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的硕士论文与高密东北乡土文学王国_文学论文

莫言的硕士论文与高密东北乡土文学王国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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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09(2013)05-0069-07

莫言获得了2012年度诺贝尔文学奖。2012年12月10号,莫言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的音乐厅,穿着他特意做的漂亮的燕尾服,庄严地从瑞典的国王那里亲手接过诺贝尔文学奖的证书、奖章和奖金。全中国的人民都为他感到骄傲。全世界的华人都为他感到骄傲。因为他是用汉语写作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一个中国公民。我作为他的硕士论文指导教师,为他的成功感到无比的高兴。高兴的不仅仅是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高兴的还在于他终于实现了自己毕生的理想——成功地建立起了强大的高密东北乡的文学王国。

建立高密东北乡的文学王国是莫言1994年撰写的硕士论文《超越故乡》第一次提出来的。这篇论文的题目开始是我提出的建议,可以结合自己的创作写“童年经验与文学创作”,但最后他改题为《超越故乡》,可论文主旨和内容与我设想的大体一致。硕士论文于1994年5月11日上午答辩,我作为他的硕士论文导师,请程正民教授出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有鲁迅文学院的何镇邦教授,还有目前在清华大学任教的罗钢教授和首都师大任教的陶东风教授。答辩的地点就是北师大旧主楼七层的文学理论教研室里。

答辩在愉快的气氛中进行。莫言的答辩充满风趣,他不断用手比划着,说,故乡是他创作的源头活水,“我的手伸进故乡,抓出来的是一条小鱼,那就是一篇短篇小说,如果抓出来的是一条不大不小的鱼,那就是一个中篇小说,如果运气好,抓出的是一条大鱼,那就是一个长篇了。”他顺利地在那个研究生班毕业,并通过他的硕士论文答辩,获得文学硕士学位。莫言也就这样成为了我们的校友。

讲三个问题:

一、源于故乡,超越故乡

莫言于1978年开始文学创作,那时他在部队生活,他最早的文学创作是要“抵制故乡”。他笔下写的是“以海岛为背景的军营生活”,“去写海洋、山峦、军营”,也发表了几篇这类题材的小说。他在论文中说:“在以后几年里,我一直采取着这种极端错误地抵制故乡的态度。”②但是莫言意识到,这些小说都是“假货”。他在论文中,进行了反省,说:“为了让小说道德高尚,我给主人公的手里塞一本《列宁选集》,为了让小说有贵族气息,我让主人公弹钢琴三部曲(其实至今也没有见过钢琴是什么样子),等等等等,胡编乱造,附庸风雅,吃一片洋面包,便学着放洋屁;撮一顿涮羊肉,便改行做回民……无论如何乔装打扮,也成不了文雅公子,我的小说无论妆点上什么样的花环,也只能是地瓜小说。”②为什么莫言会在他的论文中作出这样的反省呢?这是因为他认识到,他开始的创作离开了文学赖以生存的大地,赖以生存的泉源;他认识到自己小时候亲身体验过的贫穷、饥饿和苦难就是文学创作最好的源泉。对于莫言来说,对他最亲切的、有着刻骨铭心体验的是故乡20年的童年、少年和青年的生活经历,以及日后要进入他的小说里的他的祖父、祖母、父亲、母亲、姑姑、乡亲和朋友等。离开了这些莫言所熟悉的小说赖以生存的泉源,怎么能写出真东西来呢?

1984年,莫言的小说创作有了一次转折。他开始向故乡靠拢。论文中说:“其实,就在我做着远离故乡的努力的同时,我却一步步地、不自觉地向故乡靠拢。到了1984年秋天,在一篇题为《白狗秋千架》的小说里,我第一次战战兢兢地打起‘高密东北乡’③的旗号,从此便开始啸聚山林、打家劫舍的文学生涯。‘原本想打家劫舍,谁知道弄假成真’。我成了文学的‘高密东北乡’的开天辟地的皇帝,发号施令,颐使气指,要谁死谁就死,要谁活谁就活,饱尝了君临天下的乐趣。什么钢琴啦、面包啦、原子弹啦、臭狗屎啦、摩登女郎、地痞流氓、皇亲国戚、假洋鬼子、真传教士……统统都塞到高粱地里去。”④这样,莫言终于找到了创作的泉源。不久,他发表了他成名的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这篇小说取材于“文革”期间他自己在一个桥梁工地砸石子和拉风箱的经历。

莫言论文对于故乡与创作的关系的理解,概括起来有两点:

第一点,故乡是“血地”,创作源于作为感情根基的故乡。他在论文中写道:“作家的故乡并不仅仅是指父母之邦,而是指作家在那里度过童年乃至青年时期的地方,这地方有母亲生你时流出的血,这地方埋葬着你的祖先,这地方是你的‘血地’。”⑤这就把故乡对作家的意义提高到极高的地位。莫言在论文中引过李贽的“童心”说(“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引过海明威的“摇篮”说(“不幸的童年是作家的摇篮”),引过俄国作家康·巴乌斯托夫斯基的“馈赠”说(“对生活,对我们周围一切的诗意的理解,是童年时代给我们的最伟大的馈赠。”)但是比较之下,我认为莫言的故乡是“血地”说,更富于深刻的情感内涵。莫言的“血地”说,从根本上是从亲情的角度、情感的角度来理解故乡对于作家的意义。情感是文学创作的根本,有情感的渗入,才会有动人心魄的作品,离开了浓烈的情感,作品必定是苍白的,所以莫言称故乡为“血地”,就是他认为创作要有感情的根基。并认为把故乡作为感情的根基这一点,是具有普遍性的,许多作家都这样做,他说:“当你构思一个故事,最方便的写法是把故事发生的环境放在你的故乡。孙犁在荷花淀里,老舍在小羊圈胡同里,沈从文在凤凰城里,马尔克斯在马孔多,乔伊斯离不了都柏林,我当然是在高密东北乡。”⑥

第二点,超越故乡,创作应从特殊性中凸显普遍性。莫言虽然认为故乡是文学的“血地”,但又从来不把艺术描写局限于故乡,尤其不把作品中的思想和哲学局限于故乡。论文中他曾引过和评论过美国作家托马斯·沃尔夫,说:“托马斯·沃尔夫在他短暂一生的后期,意识到自己有必要从自我中跳出来,从狭隘的故乡观念中跳出来,去尽量地理解广大的世界,用更崭新的思想去洞察生活,把更丰富生活写进自己的作品,可惜他还没有认真去做就去世了。”⑦所以莫言在论文中强调:“现实中的故乡与我回忆中的故乡、与我用想象力丰富了许多的故乡已经不是一回事。作家的故乡更多是一个回忆往昔的梦境,它是以历史上的某些真实生活为依据,但平添了无数的花草,作家正像无数的传说者一样,为了吸引读者,不断地为他梦中的故乡添加枝叶——这样将故乡梦幻化、将故乡情感化的企图里,便萌动了超越故乡的希望和超越故乡的可能性。”⑧那么为什么不如实地描写,而要把故乡变成一种梦境,将故乡梦幻化和情感化呢?这就是对故乡的审美(包括审丑)的评价。而更重要的是,作家有自己的文学理想,有自己的审美的追求,有自己的价值取向,就是在这种梦幻化和情感化中,这一切都可能渗入其中,这样或那样被实现,从个别的特殊的故乡里,写出普遍的人类相同的人性、人情,写出人类的美好的追求。这从特殊中凸显普遍,是文学从地区性提升为世界性,使高密东北乡文学王国与整个世界息息相通,从而使作品为世界的人民所理解,并获得有一种为世界的读者所激动的力量。

二、论文观点在莫言创作中的成功实践

莫言在进入北师大和鲁迅文学院合办的研究生班前,就已经成名,他的以高密东北乡为题材的《透明的红萝卜》和《红高粱》已经发表,受到读者的热烈的欢迎,引起文坛的震动。他的硕士论文是他创作经验的总结和理论提升。但在通过硕士论文答辩后,他对建立高密东北乡文学王国的认识更深刻了,愿望更强烈了,实践也更自觉了。这是不能否认的。

大家知道,莫言的长篇小说共有十一部,即《红高粱家族》、《天堂蒜薹之歌》、《食草家族》、《十三步》、《酒国》、《丰乳肥臀》、《红树林》、《檀香刑》、《四十一炮》、《生死疲劳》、《蛙》,此外还有多部中篇和短篇,这些作品差不多都取材于“高密东北乡”,写了高密东北乡的各种人物,其中作为人物原型的就有他自己、他的爷爷、他的父亲、他的母亲、他的兄弟、他的姐妹、他的姑姑,以及许多乡亲。一般人认为他的《透明的红萝卜》是他最好的小说,莫言在斯德哥尔摩的讲演《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中回答说:“很多朋友说《透明的红萝卜》是我最好的小说,对此我不反驳,也不认同,但我认为《透明的红萝卜》是我的作品中最有象征性、最意味深长的一部。那个浑身漆黑、具有超人的忍受痛苦的能力和超人的感受能力的孩子,是我全部小说的灵魂,尽管在后来的小说里,我写了很多的人物,但没有一个人物,比他更贴近我的灵魂。”⑨实际上,这部小说的原型就是莫言自己,是他在那个桥梁工地劳动了60个昼夜所留下的真实生活的艺术加工。《天堂蒜臺之歌》写的是某县号召农民种蒜臺,但后来蒜臺卖不出去,农民闹事,包围了县政府,写出了人民的不平和愤怒,写出了他们的命运。这件事不是高密东北乡的事,但莫言也把这事件的环境挪到高密东北乡。他认为只有这样写,他心里才有底,才能把事件和人物写得活灵活现。如今可以说,他真正地实现了他的理想,建立起一个“高密东北乡”的文学王国,他自己就是这个王国的“皇帝”,在这里他一个人说了算,他在这里掌握了许多人物的生死予夺之权,他在这里“独断专行”,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因为这里是他的“富矿”,他摸透了高密东北乡的生活逻辑和艺术轨迹。这是他的领地,是他的文学王国啊!

但我尤其要强调的是,莫言不是一般地如实地记录自己故乡的风土人情,一个个离奇的故事,周围的环境,这里生长的动物植物等等。他着力要做的是要把自己的故乡梦幻化、情感化,也就是审美化。他写的是“高密东北乡”,又不完全是“高密东北乡”,“高密东北乡”人、事、景、物,都发生了变异。在他的笔下,有时把那里的事物诗化了,如在《透明的红萝卜》中,放在铁砧上的红萝卜怎么会透明的呢?姑娘脖子上的围巾怎么会变成红色飘动的火焰呢?这是诗化的结果。有时又把事物极端化,如那种残酷的“檀香刑”,人们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它是莫言的极度的虚构和想象。他是那个文学王国的“国王”,他有这个权力。在《蛙》里以他姑姑为人物原型,但不是简单的复制。莫言在斯德哥尔摩的演说中说:“姑姑确实是我写《蛙》时的模特,但小说中的姑姑,与现实生活中的姑姑有着天壤之别。小说中的姑姑专横跋扈,有时简直像个女匪,现实中的姑姑和善开朗,是一个标准的贤妻良母。现实中的姑姑晚年生活幸福美满,小说中的姑姑到了晚年却因为心灵的巨大痛苦患上了失眠症,身披黑袍,像个幽灵一样在暗夜中游荡。我感谢姑姑的宽容,她没有因为我在小说中把她写成那样而生气;我也十分敬佩我姑姑的明智,她正确地理解了小说中人物与现实中人物的复杂关系。”⑩

更进一步,就是莫言在论文中所说的思想的超越和哲学的超越。他的论文的结尾是这样说的:“故乡的经历、故乡的风景、故乡的传说,是任何一个作家都难以逃脱的梦境,但要将这梦境变成小说,必须赋予这梦境以思想,这思想水平的高低,决定了你将达到的高度,这里没有进步、落后之分,只有肤浅与深刻的区别。对故乡的超越首先是思想的超越,或者说是哲学的超越,这束哲学的灵光,不知将照耀到哪颗幸运的头颅上,我与我的同行们在一样努力祈祷着、期盼着成为幸运的头颅。”(11)当然,莫言首先成为这颗幸运的头颅。这里我想举莫言最近的长篇小说《蛙》为例,说明他给这部小说寻找到怎样的思想与哲学。

这部获得茅盾长篇小说奖的作品,写了什么呢?写了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计划生育政策及其在农村的实施的题材。作品中的主要角色叫万心,是一个公社卫生院的妇产科主任,兼任公社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副组长,在作品中常被称为“我姑姑”。因为小说故事是以万心的侄儿万足(奶名万小跑)的口吻来叙述的。“我姑姑”是一个带有传奇式的人物,她实际上是那个公社的实际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实施者。从青年到中年都是坚决拥护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她最爱说的话是:“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是头等大事。书记挂帅,全党动手。典型引路,加强科研。提高技术,措施落实。群众运动,持之以恒。一对夫妻一个孩,是铁打的政策,五十年不动摇,人口不控制,中国就完了。”小说展开了两个维度的艺术描写,第一维度,作者肯定计划生育政策,坚持毛主席常说的人类应当控制自己,做到有计划的增长。在小说中,也写了一些农民通情达理,遵循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自觉自愿到公社卫生院去结扎。的确,中国人口太多,如果不控制,长久下去,我们有限的土地,有限的资源,就养活不了大大膨胀的中国人口。实际上,人生下来就要求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这些基本的物质条件不具备,那么人太多了,中国的困难是很难克服的。这是一种历史理性的思考。计划生育就是社会历史理性的体现。莫言的作品把万心作为一个正面人物形象来塑造,正是因为她坚决执行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她出力、卖命、挨骂、挨打、任劳任怨,任人嘲讽挖苦,有时候还要自己献血,吃尽千般苦,受尽万般难,奉献出自己的青春岁月,连自己的婚姻也一再耽误,但还要在第一线坚持工作。她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利。她说:“计划生育是国家大事,人口不控制,粮食不够吃,衣服不够穿,教育搞不好,人口质量难提高,国家难富强。我万心为国家计划生育事业,献出这条命,也是值得的。”这些描写都在写万心的内心世界和所有的行动,都是为了国家,而不带任何私心与私利。莫言的小说无疑是同情和赞美万心的。这是作者心中历史理性所驱动的结果。作者甚至站出来,用毫不掩饰的话语来为中国的计划生育辩护:“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中国人用一种极端的方式终于控制了人口暴增的局面。实事求是地说,这不仅仅是为了中国自身的发展,也是为全人类作出贡献。毕竟,我们都生活在这个小小的星球上。地球的资源就这么一点点,耗费了不可再生。从这点来说,西方人对中国计划生育的批评,是有失公允的。”(12)但是,莫言的小说同时又表现了另外一个维度,那就是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过程中,遇到了百姓的抵制乃至抵抗。作品写道:“尽管姑姑不遗余力地狠抓计划生育,但收效甚微,老乡们根本不接茬。”如万小跑的母亲就说:“人一辈子生几个孩子,是命中注定的,这还用得着你们计划?我看你们是瞎子点灯白费蜡。”说什么难听话的人都有。那么这对抓计划生育的万心等干部来说,就必须采取措施,于是就采取武力和威胁等各种野蛮手段,这就不能不暴露那种非人性的非人道的强制性,以至于屡屡酿成家破人亡的惨剧。作品具体写了张拳女人耿秀莲之死。这对夫妇生了三个女儿,还想要一个儿子。又怀胎后,万心等人来抓人,耿投河逃跑,最终死于河水中。作品特别具体地写了万小跑的女人王仁美在生了一个女孩后,又想尽办法怀了第二胎,而且好几个月了。公社和部队都要求做掉。万心派了武力来王仁美父母家围追堵截,甚至邻居也要连坐,要拆他们的房子。王仁美及其父母用地道战的办法来对付。最终在武力的威胁下,王仁美还是无奈地钻出来。但在做流产的手术中不幸死亡。王仁美父亲在其女儿死后说:“好好一个大活人,就这样让你们给祸害了……你们造孽啊……你们不怕天谴吗……”作品还写了第三个女人之死,这就是陈鼻的女人王胆。王胆超生怀胎已经七个月,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形成了。但万心还是要把她做掉。这一回,陈鼻真的用地道战来对付万心的围剿。神出鬼没。根本找不到王胆。最后在威逼之下,王胆死了,她的不足胎的女儿陈眉活下来了。这些故事,写得很真实,的确写出了农村实施计划生育过程中非人性、反人性的另一面。

万心晚年内心纠结:觉得计划生育政策是对的,但又觉得过去的做法是反人性的。她开始忏悔。作品以“蛙”为象征,艺术地描写了万心对于人的生命的觉醒。作品写道:“……那天晚上她体会到恐惧的感觉。常言道蛙声如鼓,但那天晚上的蛙声如哭,仿佛是成千上万的婴儿在哭。姑姑说她原本是最爱听初生儿的哭声的,对于一个妇产科医生来说,初生婴儿的哭声是世界上最动听的音乐啊!可那天晚上的蛙叫声里,有一种怨恨、一种委屈、仿佛是无数受了伤害的婴儿的精灵在发出控诉。……”

这样,作者自己的就陷入了一个悖论:计划生育政策是国家大法,是应该执行的(正题),而实施计划生育法所采取的野蛮手段又不能不违反人性和人道(反题),正题与反题都可以成立。作者就在正题与反题之间徘徊。在历史理性与人文关怀之间徘徊。这是莫言赋予这篇作品的艺术哲学,一个悖论哲学,从而揭示了时代的精神纠结,这是很深刻的思想。这样,莫言写故乡,又超越了故乡。

三、莫言论文与创作实践成功的启示

这个启示就是:每一个作家都要有自己的领地,在这块领地上经营,最终把这领地建立起一个文学王国。我们平时讲社会生活是文学的源泉,这是对的,正确的,但我们又不能不说这个说法还不够具体。从莫言的论文和他的文学创作实践看,寻找文学的源泉,就是要建立自己的文学领地,这个领地一般而言就是生养你的故乡,你童年的种种体验。鲁迅的小说写的就是他的故乡绍兴乡下的一个村子;沈从文小说写的是他的故乡湖南西部的凤凰城;老舍的小说写的就是他的故乡北京的胡同、四合院和茶馆。许多作家的创作领地都是自己的故乡。

莫言对此深有体会。他在参军两年后,回到了故乡,他觉得“故乡是一个巨大的阴影,依然笼罩着我。”故乡为什么是“阴影”,为什么总“笼罩”着他?他的论文随后做了非常感性的回答:“两年后,当我重新踏上故乡的土地时,我的心情竟是那样激动。当我看到满身尘土、满头麦芒、眼睛红肿的母亲艰难地挪动着小脚从打麦场上迎着我走来时,一股滚热的液体哽住了我的喉咙,我的眼睛里包含着泪水——这情景后来被写进我的小说《爆炸》里——为什么眼睛里包含泪水,因为我爱你爱的深沉——那时候,我就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故乡对一个人的制约。对于生你养你、埋葬着你祖先灵骨的那块土地,你可以爱它,也可以恨它。但你无法摆脱它。”(13)他感觉到要以故乡为领地来建立起自己的文学王国。

为什么要以故乡为自己的文学领地?原因是你童年和青少年生活的故乡,会给你刻骨铭心的体验。从理论上说,人的经验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纯经验性的,就是说,他经历过这件事情,并有相关的知识,比如说某个医生“经验”丰富;第二种则不仅有这种经历,而且还能从这经历中见出深刻的思想和诗意的情感。那么这种经验就成为一种体验,成为一种刻骨铭心的情结。这是经验的一种特殊形态。一般而言,在童年和少年时期,这种特殊的经验即体验就特别多,成年时期由于人社会化的结果相对而言就少了。童年时期,母亲对你的一次呵斥,你觉得那是真的,引起你心灵的震动,一辈子也忘不了,成为一种难以忘怀的体验。因为你这时候没有社会化,把周围一切都当真。但成年后,你已经社会化了。“社会化”过程大体上是指人依照社会的需要、要求、意识形态、社会规范法律契约相一致的行为融入社会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化的特点就是遵从大家都遵从的思想与行为,扮演社会角色,意味着要压抑自己的独特的思想与行为。一个作家诚然需要社会化,负起社会的责任,但同时社会化又要求你遵从这个和那个规则,你不得不放弃自己的感受、体验和思想。所以作家就不能不延后社会化,或具有社会化阻滞的能力。成人后,你的上级对你一次呵斥,你心里也许会想,这不过是一次惯例,那上级不过是拿腔作势而已。过不久,就被你的遗忘机制筛选掉了。

此外,童年体验并不是原本的童年经验的记录,它更多地饱含主体对自身童年生活的经历的心理感受和印象,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也可以说,童年体验基本上是一种心理效应,它会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环境的变化而流动着、变化着,一个青年人和一个老年人对于童年体验的回顾,可能是很不一样的。童年体验的这种历史性特点对作家至关重要,它意味着一个作家一生都可以从自身的童年体验不断地吸收永不枯竭的源泉。

莫言的情况就是这样。他保有更多的童心,有更多的故乡体验。这种体验历时地延续着,意味着他可以从童年的故乡的回忆和体验中,吸收取之不尽的创作资源。莫言在斯德哥尔摩讲了四件事,即记忆最早的一件事,是他小时候因为饥饿无力,有一次失手将家里唯一的热水瓶打碎,他吓得要命,钻进草垛,一天没有敢出来。傍晚的时候,他听见母亲呼唤他的小名,才从草垛里钻出来,准备挨打受骂,但母亲没有打他也没有骂他,只是摸着他的头,长长地叹息了一下。小时候记忆中最痛苦的事,是他跟随母亲去集体的麦田里拾麦穗,母亲被看守麦田的人打了,躺在地上,嘴角流着血。多年后,他们与那个看守麦田的人在集市上相逢,莫言要报仇,但母亲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不是一个人。记得最深刻的一件事:一个中秋节的中午,莫言家难得地包了一顿饺子,但每人只有一碗;这时来了个乞讨的老人,莫言端起半碗红薯干打发他,乞丐不要,也要一些饺子吃,莫言不给,就吵了起来。这时母亲过来训斥莫言,并端起她自己那半碗饺子,倒进老人碗里。最后悔的一件事:小时候,莫言有一次跟着母亲去卖白菜,莫言收钱,有意无意地多算了买白菜老人一毛钱。事后,母亲知道了,对莫言说:儿子,你让你娘丢了脸(14)。这四件事,是莫言在斯德哥尔摩给大家讲的,这是他的经历,同时是刻骨铭心的体验。因为这四件事情,都有深刻的含义,又有浓郁的诗意,这就能进入他的作品。

人有记忆的心理功能,也有遗忘的心理功能。一般地说,凡是体验都是可以记住的,永远记住的,不会被筛选掉;但一般的经历或经验,如我们每天的吃喝拉撒睡,就往往会被遗忘的心理功能筛选掉。除非这顿饭,这次睡觉,这次拉撒,引起了意想不到的风波,跟你的人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你刻骨铭心,难以忘怀,这里面有深意又有诗意,那么就不会被遗忘掉,而成为一次体验。

18年前,莫言在他的硕士论文中,提出了要建立高密东北乡文学王国的理想,通过他自己艰苦的创作实践,他的理想实现了,并得到了中国读者和世界读者的认同,他通过对高密东北乡的描写,展现了人性的美丽与丑恶,展现了人应该有的生存方式,表达了人民的愿望、要求与理想,这些都超越了故乡,从而走出中国,走入世界。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实至名归的。

让我们祝福莫言,深深地祝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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