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党组织建设与完善的难点与对策_隶属关系论文

民营企业党组织建设与完善的难点与对策_隶属关系论文

论私营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的难点及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组织论文,建立健全论文,难点论文,私营企业论文,对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调查分析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不难看出,私营企业党的建设面临着能不能建、能不能发挥作用两个主要问题,其实质内容是两大难点:当前形势下私营企业能不能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职权和职责是什么,能否得到科学正确的规范并发挥应有的作用?

这两大难点都需要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才能得到较全面、较正确的解决。本文侧重探讨第一个难点,即在私营企业建立健全党的组织问题,这是搞好私营企业党的建设的前提。

一、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健全党组织的可能性

可能性是客观事物的一种发展趋势,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转化为现实,是潜在的现实。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健全党组织的可能性,即指在私营企业中存在着建立健全党组织的一定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党章、党的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基层党组织的建立和健全,是保证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

根据党章的规定,中共山东省委、济南市委组织部,从私营企业党建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健全党组织又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主要内容有:①凡有3 名正式党员并相应转移了组织关系的私营企业,都应建立党的基层组织。②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党的组织,要贯彻积极稳妥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既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和党员的数量,又要考虑企业生产经营是否较为稳定,有无合适的党组织负责人选,党组织建立后领导关系是否顺畅等因素,积极创造条件,成熟一个建立一个。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支部条件的,可先建立党小组,或与相邻的单位建立联合党支部。③要从有利于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上级党组织加强领导出发,以本地为主,因地制宜地确定私营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在乡村,私营企业党支部可由企业所在村的党总支部(党委)领导,规模较大的、跨村跨乡组织生产经营或设在乡驻地的私营企业党的组织,可由乡镇经委或私营(个体)协会党组织领导,也可由乡镇党委直接领导。在市、县区域,私营企业党组织可由区、县(市)私营(个体)企业协会党组织领导,也可由街道、乡镇党委直接领导。④私营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由上级党委考察确定人选,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先由上级党委任命,待条件具备后再进行选举。确定党组织负责人,必须着重考察其政治素质。本企业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委可通过适当途径和方式,向企业推荐党组织负责人人选。⑤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建立、撤并及隶属关系的调整,必须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报上级党委批准。

党章是党的根本性文献,是党制定一切文件、规定的基本依据,提供了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根本依据,党的组织部门对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又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这就大大增强了在私营企业中尽快建立健全党组织的可能性。

2.私营企业发展的状况

近几年,私营企业发展的状况大体可以作如下的概括:

①发展的速度快,并呈现出持续增长的势头。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以后,私营企业进入了快速持续发展的阶段。私营企业户数、从业人数和注册资本总额,1992年分别比1991年增长28.8%、26.0%、79.8%。到1996年,上述三项指标分别达到81.9万户、1171.1万人和3752.4亿元,其中,私营业主已超过170万人。私营企业户数最多的是广东10.3万户,浙江8.8万户,山东6.6万户,上海5.5万户,江苏5.1万户。

②企业经营规模扩大,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私营企业平均每户注册资金逐年增加,而雇工人数相应减少。例如,1990年分别为9.7万元、 15.08人,1992年分别为15.9万元、12.22人,1994年为33.5万元、12.95人,1996年分别为45.8万元、12.22人。

③第三产业虽然仍占主导地位,但第一产业正在成为私营企业发展的新领域。从事第三产业的私营企业户数41.7万户,占私营企业总户数的50.8%;从业人数474.1万人,占从业人数的40.5%; 注册资金2286.8亿元,占注册资金总数的60.9%。从事第一产业的私营企业户数已有1.1万人,占私营企业总数的1.3%;从业人员14.9万人;注册资金45.1亿元。

④私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具体表现在:私营经济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私营经济成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全面增长的重要举措;私营经济成为完善所有制结构、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私营经济上缴税金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在部分地区已成为当地财政的主要来源,并在安排下岗职工、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私营业主在整个社会人员结构中所占比重很少,但社会影响较大,特别是经营规模较大的私营业主,他们与当地党政机关有着各种各样的联系,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据有关资料表明,全国私营业主当选或被推荐为县以上人大代表的有5400人,政协委员8600人。①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和引导,使之健康发展。对此,我们应充分认识到,一方面,私营经济将会有大的发展,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另一方面,我国现阶段的私营企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里的私营企业,私营企业的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私营企业越是发展,越需要加强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的组织,这是促进和保证私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3.私营企业中党员队伍的现状

据1994年底全国第二次私营企业调查的数据显示:全国私营企业主170万人左右,其中,中共党员17.1%共青团员4.5%,民主党派5.0 %。另外,参加私营企业家联谊会的16.2%,参加私营企业协会的43.7%,参加同业公会的6.4%。②

据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数字表明:济南市截止1997年底,从事个体私营经济人员共约50万人左右,其中中共党员5365名,私营企业股东中的党员924名,私营企业雇工中的党员3194名。1998 年上半年,我们通过对济南市注册资本在100 万元以上的部分私营企业深入的调查分析,这些企业的业主和领导骨干原来是中共党员干部的约占私营业主和领导骨干总数的70%左右。

据1995年6月底统计,深圳市私营企业约13863户,占全市企业总数的25%。在私营企业中的从业人员约18万人,其中,投资者36544 人。私营企业中的中共党员约1000名,约占私营企业职工总人数的1/180。另外,私营企业主和私营企业中的雇工原系公有制企业工人的约占总人数的25%,国家干部的约占总人数的22%,农民的约占总人数的17%。这些情况从侧面反映出建立健全党组织的有利条件。③

上述对私营企业党员状况的分析,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一是私营企业主和私营企业中的高级雇员(领导班子成员),其前身是中共党员干部或国家干部的占相当大的比例。这一情况表明,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健全中共党组织的骨干力量是具备的。二是规模稍大一些的私营企业,大部分具备成立党组织党员必备的人数要求。这说明,建立健全中共党组织的党员基础也是具备的。三是在私营企业中的雇员,大多数对私营企业没有建立党的组织有失落感、危机感。他们遇到了困难和麻烦,不愿意直接与私营业主打交道,总想依靠党的组织进行解决。这说明,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健全党组织的群众基础是比较好的。总之,党员骨干、党员数量、群众愿望等方面,都为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提供了很大的可能性。

二、现实中存在的差距及其原因

从全国来看,党的十五大以后,为私营企业的健康迅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条件和社会环境,私营企业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都有增加和提高,但党的建设仍然是个极其薄弱的环节,绝大多数企业处于没有党的组织的状态。从局部情况看,私营企业中党的建设还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概括起来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难。到1997年底,济南市1997年新发展个体工商户38350 户,总户数达250467户。1997年新发展私营企业3110家,总数达9095家,其中注册资本超过100万元的349家,超过1000万元的5家。在9095 家私营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61个,其中党委1 个(山东三株实业有限公司党委),党支部60个,建立党组织的私营企业不足私营企业总数的1/150。另一方面是党组织发挥作用难。据对济南市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10 家私营企业抽查的结果,有3家建立了党的组织, 而真正组织机构健全,能正常开展工作、发挥党组织应有作用的只有1家, 其余两家仅是为了招聘人才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基本上形同虚设。

造成上述差距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私营企业很难明确上级主管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不规范,使有关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健全党组织的文件规定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调查表明,这一问题的大体情况有:一是相当多数量的私营企业根本没有见到这方面的文件和规定,许多在私营企业工作的党员对此根本不了解、不知道。二是有的文件规定本身不太符合实际情况,有的则过于简单笼统,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具体操作。三是党的组织部门缺乏硬性检查监督,只限于一般性的要求和号召,不像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违犯了有关规定立即强制执行。

2.私营企业的党员组织观念淡薄。有的不愿转移组织关系,只是一年或半年到原单位交交党费,不过组织生活,成了“自由”党员。有的认识上有误区,认为自己是私营企业主的雇员,自己干活,老板给钱,有没有党员身份无所谓。

3.有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的组织,在为到私营企业工作的党员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时态度消极,甚至设置种种障碍。有的党组织负责人认为主动到私企工作的党员是觉悟不高的表现;有的党员是原单位骨干,领导不想放行;有的党员到私营企业工作搞“不辞而别”,搞僵了关系,等等。上述问题表现不尽相同,但结果是一致的,即因原单位组织以种种理由或拖延、或根本不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致使有些私营企业因党员数量不足而难以建立健全党的组织。

4.私营企业方面的原因。济南市私营企业主的构成大体有四种:一是原来就是党员干部,受党的传统教育较多,能较积极主动地把我党许多优良传统移植到私营企业中,并自己担任党组织的负责人。二是原来是党员干部,但成为私营企业主后产生了矛盾心理,一方面,不成立党组织,自己的党员身份难以体现,有失落感;另一方面,成立了党组织,又怕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党组织、工会和公司的关系难以理顺,影响企业的效益。三是有的非党员私营业主虽然年纪比较轻,但因受家庭等影响,对党有感情,主观上想入党,但从党的性质来讲又不允许他们入党。四是有的文化水平较低的非党员私营业主,认为追求经济效益就是企业的一切,未考虑建立党团组织问题。分析中不难看出,私营企业主的大多数,在对待建立党组织的问题上,态度不够积极,强调客观困难多,心存疑虑的多,这是影响私营企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因素。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1.要正确认识我国现阶段私营企业的性质、地位及其今后的发展方向,端正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健全党组织的指导思想

我国现阶段私营企业的性质,可从共性和特殊性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就共性而言,它同一般资本主义企业本质属性一样,生产资料归私营业主所有,凭借生产资料与雇佣劳动相结合,达到资本不断升值的目的。正如1989年8月28 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中指出的:私营企业主的合法权益和正当经营应受到保护,但私营企业主同工人之间实际上存在着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不能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已经是党员的私营业主,除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外,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的义务。平等对待工人,尊重工人的合法权益。就特殊性而言,我国现阶段的私营企业,是在党和国家政策的指导下,产生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运行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之中,受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和领导。我国现阶段私营企业的地位,就是党的十五大所指出的:私营经济是构成建设有中国特色基本经济制度的一种重要经济形式,是符合“三个有利于”的一种所有制形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营企业今后发展的方向,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这对满足人们多样化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这就告诉我们,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加强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应是鼓励、引导和促进私营企业的大力发展,而不是限制或阻碍私营企业的发展。

2.要依据私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在私营企业隶属关系或领导关系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当前对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要求、规定,由于隶属关系不统一,可以说是政出多门。党委的组织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政府经委、工商联、私营(个体)协会等部门中的党组织,均有自己的规定和要求。

上述政出多门的文件规定,由于大多是从部门和行业的特点出发,又以其上级文件为依据,造成有的相互矛盾、冲突,使企业无所适从;有的不切合实际,难以操作落实;有的作表面文章,发了文件并没想去实践它,等等。解决私营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问题,是否应遵循这样的思路:私营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原则上应从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隶属于各级地方党委。目前许多地方党委简单地要求私营企业党组织隶属于私营(个体)协会党组织的做法,随着私营企业发展,越来越不适应需要。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对私营企业和公有制企业应同等看待,也要把私营企业分解为不同的经济类型,同公有制企业一样在行政隶属关系上找到相应的主管部门,然后再按行政隶属关系明确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关系,这是许多私营企业主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强私营企业党的建设的需要。

3.要研究新时期党员管理的规律,对私营企业中的党员进行科学管理

党员管理是指党组织运用教育、组织、制度和监督等方式,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约束。一般意义上所讲的党员管理,可以说从建党时就开始了,这集中体现在党章和党的领袖人物的论著中。但把党员管理作为一门科学、一个学科来看待,即有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理论体系,无论实践还是理论都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特别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营企业中党员管理规律的探讨,更是个十分薄弱的环节。例如,在处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问题上,大都还沿用传统的做法,以6 个月以上或6个月以下作为转移组织关系的依据。但客观上讲, 现阶段的私营企业基本上是处于起步阶段,很不成熟,生产经营规模、效益等都十分不稳定,这就决定了党员在私营企业中工作的不稳定性,而转移组织关系又是件相当严肃和复杂的事,让党员频繁地办理组织关系的转移是不现实的。党员组织关系不能及时转移,私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就难以实现的。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应从现阶段我国私营企业的实际出发,制定出适用的党员管理的措施。一方面,对在私营企业中工作稳定性差的党员,可采取党的组织关系和党的组织生活相对分离的办法进行管理。党员可持党员证明信,在从业的企业里参加组织生活。还没有建立党组织的私营企业,可由所在地的党组织进行管理。要建立党员组织生活情况记录册,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要以党员活动记录册记录的情况为重要依据,按规定对党员进行评议和鉴定。这样做,既解决了频繁转移组织关系的矛盾,又能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另一方面,要严格坚持党员标准,严肃党的纪律。江泽民同志1989年8 月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发展党员要重视质量,不能单纯追求数量、搞滥竽充数,滥竽充数的党员放在党内比在党外更有危害。对那些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素质低、经不起考验的党员,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坚决清除出党,以此来纯洁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

4.要解除私营企业主的某些顾虑和疑惑,使他们积极支持建立健全党组织的工作

各级党的组织应清醒地认识到,私营企业主在私营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工作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私营企业最大的特点是私有性,即生产资料归私营企业主所有,企业中其他成员包括共产党员在内,都是私营业主的雇员,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要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私营企业中首先要有一定数量的党员,而法律上又没有规定私营企业招工必须要招相应比例的党员,假如私营业主不招收党员雇员,建立健全党组织就无从谈起。据调查,目前私营企业主对建立健全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顾虑有:有的私营业主认为私营企业党组织属地化管理,要隶属于街道办事处党委领导和管理,担心街道党组织活动琐碎,影响企业正常的工作。大多数私营企业主认为,私营企业必须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要自我发展,自主经营,风险很大,党组织活动都是无效劳动,分散精力,影响生产经营。有些私营业主心存顾虑,怕建立了组织后搞阶级斗争,搞对立,鼓动工人闹事,使企业不得安宁。针对上述问题,要教育私营企业主认识到,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是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的需要,是促进和保证私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不是个人愿意不愿意的事。私营企业所在地的地方党组织,不能像对待国有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那样去领导和管理,而要多做支持、促进企业发展的工作,要按照私营企业党建工作规律办事。私营企业中的党组织和党员,要正确处理党员与私营业主、党组织与企业的关系。要认识到,现阶段的私营企业和私营业主,在目标上与国有企业一样,都是为了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的社会主义事业,因此不能搞对立。在实际工作中,关键是要研究党组织怎样发挥作用的问题,有作为才能有地位、有生命力,要使私营业主感到党组织是私营企业的依靠,党员和党组织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模范带头人,是协调私营业主、工会、工人之间关系的政治核心力量,只有这样,私营企业党组织才能尽快建立健全起来。

收稿日期:1999—11—11

标签:;  ;  ;  ;  ;  

民营企业党组织建设与完善的难点与对策_隶属关系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