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校招生考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研究论文

构建高校招生考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研究论文

构建高校招生考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研究

陈 超

首都体育学院,北京100191

摘 要: 本文以高等院校招生考试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防控为研究对象,从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组织防控和技术防控等几方面详细分析,探索构建招生考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关键词: 高校招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一、招生考试廉政风险防控研究的意义

招生考试是每年高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热议的话题之一,涉及考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具有选拔性的特点,对考生的现场表现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都有较高的要求。本文以高等院校招生考试过程中廉政风险防控为研究对象,探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4)精益服务理论的研究逻辑和研究过程为旅游服务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基于理论、顾客和企业三维视角的理论研究技术路线能够复制到其他相关问题的研究中,如旅游服务企业的员工管理问题、旅游服务企业协同创新的动力机制与协同模式问题等。

二、构建招生考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学校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1],构建思想教育防控、规章制度防控、组织机构防控、高科技防控相结合的立体防控体系。

(—)思想教育防控

通过对招生工作人员以政治意思、思想道德、法制观念和职业责任为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使招生人员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思想意识,严于律己,拒绝诱惑,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廉洁招生。

1.政治意识教育。招生工作是社会清廉的一面镜子,能反映出整个社会的风貌和价值取向。因此,对从事招生工作的人员首先应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使其认识到廉洁招生不仅关系到学校生源的质量,更关系到学校的长远声誉,乃至社会的清廉氛围的形成。从事招生工作的人员肩上担负着为国家选拔好人才和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双重使命,他们应该对自己从事的工作具有神圣的使命感和庄严的责任感。

1.党和国家层面的法律制度。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党纪国法是国家层面的,是对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具有约束力的规章和制度,对招生工作具有政策指导和警示威慑作用。例如:《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制度,就是从国家层面上规定了从事招生工作的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底线,警示和教育他们不要触碰法律的高压线,否则必受党纪国法严惩。

式中:第一部分表示有功负荷方差,其中平均负荷由式(9)计算;PL(t)和PAk(t)分别表示t时刻的常规负荷和电动汽车代理商k的计划充电等效负荷;T是参与调度范围内的时间间隔数,一天取24 h;K是电动汽车代理商的数量。第二部分为上级下达计划和下级实际充电方案产生偏差时引入的惩罚项,其中为电动汽车个体实际充电负荷;α是该项惩罚系数。

3.法制观念教育。“国无法不立”,近些年因为招生腐败而锒铛入狱的人屡见不鲜,因此对招生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刻不容缓。招生工作人员要遵守和敬畏各级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心中常悬法律利剑,保持警钟长鸣,深刻意识到招生工作也是“高危职业”,贪图小利的后果是向着监狱的藩篱更近了一步。

4.职业责任教育。职业责任是社会责任和道德教育的具体化,体现出一个人对本职工作的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招生工作人员的职业责任就是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地择优录取考生”,为学校、社会、国家选出“好苗子”。招生工作人员应该具有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社会的重托,承担起职位赋予的权利和责任,做好招生工作。

(二)规章制度防控

招生工作制度是定义参与招生工作各部门之间关系、工作职责和行为准则的章领性文件,是调动学校各方力量和资源、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的规定。规章制度防控就是通过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规章制度,形成工作运行机制,调动和发挥各级组织的功能力量,形成防控招生风险的合力。制度的层级主要有:

2.思想道德教育。从事招生工作的人员应该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通过思想道德教育使招生工作人员从心底里认识到招考腐败最终会害人害己。社会的公平正义需要我们每个人共同维护,今年你帮别人“拉关系、走后门”而挤掉别的优秀的考生,明天你家的孩子或亲友就有可能被别人不公正的对待。违背良知和道德的行为,也许会带来一些物质的满足,但会永远遭受内心的谴责而惴惴不安。

根据上述的讨论结果可以看到,本文测量方法的基本思想是根据各类信号在测量链路的传播路径的不同,通过增加测量链路的衰减量,使各类非待测信号衰减到可以忽略,从而获取发射机的互调发射电平.|n||m|情况下的测量流程如图4所示.

3.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度。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度是根据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教育部、地方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依据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实际所制定的具体规则和制度。以学校为主体,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关于招生工作的制度,完善适于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的办事规则、行为准则和退出机制,实施学校及其部门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的透明度、公正性与有效性。完整的招生工作制度体系是保证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有效防范招生工作廉政风险的制度保障。是否建立了完整的招生工作制度体系也是衡量高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内控体系建设是否完备的一项重要指标。完整的招生工作制度体系应包括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重要岗位,覆盖招生工作的全过程。以首都体育学院为例,有关招生工作的主要制度有:《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工作人员守则》、《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工作六公开制度》、《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体育考试组织和工作程序规定》、《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体育考试考场规则》、《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体育考试工作人员守则》、《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体育考试考评组组长工作职责》、《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体育考试考评员工作职责》等。

(三)组织机构防控

2.廉政监察组织体系。以学校党委、纪委、监察处为主的廉政监察组织体系,参与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对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和重要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并接收信访举报和考生投诉。例如首都体育学院成了“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成员就包括校党委、纪委、监察处人员,负责监督招生过程的廉政情况。

1.考生资格审查。在考试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环节上,现在已经普遍实现了网上报名的信息与身份证件核对。在体育专业考试环节,有条件的学校可采用指纹识别、虹膜识别等高科技手段验明考生身份并登记,防止家长托关系找熟人,买通考评人员,让专业运动员替考,发生招生腐败案件。

组织机构防控就是通过健全组织机构,设置的工作岗位职责,为招生工作中存在的可能的廉政风险提供组织保障。高校招生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是需要学校各部门合力工作,需要调动很多人力物力。因此,高校应健全组织机构,为廉政风险防控提供组织保证。完整的招生工作组织机构体系应该包括校级部门、院系机构、基层教研室的职责和岗位人员的设定。比如在校级设置党委、纪委、监察处、招生就业处的基础上,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在院系一级设置招生工作岗位;在基层教研室设置招生工作监督员。从学校内外设置的招生工作组织机构上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条件之一就是违反道路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刑法中关于违反道路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24](P188)目前驾驶汽车所遵循的道路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有不同层级立法主体制定的,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国务院制定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公安部制定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等。

2.招生工作的制度和管理办法。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和办法是具体指导招生工作的行为指南。教育部自2000年以来发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重要制度如:《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 教育部 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3.临时监督机构。为了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有些学校还会成立临时的监督小组,例如定点监督员队伍。具体做法是临时从各职能部门或教研室抽调比较公道正派、正直不阿的老师作为考点的定点监督员,从始至终参与招生考试的全过程,对考评组长、考评员、记录员进行监督考核。定点监督员直接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不受招生办和现场考评组约束。他们有权对于考场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当场制止或事后直接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反映情况,并对考评工作人员的现场表现打分。定点监督员队伍是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在考试现场的眼睛,增加了现场监督的工作力度。

4.社会监督。社会监督就是学校之外的监督,包括考生家长、媒体,以及公众的监督。按照教育部“阳光工程”方案的要求,高校在招生过程中确保招生录取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2]。社会监督是保证廉政招生、维护考试公平的必要手段,是推动高校健康发展的积极力量。因此,高校对社会监督应该有正确的认识,应该以欢迎、敬畏、支持的态度对待社会监督,促进自我完善,赢得社会舆论的认同、理解和宽待。

幼儿信息化教学一直强调传统教学具对教学的积极意义,树立了不摈弃传统教学具、积极探索信息技术如何与教学融合的思想。信息技术和传统教学具协同互补,共同服务于幼儿教学。传统教学具和信息技术的整合有助于增强师幼的自主性、提高师幼互动质量、使幼儿获得直接与间接经验。整合方法有将二者“按类型和主题进行整合、按教学要素进行整合、围绕教学组织形式进行整合”[4]。

(四)高科技防控

高科技防控就是运用电子信息现代化技术,尤其是利用影像记录、电子测量仪器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现场监督、过程管理和后期取证,从技术手段上防止发生招生腐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招生工作行政体系。高校是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校长、招生办为主的行政体系是组织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例如:首都体育学院成了“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领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除了组织学校各教研室老师、各行政部门老师参与体育单招考试的具体工作以外,还聘请校外专家全程参与。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提高考生和家长对专业考试权威性的认可度,一方面也是请校外专家对整个招生工作的过程进行监督。

2.考场巡视。在考试过程中,加强考场巡视,积极运用高科技电子屏蔽仪器和电子探测仪器等高科技手段,对利用无线电设备对考场内外串通作弊进行重点防范和打击,严防发生有组织群体性舞弊案件。

3.专业考试过程中防控。在专业考试过程中,利用高清摄像对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对考生有异议的考试成绩,当场调取录像资料,专家辨别成绩有效性,及时处理争议。特别是对于能够利用电子设备测量的考试项目,尽量安排电子设备实行,以减少人为因素干扰考试的公正性。例如,在体育专业考试过程中,利用电子计时仪和电子测距仪等仪器进行的成绩认定。

4.录取环节网络监督。自高考实行了网上录取以后,高校招生工作的信息化和数字化,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推进教育公平提供了坚实的基础[3]。网络平台为考试和家长了解招考制度、程序和动态,及时举报招生违规行为提供了便利,使得高考招生更加易于监督,更加公开透明。

利用高科技手段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对考生识别和考场监督,另一方面也能防止考评人员给主观分、人情分,加强考试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本文并从思想教育、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和高科技防控手段四个方面着手构建风险防控体系,探索构建立体化防控新模式,以防止招生权滥用和直接违规行为,从而有效抑制招生腐败,促进实现高等教育招生公平。

对汉江中下游而言,中线调水带来的直接不利影响是河道水量减少,水位下降,枯水期延长,中水期缩短。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多年平均年调水量为95亿m3,加上陕西引汉济渭工程规划近期从汉江调水10亿m3,远期调水15亿m3,汉江中下游水量将分别减少至 246亿 m3和 241亿 m3,分别减少29.9%和31.3%。水文情势的变化又将影响到生态环境、城乡供水、农业灌溉、堤防安全以及汉江生物物种和渔业产量等诸多方面。

[ 参 考 文 献 ]

[1]王乾.加强高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思考[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10(24):222.

[2]蔡龙生.高校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研究[J].管理观察,(总第506期):73.

[3]刘曼玉.高校招生考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研究——以安徽师范大学为例[J].经营管理者,2014,8(上期):131.

中图分类号: G647.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21-0102-02

作者简介: 陈超(1979- ),女,汉族,黑龙江人,首都体育学院,审计室主任,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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