从《遥集编》中选收呼文如诗达二十一首之多,而仅收丘齐云诗一首作为附录,有理由推断这反映了柳如是的取向。解释至此,不免引发一点感想。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中国封建社会,和古代希腊相似,像柳如是、呼文如等有才华的妇女,往往出身于娼妓,这是妇女的悲哀?还是时代的悲哀?
上面所说“五认”,概括了我为这批方氏信件所作的考释工作的内容。我在表述上不能不有次序的先后,而在实际工作中,因每通信件情况之不同,这“五认”的工作经常是交互进行的。
在第二节中我已介绍过,这批信件的内涵相当丰富。研究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或专业,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利用、研究。例如书法,这批信件本身,就是当时书法的一大集成。写信人中有些以书法著名,如周天球、詹景凤等,他们虽然也有书法作品传世,但友朋信札反能在不经意中流露出真性情。方用彬本人善书,也喜欢收集书法作品,信中不少是讨论书法、交换以至买卖书法作品的内容,是书法史的珍贵资料。又如篆刻,这批书信中钤有二百多方印章,其中不乏名家名作。方用彬也善篆刻,朋友中有当时第一流的篆刻家,书信中也有篆刻史的资料。至于当时文人集会结社,吟诗作画,以及宗族的活动,商业的往来,人际的交往等等,为不同学科的学者从不同角度研究当时的社会、文化、经济、艺术等等,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也提出了新的课题。
我在本书中所作的,就是对这一大批有高度史料价值的明人信札进行最基础的研究,为现在及将来的研究者扫除障碍,开辟道路。我也将在本书完成之后,从历史学的角度,以方用彬为中心,撰写《嘉靖万历一儒商——徽州方用彬信件研究》一书。
四
我要用专门的一节来讨论如何确定这批信件的收信人的问题。我所以这样做,首先是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如果不知道收信人是谁,或者误认收信人的身分,整批信件的研究即使不说是根本不可能,也会误入歧途。其次,在本书写作过程中,这个问题的最终解决,有许多值得总结的经验教训,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决定了全书的写法及内容。
需要强调的是,为了读者理解的方便,前面三节中我所说明的问题,许多都是研究的结论,而并非它的原始状况。也就是说,我并不是按照研究的过程来展开我的论述的。我在接触这批信件的时候,对信件的诸方面茫无所知,而在一些问题上还受到了误导,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这批信件的收信人的姓名及身分。
在古代中国,有一定地位和文化的男子,成年后都要取字,有的还有号,书信往来都称对方的字或号,而不能直称其名,这是最起码的礼貌。这种规矩一直延续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这一批明代信件当然也不例外。
前面已经介绍过,这批信件的上款,最多的是称“元素”,其次是“黟江”,还有“兰皋”、“莲池”等等。这些收信人姓方,这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有些上款作“元素方老丈”、“黟江方先生”等。那末,方元素或方黟江等,他或他们的名是什么呢?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或不能正确解决,我们不可能在有关的历史文献如正史、地方志中寻找出有关他们的记载。
在本书之前,专门介绍这批信件的文章只有一篇,即发表在《中国典籍与文化》1995年第2 期的《明稿本〈诸名人尺牍〉——哈佛燕京图书馆访书志》(作者刘畅)。文章一开头就明确说收信人是“万历间兰溪人方太古”。我起先也相信这个结论,因为方太古的确字元素。但当我不断收集有关方太古的资料,并将这些资料与信件的内容联系起来考察的时候,一连串的矛盾就显现出来了。
首先是文献记载的方太古的众多友人,包括王守仁、陈献章、沈周、文徵明、都穆、黄省曾、章懋、程文德、徐祯卿、孙一元等人,竟然没有一个人的信件出现在这批书信中。这批书信的写信人中虽然也有一批名人,如前面介绍的王世贞、汪道昆等人,但他们比前述诸人大概晚了一代。
其次是这批信件的有些写信人,可以肯定绝对不可能与方太古通信。汪道昆写过《处士方太古传》(《太函集》卷三二),王世贞作了《方元素处士墓志铭》(《弇州山人续稿》卷九二),既然他们两人分别为方太古作传、作铭,应该是认识方太古并有通信的可能。但我们只要阅读这两篇传、铭,就可以知道汪、王二人根本不认识方太古,也没有给他写信的可能。方太古的孙子尧治是汪道昆的崇拜者,他通过汪道昆的弟弟道贯求道昆为他的祖父写传,然后又拿着这篇传记请王世贞作墓志铭。仅此就可以证明,汪、王二人致信的方元素,也就是这批信件的收信人方元素,绝非金华府兰溪县的方太古。
再次是时间的矛盾。这批明人手札有些有绝对年代可考。最早的,是“火”册第三五函方大汶的求当信,信末有收信人批语:“四十三年十二月廿一日当去”。嘉靖、万历都有四十三年,这应是嘉靖四十三年,相当公元1564年。最晚的是“金”册第五九函詹濂信,信末署“戊戌二月初八日”,信中提到“彭将军已出朝鲜去擒关白矣”。“关白”指日本丰臣秀吉,明军出朝鲜与日本军队作战的戊戌年,只能是万历二十六年(公元1598年)。王世贞为方太古作的墓志铭明确记载了方太古的生卒年。他生于成化七年(公元1471年),卒于嘉靖二十六年(公元1547年)。现在已知年代的这批信札,最早一封在方太古死后十七年,最晚的更在五十一年之后,更可证明兰溪方太古绝非信件收信人方元素。
我们从“方太古说”的失误中可以汲取重要的教训。作者在确定收信人身分这样一个关键问题上,仅仅从某些工具书中查到明代方太古字元素这样一点线索就下结论,而没有运用第一手材料去细查方太古的生平,也没有稍为认真地翻阅这些手札的内容,更没有将这两者结合起来考察,也没有设想过同姓同字的人出现的可能性,总之,在运用材料与思辨两方面都显得非常草率,因此错误就是不可避免的了。由于一开始方向就错了,所以整篇文章错误百出,误导读者。
当然,否定了收信人方元素为兰溪方太古,并不等于自然而然就可以查出他的名字及真实身分。尽管我已估计到在一般的工具书中不可能查出收信人方元素,还是没有放弃这方面的努力,事实证实了我的估计。
如何从已掌握的事实出发解决这一难题,经过反复考虑,我确定了从两个方向努力。一是确定收信人方元素的籍贯,以缩小搜寻的范围;一是查阅写信人中有文集或其他著作的,从中发现有关线索。
这批信件中,有些是可以推知收信人的籍贯或居住地的。“木”册第四五通胡仁广信,称方元素为“新都词社之宗”;“月”册第三三通为邬佐卿函,邬当时正路经新安,派小僮问候方元素起居;“金”册第二通方岩耕函,自署“新都樵子”,又说故园别日,曾蒙远送。“新都”、“新安”都是徽州古称,可知方元素是徽州人。
“月”册一一三通梅台祚函说:“欲过岩镇与足下一晤”,“金”册四三通江南瑞信说:“乞见教宅上住岩镇之街”。徽州府歙县有岩镇,在县西二十五里,在明代已为有万户以上居民的大镇。由此更知方元素是歙县岩镇人。
在细阅信件的过程中,我发现方元素的名其实也是若隐若现的。“金”册第七九通为汪徽函,汪为当时著名的篆刻家。从信中可知,方元素请汪为他治印,汪刻好后派人送去,信中说:“小印自谓颇为得意,足下其教之”,并在信中钤了两方他为方元素刻的印章,一是“方用彬字元素”,二是“别字思玄”。“金”册第十一和第一四九两通都没有上款,从内容知道是方元素的亲友为他写的介绍信。前信称他为“方友用彬君”,后信称“舍亲方元素讳用彬者”。由此可知方元素名用彬,别字思玄。
既然已经知道收信人是徽州府歙县岩镇人方用彬,我就将搜索范围缩小至徽州地方志中。在哈佛燕京图书馆所能看到的是康熙《徽州府志》和乾隆、民国的《歙县志》。虽然我没有在上述各志中找到有关方用彬(字元素)的直接材料,但收获仍很大,主要是确定了一大批写信人的身分以及这批信件的背景材料。写信人在地方志中有传记材料的有四种人,一是方氏宗族的成员,一是徽州籍的举人、进士和官员,一是一些没有功名但有一技之长的文人,一是徽州及歙县的官员。这样一批材料的出现,更足以证明收信人确实是徽州歙县的方用彬。
我从写信人流传下来的著作中,确实也搜集到了方用彬(元素)的许多重要材料。这些著作主要有汪道昆、方弘静、胡应麟、欧大任、姚舜牧等人的文集。这里需要特别提出汪道昆的两篇文章。一篇是《赠方生序》(《太函集》卷三)。一般来说,这种赠序一定会提及被赠人的字,但这篇文章一次也没有提这位方生的字。几次细阅,我终于在文章中找到了这位方生的名,他就是方用彬!原来汪道昆使用了一种隐晦的笔法,通过方生自白的方式把他的名点出来。原文是这样的:“郡中诸少年介二仲来谒,乃从里社得方生。余尝语生,翩翩者也,与其从里俗为富家翁子,无宁折节为儒。生闻余言,洒言有概于中矣。退而深念曰:用彬不敏,又恶能儒?”这篇文章是有关收信人方用彬的一份极珍贵的资料,它说明了他的出身,他青年时期到北京入太学的经历,以及他与汪道昆的非同一般的关系,汪道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他的“领路人”,由此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方用彬会同王世贞等人有通信关系。另一篇是《处士方元素像赞》(《太函集》卷八○)。全文不长,全录于下:“其业博士,弃而弗程。其旅文士,镝而先鸣。其肖庄士,玄酒太羹。其风国士,莫汲王明。其托羽士,孚翼未成。其归处士,纯白孤贞。胡为其象,开士天竺?先生其斯为振古之士,人貌荣名。”我起先看到这篇像赞很高兴,因为开头几句与《赠方生序》所说方用彬的青年时代相吻合,以为后半段正概括了我当时还没有完全掌握的他后半生的情况。但后来又产生怀疑,因为“其托羽士,孚翼未成”,说明他曾信仰道教,但在信件中没有任何反映,而且“先生”也不像是对晚辈的称呼。最后才恍然大悟,这位处士方元素不是徽州方用彬,而是兰溪方太古。把这篇像赞与汪道昆写的《处士方太古传》对照,两相符合,只是后者具体而前者概括罢了。这又是一次两位方元素混淆的教训。
在作了将近一年的研究之后,我写了一篇《新发掘出的徽州文书——方元素信件介绍》(《安徽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4期), 目的是将我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作一总结,以求得学术界的支持与批评。我在这篇论文中提出了两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黟江是否确是方用彬的号?前面已经介绍,信札中有一四一通上款为“黟江”,仅次于“元素”,占全部信札的五分之一。能否正确判断黟江的身分,也是一个关键问题。我在文章中说黟江应是方用彬的号。我所以说“应是”,因为这只是推论,还没有找到直接的证据。我所以作出这个推论,从反面来说,是这批信件中,凡上款为两人或两人以上,从没有元素与黟江并列的,即没有元素与黟江是不同的两个人的证据;从正面来说,有几封书信或称元素,或称黟江,说明两者应是同一人。如“木”册第一通田艺蘅函,上款为黟江,信中则说“此事在元素谅之耳”。“金”册第九九通王寅函,上款为“黟江元素方先生”,黟江与元素连称而不是并称。又如“日”册六○、六七、六八、七五是相关的四函。“日”七五是张珪致黟江函,答谢黟江之来访及赠印章、手卷;“日”六○张珪函,无上款,从内容看,仍是答谢黟江,并以所画绢竹等回赠。“日”六七仍是张珪函,无上款,但从“日”六八可知,为致田艺蘅函,信中说:“昨写绢竹一画极得意,辄特差人送至黟江宅上,蒙赐图书之帖,并无一字及我,恐差去人役生诈匿之弊,会翁时或人往之便,乞一通问示我,万感。”张珪将自认为“极得意”的绢竹送黟江,黟江回帖中对此竟无反应,故请田艺蘅代问。“日”六八为田艺蘅函,上款为元素。信上说“此月川公翰也,幸足下作一书答之及竹可也,附上不恪。”“月川公翰”指“日”六七函(由此可知张珪字或号月川),田艺蘅将此函转交方元素,请他答书张珪并提及绢竹事。由此证明黟江即元素,也由此可知“日”六七虽是张珪致田艺蘅的信,为什么会由方元素收藏的原因。虽然我自信这个推论是完全可以成立的,但总希望能找到直接的证据。
第二个问题是希望能找到方用彬的家谱、族谱。我在文中说:“如安徽师大图书馆所藏《歙淳方氏柳山真应庙会宗统谱》就很可能有方用彬的记载,可惜目前还无缘得见。希望本文的发表能引起知道有关线索的读者的注意,给我以宝贵的提示。”文章发表后果然得到了有关学者和单位的回应。
1999年5月底回国后不久,我根据掌握的一点线索, 到安徽博物馆查阅馆藏的几部方氏族谱,发现其中的一部正是方用彬的族谱,先是喜出望外,细想又绝非偶然,真是功夫不负苦心人!
这部族谱题为《方氏族谱》, 十卷十四册, 清康熙四十年(公元1701年)刻印于扬州。这部族谱实际上是歙县环岩派一派之谱,准确的名称应是歙县环岩《方氏族谱》。
歙县方氏奉东汉方储为其共祖,至明后期时分为灵山、环岩、方村、瀹坑、瀹潭、潜口、联临等十余派,而以环岩派最盛。环岩派又分为墩上、忠堂、祥里、讲书、大宗、党里、省元、澄塘、教谕、罗田、文武、富户、全孝、烟村、绣衣、石川、棠源、中川、仲里、黄塘等二十门。方用彬属仲里门,从希道算起,他为第二十二世。
《方氏族谱》明确记载方用彬“字元素,号黟江,国学生。生于嘉靖壬寅八月廿六日丑时,卒于万历戊申四月廿八日。娶汪氏、樊氏,合葬上荫山。二子:彭龄、龄”。它不但证实了黟江确为方用彬的号,证实了他确曾取得监生的资格,我们也知道了他的具体的生卒年月日,生于嘉靖二十一年(公元1542年),卒于万历三十六年(公元1608年),为信件的断代提供了权威的证据。
不仅如此,《方氏族谱》是我考释方氏信件的基础材料之一。它使我们了解方用彬家庭(父、祖、子、孙)的具体情况。在五十三名方氏宗族的写信人中,有七人同属仲里门,有二十一人属仲里门以外的环岩派其他门,还有一些虽然没有信件但信中提及的方氏族人可在《族谱》中查到。他们之间血缘的亲疏以及行辈的高低,也清晰地显示出来。
回国以后找到的另一种重要文献是万历《歙志》,它成书于万历三十七年(公元1609年),在方用彬死后一年,主要编修者是方用彬的友人谢陛。万历《歙志》是在这批信件之后、时间与之最接近的县志。谢陛在《杂记》(卷三○)中记载了他与方用彬等同结丰干诗社的一段逸闻。这是地方志中直接记载方用彬的唯一一条材料,从中我们还可以知道方用彬在岩镇所居的街巷名。但万历《歙志》的价值绝不止此,它对我们了解这批信件的时代和地方背景,了解许多写信人,极有帮助。
我还要着重提出《十百斋书画录》的有关材料。《十百斋书画录》作者为歙县人金瑗,约成书于清乾隆五十一年(公元1785年),分上下两函二十二册,已知有三种稍有不同的抄本。该书著录了有关方用彬的两幅作品。一为僧人白足觉观万历戊子(十六年,公元1588年)赠方元素山水卷(上函癸集),知方用彬当年冬有南昌之行,往晤黎民表之子邦琰,并有汪道昆、王寅等人赠别诗。一为方用彬所画墨竹(下函子集),录方题《茂林烟雨》五言绝句一首,这是现存的方用彬的唯一诗作,诗题“兰皋逸史题”,除“方用彬印”、“方元素图书记”等外,还钤有“兰皋外史”印,证明“兰皋”是方用彬的另一别号。画上还钤有葫芦形“五石瓠”印,前面提到的在“金”册第九函之后的方思玄识语上也钤有同样的印记,为这篇识语属方用彬更增一条证据。
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在二十种文献中发现了有关方用彬的直接记载。这些文献与这批信件及其他文献相互印证,既可增加我们对信件的了解,也可使我们大致勾画出方用彬一生的轮廓。
五
在本书写作过程中,我始终坚持以下三项原则。这些原则,是我从多年研究实践的失败与成功中总结出来的。
(一)“有罪推定”原则
“有罪推定”,这是借用法律上的名词。我运用到历史学中,就是对所有新出现的历史文献,在未经确证它的真实性之前,暂时推定它是虚假的、伪造的赝品;而不是按照相反的无罪推定原则,在未经确证它是虚假的之前,就把它作为真品。
按照这条原则,我在接触到这类材料时,先考虑它作伪的可能动机,找出疑点。如果疑点证实,即可断定它是伪品;即使疑点排除,也要找到确证它是真品的正面证据。
具体到本书所考释的对象,它是一大批信件和名刺,如果它是赝品,有两种情况。第一,收信人伪造:方元素(黟江)伪造了一批别人写给他的信,以抬高自己的身分,以求得经济上或政治上的好处;第二,收藏人伪造;这些信件确是署名人写给方元素(黟江)的,但写识语的方思玄或吴期祚得到这些信件之后,冒充自己就是方元素或方元素的曾外孙。
先说假定的第一种情况,即方元素(黟江)伪造了这一批他人写给他的信。疑点就是,他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物,怎么可能同一批不同地区的名人有书信往来?
我很快就从常理出发否定了作伪的可能。因为,为要达到炫耀自己等目的,伪造少数几封名人信件就足够了;而这一批信件写信者四百余人,其中固然有不少名人,更多的是一般的人物,要伪造四百多人的不同笔迹,编造七百余封不同内容的信,而且还要一一符合写信人的身分地位,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当然,这还只是推理。我还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提出充足的正面的证据,才能彻底排除上述疑点。我把重点放在写信人中的名人上,因为从动机来说,只有伪造名人墨迹才有实用“价值”。
核对笔迹,这是我的第一步求证工作。现在的印刷条件比起过去已大为改观,许多博物馆、图书馆珍藏的著名书画真迹得以影印出版,欣赏名人墨宝已不是困难的事。王世贞可以说是这批写信人中的第一名人,他的信又放在第一册(“日”册)的开篇。故宫博物院就藏有王世贞的墨迹,还有写信人中的周天球、袁福徵、詹景凤等人的墨迹。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也藏有王世贞墨迹。拿这些墨迹与这批书信比较,只要稍具书法常识者都很容易作出判断,两者完全相符。
我的第二步求证工作,是考察书信内容的真实性以及写信人与方元素交往的可能性及途径。王世贞信很短,他说:“黎少参书久已题讫,检出奉上。方杜门谢客,不一一。”此信关键是确定“黎少参”是谁?“黎少参书”又指什么?黎少参指黎民表,号瑶石山人,广东从化人。因为他官至河南布政司参议,故称他为“少参”。王世贞同黎民表为诗友,王把他列为“续五子”之一,并为他的《瑶石山人诗稿》作序(见《弇州山人续稿》卷一五三)。方用彬曾从黎民表学书法,并到广东参加了黎的葬礼,汪道昆和方弘静都曾为方用彬珍藏的黎民表的一幅隶书陶渊明诗写了题词,分见他们两人的文集。“黎少参书”应指黎民表写的这幅隶书。从信中可知方用彬也请王世贞为这幅书法写题词。虽然我没有在王的文集中找到这篇题词,但有上述这些记载,可以确认“黎少参书”所指,从而也证实这封书信的真实性。方用彬如何认识王世贞,虽然还没有找到直接的记载,但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可能是通过黎民表,更可能是通过汪道昆,因为王、汪是好友,并为当时文坛的领袖,方则是汪的门人。
我通过上述两种途径,证实了一大批名人致方用彬信的真实性(具体的论证,详见各信的考释部分)。这些信一经证实,它们也就可以成为鉴别其他书信的证据。至目前为止,绝大部分信件已经证实,也就是说,这批信件总体的真实性已得到证实。少数不能证实的(主要是一些无上款的信件及名刺),我也在考释部分加以说明。
至于作伪的第二种可能,是指写识语的方思玄和吴期祚,是否冒充方用彬和他的曾外孙?随着前述《十百斋书画录》和歙县环岩《方氏族谱》的发现,这两篇识语的疑点已可排除,它们的真实性已得到证实。
(二)“金针度人”原则
“鸳鸯绣了从教看,莫把金针度与人”,这是金代著名文学家元好问论诗的名句。元好问在这里谈的是作诗。在形象思维领域,可能有些体会、想法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不能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但作为一名负责任的历史学者(包括文学史、哲学史等等专门史学者),却是能够而且应该把自己的方法,包括论证的过程展示给读者。
为什么这样做是必要的呢?从我切身的体会,我痛感误导不如不导。学者与读者的关系,从某种意义来说类似向导与游人的关系。学者将自己的研究成果、经验奉献给读者,读者则通过阅读著作,一步一步沿着知识的大道前进。正确的引导,会使读者得益;错误的引导,则会把读者引入歧途,离真理愈来愈远,反不如不导。
学者为要能正确引导读者,避免误导读者,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要本着对读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务必尽自己的最大可能,精益求精。当然,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作品中出现错误,也就是无心误导读者的情况也是难免的。我们固然不能因噎废食,因难免错误而不写作;但也应该预先采取减少错误带来的损失的措施,最重要的,就是要把自己的论证过程告诉读者。这样,即使出现错误,读者(包括后来的研究者)也容易发现,并且便于找出错误的原因与所在,及时纠正。
还是回到第四节所提及的那篇专门介绍方氏信件的文章,作者应该考虑到,读者中的绝大多数不可能看到信件的原件,全凭作者的介绍,而全部信件中并没有一处出现“方太古”之名,他既然把收信人定为方太古,就应该把得出这个结论的根据告诉读者。但他没有这样做,而好似毫无疑问地向读者宣布收信人就是兰溪方太古。如果把了解与认识方氏信件比作一次旅程,这位作者在旅程中的第一个交叉口就把读者引入歧途,并且还一再宣称“跟我来”。读者如果按照他指引的方向往前走,只能离事实的真相越来越远。
正是汲取了这个教训,本书在考释每封书信的时候(认人、认时、认地、认事),不但给出结论,而且列出论据及论证的过程。这样做,从积极方面来说,可以给读者提供研究方法的借鉴;从消极方面说,则是当出现失误时,读者能较易发现失误所在及致误原因。我诚恳地希望读者及时指出本书的失误。
(三)多种证据、连环互证原则
我所研究的对象是明代一批名人和非名人写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物方用彬的信件。如果我们只是要了解这些名人的一般情况,可以比较容易地找到相关资料。但是我们要了解的是这批名人同方用彬的关系;是那些非名人的写信人的情况,以及他们同方用彬的关系;以及方用彬本人的情况。因为人数众多而又多非名人,即便有材料也必然非常分散。要从浩如烟海的文献中搜集有关这些情况的确切资料,进而得出正确的结论,难度颇大。根据这批信件的特点,我搜集资料的范围大致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明实录》、《明史》等全国性的官修史书。它们提供了这批书信的时代大背景材料,也有不少写信人的传记材料或有关记载。
第二,进士题名录及登科录。不但提供了写信人中曾举进士者的材料,也有进士的兄弟及家庭情况的材料。
第三,有关的地方志。从范围来说,包括有关省、府、县的通志、府志、县志。令我高兴的是,方用彬家乡歙县岩镇还流传有一部镇志——《岩镇志草》。这里说的“有关的地方志”,不但指方用彬及写信人籍贯所在的地方志,还包括这些人为官所在或曾居留的地方的志书。
第四,写信人及有关人现仍流传的文集及其他方面的著作。这里所说的“有关人”,指在写信人名单之外的方用彬友人或写信人友人的著作。
第五,书画谱、印人谱等。因为方用彬能书善画,也工于篆刻。他的友人中有一部分是书画家、篆刻家。
第六,有关族谱。最重要的当然是歙县环岩《方氏族谱》。
我将这六方面的资料互相印证,以及用这些材料与书信互相印证,解决了大部分疑难问题。而某封书信一经证实,它本身即可作为证据,不但可以用于解释其他未经证实的信件,有些也可纠正上述六方面资料的错误。例如,土册第二七四通是晏仕翘的名刺。我在康熙《徽州府志》卷三《郡职官》中查到府推官有吴仕翘,隆庆四年(公元1570年)上任。“仕翘”之名较少见,“晏”与“吴”形近,我怀疑为同一人。好在府志注明此人为进士,我进而查《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其中无吴仕翘而有晏仕翘,江西清江人,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三甲二十一名。据《索引》及土册二七四通,可证《府志》误“晏”为“吴”。据《府志》,知土册二七四通之宴仕翘为徽州府推官,通名刺时间为隆庆四年或稍后。
我在两年多艰苦的搜集材料和考释信件的过程中,一方面为能够发掘出如此丰富的材料,解决了如此之多的疑难而感到欣慰,因为它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期。另一方面,我也深深感到,如果不是近二十年来大批古籍的影印,使我能够比较方便地查阅过去分藏在各地的文献,我的考释虽不能说绝对不可能,但可以肯定地说不能达到现在这样的规模和水平。
我也必需说明,我所搜集的材料肯定还有遗漏,我的考释工作肯定还有缺失。这一方面是由于我的水平所限,另一方面是为时间和精力所限。比如说,在族谱的利用方面还大有补充的余地,如环岩派以外的方氏族谱,以及歙县汪氏、黄氏、许氏、吴氏、程氏、鲍氏等族谱,肯定还有相关材料。但研究工作总是有阶段性的,这些工作有待于来日或来者了。
作者附识:《美国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图书馆藏明代徽州方氏亲友手札七百通考释》分四大部分:一、导言;二、方用彬及其亲友;三、手札考释;四、索引。全书约5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