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美学的总体风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风貌论文,美学论文,总体论文,和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来有些学界的同仁和青年朋友经常来函来电索要我的一些论著,但这些论著有的出版于50年代到80年代,有的散见于国内外各种报刊杂志,很难于找寻寄赠。请他们到有关单位去买,他们说书店已很难寻购,连出版社也把库存的售之一空了,因此,不少同志敦促我出一本较完整的选集,以供有关读者和研究者参考。我考虑再三,也觉得有必要,就这样做了。
为了说明我美学思想的整个体系和研究的总体风貌,这个选集大体分美学原理、文艺美学、中国美学、西方美学、中西方比较美学等五大部分。每个部分又大致按专题予以类编,如美学对象论、美学方法论、美是和谐论、美学体系论、艺术审美本质论、艺术形态论等。每一专题中又希望能见出我思想发展、变化的一些历史轨迹,以说明我美学思想的来龙去脉。
为了便于了解我的美学思想,使人们在接触每篇文章、每个观点时,能首先把它放在总体之中来掌握,以期真正达到在总体中把握局部,在局部中理解整体,在综合中进行分析,在分析中实现综合的现代辩证思维的高度。我想在这里先把我的美学思想体系作一个极简略的勾勒。
我从事美学文艺学的研究,始于50年代初,经过近十年的探索,到50年代末、60年代初,我在北京参加高等教育部组织的大学生《美学原理》教材的编写时,在一次美的本质问题的讨论会上,才首次提出了“美是和谐”的观点。我认为和谐为美,不和谐就不美,反和谐就是丑。有人说和谐是属于形式的范畴,我觉得它包括形式的和谐,但比形式要深刻丰富很多,它大致包括这样紧密相联的五层内涵:1.感性对象形式的和谐,如人、物、艺术品等,其构成的质料、媒介的粗细、软硬、方圆、大小,及其比例、均衡、对称、多样统一的和谐(形式美)。2.感性对象内容的和谐,如人的心理、情感和精神世界的和谐,艺术中的主观与客观、再现与表现、情感与理智、想象与思维等各种因素的和谐。3.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内容的和谐要求着形式的和谐,并制约着内容与形式之间的和谐,形式的和谐也规范和陶铸着内容的和谐。这个意义上的和谐在艺术美中体现得尤为显著。4.审美对象和审美主体之间的和谐。从发生学的角度看,审美对象和审美主体是在实践中同时产生的。人类在实践中分化出理性认识关系、伦理实践关系和体验观照审美关系。只有在审美关系中,对象才呈现为审美对象,主体才被规定为审美主体。在这一意义上,对象才不是一般的对象(不是认识对象,也不是意志对象),而是特殊的审美对象,或者说对象才呈现为美。正因为如此,所以我说美是由和谐自由的审美关系规定的,或者说美是和谐的审美关系的对象性属性,是和谐自由的审美关系的载体。从现实的审美角度看,审美对象规定着审美主体,而只有审美主体才能观照和体验审美对象。对牛弹琴,琴不是牛的审美对象,牛也不是琴的审美主体,二者是互为条件的,否则就构不成现实的审美关系,也就构不成现实的审美对象和审美主体。因此也可以说现实的美同样是由现实的审美关系规定的。而且这种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浑然难分的无差别境界,常常成为人们追求的一种最高的理想境界。5.上述所说的和谐,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看,说到底又被决定于社会历史过程中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身的复杂关系,这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又集中凝结在特定历史阶段的人身上。在我们社会主义不断向共产主义发展的今天,又特别体现于完美的和谐的全面发展的新人身上。只有感性与理性、个性与共性、肉体与灵魂全面和谐发展的新人,才能创造新的和谐的美,才能观照和谐的美。在当今,和谐为美,归根结蒂是以培育和塑造全面和谐发展的新人为最高理想。总之,
和谐乃宇宙、人间之大法,之根本原理和运动规律,不可谓不大也。和谐为美的理论,在中国日益为人们所认同,出版了不少美学论著,已形成了一个很有生命力的新学派,被称之为“和谐美学体系”及“和谐美学学派”。
和谐还是一个抽象的范畴,逻辑范畴必须与历史相结合。和谐的逻辑展开与审美关系的历史发展(其根源是人类社会历史的变迁),与人类文化艺术的历史嬗变,与人类审美活动的历史实践,总体上是一致的。综观历史,和谐的嬗变,大体经过了古代素朴的和谐美、近代对立的崇高(广义的美)和现代辩证的和谐美三大历史阶段,或者说三大美的历史形态。
古代的美是素朴的和谐美,它把构成美(和艺术)的各种因素有序地、稳定地、平衡地、和谐地组合为一个有机整体,这被制约于古代主客未充分分裂的农业社会,同时也被决定于古代素朴辩证的哲学思维和古代人平衡和谐的心理模式及强调中和的文化传统。
近代的美是对立的崇高(广义的美),它把构成美(和艺术)的各种对立的、无序的、动荡的、不和谐的元素组合为一个矛盾复杂体。这种分裂与对立,又经历了从崇高、丑向荒诞发展的三部曲,这与从自由工业社会经垄断工业社会发展到后工业社会相适应,同时也受制于形而上学的哲学、否定的辩证法和悖论思维的演进。
现代的美是辩证和谐的美,它彻底否定了近代崇高的绝对对立,也扬弃了古代美的素朴和谐,它又吸收了近代的对立和古代的和谐并加以综合的发展,成为既追求深刻的对立,又追求高度和谐的最新的美。它既有近代的无序、动荡、不平衡、不稳定,又有古代的有序、稳定、平衡和宁静,这是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时代特征,及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和现代人的辩证和谐的心理结构相一致的。
艺术作为现实美、生活美的反映,是审美意识的物化形态,现实美的本质、审美意识的本质规定着艺术的审美本质。现实美与艺术美只有物质与意识之分,在美的和谐自由的关系上是一致的。美是和谐,是感性对象内容与形式、审美主体与客体、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己的和谐,这在艺术中相应地表现为主观与客观、表现与再现、意志情感与理性认识、理想与现实、真与善以及物化审美意识的各种艺术媒介的和谐组合。所以在和谐自由的本质上,美、审美、艺术是三位一体地内在地统一在一起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会把美和艺术砍成两橛,说美与艺术无关,论艺术也就在美之外了,这就使得有些文艺理论和艺术理论的著作,难于进入美学的层面,其研究的深度也受到一定的局限。
艺术作为美的反映、审美意识的物化、审美关系的典型,一方面与意志、目的、善相联系,一方面又与理智、认识、真相关联;或者说,一方面与感性伦理实践相联系,一方面与理论科学思维相联系。审美、艺术介于二者之间,是第三王国。从艺术与理论科学的关系看,艺术不以概念为中介,但又趋向于一种不确定的丰富多义的概念。艺术的特质在于以情感为中介的感知、理智、想象等多元因素和谐组合的审美意识形态,或者说它是一种模糊概念,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明确性与不明确性的统一。从艺术与感性伦理实践的关系看,它是无目的的,但又符合于一定的社会目的。形式上无目的,实质上又体现了一定的社会目的,这是从必然到自由的一个飞跃,是更高的理性自由的产物,是艺术家长期自觉追求、刻苦实践、勤奋劳动的创造,绝不只是天赋的、本能的、潜意识的升华。因而,艺术在本质上是自由的审美意识。正因为艺术介于感性伦理实践和理性科学认识之间,介于科学的真和伦理的善之间,它才能保持着自己审美的品格,它才能在审美的感受、体验和愉悦之中,一方面导向思维、概念、真理的认知,具有深刻的认识价值;一方面又导向情感、意志、行动、实践,教育和鼓舞人们去参加改革现实的伟大斗争。艺术的审美本质就在于这二者之间,妙就妙在这个“之间”上,艺术创造的秘密和艺术家才能的高超,就在于对这个“之间”的“度”的把握和运用上。把握运用得巧妙,就能创造出艺术的珍品,而一旦跨越了这个“之间”的界限,完全倒向了意志实践领域,就可能导致标语、口号式的伪浪漫主义;而完全倒向理性科学思维领域,就可能导致概念化、公式化的假现实主义。从而失去了艺术的审美品格,失去了艺术感人的魁力。严格地说,这已经不是真正的艺术。
与美的三大历史形态相对应,艺术也依次出现了三大类别。与素朴的古典和谐美相呼应,艺术中出现了古典主义。古典主义要求把构成艺术的各种元素,如再现与表现、客观与主观、现实与理想、理智与情感、思维与想象、空间与时间、内容与形式以及物化艺术意识的艺术媒介等处理和组织为一个平衡、稳定、有机、和谐的统一体,这是艺术和美学第一个成熟的形态(在此之前还有一个原始崇高的时代,但那时艺术还在萌芽状态,它与原始的宗教、哲学、科学混为一体,尚未分化为独立的审美意识,准确地说它只能作为艺术的源头,混迹于原始文化的模态之中)。随着资本的发展和封建制度的崩溃,人与人、阶级与阶级之间的日益尖锐对立和古代人与自然、人与人素朴和谐关系的异化,形而上学思维的兴起和素朴辩证思维的裂变,在主体自觉的基础上,萌发了近代对立的崇高和与之相适应的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艺术。近代崇高型艺术有一个总体特征,就是把艺术中主观与客观、表现与再现、理想与现实、情感与理智、想象与思维、形式与内容、时间与空间以及构成形式的诸元素,予以分裂、对立,组成为一个不均衡、不稳定、不和谐、无序的、动荡的矛盾体。正因为一切元素处于不均衡、不稳定、不和谐之中,便逻辑必然地分裂为两种对立的形态,或偏于客观、再现、感性、现实、理智、思维、形式,或偏于主观、表现、理性、理想、情感、想象、内容。前者是现实主义,后者即浪漫主义。它们是近代社会分裂对立的一对双胞胎。
本来崇高的出现,是丑的升值和介入的结果。但丑在崇高中还是有限度的,崇高中的不和谐最终要导向和谐,痛感要转化为快感和解放感。崇高中的不和谐、不均衡的进一步发展,它的日趋极端化,便必然导致一切和谐因素的大涤荡,崇高中只剩了不和谐、甚至反和谐,这便蜕变为丑。丑与崇高有共同的对立原则、裂变原则,但崇高是不和谐与和谐的组合体,而丑则是不和谐、反和谐的组合体,这里已杀尽了一切和谐。丑带来了新的艺术,这便是西方人所说的现代主义。现代主义表面上像是一个大杂烩,这里流派纷呈,“主义”众多,此起彼伏,令人眼花缭乱,似难于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不过,它们虽变化万千,但有一条是不变的,那就是从对立走向极端化。与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对立一样,这里出现了表现主义和自然主义两个极端。在这个意义上也可说,表现主义是浪漫主义的极端化,自然主义是现实主义的极端化。现实主义重客观、再现、感性、认识,但并不否定主体、表现、理性、观念,只是强调主体、表现、理性、观念要通过情节、场面“自然地流露出来”;浪漫主义强调主体、表现、情感、理性,但并不全然否定客观、再现、感性、现实的内容。而现代主义的极端化则不同了,它们由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的裂变开始,自然主义走到彻底否定主体、表现、理性、观念,追求纯粹客观、再现、感性、逼真的极致;而表现主义则彻底抛弃客观、再现、感性、现实、认知的因素,而追求纯粹主体、表现的极致。
不和谐、反和谐的极度发展必然导致无序、混乱、颠倒的荒延。荒诞本质上同丑是一致的。丑还在反和谐中承认对立的两面,只是将对立推向极端,而荒诞则走到否定排斥一切对立面的混乱、无序、颠倒的地步。但荒诞又不同于丑。在丑中还有理性,既是从丑向荒诞、从现代主义向荒诞的后现代主义过渡的萨特、加缪,在描写非理性的荒诞事件时,处理的方式还是理性的,但到贝克特、尤内斯库,则是从内容到形式彻底的非理性化了。这是其一。其二,丑否定统一性,是把对立极端化、绝对化的结果,而荒诞之否定统一性,则是走到根本取消一切对立的结果;丑的否定统一性,还在认识论的范围内,而荒诞则从认识论走到否定本体论的统一性,从而在根本上彻底粉碎了整体、本质,中心、秩序、和谐等观念,从本体上把一切都推入无序、颠倒、错乱的深渊。其三,丑使对立的两面,日益尖锐对立、日益极端化;荒诞则将这一极端化发展到只取一面而摒弃另一面的地步,即由两面走向单面化,更重要的是当他走到单面化之时,同时发现这个极度的单面正导向一个自相矛盾和悖论。一方面它在丑的极度对立和纷乱激荡中,否定了整体、本质、中心、秩序,追求着单面的无差别的和谐境界;而当他一旦达到这无差别的和谐之境,同时也就陷入否定整体、本质、中心、秩序之后的最根本的无序、颠倒、错乱之中,这一个悖论就像一个怪圈,渗透到荒诞和荒诞的后现代艺术的骨髓和血肉之中,成为它们总体的美学精神。就像丑的现代主义分裂为自然主义和表现主义一样,荒诞的后现代主义也必然对峙着相互否定的荒诞的戏剧和新小说派(这在绘画、雕塑中表现为抽象表现主义和超级写实主义、照像写实主义的对峙)。前者以“人本主义”为基础,后者以“物本主义”为基础。一个只要“主体”,一个只要“物种”。这种相互彻底排斥,各自单面化的两极对峙,本身就是一个单面化的自我悖论。失去客体的主体,本身就是一个非理性的荒诞自我;而失去“统一性”、“本质”、“中心”、“秩序”的客体“平面”,也必然是一个无序、颠倒、错乱的荒诞世界。或者直接展示那主体的荒诞的精神世界;或者以非理性的荒诞的自我去观察、描绘、处理那颠倒、错乱、无序的荒诞世界,这便是后现代主义艺术基本的审美特征。
随着社会主义之代替资本主义,并不断地向共产主义跃进,随着自觉的辩证思维之否定形而上学思维,随着和谐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新人之替代分裂、异化、片面发展的近代人,新型的辩证和谐美和艺术必将否定近代对立的崇高(包括丑和荒诞)和崇高型的艺术。辩证和谐美的社会主义艺术,既否定了素朴和谐的古典主义艺术,也否定了近代对立的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艺术。但这种否定是辩证的否定,是包含着肯定的否定,它既吸取了古典的和谐,又包容了近代深刻的对立,它是在辩证思维的基础上实现的一种更高的综合。它在构成艺术的各种元素之间,既追求着本质的对立,又追求着更高的和谐统一,真正达到了一种现代最高的辩证和谐的艺术。总之,与古典和谐美、近代对立的崇高(包括丑和荒诞)和现代辩证和谐美的发展同步,艺术也由古典主义,经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向现代辩证和谐艺术发展(当然现在还是一种美学的预测,还需要历史的发展来检验)。我觉得这是世界美学范畴和艺术范畴的逻辑发展史,也是人类美学思潮在逻辑形态中的发展史。
古代美(包括艺术,下同)、近代美、现代美是逻辑的形态,还是一般的规律,中西方美学和艺术总体上也体现着这一规律,但又有各自独特的风采。在素朴和谐的古代,西方偏于人神以和,有更多的宗教意味,中方偏于人人之和,有更浓的人间气息;西方偏重物理、感性形式的和谐,中方更重心理、伦理理性的和谐;西方偏于分解对立,相生相克,中方更重均衡和谐,相辅相成;西方更重壮美,有更多的悲剧因素,中方更重宁静、优美,崇尚大团圆;西方偏于模仿再现,中方则偏于抒情表现;西方偏于创造艺术典型,中方则偏于创造艺术意境;西方偏于美真统一,有更大的认识价值,中方则强调美善相合,寓教于乐,有更强烈的思想道德意义。西方在奴隶制的古希腊就达到了艺术和美学的峰巅,其精神一直延续到文艺复兴。中方则在封建制的唐宋时代出现了艺术和美学的高度繁荣,其流风余韵,迄今不绝。这是人类古代世界所创造的两大艺术和美学的高峰,是古典和谐美与和谐美的古典艺术的两个黄金时代,辉煌灿烂竞放异采,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两大美学体系和艺术传统,犹如两峰对峙、双水分流,日月经天,光照千秋。
近代对立的崇高在西方随着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充分发展,也发展得比较成熟、完整,可以说是研究近代美学和近代艺术的一个典型形态。无论从古代和谐向近代崇高的转换,还是从崇高经丑向荒诞的历史嬗变,以及相应的在艺术中从浪漫主义、现实主义向现代主义(它的两极是表现主义和自然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它的两极是荒诞戏剧、黑色幽默与新小说派)的发展,都相当充分、相当完整,各有一个独领风骚的相对独立的时期。而中国则不同,它几乎是在“五四”运动前后和改革开放的十几年之间,一齐涌进审美王国和艺术天地的。时间短,变化快,发展不充分,特别是在马克思主义美学和辩证和谐理想的光照之下,它们只能居于非主流文化的地位,而不能像西方那样一直坐在主宰的宝座上。从严格的现代美学观点来看,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形态来看,两方总体上还处于近代资本时代。虽然它已有高科技的发展,也有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之分,但那只是把近代的分裂、对立不断推向极端而已,在本质上并没有开创一个新的历史时代和艺术时代。这一点我们中国倒是更有了优势,从毛泽东、邓小平到江泽民,都在崇高精神中高扬着辩证和谐的光辉,这才是真正现代美学的开始,这才真正开创了一个现代美学和现代艺术的新时代。而西方却只在荒诞和悖论中,朦胧地透露出一线期望融解一切对立的和谐之光。
从以上极简略的概述中,可以看出我的美学思想以美是和谐这一基本命题为核心,辩证地发展出美学的整个体系,延伸于美学的各个分支学科。1.我从美的本质是和谐,深入到文艺美学,研究艺术的审美本质,得出了艺术的审美本质也是和谐的结论,从而在深层的内在本质上,把两者统一起来考察。2.接着我从和谐的历史发展和演变上,观察和区分了它的三大历史形态(包括三大艺术的历史形态)。3.逻辑的发展又与历史的发展相结合、相一致,从而进一步描绘美和艺术在人类整个历史发展中的具体过程和感性风貌,这就是揭示中国美学和艺术与西方美学和艺术的一般历史进程。这在我的《论中国古典美学》和主编的《中国美学主潮》、《西方美学主潮》中作了较详尽的叙述(在选集中只选了我论述的部分)。4.中、西方美学和艺术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但呈现出共同的规律,而且呈现出不同的规律,显示其各异的风采,它们虽然都经历了从古代素朴和谐、近代崇高向辩证和谐发展的一般进程,但又有不同的侧重,不同的现象形态,这种历史发展中的共同性和不同性,便构成了我中西方比较美学的基本内容。总之,我的美学思想从抽象到具体,从逻辑到历史,从美学原理到文艺美学,从美学理论到中国美学史和西方美学史,以及在历史发展中的中西比较美学,都以美是和谐为核心,为基本概念,美学的整个体系、美学各个分支学科的内涵,都由它逻辑必然地自生发自组织而来,都浑然为一个紧密联系的总体,正所谓吾道一以贯之。这使我同那些把美的研究与艺术的研究分割开来,把美学理论和美学史脱离开来,把中国美学史的研究和西方美学史的研究对立(或互相套用)起来的倾向相区别,这也使我避免走一些不必要的学术弯路。
应该说明的是:我的美学思想体系与我的研究方法是一体的,是内在的联系在一起的。方法有多种多样,而且有各种不同的层次。有的仅仅作为一种工具,是形式的,不关内容的;有的是关于内容的,或者说就是内容本身,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我这里强调的方法不是前者,而是后者。在这个意义上我的美学体系是由我的美学方法转化而来的,而我的美学方法又植根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也与辩证思维的认识心理结构融为一体。长期以来,我以辩证思维为统帅,借鉴现代自然科学的方法,竭力吸取近现代西方美学一切有益的方法,形成了多样综合的一体化方法。这一方法是开放的,多样的(不是多元的),一切有益于美学研究的,来者不拒,多多益善;这一方法又是一体的,融化于辩证思维之中,又为它所统摄的,不是并列的,杂阵的,各自为政、互不相关的。在这方面我写了一系列文章,现选集于卷首,以示其地位之重要。我想研究每一个理论问题,研究整个美学体系,以及美学各个分支学科之间的联系,都应体现着抽象上升到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结合的精神。假若说美学原理是抽象的,文艺美学则是相对具体的;假若说美学原理、文艺美学是抽象的、逻辑的,那么中国美学史、西方美学史则是相对具体的、历史的。总之美学及其各个分支学科的内在结构也应是一个辩证思维的逻辑体系。
还应该强调的是,我的美学体系和方法,总的倾向、总的精神都是由抽象指向具体、由理论指向实践、由历史指向今天,由古典的和谐美经近代崇高,逻辑必然地走向现代辩证的和谐美,由古典主义艺术经近代崇高型艺术,历史必然地走向社会主义新型的美的艺术。辩证和谐美是最新、最高的美,社会主义艺术是人类最新、最高、最美的艺术。目前它还正在成长、发展,它的日益成熟、完善、繁荣,将不断地丰富、检验、发展我们的美学理论,我们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现在我也正全力关注着我们时代审美和艺术活动的发展,不断地以历史实践检验、纠正、充实和评判我自己的美学思想,更望读者和方家多多给予关怀、支持和批评指正。
最后还需要特别补说一句的是,我的美学思想是一种哲学的思考、社会的思考、历史的思考、文化的思考,最终是关于人的思考。美学是社会、历史、文化、哲学综合的产物,最终这些因素又集中到人身上,也可以说是人的产物。人的社会、文化、哲学思维的现状不同,人的历史发展不同,制约着美、审美和艺术的不同形态。在这个意义上说,正是感性与理性、主体与客体未彻底分化,尚处于素朴的低层次的和谐完满的古代人,创造了古代的素朴的和谐美和艺术。正是不断裂变、异化的资本社会的近代人,创造了崇高、丑和荒诞,创造了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艺术。而未来的新型的辩证和谐美和社会主义艺术,则依赖于马克思所说的以“个人全面发展”为基础的自由的现代人来完成。人一方面创造着美和艺术,一方面又以自己创造的理想的美和艺术,陶铸、规范、提升和生成着自己,发展着自己。在这里我的美学正是以社会、历史、文化中的人为焦点、为关注中心的,是以促进人的不断发展、不断完善、日益达到至真至善至美的和谐自由境界为目的的,这是我的终极关怀,这是我的奋斗目标,这是我追求的理想之境。
以上关于我美学思想的概述,极其简略,欲知其详,请细读全书。读完全书,更期待您宝贵的批评和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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