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元市场主体结构的形成与竞争性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市场主体论文,性质论文,竞争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国退民进与大量外资进驻,以及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三分天下格局的形成,我国市场竞争有新特点。本文分析了目前中国市场结构的竞争性质与形成机制,对中国市场垄断形成机制给出了一个新的理论解释。
一、三元市场主体的结构分立与竞争性质
(一)三元市场主体的竞争分离与结构分立。
由于外资被视为地方政府的政绩,跨国公司不但可利用自身强大的竞争优势,还可借这类政治影响力,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主动地位。同时,尽管政府管制逐渐放松,但大中型国有企业还可延续其行政垄断,在竞争中拥有一定的特权。而民营企业的不公平竞争地位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过度竞争问题比较突出。竞争地位不平等与竞争实力差距悬殊,使得三元市场主体之间竞争基础不一样,容易造成具有垄断优势与竞争劣势的企业各集中于高附加值行业与低附加值行业,即三元市场主体所在的市场处于分立状态,形成了三元市场主体结构。可见,产业组织理论中体现市场结构的指标,如市场集中度、市场份额、进入与退出壁垒、企业规模差异等,无法真实地体现经济转轨时期中国市场的垄断与竞争状况。大致可把中国市场划分为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行政垄断、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经济性垄断与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过度竞争。
(二)三元市场主体结构的市场特性与竞争性质。
同存一国市场,但竞争性质不同的三元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影响,使得三元市场主体结构表现出新的特性。
1.经济性垄断市场特性与竞争性质。
经济性垄断市场的突出特性是,少数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拥有相当程度的市场支配力,甚至占据了行业内相当部分的市场份额。中国经济性垄断市场的主体主要是大型跨国公司。尽管目前跨国公司在多数大行业的市场份额还不高,但其可以凭借产品、商标差异性与成本优势、技术优势等而拥有某种程度的市场支配力,在一些高技术与高附加值的小行业如电子通讯设备等内占据垄断地位。近年来,跨国公司纷纷把研发中心搬到中国,加快了开发新产品和新市场的速度,抢先投资占领市场,甚至采取策略性研发行为,形成技术控制,并以此对本土企业实施压制,甚至在某些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形成较大程度的控制,增大了本土企业发展自己品牌产品及参与竞争的难度。而且跨国公司大量R&D投资使其在一些行业获得了垄断地位的同时,由于其创新技术一路领先,本土企业容易在不知不觉中逐渐被纳入其一体化运作与管理体系中,自主创新能力逐渐丧失。
2.行政垄断市场特性与竞争性质。
人为设置的行政壁垒,是其最根本的特征所在。由于国有企业与政府的“血缘”关系,大型国有企业往往具有某种程度的行政垄断优势。国有企业在政府划定的市场范围内,可以享受局部行政垄断利益。
特别是在一些高进入壁垒行业中,国有企业往往具有一定的规模基础和技术条件,民营企业和跨国公司的进入规模与进入数量还是受政府不同程度的控制,在这些行业内,如银行、石油天然气开采等行业内,国有企业往往能占据行政垄断地位,少数几个大中型国有企业甚至占据主导地位。在高政策性壁垒长期保护下,这些国有企业一般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和规模扩张力。
3.高度或过度竞争市场特性与竞争性质。
长期以来,中国的民营企业在不平等的竞争空间中艰难谋生,使得大量民营企业只能进入那些低壁垒行业,如食品加工、塑料制品等传统制造和加工行业。
因而企业数量多、规模偏小、利润率低、进入壁垒低、市场集中度低成为民营企业在市场过度竞争市场的基本特性。价格战、降低排染标准、减少工人工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是这些民营企业竞争的主要方式,微型化、短期化是其投资行为的主要特点。
二、三元市场主体结构形成路径与动力因素
(一)中国三元市场主体结构形成路径。
中国三元市场主体结构经历了如图1所示的形成路径。自1953年以来,中国市场长期存在供给总量短缺,市场运行处于行政垄断状态。70年代末80年代初,国内市场规模迅速扩张,民营企业迅速发展。同时,港澳台商投资的“三资”工业开始迅速发展。但由于80年代资金市场被分割,民营企业融资困难,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且由于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一般只能在国有企业留下的市场缝隙中进行激烈的竞争。而以港澳台为主的“三资企业”也多是中小企业,其数量也不及民营企业。80年代末以来,由于大多数行业企业过度进入,生产能力严重过剩,民营企业市场争夺战激烈,并同时面临港澳台企业的优惠政策与国有企业的行政保护所造成的对其市场空间的进一步挤压。由此,市场形成了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行政垄断与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高度或过度竞争并存的二元格局。
1992年之后,优惠政策的出台,以及国内市场环境的改善与市场容量的不断扩大,大型跨国公司开始系统地进入中国市场,投资项目数量与跨国公司数量均迅速增加。跨国公司能借助自身在技术、规模、资金等方面的巨大优势,通过合资、合作、并购等方式参股大型和特大型国有企业,借此进入了中国管制较严、行业利润率高的行业,并在国有企业行政垄断的平台上,快速实现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本地化。同时,国有企业的行政垄断还在延续。国有企业总体而言实力相对较强,且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相对丰富的资源,包括市场网络资源、供应网络资源、特许经营权、品牌资源等。而此期民营企业虽然也在劳动密集型等行业获得了快速发展,但由于受资本、技术等要素和市场壁垒、政策壁垒的限制,成长空间有限,在进入壁垒低的低端产业面临外资企业激烈竞争,在高端产业同时面临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竞争(王劲松等,2005),即使是优势民营企业也面临被跨国公司并购或挤压的威胁,过度竞争态势很难在短期内得到缓解。在这种特定的“半行政性半市场化”体制下,中国市场形成了行政垄断、高度或过度竞争和经济性垄断并存的三元格局。
图1 中国三元市场主体结构形成路径
(二)中国三元市场主体结构形成动力因素。
从以上市场结构演变路径中可以归纳出,经济转型期对中国市场结构形成起重要推动作用的主要有四个动力:
(1)产权制度变迁。产权明晰是市场竞争的基础。产权安排从国有向私有的变迁,完整、匹配的权能与责任,能引发产权主体间的有效竞争。在竞争中优势企业的兼并行为,与亏损企业的退出,会促进市场结构演变。但在不完备的市场条件下,产权属性的变化引发的资源在不同产权主体间的重新配置,有可能加剧竞争主体间的不对等性,导致限制竞争行为的出现与垄断市场结构的形成。
(2)市场需求空间。市场需求规模及其增长速度是决定企业规模与数量及产业规模的关键因素。在一个市场需求容量小的行业,企业数量过多会使企业生产达不到最小有效经济规模,容易引发过度竞争,因此,在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小市场需求容量要么使得企业进入少,要么引发过度竞争使得亏损企业退出,最终只有少数企业留在行业内。而随着市场需求的扩张,尤其当其增长速度很快时,往往会诱使新企业进入,并能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这一般会带来市场集中度降低。但市场需求快速扩张尤其在伴随产权制度改革时,往往也意味着市场重组过程,在这过程中新的市场势力的形成,或新与旧的市场势力的结合,也容易形成新的进入壁垒,造成市场集中度的提高。此外,技术进步与需求增长也会使原有的自然垄断产业,不再具有自然垄断特性,此时放松管制甚至解除管制就成为必然趋势。而这意味着市场进入壁垒的降低,无疑会激励进入,推动市场结构快速演变。
(3)外资进入路径。对一个国家市场来说,外资进入是种外力,会对市场结构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当外资以新建方式进入时,增加了市场的企业数量,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市场竞争;而合资、并购进入不改变行业的企业数量,对行业的竞争态势和市场结构不会直接造成太大的冲击。但随着外资渗透度逐渐加大,外资的优势逐渐转移过来,其对行业的竞争态势与市场结构的影响就逐渐增大。或者当一个行业内的绝大部分骨干企业都被跨国公司合资,尤其是当跨国公司控制了合资企业的上、下游环节时,无疑将提高这些行业的进入壁垒,并使该行业内的其他企业只能处在分工的低端。此外,外资控制关键领域如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行业时,本土企业的发展将处于更不利的地位。这些都将对市场集中度造成直接影响。此外,当大部分外资企业以较小规模进入处于产业结构低端的环节时,容易形成外资流入陷阱,促使市场过度竞争。
(4)国内市场竞争环境。显然,经济管制的放松能为企业进入提供良机,必然会刺激市场结构演变。作为政府间接管制的一种模式,反垄断政策的完善,能增加企业非法谋求垄断地位与实施限制竞争行为的成本,为小企业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能增强整个行业的竞争程度。
三、三元市场主体结构形成机制
计划体制下国有化是我国主要的经济管制手段。在以行政手段为主的政府管制过程中,管制几乎涉及所有行业。在这种政府设置的高市场进入壁垒下,其他性质的企业根本不可能进入;而且在地区封锁、行业保护的情况下,隶属不同部门与不同地区的企业间不存在市场竞争,行政保护下的国有企业占有行政垄断地位。而1980年代以来,政府逐渐放松或放弃了对大多数行业的管制,大部分的中小型国有企业逐渐被拍卖、民营化或解散,某些领域市场进入壁垒逐渐降低,民营企业生存空间不断扩展。同时,70年代末80年代初,国内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张,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越来越大的市场空间。但是,民营企业发展在缺乏资金的情况下,还同时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而政企不分使得国有企业继续在政府的保护之下拥有特权与独特的“成本优势”。80年代到90年代初进入的外资企业,多为港澳台企业,规模也不大,但它们享有政府优惠政策,也能独享一些资源占有一定的成本优势。这些使得民营企业处于竞争的劣势,一般只能在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留下的市场缝隙中进行激烈的竞争。因此,政府管制放松与市场规模高增长虽然促进了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了竞争局面的逐渐形成,但这种竞争还是一种不同市场主体地位不对等的竞争,这使得行业生产出现过剩的情况下:(1)对于小资本经营的民营企业,资产专用性带来转产的沉淀成本,减缓了民营企业退出速度;(2)由于高利润行业要么资本壁垒或技术壁垒高,要么政策性壁垒高,不具竞争优势和缺乏生产要素重组所需的资金和技术的民营企业,没有能力从原有行业中退出进入利润率高的行业;(3)民营企业自身实力或技术水平低,国有企业的“行业泛化、与民争利”的普遍性未得到根本改变,也促进了民营企业过度竞争局面的形成。
中国市场是世界最大的新兴市场。但中国行政垄断造成许多国有企业经营效率低、竞争力弱,民营企业普遍缺乏足够财力和市场力量,这些都为外资企业进入并占据日益扩大的市场份额提供了条件。尤其是90年代,跨国公司凭借其巨大的竞争优势,通过参股等方式与具有行政垄断优势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合作提供了良机。
当国有企业不得不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时,其一方面继续寻求政府的尽可能的行政保护,另一方面也在市场上积极寻求技术和资金的加盟者,以保持、巩固其原有的垄断地位。长期的行政保护赋予了国有企业独特的市场优势,跨国公司在技术、规模、资金等方面占有巨大优势,在政府的保护伞下,两种优势的结合,进一步巩固了国有控股公司的垄断地位,民营企业在竞争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此外,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很大程度上掌握了跨国并购投资的主动权,并轻易地将合资企业纳入其经营系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相应降低中方所持股份,由参股变成控股,甚至通过收购剩余股权,从合资走向独资,在中国某些行业和市场领域形成控股甚至控制态势,并借助市场支配地位实施限制竞争行为。
可见,政府在放松管制的同时,又在延续国有企业的行政垄断,政府对国有企业的保护,却为那些想进入中国市场的跨国公司找到了借行政垄断优势发挥其经济性垄断优势、获取垄断地位的平台。而在这过程中因长期处于竞争不平等地位的民营企业面临着被挤压的威胁。
四、结 论
在经济转型期不完善的经济管制条件下,行政垄断能够借经济管制得以延续,把大多数实力偏小的民营企业排挤出了参与产权改革的行列。尤其是具有行政垄断优势的国有企业通过与跨国公司的合作,强化经济性垄断的市场势力,从而将进一步弱化民营企业的竞争优势,造成其生存空间被挤压,过度竞争加剧,促进了三元市场主体结构的形成。在这种市场结构中,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竞争地位不平等,竞争性质也不同,容易形成垄断与过度竞争双双被强化的竞争格局,则垄断企业的垄断行为与过度竞争企业的短期化行为也将更容易出现。
因此,根据我国市场结构的竞争特性,要促进市场有效竞争,单纯依靠新出台的《反垄断法》还不够,还需要采取相关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不同市场主体间竞争不平等的问题,为此,其一,应该用法律以及规范政府行为的手段,取消特定市场主体的优先权与特权,通过强化不同市场主体竞争地位的平等化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其二,在引入竞争者的同时,应取消对行政垄断企业的保护,把其推向市场,否则只是引入了竞争者但并没有引入竞争,竞争机制无法形成,其最终结果是要么形成更强大的融合型垄断要么形成新的垄断;其三,在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过程中,对跨国公司进入的竞争效应,需要从市场主体间的竞争关系和其所进入的行业环节在市场领域中的地位来判定,当其进入可能会控制关键领域,造成瓶颈垄断与限制其他企业竞争的威胁时,应对其进入实施控制;其四,在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的同时,更需要培养有实力对抗垄断者的竞争者,为此,应重视民营企业的发展与国有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需要通过加快高级生产者服务业投入,推动产学研R&D合作等途径,促进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以增强其市场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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