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翻译观念的比较研究_霍姆斯论文

中西翻译观念的比较研究_霍姆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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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H0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73X(2001)01—0017—04

1.引 言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中西方均有不少学者提出过关于建立翻译学的构想,各种构想也自然地受到构想者所处的文化背景及其翻译传统的影响。究竟中西方译学构想有什么异同之处?各自的长、短处何在?有哪些东西值得今天的译学构想者借鉴?本文拟从中西方译学构想的内容和架构两方面进行比较以寻求答案。比较的对象是:西方的霍姆斯(J.Holmes 1972)、巴斯纳特(S.Bassnett 1980)和威尔斯(W.Wilss 1982),中国的谭载喜(1987)、刘宓庆(1990)和范守义(1993 )等学者的译学构想。霍姆斯于1972年在哥本哈根召开的第三届国际应用语言学会议上发表的“翻译学的名与实”一文,被西方译学界认为是“翻译学学科的创建宣言”(Gentzler 1993:92);而谭载喜于1987年在全国首届翻译理论研讨会上宣读的论文“试论翻译学”,也被中国译学界认为是“初步构思了翻译学的基本框架”(杨自俭1994:307)。 因此可以说,这两位学者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中西方的译学构想。

其实,除了霍姆斯和谭载喜,还有很多学者提出过译学构想。限于篇幅,也限于笔者的见识,不能一一例举。本文选择以上所提的六位学者的译学构想作研究对象的理由是,这些构想体现了各构想者的理性思维和译学思想,是相对完整的一个个体系;而不是“随想式”、“经验式”的“散论”。构想者既定出研究范围,又列出分支,还试图解释各分支之间的关系,有的学者还精心画出译学图(见Toury 1995;刘宓庆1990;范守义1993)。另外,从时间上,可以看出这些译学构想面世的先后,看到后者可能受到前者的影响。

2.中国学者的译学构想

2.1定义与目标

1987年,谭载喜在中国首届翻译理论研讨会上宣读《试论翻译学》一文(该论文于1988年发表于《外国语》),曾引起热烈的讨论。他把翻译学定位为“多边缘交叉性科学”,“是一门介于语言学、文艺学、社会学(包括国情学、文化学等)、心理学、信息论、计算机科学等学科之间的综合性科学”,其基本任务是对翻译过程和这个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进行客观描写,以斯揭示翻译中具有共性的、带规律性的东西,使之上升为理论,作为某种准则,以指导具体的翻译工作。

刘宓庆1989年提出建立“中国翻译理论模式”的主张受到不少争议,但是,人们对他在《现代翻译理论》(1990)一书中提出的“翻译并不是封闭型而是一门开放型、综合性很强的学科”的观点应该是没有什么异议的。他在该书中构建了“翻译学学科构架”,杨自俭教授称赞刘氏这一专著具“科学性和系统性”(杨自俭1994:7)。

范守义的译学构想是在“回顾与展望中国的翻译研究(1950—1992)”的基础上提出的,在时间上比谭氏和刘氏的构想都要后一些,他自己在文中也承认参阅了前人的经验。范氏认为,“翻译是一门综合性学问”,是技艺、艺术和科学“三位一体的结构”。

2.2译学范围

从翻译研究范围看,谭氏译学构想包括三个部分:(1 )普通翻译学;(2)特殊翻译学;(3)应用翻译学。普通翻译学的目标是通过研究,建立“普通译学理论”,其研究范围包括:语言、文化及其翻译的一般规律、翻译的过程、翻译在整个科学体系中的地位及其与其他学科的关系、翻译的性质、功能、标准、译者的职责与条件、从历时和共时的角度研究翻译史(包括翻译的国别史、地域史和世界史)。特殊翻译学主要研究两种具体语言的互译问题,具体说来,是对两种语言和文化进行对比研究,揭示它们之间有规律的和无规律的、对应的和不对应的东西,然后提出能指导两种具体语言互译的理论。应用翻译学与应用语言学有关,主要是研究如何把普通译学和特殊译学的理论应用于翻译实践、翻译教学、翻译批评、翻译工具书编纂和机器翻译等,从微观上探讨翻译的目的、功能、标准、程序和方法等问题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以验证普通译学理论和特殊译学理论。

刘宓庆的“翻译学学科架构”分为内部系统(internal scheme )与外部系统(external scheme)两个结构体系。 内部系统为翻译学的本体,外部系统即与翻译学相关的学科领域。内部系统由三大部分组成:翻译理论、翻译史和翻译信息工程。翻译理论是刘氏译学学科架构中的核心,其研究范围包括翻译理论、翻译方法论、翻译程序论、翻译风格论及翻译教学法五个方面。外部系统包括三大领域:哲学思维(哲学、美学、逻辑学、思维科学等)、语言符号(语义、语法、语用和修辞及其对比)、社会文化(文学、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历史、民俗、文化、宗教)。

范守义构想的翻译学由以下三大部分组成:(1)基本理论;(2)应用技巧;(3)多视角研究。 基本理论包括理论模型(通用的和个别的)、基本原理(可译性限度、等值论等)、翻译标准(通用的和具体的)、译文批评(译文赏析、错误分析)、译文评价(定相的和定量的)、翻译史(国别史、地域史、分类史、世界史等)翻译教学(基本原理、技巧等)。应用技巧论包括:笔译(全译、摘译、编译等)、口译(同声、连续、视译、远距离译等)、机器翻译(双语、多语)、文学、科技、法律、医学等方面的翻译程序及技巧研究。多视角研究包括:语言学及其各学科(含数理语言学)、符号学、文化学、社会学、文艺理论、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思维科学、心理学和美学等等。

2.3译学分支之间的关系

谭氏认为,译学内普通、特殊、应用三个组成部分相辅相成,不可截然分开。特殊译学与应用译学两个分支为普通译学提供研究的基础,而普通译学又为它们提供理论指导。同时,特殊和应用两个分支在实际运用中验证普通译学的理论,使后者从反馈信息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其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

刘氏的译学架构容量很大,除了翻译学的本体外,还有相关学科。刘氏强调,译学内部系统的五个组成部分之间“有着严密的内在联系”(1993:20),不过作者没有详细阐述其“内在联系”,而是着重解释了外部系统和内部系统之间的关系:哲学思维系统为翻译学提供立论依据;语言学各学科为翻译学提供方法及形式的论证手段或途径;社会文化系统为译学提供广泛的社会文化内涵及调节因素。有学者曾指出,“《现代翻译理论》一书实际上是把外部和内部系统的某些方面和翻译实践的一个侧面交织在一起加以论述,从而降低了理论框架的清晰程度和内容的内在逻辑联系”(范守义1991)。

范守义用一个三维图示来描述翻译学三个部分之间的关系:知识维(多视角研究)为理论维(基本理论)和实践维(应用技巧论)提供理据和参照,实践维为理论维提供研究材料,而理论维又为实践维提供理论指导。

2.4小结

以上三位学者都认为,翻译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虽然谭载喜用的是“科学”一词,范守义用的是“学问”二字,但笔者认为,他们的所指是相同的。)如果说,谭载喜和刘宓庆是根据自己长期研究的体会和研究成果各自表述了构想中的翻译学范围与架构的话,范守义却是在研究总结了前人的经验(包括谭氏和刘氏的译学构想)的基础上提出其译学构想的。我们可以从范氏的译学构想中看到谭氏构想中的特点,即译学学科内各分支相对独立又具有逻辑的联系,又可以看到刘氏构想的特点,即把相关学科囊括在译学架构内。

在以上三位学者所构想的译学架构中,都有翻译理论分支,不同的是,(1)谭氏和范氏把理论和应用分支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而且有较详细的内容,而刘氏只是挂起“翻译实践”的牌子而无具体内容。(2)谭氏把翻译教学与翻译批评放在应用分支, 而范氏和刘氏(只有教学而无批评)却放在理论分支。(3 )刘氏与范氏把相关学科包括在译学架构中,而谭氏却将之排除在外。谭氏的解释是,“和其他具有综合特征的科学一样,翻译学并不是一个大杂绘。虽然它的研究涉及多门知识,但其研究中心始终是翻译,即语标、语内、和符际转换中出现的一切问题”(1988)。(4 )刘氏的译学架构中有颇具前瞻性的分支:翻译信息工程(软件研究、机译技术、机译理论),而谭、范二位只把机译轻轻地放置应用分支之中。

3.西方译学构想

1972年,霍姆斯在哥本哈根召开的第三届国际应用语言学会议上发表了“翻译学的名与实”论文后,西方译界大体上认同了他的译学构想(见张美芳2000)。因此,后来虽然也有一些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译学主张,但是都未能超越霍姆斯。以下按时间顺序描述霍姆斯、巴斯纳特和威尔斯的译学构想。

3.1定义与目标

在霍姆斯(1972;1988)看来,翻译学实质上是以经验为依据的学科,其目标有二:(1)描写客观翻译现象;(2)建立解释和预测这些现象的原则和参数体系。

巴斯纳特把翻译学定义为“一个涉及面广泛而且错综复杂的独立学科”(1980:1),其研究目的是归纳出翻译过程中的普通原则, 将其分类及用于指导翻译实践,使之形成一个没有语言界限的“文本——理论——文本”循环体系。

威尔斯(1982)认为,翻译学是一门“边缘学科”,其基本任务是描述、解释“翻译的全过程、它的全部差异”,然后从中得出种种结论以“规范研究工作的描写或实用工作”(译本:52—58)。

3.2译学范围

霍姆斯把翻译学分为三大分支:一、描写翻译研究(DTS); 二、翻译理论(TTh);三、应用翻译研究(ATS)。描写翻译研究和翻译理论同属纯研究性质。 描写翻译研究包括三种:( 1 )产品导向研究(product-oriented);(2)过程导向研究(process-oriented);(3)功能导向研究(function-oriented)。 产品导向研究是传统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对翻译成品进行研究,其中包括对个别译本进行描述和对同一作品的不同译本进行比较;译本比较可以是历时的(不同时期的译本比较)也可以是共时的(相同时期的译本比较)。霍氏相信,产品导向研究的结果最终有可能成为一部大型的翻译通史。

过程导向研究关注的是翻译行为本身。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如何创造一个全新的但又多多少少与原文吻合的译文?他那个小小的“黑匣子”是如何运作的?此研究领域极少有人问津,因为涉及的问题非常复杂。霍姆斯认为,随着心理学的发展,也许终有一天翻译“黑匣”之谜可以解开。 到那时, 就有可能出现心理翻译学( psycho- translation studies)的分支。

功能导向研究者感兴趣的并非对翻译作品本身的描写,而是对它们在目的语社会文化中的功能描写。其研究的重点是语境而不是文本。研究的范围包括:何种文本在何时何地被翻译?原因何在?影响翻译成品的因素是什么?霍氏指出,该范围的研究与社会学有紧密联系,因此有可能促成社会翻译学(socio-translation studies)的产生。

翻译理论研究分支主要是利用描写翻译研究的成果,加上相关学科的理论,建立用于解释和预测翻译过程和翻译产品的原则理论及模式。理论研究又分通用理论研究和局部理论研究两部分。局部理论研究至少包括六个方面:(1)翻译手段;(2)翻译范围;(3)翻译等级;(4)文本类型;(5)不同时期的翻译;(6)特殊问题。

应用翻译研究包括四个部分:(1)翻译教学;(2)翻译辅助手段(主要是指词汇、术语、语法方面的辅助);(3 )翻译政策(解释译者以及译本的角色和地位;研究某社会应引进和翻译哪些作品;研究翻译在外语教学中的作用等);(4)翻译批评。(详解见张美芳,2000)

巴斯纳特认为翻译学可大致上分为四大范畴:翻译史、翻译与目的语文化、翻译与语言学、翻译与诗学。前两个分支主要是研究翻译产品,后两个分支主要研究翻译过程,但是四个分支在某种程度上又相互交叉重叠。

翻译史包括:不同时期的翻译理论、社会对翻译的反应、翻译的受权与出版、译者的角色与功能、翻译方法的发展以及不同译者的译作。翻译与目的语文化主要是研究译文对目的语文化社会的影响,以及研究目的语社会体系在选材方面的原则与运作。翻译与语言学主要对原语与译语进行比较,包括音素、词素、词、话语和句法等不同层次的比较。这一领域涉及语言对等、语言界限、不可译问题和机器翻译等非文学翻译问题。翻译与诗学涉及文学翻译理论与实践的方方面面。

威尔斯把翻译学分为三大范畴:普通翻译学;描写翻译学;应用翻译学。普通翻译学属纯理论研究,目的在于廓清本学科的逻辑特征,研究翻译过程中的普通规则;描写翻译学以语言为基础进行研究,从实践经验的角度研究由某一原语译入某一译语过程中的种种具体问题。应用翻译学是检验普通翻译学和描写翻译学的效用,并以前瞻和后顾的角度研究翻译教学的可能性和限度。

3.3译学分支之间的关系

霍氏认为,描写、理论和应用三者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关系:对翻译经验的描写为理论研究提供了数据 和基础,而描写和理论两个分支的研究结果又应用于翻译教学、翻译实践和翻译批评之中。任何一方都有在为另两方提供资料,也都在吸收和利用另两方的研究成果。

巴斯纳特对翻译学的划分是以研究途径为基础的(例如文化途径、语言学途径、文学途径)。她似乎认为,不同的研究途径及其研究内容就组成了译学内部的不同分支。这样划分,不仅如她自己所说,四个范畴相互交叉重叠,而且四者之间的关系也不够清晰。

威尔斯虽然阐述了翻译学的普通、描写、应用三大分支的主要研究范围,但同样未能清楚地论述三者之间的关系。

3.4小结

霍姆斯的译学构想被西方学者誉为“翻译学学科的创建宣言”(Gentzler 1993:92), 其影响可以从巴斯纳特和威尔斯的译学构想中得到验证:巴氏和威氏都在其书中承认受到霍姆斯的影响( Bassnett 1980:136;Wilss译本:65)。然而,这两位学者的译学构想, 无论从范围还是架构说来,都未能超越霍氏的译学构想。巴氏似乎较重视对产品和过程的描述,不够重视解释和规范;而威氏却较为重视过程和规则,忽视了产品和功能。因此,可以说,霍姆斯的译学构想仍然是能够代表西方译学思想的学科构想。

4.中西方译学构想比较

现在可以回到本文开头提出的问题了,即究竟中西方的译学构想有什么异同之处?各自的长、短处何在?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

(1)中西方学者都认同,翻译学是一门综合性的边缘(或交叉性)学科;

(2)中西方学者都承认,翻译学尚未建立起一个完整的、 科学的学科架构;

(3)中西方学者都认为,译学架构应该是开放性的, 可以不断发展的;

(4)西方三位学者的译学架构中不包含相关学科, 而中方三位学者中有两位将相关学科包括在内。

(5)中国学者较为重视应用译学分支, 例如谭载喜和范守义在其应用学分支中提出的具体内容,实际上是中国译界广大学者最为关心和广泛研究的问题,而西方学者对这些具体问题似乎并不那么重视;

(6)西方学者较为重视对翻译客观现象的描写, 例如霍氏和巴氏提出,通过对产品及其功能的描写,研究译文在目的语文化中的作用、翻译受权、出版、译者的角色与功能等问题。这正是翻译研究得以在西方蓬勃开展的基础,而这些问题却未引起中国译学构想者们足够的重视;

(7)中西方学者都认为,普通翻译学的最终目标是, 建立翻译原则或规范;不同的是,西方学者强调要在大量描写的基础上才能建立一些可以指导实践的原则,而中方学者的译学构想中没有描写分支,因而建立规范或原则的基础就是翻译实践。

5.结语:取长补短,完善译学学科架构

在以上所述的六位学者的译学构想中,究竟有哪些东西值得今天的译学构想者借鉴呢?在笔者看来,最早问世的霍姆斯译学构想在整体上仍然最具参考价值。正如笔者在“翻译学的目标与结构——霍姆斯的译学构想介评”(见张美芳2000)一文中指出,霍氏译学构想有两点很值得我们参考:一是重视描写翻译研究;二是译学架构的中心是翻译,不把其他学科包括在内。此外,霍氏对局部理论研究的描述相当详尽(含6个方面),也值得参考。

对于通用理论研究范围,谭载喜的描述则比较详细和合理(含翻译规律、过程、性质、地位、功能、标准、译者的职责与条件等)。在应用研究方面,范守义的描述最能反映时代的面貌(包括笔译:全译、摘译、编译等,口译:同声、连续、视译、远距离译等,机器翻译:双语和多语、文学、科技、法律、医学等方面的翻译)。刘宓庆提出的翻译信息工程现在看来应是翻译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无论是中国的还是西方的译学构想,都是构想者经过长期辛勤劳动的结晶,对翻译学的构建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目前,我国不少学者正在为建立比较科学的译学学科架构而努力。笔者赞同“译学无国界”的观点。如果我们能借鉴前人的经验,吸取前人提出的译学架构中可取之处,在译学学科的构建上便可以事半功倍。

收稿日期:200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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