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微型社区建设研究报告_社区建设论文

我国微型社区建设研究报告_社区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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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中国城市的“单位体制”开始松动,“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格局渐露倪端,人口流动愈加频繁,广大居民的生活需求不断上升,民主意识和参与愿望越来越强。所有这一切,一方面冲破了传统社区结构和管理体制的樊篱,另一方面又呼唤着建立与社会变革相适应的城市社会结构尤其是城市微型社区结构。

城市社区是以二、三产业为基础,人口聚集规模较大,社会结构比较复杂的社区。其中,微型社区是城市社区的最基本单元。根据中国的客观实际,城市微型社区的主要形式是居民委员会辖区共同体。一个居委会辖区,拥有一定数量但又相对不多的人口,拥有一定规模但又相对狭小的地域,拥有一定的组织体系和文化规范,拥有一些最基本的生活服务设施,生活于其中的居民还有一定程度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因而是一个微型社区。这类微型社区是城市居民的生活基地,是城市社会的缩影。

从历史上看,中国城市的微型社区工作可以追溯到50 年代初期。 1954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颁布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对微型社区的主体组织——居民委员会的性质、任务和组织机构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据此,在改革开放以前的20多年间,居民委员会主要开展了公共福利、治安保卫、调解纠纷、动员居民响应政府号召并遵守法律、向当地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等项社区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1989年12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来,微型社区工作有了很大发展。突出表现是:(1 )居委会的工作范围进一步拓宽。包括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2)居民自治水平进一步提高。例如,居委会主任、 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或者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代表2—3人选举产生。又如,明确了居民会议的地位、作用。要求居委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由居民会议讨论决定。(3 )居民委员会动员居民和辖区单位普遍开展了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全方位转变,伴随着社会结构的整体性变迁,中国城市的微型社区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

“单位体制”的松动,客观上要求微型社区发挥更多的社会整合功能

“单位”是中国城镇居民对自己就业于其中的社会组织——工厂、商店、学校、医院、党政机关等的统称。“单位体制”是计划经济的特殊产物,其基本内容至少包括:(1)任何一个单位, 都被赋予了不同的行政级别。在一般情况下,单位的级别愈高,权力就愈大,拥有的资源、利益和机会也就愈多。(2 )单位对个人及其家属发挥着保障就业、劳保福利、分配住房、解决子女入托入学,甚至出具结婚登记证明等多方面的功能,从而使个人归属于单位,依赖于单位。单位对个人具有较高的权威性。(3)党和政府对城市居民的行为控制, 主要地不是通过基层社区组织,而是通过一个个的单位来实现。

这种“单位体制”,在计划经济时期,实现了对城市居民的有效整合、控制。但这种整合功能的发挥是以经济的低效率为代价的,甚至可以说,是以牺牲经济发展为代价的。因此,一旦党和政府把工作重点转到了经济建设,尤其是确定了建立市场经济机制的宏伟目标之后,逐步松动和瓦解“单位体制”就必然成为城市改革的重要一环。

如今,越来越多的单位开始改变企业办社会、学校办社会、机关办社会的历史状况,开始弱化单位行为的非专业性目标,开始弱化职工对单位的过分依赖。越来越多的上级单位在市场经济面前,由于失却了集中管理、占有、分配经济、社会资源的权力,开始对下级单位“断奶”。这就必然导致广大职工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导致下级单位不再倾向于成为上级单位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而意味着单位对职工,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的社会整合作用会逐渐弱化。伴随着这种情况的持续发展,试图主要依靠“单位”来实现社会整合已不大可能。唯一的选择只能是把“单位”承担的一部分社会整合功能逐渐向城市社区组织包括向微型社区组织转移,从而需要把微型社区建设成实现社会整合的基地。

社区人口的结构性变动客观上要求微型社区全方位发展

与市场经济机制的逐步建立和现代化进程相一致,中国城市微型社区的人口结构出现了三个比较明显的变动趋势:

一是老龄化趋势。人口老龄化是人口变动的普遍规律。特别是由于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这一规律在中国城市表现得尤为突出。目前,中国的部分大城市迅速变成了老龄化城市,其他一些城市也即将进入这个行列。从而意味着我国城市的老年人口比例会显著上升。而老年人口的活动空间基本上是家庭所在的微型社区,这就势必要求每个微型社区都要为众多的老年人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提供良好的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和公共安全等项服务,从而要求微型社区全方位发展。

二是“无单位归属人员”日益增多。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无单位归属人员”中除以前极少数未就业的家庭妇女和极个别的社会闲散人员外,又增加了大量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待业青年和失业人员等等。对这些居民的行为控制、思想教育、社会保障和行政管理只能依靠基层社区组织。这也就是说,“无单位归属人员”的增多,客观上要求微型社区组织发挥更多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整合的作用。

三是外来人口越来越多。我国城市外来人口日益增多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外来人口一方面为城市经济的繁荣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另一方面,也给城市社区尤其是微型社区的环境整洁、治安秩序、计划生育、人口管理、安置就业等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微型社区的工作对象就不仅仅是本社区的正式居民,也包括一部分非正式居民;微型社区的工作内容就不仅仅包括对本社区的正式成员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而且,包括对外来人口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甚至可以说,这后一项任务正在成为微型社区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城市管理任务的加重和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客观上需要以居民参与为主要特色的微型社区建设活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社区有了很大的发展。这不仅表现为城市数量和城市人口成倍增长,而且表现为城市规模显著扩大,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开发工作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全方位推进。加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各种社会规范尚有待于建立和完善,从而使得绝大多数城市面临着繁重的市场管理、市容保洁、园林绿化、民政福利、计划生育、社会秩序、道路畅通、居民动迁安置等管理任务。实践证明,这些任务单纯依靠政府专业管理部门已难以完成,继续维持政府包揽一切的城市管理模式也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唯一的出路是进行城市管理体制的变革。亦即把政府包揽一切的传统管理模式改造成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健全社区组织体制,完善社区功能,培育社区意识,使社区政府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都成为城市管理的参与者。通过一个个的微型社区的管理工作,夯实城市管理的微观基础,进而管理好整个城市。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开展微型社区建设活动是加强城市管理的客观需要。

不仅如此,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包含着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城市管理的现代化体系。根据中国国情和发达国家的经验,我们认为,中国城市管理现代化,应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促进居民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应该坚持“依靠群众”的基本原则,这不仅符合管理任务日益繁重的要求,而且符合社会管理民主化的发展趋势;应该形成市、区、街三级分层管理,微型社区诸多事务由居民群众自我管理的管理格局。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必须发动广大居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尤其是参与自己生活的微型社区的管理,必须开展微型社区的全方位建设,必须提高基层群众性自治水平。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管理活动更加符合广大居民的要求,才能更好地完成现代化城市的管理任务,才能形成富有活力的城市管理的现代化模式。

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客观上要求全面改善微型社区的经济、社会与文化状况

无庸讳言,80年代以前乃至80年代初期的城市居民是为温饱而奔波的人群。根据政府的统计资料,1981年,中国城市居民生活的恩格尔系数高达56.7%;那时仅仅6%的家庭有洗衣机, 半数多一点的家庭有电视机(大都是黑白电视机),2‰的家庭有电冰箱。然而, 短短十几年后,不仅这些耐用消费品已经普及,而且,更多的现代化用品潮水般地涌入了普通家庭。居民生活的恩格尔系数早已降到了50%以下。这些情况表明,绝大多数城市居民的生活已经或者即将达到小康水平。进入小康生活的居民不再满足于吃饱、穿暖,而要追求丰富多彩的生活和多方面的价值实现。开展微型社区建设可以满足城市居民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需求。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迫切要求开展微型社区建设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尤其是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城市社区工作包括微型社区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例如,《决议》要求要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到2010年建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区。而居委会辖区共同体是城市社区的基础,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区都是由一个个的文明微型社区所构成的。所以,在创建文明城市、建设文明城区的过程中势必要开展创建文明居委会和文明小区的活动。又如,《决议》提出要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文化、卫生、体育和科学普及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社区文明。从而为微型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提出了目标。再如,《决议》强调要坚决治理一些地方社会治安不好和环境脏、乱、差的状况,围绕实现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推动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从而要求微型社区进一步开展社区治安、社区卫生、社区服务等活动。所有这一切都不仅要求微型社区深入持久地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而且要求微型社区进一步搞好经济建设,壮大社区经济。因为只有如此,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这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迫切要求微型社区全方位发展,迫切要求微型社区两个文明一起抓。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第一,城市居民的生活内容是多方面的。单就业余生活而言,除了看电视、做家务以外,还读书、报、杂志,参加文体娱乐活动,与朋友交往等。第二,城市居民的参与愿望是多方面的。单就本社区的活动而言,愿意参加文体娱乐、社区服务、居民教育、居民会议、维护社区秩序、改善居住区环境等活动。第三,居民对本社区的希望、需求更是多方面的。涉及到从居住环境到基础设施,从社区经济到精神文明,从社会秩序到人际关系等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广大居民是微型社区的主体,生活需求的多样化和对本居住区的多重期待,从根本上决定了必须把微型社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洁美、生活方便、关系融洽、秩序安定的现代化社区。

此外,中国政治的民主化走向和政治体制改革也客观上需要微型社区建设。因为,民主化意味着广大居民越来越广泛地参与社会管理和政治生活。而这种参与首先表现为他们对于本社区事务的广泛有效的参与。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城市的民主化建设,首先要求建设民主化的基层社区,开展微型社区的群众性自治。党和政府也确立了“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思路,希望依靠广大群众管理城市,建设城市,这就势必推动以居民参与为主要特色的微型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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