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经济改革的新阶段与新思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阶段论文,新思路论文,论我国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中国的经济改革迄今为止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2年中共十四大,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并逐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1992年十四大到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的经济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阶段。在新的历史阶段应当按照什么样的思路深化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呢?在这一问题上,目前存在着两种对立的思路:一种思路认为,当前我国体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还在于市场化不足,国有经济垄断,政府干预过多,因此应当继续减少和取消政府干预,进一步加快非国有化的进程,并逐步引入西方式的宪政体制为自由市场作用的发挥奠定政治和法律基础。另一种思路认为,当前我国经济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泛市场化,在改革的方向上存在着过分迷信和依赖市场的问题,因此应当强化政府职能和政府调节,加强国有经济的作用,纠正过分市场化的倾向。前一种观点是新自由主义的观点,后一种观点则具有浓厚的计划经济的色彩。这两种思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都是相背离的。在本文中,笔者所主张和探讨的是深化中国经济改革的第三种思路,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路,把市场机制的长处和社会主义的优点更好地结合起来,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体制保障。按照这条思路深化经济改革需要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键性问题:一是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的途径和机制;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体制保障;三是按照国有经济的内在要求深化国有经济改革;四是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五是加快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转变政府职能。
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的途径和方式
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目标的核心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它从实际出发,初步走出了一条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路子,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开创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关于这一点,十四大以来党中央的许多重要文献都有过明确的论述。江泽民同志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取得成功,必须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这就要努力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优势同市场的优势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映比较灵敏等优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通过宏观调控克服市场经济的盲目性、自发性等弱点和消极方面,使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① 党的十四大在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特别指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继续探索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运行特点,自觉遵循客观规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从中国的实践经验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以下方面: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效率公平兼顾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和生活需要;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改革政府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正确处理对外开放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关系,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可以说,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是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所在,实质所在,特色所在,经验所在。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不完善,突出地表现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全球化和市场化日益深入的条件下如何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以及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面临着许多新的严峻挑战;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包括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土地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等在内的市场体系的结合还不够紧密;作为社会主义制度内在要求的经济民主,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社会治理机制和企业劳动者参与国有企业管理和监督的企业治理机制还不健全;不正当地使用公共资源和公共权力所导致的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地区、城乡和居民之间收入差距持续扩大,教育、司法、医疗、就业等方面的公平公正还未得到充分保障;政府管理体制和政府职能还不合理,社会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政府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机制有待建立和完善。
当前经济体制中存在的这些矛盾和问题,归根到底在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不够协调,因此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是要继续探索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的途径和方式,使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更好地结合起来。解决好了这一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才有可靠的保证,这一问题解决不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会成为空中楼阁。
三、按照国有经济的内在要求深化国有经济改革
国有经济的地位及其改革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始终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国有经济的改革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有经济的重新定位或结构调整问题,二是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或改制问题。这两个方面的改革目前都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目前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与改革初相比大大下降了,主要集中在一些重点行业,同时,绝大多数国有中小企业已经放开,大部分国有大企业完成了改制任务。当然,国有经济改革的过程并没有结束,问题是,下一步该怎么走,主要的任务是什么?
持新自由主义观点的人认为,公有制经济产权不清,效率低下,与市场经济不能兼容,因此应当彻底推进私有化或“民营化”,使国有经济完全退出竞争领域,同时要打破国有经济在基础产业和战略性产业中的所谓垄断地位。近些年来,我国一些部门和地方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出现了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管理者内部收购、权钱交易等变相私有化的现象,不仅导致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而且造成了严重的腐败和贫富分化,极大地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同时还使一些原本优秀的国有企业在经营上陷入困境。这些情况与新自由主义理论的流行不无关系。
在改革开放的初期,由于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绝对垄断的地位,因此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的主要任务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国有制经济,即所谓的增量改革。但是,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接近或超过50%,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下降到不足30%,而且下降趋势仍在继续,出现了公有制经济丧失主体地位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再大规模实行非国有化,这对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来说无异于釜底抽薪,当前深化改革必须强调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这是因为:
首先,改革后的国有经济集中在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在这些部门和企业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自发性和不稳定性。事实上,只要对比一下近20多年来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在自主创新、社会成本的承担、税收的提供、吸收就业的能力、基础产业的供给、宏观经济的稳定以及应对突发性公共危机等方面的差异,我们就会清楚地看到,国有企业的存在是保障国民经济的持续、协调和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
其次,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要求。坚持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有利于保障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促进非国有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利于防止两极分化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有利于统筹兼顾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有利于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民族凝聚力以及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风险的能力,同时也有利于维护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防止私人资本控制国家经济命脉并因此而损害政治民主、社会平等和政府权威。
第三,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深,国际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全球范围内资本的集中和垄断趋势进一步加剧。在这样的条件下坚持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一方面有利于加速国内资本的集中和积累,推动重点部门和重点企业的迅速扩张,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企业的自主创新,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有利于维护国家的主权和经济安全,保持国家对关键行业和领域的控制力,防范和化解国际风险的冲击,使对外开放更健康地发展,更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坚持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与深化国有经济改革是不矛盾的。但是,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深化改革是真正意义上的国有经济改革,所谓真正意义上的国有经济改革,就是要按照国有经济的内在要求进行的改革,而不是新自由主义意义上的私有化式的改革,它的主要含义是:
(1)国有经济的改革要以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前提、以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为目的。在实践中,国有经济的改革有两种基本模式:一种模式是非国有化的模式,即把国有经济通过租赁、拍卖、兼并等方式,转变为非国有企业;另一种模式是改革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模式,即在坚持国有制的前提下对国有经济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进行改革。这两种改革性质是不同的,不能混为一谈。中小企业的改革以前一种模式为主,大型国有企业的改革虽然也不排除前一种模式,但是就当前存在的为数不多的大型国有企业来说,深化改革应当以后一种模式为主,否则,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2)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符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是特殊的商品生产者,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要体现市场机制的要求,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它要体现宏观导向的作用,保障资源配置的宏观效率。在不同部门和不同企业中,国有经济的市场性和宏观性的组合方式各不相同,需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在公共产品中,国有企业基本上是非竞争性的;在垄断性企业中,国有企业是不完全竞争的;在一般性部门和企业中,国有企业是完全竞争的。因此,要把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不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实现微观效率与宏观效率的共同提高。
(3)国有经济的制度设计和体制创新要体现国有制的性质和要求。在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中,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最终属于全体人民并通过多层次的代理主体和代理机制得以实施。这里有两个基本的代理层次或代理关系需要认真考虑:第一个层次是社会层次的代理关系,涉及到政企关系、政资关系、中央地方的关系、各政府部门的关系等方方面面。第二个层次是企业层次的代理关系,涉及到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问题。这两方面的代理关系和治理机制的改革都要遵循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各种有效的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和治理机制,理顺国有资产内部和外部的收益分配关系,克服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约束内部人控制,提高国有资产的经营效率,使国有资产的运营更好地体现全体人民的利益。
总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充分反映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既要适应市场竞争,又要发挥主导作用;既要强调政企分离,又要强调政企合作;既要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又要落实民主管理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超越和扬弃私有制的逻辑,发挥出国有经济的优势。
四、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体制保障
中共十六大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对深化经济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可以这样说,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改革开放,为落实科学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体制保障,是对现阶段中国经济改革的新的定位,这一定位对进一步深化经济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根本性的要求:
1.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就必须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深化改革,在改革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的成果;必须注重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使改革兼顾到各方面,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真正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必须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在改革中着重解决好教育、医疗、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必须关注人的价值、权益和自由,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幸福指数,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2.统筹协调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按照“五个统筹”的原则提出改革目标,要求改革内容更加全面,改革措施更加协调,要努力实现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领域改革相协调,宏观改革与微观改革相协调、城市改革与农村改革相协调、对内改革与对外开放相协调,在改革中正确反映并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
3.深化改革要着力于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在新的历史阶段,深化改革要着力于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作为根本出发点。具体来说,当前深化经济改革要围绕以下三个着力点,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1)围绕消除不利于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改革,包括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转换政府职能、促进企业治理结构的合理化、推动土地、技术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发展、完善市场竞争秩序等。(2)围绕消除不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改革,重点是深化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方面的改革,形成完善的经济调节体系,为推动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创新能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全面发展提供体制保障。(3)围绕消除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改革,包括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教育和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有利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完善社会管理体制。② 上述情况说明,进一步深化经济改革虽然要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但是,它并不仅仅限于市场化这一维度,而是包括了与促进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相关的所有领域的体制与机制的创新和完善,这些内容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丰富内含,也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
五、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党中央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出发提出的重大方针,这一方针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对于新时期的经济改革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1.深化改革要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是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这种趋势至今仍没有得到根本扭转。针对这一问题,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都强调要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并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以调节收入分配,如开征利息税、免除农业税、增加农业投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并完善防止工资拖欠的法规和机制、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等等,这些措施对于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工业化和市场化双重转型的历史阶段,根本扭转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需要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只有把更加关注社会公平的方针持续坚持下去,才能取得实质的效果。
2.在改革中要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当前的社会不公问题不仅表现为收入差距过大,更重要的是收入差距的扩大中存在一些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因素,如我国还存在大量的贫困人口,有几千万低收入群众基本生存底线缺乏保障;社会群体资产之间的差距扩大速度过快,分布相当不均;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严重,各种非法收入的大量存在;教育、司法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平权利得不到保障,等等。因此,实现社会公平也不能仅仅局限在收入分配领域,而必须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制度创新和制度完善,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3.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就告诉我们,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必须认识和把握好两大任务:一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极大地增加全社会的物质财富;一是逐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极大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促进社会和谐。③ 换言之,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都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它们之间是内在统一的。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把公平和效率统一起来,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过程中推动生产力更快更好地发展,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出来。
六、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转变政府职能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一个关键环节。但是,需要强调的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目标绝不是所谓的“大市场,小政府”,绝不能认为政府的职能越少越好,规模越小越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转变政府职能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首先,政府的优劣不在于其规模的大小和职能的多少,而在于其规模和职能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政府是否有效地履行了其所承担的社会职责。历史地看,从早期资本主义到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国家所承担的社会职能是越来越多了而不是越来越少了,政府的规模扩大了而不是缩小了。在当前的历史条件下,政府的强弱对于国家强盛和社会的发展来说,已经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而在发展中国家中,这一点更是生死攸关。一个弱小无能的政府不可能打开现代化的大门。因此,我们需要的是能有效履行其经济社会职能和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强有力的政府,而不是新自由主义者所崇尚的无所作为的弱政府或小政府。
其次,在不同社会制度、历史阶段和体制模式中,政府和市场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各不相同。我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模式是处于在工业化和市场化双重转型过程中的国家主导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中,政府的作用不仅在于为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更重要在于选择正确的经济发展战略,统筹协调社会经济中的重大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政府的职能包括了计划统筹、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这些职能归根结底在于发展,发展是党和国家的第一要务,是政府所有职能和所有工作的中心和灵魂。
第三,加快社会事业的发展,深化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是实现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也是当前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环节。社会发展和社会体制改革包括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社会发展和社会体制的改革应体现以下基本要求:一是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证社会公正,完善社会保障。二是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提高社会事业的效率。三是不能把社会事业全推给市场,也不能把社会事业全部由政府包起来,而应当对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实行不同的管理体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
第四,要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推行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集体决策、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推行重大决策失误引咎辞职、经济赔偿和刑事处罚制度。完善对行政管理权力的监督机制,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制度,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人大、政协、司法机关、人民群众、舆论依法进行监督的机制。
总之,在新的历史阶段推进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注释:
①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69、70页。
②马凯:《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体制保障》,《人民日报》2006年4月5日。
③温家宝:《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人民日报》2007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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