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奥塔的悖谬逻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悖谬论文,逻辑论文,利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悖论逻辑的思想背景
利奥塔提出悖谬思维逻辑,是建立在他对当今知识状况的基本判断之上的,这构成他的思想背景。
他指出的“悖论”现象的大量存在以及这对于逻辑与推理方式的影响,也就是说,在他看来,各种科学领域中普遍出现的悖论现象,使得我们必须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在这方面,利奥塔主要从如下两个方面做出论证。
第一是引用哥德尔的“不完备性定理”作为论据。
利奥塔认为,哥德尔定理是知识本质发生变化的一个真正范例,他并且由此引伸出两方面的意义,首先是关于知识合法性的。其次,利奥塔进一步论证说,与此相伴随的是“理性”概念的一个大变化,普遍的元语言的原理,已经为能够证明指称命题之真的多元化的形式(公理)系统所替代。这些系统为某种普遍的、但并非是相容(一致的)元语言所描述。因此,以往在古代与现代科学中被视为悖谬、甚至是悖谬推理(paralogism)的东西,如今在一些系统里获得了新的使人信服的力量,赢得了专家们的接受。
第二是从反决定论、反操作性概念方面做出论证。
利奥塔还进一步从动力学方面来对此问题做出论证。
利奥塔由动力学方面的论证得出的结论是,在知识与预见的范式中,连续的可微分的功能正在失去它的突出地位。
此外,利奥塔倡导悖谬思维的另一个重要根据,则是来自于对语言游戏的异质性这一本质的断定,他认为不能同意哈贝马斯通过对话来寻求一种普遍共识的方式以解决合法化问题的思路,认为这既不可能,并且也不慎重。在他看来,共识已经是一种过时的,令人怀疑的价值。
以上我们看到,不论从自然科学、还是从社会科学方面的角度进行论证,利奥塔最终的目的都是要确立“悖谬”作为后现代知识的基础与特征。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他还从另外一些方面对他的“悖谬逻辑”的主张提出一些论据,虽然这些说法大都只是点到为止,并没有展开论述。概括起来,这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其一,他认为科学的发明总是产生于“歧见”;其二,他把社会看作并非是整体一致的,而是充满对立的;其三,把知识的“合法性”解释为来自“游戏”规则,而这些规则本身是异质性的;任何所谓的“意见一致”必定暗含有政治暴力和非正义;其四,正是对悖谬推理的探求,使我们对这种游戏规则的采用成为有效的。因此,并不存在某个作为合法性标准的“元话语”或“元叙事”来决定其他话语的真假,从而也不应当以某种统一各种话语的约束性的模式为前提或标准,来限制人们的思想。重要的是平等的对话,每个人都必须倾听他人的说法,就像在游戏中每个游戏者都有他的游戏权利一样。这样,后现代知识就不是某些权威的纯粹的工具,它提高了我们对于差异者的敏感性,加强了我们对于不可公度者的宽容性。
二、悖论逻辑的内涵
基于这些论证的结果,利奥塔宣称各种语言游戏(包括科学探索的游戏)的目的是探求“悖谬逻辑”(paralogy)。虽然有关这种逻辑的具体内容,他并没有给出专门的论述,但他在《后现代知识状况》的一个注释中所说的一段话:“……有关开放体系的研究,局部决定论,反方法论——总之,这一切都被我归纳于悖谬逻辑之中”,却也给我们勾勒出了他心目中的悖论逻辑的主要内容。
这里,“有关开放体系的研究”,指的是他所强调的“科学是一个开放系统的模式”,以及与此紧密相关的语言游戏中不存在什么普遍的“元语言”、“元叙事”,即不存在什么能够规定与评价科学研究及其学说的绝对真理或方法的思想。
这种“局部决定论”首先是由语言游戏本身的系统开放性、多元性所决定的游戏元素是异质的,因此有着许多不同性质的语言游戏,而且它们应当有着各自不同的规则。利奥塔把这称为“语言粒子语用学”。
其次,它是反对“共识论”与反对“系统论”的一个替代物。
再者,局部决定论针对的是当时颇为流行的系统论。
在利奥塔那里,共识是与歧见相对的,论证了共识是不可能达到的东西,他随之强调科学研究重要的是对歧见的探求,并把它界定为语言游戏的目的。这与他对后现代知识的状况与性质的判断是一致的。
利奥塔还把对“佯谬”与“歧见”的追求推及到社会规范领域中去。一个人只有进行竞争,才可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理解社会关系上,我们所需要的并不仅仅是交往理论,而更重要的是以竞争为根本原则的游戏理论。
利奥塔同样将这种悖谬逻辑运用到历史领域,在历史的目的性问题上,利奥塔强调的也是它的多元性、异质性。他认为,假如要使历史追求单一的目的,那么其结果将是“充满凶兆”的,导致的必定是诸如希特勒法西斯“第三帝国”式的恐怖结果。
此外,他批评系统论及其所提出的合法性理论不具有任何科学基础,因为科学并不根据这种理论范式来运作。相反,就科学是关系到“差异性”(differential)这一点而言,它的语用学提供了一个与稳定系统相反的模式,即科学是一个开放系统的模式,其中不存在任何能够规范或评价其他语言的“元语言”。利奥塔并且认为,当代科学排除了应用科学的系统模式来描述社会的可能性。
作为否定卢曼的系统论思想以及哈贝马斯“共识”论的结果,利奥塔重申语言游戏的异质性,以及在规则的形式与采用上的局部决定论。这两个思想构成了他的悖谬逻辑的基本内涵。此外,如他所提及的“反方法论”也是他的悖谬逻辑的一个组成要素。他援引梅达瓦(P.W.Medawar)的论述说,并不存在任何科学方法,创生观念是科学家的最高成就。科学家同人们一样,不过是讲述一个故事。不同之处仅仅在于,他有责任去证实它们。
不论是规则的异质性,局部决定论,还是反方法论,总之,他的悖谬逻辑所反对的对象,是追求整体性、普遍性的现代哲学思想方法。在他看来,我们已经为向往总体与统一,为调和概念与感觉、透明的与可交往的经验,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以上我们论述了利奥塔有关悖谬逻辑的思想背景及其相关内容。在这方面,利奥塔通过哥德尔的“不完备性”定理等例证作出的有关普遍逻辑的“不完备性”的论述,是有一定说服力的。它为后现代哲学进一步阐明了思维逻辑的基础。不过,对于这种逻辑的建设性的方面,也就是说,关于它的具体内容规定、操作方法等,利奥塔实际上给出的也很有限。所以可以说他“破”得多,“立”的少。这里,我们可以给予积极评价的是,同其他后现代主义者一样,利奥塔对事物“差异”性质的强调,以及相应对这种类型思维的性质与方法的研究,有助于拓展人类的思维空间与思维方式,使人注意到事物特殊性,而不至于让普遍性吞没这种特性。不过,他这方面的思想也存在错误之处,这就是,对科学研究来说,普遍性及其相关的本质乃是需要把握的主要对象。因为不论将科学界定为把握事物的因果关系或其规律性,它们的共同点都在于普遍性。因此,不能片面地强调差异,一概地反对普遍性。对于思维而言,不论是“普遍逻辑”,还是“悖谬逻辑”,都只是它的一个工具。而工具是有不同用途的。善于使用它的人在于根据不同的对象来决定具体的使用,而不是单一地仅仅使用某种工具,从而武断地排除其它工具,这是我们需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