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本质论中一个热点研究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热点论文,述评论文,本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视察过程中,提出了著名的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观点:“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此观点提出后,立即在理论界引起巨大反响,一时之间,阐释、论证的文章蜂拥般地飞向各地社科理论刊物。在这众多文章中,“为什么在邓小平的观点中没有提出公有制、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本质?”“公有制、按劳分配等是不是社会主义本质?”作为了许多文章论述的主要问题,然而,分歧也就在其中显现、产生,从而形成了该方面讨论的热点、重点、难点。
在中共十五大召开之前,这方面的主要观点有:
1.公有制、按劳分配等不是社会主义本质。
一种着重从重要性的程度方面去论证的意见认为,“本质”一词具有两种含义,一是“原来的品质、素质”;二是“本质和现象”这对范畴中的“本质”。邓小平所讲的社会主义本质中的“本质”应从第一种含义去理解。也就是说,他所讲的社会主义本质,是指社会主义原来的或本来的品质、素质,也可以说是本性,是根本特质。只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才能反映社会主义原来的品质、素质和根本特质,从而同资本主义根本区别开来。至于以公有制为主体等等方面,当然是社会主义不同于资本主义的重要特点,但与解放生产力等相比较,是次等重要的,不足以反映社会主义原本的品质、素质和根本特质。与此相类似的观点是,公有制是生产关系范畴而非生产力范围,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是更为本质的。
另一种意见直接阐述了公有制等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他们的观点是:(1)公有制可存在于不同的社会形态而非特属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不等于社会主义;(2)公有制仅仅是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正如市场与计划仅是中性手段一样,因此不是社会主义本质,而共同富裕是目的,是社会主义本质的核心;(3)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和根本原则,但不属于本质范畴;(4)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其在分配领域的体现——按劳分配,仅仅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方面的基本特征。如同政治制度、意识形态方面的基本特征一样,都不应属于社会主义本质的内涵。
另外,还有的观点从马克思恩格斯没有论说,以及邓小平的论述没有提到公有制、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方面加以了说明。
2.公有制、按劳分配等是社会主义本质。
一种观点从马克思恩格斯和邓小平的一贯思想和论述出发,认为(1)经典马克思主义者一直把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的核心、根本原则,否定公有制就背离了社会主义,邓小平一贯论述再三重申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根本原则;(2)邓小平关于本质的论述中已包含、确认了公有制的本质地位;(3)邓小平所讲的社会主义是个复合概念,从更高层次、更深刻的含义上概括了社会主义本质。以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第一个原则,是邓小平一贯坚持的说法,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同义语。
另一种意见是直接论述公有制等是社会主义本质,他们认为,(1)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区别于一切剥削社会的本质因素;(2)公有制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社会化生产关系,是解放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的先决前提;(3)公有制在建设中有过巨大历史功绩,是实现政治稳定、确保人民主人翁地位的根本保证;(4)公有制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还牵涉到社会主义信念、社会主义方向的坚持问题,核心是人民利益问题,因此本质中必须包括公有制。
还有一种意见阐发了“本质论”中未提公有制的原因,他们认为,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中未提公有制绝不意味着忽视它在社会主义本质中的地位和作用,属于生产技术构成的生产力要标志社会主义本质,必须同生产的经济形式,即生产关系保持因果关系。所谓“解放”、“发展”生产力,是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建立的必然性、优越性双重意义提出的,适应生产力水平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社会主义本质形成与实现中居于主导地位。公有制要在实现社会主义本质中成为主要承担者,就要看它在解放生产力中是否充满生机和活力,为此,必须对社会主义公有制进行改革,并要想方设法使其他经济力量变成它的助手。不提公有制不是否定公有制的重要性而是为了搁置争议,而本质论述中已明确“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方向,因此不提公有制无碍大局。也有的作者认为,同生产力状况相适应的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和以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为核心的上层建筑的统一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过去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失误,不是在于认为公有制、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主义社会本质规定,而是在于离开生产力,片面地去强调公有制、按劳分配和无产阶级专政。
3.其它一些观点认为:(1)不能抽象谈公有制本质属性问题,关键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2)社会主义本质是指社会主义运动的本质而非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因此论述中不包含公有制;(3)公有制也有空想和科学之分;(4)公有制不是国家所有制而是社会所有制,其实现形式仍待探索。
笔者认为,以上关于社会主义本质中包不包括公有制、按劳分配的观点的争论,对正确认识这一问题都是有作用的,很多观点论述深刻,见解独到,使人深受启发。但从两方面对立的观点看,似乎都还有一些问题可以加以继续讨论。例如:肯定公有制、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观点的立论很多还是从过去我们对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的认识出发的,他们认为社会主义基本特征就是社会主义本质;因为社会主义基本特征包括生产力、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几方面,所以社会主义本质也应包括这几个方面。其实,把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讲的内容区分为生产力、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几方面的内容,既无必要也无可能。同时,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本身就是对过去对社会主义不太清楚的认识的清楚认识。又例如:一些否定公有制、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观点从区分社会主义基本特征和社会主义本质出发加以论说,但是,这些观点在讲到“基本特征”和“本质”区分的理由时,总给人一种有些牵强的感觉,其中的原因大概同“本质论”中的主要内容本身也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有关。因此,需要分析的是,为什么一些“基本特征”不是社会主义本质,而另一些“基本特征”则是社会主义本质。
1997年下半年,中共十五大召开。江泽民同志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明确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称之为邓小平理论,并对此作了高度评价。邓小平理论,说到底就是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而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正是从根本上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由此可见“本质论”的重要。也因此,进一步深入讨论公有制、按劳分配等是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的问题也就很有必要。
中共十五大以后,理论界关于公有制、按劳分配等是不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讨论进一步向前发展,可以这样说,这一次的讨论一方面是前面讨论的继续,另一方面则是前面讨论的深化,也就是说提出了一些新观点。
1.在否定公有制、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本质方面。
一种观点认为,要深入地研究社会主义的本质,必须把社会主义的质与社会主义的本质区别开来;社会主义的质是指社会主义的特征,如公有制、按劳分配等,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指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指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发展过程中起直接的决定的作用的部分;重新认识社会主义本质的过程,“是一个由认识社会主义的质,把质当作本质到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的本质的过程”。也有类似的观点认为,社会主义特征(公有制、按劳分配等)与社会主义本质的关系,就是社会主义的质与社会主义的本质的关系,具体讲就是,前者包含着后者,反映后者;后者存在于前者之中,决定着前者的存在和发展。并且还认为,前者为后者的运动提供制度保障和结构基础。
一种把社会主义本质与所有制形式联系起来考察的观点认为,社会主义本质与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公有制等——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范畴,二者是质与属性、本质与特征之间的关系;也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所有制形式是为本质服务的。与此类似的观点认为,邓小平区分了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点,公有制只是社会主义本质实现形式的一部分,而不是本质自身,这是因为公有制“会随着生产力发展状况而不断改变自己作用的范围和形式”。
另一种把社会主义形态和社会主义本质联系起来的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形态有理想与现实之分,社会主义特征理论是对社会主义理想形态的理论描述,它的意义在于阐明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必然性,描述社会主义与其它社会制度,特别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区别。它描述的是社会主义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具体特点。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则是对现实社会主义的内在本质、发展进程和发展目标的理论概括,是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化,它的特点在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是对我们正在建设的现实社会主义的认识;是从社会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的社会发展和人民需要的满足相联系的角度对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点和深层本质进行认识的;是从社会主义的发展进程中去理解和认识社会主义的;不仅是对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的论证,而且是对它的存在的必要性和它的存在的实际价值的论证。这种观点还认为:“解放思想就是要从对社会主义的僵化的认识中解放出来,实事求是就是人们以社会的现实发展为坐标系来对社会主义进行重新的审视。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就是从这种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过程中产生出来的。”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除邓小平之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中没有一个把社会主义本质作为一个基本概念提出来;并认为“邓小平之所以要在社会主义特征之上提出一个社会主义本质论来,是为了推动改革,为了排除姓‘资’姓‘社’争论的干扰,为了矫正人们把所有制过分单一的、忽视市场机制的苏联模式的特征当作社会主义的特征,尤其是为矫正人们把计划经济当作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把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当作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正是为了要澄清人们对社会主义的特征的模糊认识,并根据实践的新鲜经验进一步搞清社会主义的特征,因此需要在高于社会主义特征的层次上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论,用来矫正要发展人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
2.在肯定公有制,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本质方面。
主要的观点是,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是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核心内容。因为对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内涵和外延作静态考察,它们“包括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作动态考察,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是这三个概念的唯一外延。这种观点分析了为什么公有制、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容,但又不使用这种术语的原因是,在社会主义实践中曾发生过对公有制、按劳分配的过“左”的认识,不提它们有一定好处。这种观点还批评了把社会主义特征和本质加以区分来说明“特征”不是“本质”的观点。认为从观点上讲,这是用唯心史观来取代唯物史观;从论证方法上讲,(1)大讲社会主义特征与本质的区分,不是严肃的科研方法,(2)作为社会主义本质构成的生产关系中,不包括公有制,这是一种什么科学逻辑呢?
3.其它一些观点。
一种看法认为,没有把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纳入社会主义本质论,并非邓小平不重视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恰恰相反,这是他对社会主义认识深化的表现。因为:(1)从根本意义上讲,公有制、按劳分配并不属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范围;(2)社会主义本质论中虽然没有出现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却内在地包含了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因为只有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才能实现社会主义本质。
另外一种观点着重分析了为什么在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中没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他们认为:(1)邓小平是把公有制和按劳分配这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主要标志当做进一步认清社会主义本质的前提条件来看待的,是作为社会主义的基础来坚持的;(2)公有制的确立和按劳分配的实行,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基础和开端。
还有一种观点探讨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看法。该观点认为,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的社会主义本质是:(1)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差别,实现人类的真正平等;(2)社会主义就是要促进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3)最大限度的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归纳起来,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本质就是“为了人民,为了人民的利益”。相似的一种观点认为,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特点是,完全摆脱了自然对人和人对人的统治的“自由人联合体”;社会主义社会是向这种作为“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过渡的一种社会形态,它具备了共产主义某些基本特征,但还不具备全部特征。
从以上概括的中共十五大以来关于公有制、按劳分配是否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讨论情况(当然,这只是就笔者搜集的资料而言的)看,笔者认为,似乎把社会主义形态同社会主义的本质联系起来的观点,说理较充分一些,该观点所依据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现实和实践,而非仅仅是一种限于理论层面,或就理论到理论的解说、推理、阐释,这就带有较强的说理性。但是,笔者也认为,这个问题的讨论应该还可以深入或拓展,为此,有以下几点愚见提供理论界参考。
1.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回答的是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这是比较明确的。但是,问题在于,这里讲的“社会主义”是专指中国的社会主义呢,还是指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笔者认为,邓小平在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时,即提出社会主义本质时,起码主要的不是从世界范围内考虑的,而着重是从中国现实的角度回答的什么社会主义。这就是说,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是否有世界意义的普遍性,起码他在提出时是没有着重加以考虑的。当然这并不是说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就没有世界范围的普遍意义了。在这里,笔者的意思是,一个理论观点,特别是重要的理论观点,在提出时的考虑和思索与提出后的影响和作用毕竟是有区别的。
由此,笔者认为有必要扼要谈谈马克思恩格斯与毛泽东、邓小平从事理论活动的一个重要区别。一般来讲,马克思恩格斯从事理论活动的实践舞台,主要的不是在某一国家、某一地区,而是在世界范围(主要在欧洲),虽然他们也关注某国某地区的情况。因此,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舍去了许多特殊性,带有普遍性。毛泽东和邓小平的理论活动,其实践的舞台主要是中国,虽然他们也非常关注世界各国,经常了解和研究世界的情况。因此,毛泽东、邓小平的理论,首先带有的是中国特色,是适合中国国情的理论,其次才依理论观点提出后的影响和作用,有的被实践证明是带有世界性的普遍意义的。
笔者认为,注意马克思恩格斯与毛泽东邓小平从事理论活动的这一区别,对我们再深入研究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中是否包括公有制等是有作用的。
2.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讲的是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中国的社会主义。而中国社会主义的前身不是资本主义,他不是像理论上的社会主义那样作为替代资本主义制度出现,而是作为“并存的对立制度”出现,因此,实践中的社会主义要比理论上的社会主义内容更丰富,表现更复杂,它虽然要以后者的原则作指导,但又不能把这些原则当教条。例如,理论上的社会主义按照科学的推理,可以而且应该把社会主义同公有制联系起来,等同起来,这当然是正确的;然而实践中的社会主义则不能把社会主义同公有制简单的等同,一方面僵化的看待公有制的形式,并不能巩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另一方面,不适应生产力水平要求的公有制,不会比适应生产力水平的私有制好。又例如,理论上的社会主义完全有理由把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唯一的分配制度,而实践中的社会主义则要面对按劳分配形式与按资分配形式并存的局面,虽然按劳分配是主体。
3.对公有制、按劳分配是否是社会主义本质,不论是肯定观点还是否定观点,似乎还可以研究一下下列问题:(1)公有制与社会主义的辩证关系;(2)公有制与私有制的辩证关系;(3)公有制与邓小平提的社会主义本质的各观点的辩证关系;(4)按劳分配与市场经济;(5)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6)按劳分配的结果。
笔者认为,这些问题一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急需解决的理论问题,另一方面它们的解决或不断解决,也将推动本文所综述的讨论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