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顾问和总法律顾问在国有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_企业法律顾问论文

论法律顾问和总法律顾问在国有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_企业法律顾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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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设立法律顾问及总法律顾问制度是坚持依法治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不断发展,依法治企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我国不少企业逐步地建立和完善了企业法律顾问机构,实行了顾问制度。1997年,国家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联合颁布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使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正式成为全国执业资格制度。国家经贸委印发了《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使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开始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截止目前,全国从事企业内部法律事务工作的有9万多人。企业法律顾问在促进企业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新的形势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把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再向前深化和推进一步。为此,国家经贸委、中组部、中央企业工委、中央金融工委、人事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共同进行了认真研究,参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的表述方法,七部委共同出台了关于设立企业总法律顾问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企业总法律顾问是企业法律事务的总负责人,在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一是依法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二是全面负责企业合同管理、商务谈判、知识产权、工商登记、招投标、诉讼、仲裁等企业管理中的法律事务;三是制定、实施企业规章制度;四是法律宣传及推荐下属单位法律事务负责人;五是对企业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核心,是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也是落实企业法律顾问职能的重要组织形式。在企业推行这项制度,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企业管理,应对入世挑战,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都具有极为重要意义。

1、设立企业法律顾问及总法律顾问制度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依法设立,以公司制为典型形态的企业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现代企业制度也是一种法律规范的制度,或者说是法律制度在微观经济组织的形式。因此,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就必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继续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中,重点是做好两项工作:一是要加快股份制改革的步伐,实行投资多元化,符合条件的企业,鼓励到境外上市;二是对已进行公司制改革的企业要进行依法规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上述两项工作中,都需要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参与企业改制方案的制订,起草各项规章制度,为企业把好法律关,当好企业领导人的参谋和助手,从而保证企业的投、融资,经营管理行为规范、合法。可以说,提高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层次和水平,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

2、企业设立法律顾问及总法律顾问,更有利于增强企业法律意识,推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企业法律顾问及总法律顾问在积极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参与起草、审核企业主要规章制度,审核企业经营合同,参与企业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等,发挥了重大作用。如湖北双环化工集团企业总法律顾问在审核本企业与德国壳牌公司签订供货合同时,对付款利率的一个法定用词提出异议,并据理力争,使企业少支付1300多万元。山东胜利油田,在企业总法律顾问带领下,法律事务处对每年签订的两万多份,涉及标的额200亿元的经济合同进行全过程管理,几年来共避免、挽回损失9亿多元。太原西山煤电集团,在总法律顾问带领下,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三年来,共代理案件84件,标的额1.7亿元,避免经济损失5858万元。

3、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及总法律顾问制度是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强化企业管理的重要基础

加强企业管理是企业发展的一个永恒主题。在经济全球化和入世的新形势下,如何不断强化管理,实现管理创新,是我国企业面临的一个新课题。过去,我们一谈到加强企业管理,主要讲成本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等,这些管理固然重要,但从企业的运行看,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是通过合同实现的,而合同本身就是重要的法律文书。因此,从法律角度讲,强化企业管理,就是要通过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来进一步抓好企业内部的法制建设。搞好合同管理、商务谈判、知识产权、工商管理、招投标、改制重组、诉讼、仲裁等方面的法律关系,健全企业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障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强化企业管理的重要基础。

4、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及总法律顾问制度,是我国企业应对入世的迫切需要

加入WTO,使我国的企业已经开始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同时也被置于同国内外企业同一市场规则的法律环境。我国企业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仅需要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尽快缩小与国外公司企业的差距,而且还要有强有力的法律做保障。企业在国际竞争与合作下,必须学会并善于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非关税措施等多种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发展自己。随着市场配置资源国际化程度的提高,我们的企业与国外企业合作中涉及的风险分配和权益保护等,往往是在运用法律的过程中实现的。企业运用法律能力强,就能够争取到更多的利益,减少合作中的风险。因此,这就需要我们措鉴国外企业成功的经验,加快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以更好地应对入世挑战。

二、企业法律顾问及总法律顾问是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企业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合同管理、资产重组,企业上市,知识产权保护,代理诉讼等各类经营管理活动,已成为企业领导人在法律方面的重要参谋助手,为企业经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防范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等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1、企业法律顾问及总法律顾问是企业内部法律如章程、规章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具体执法者。

规章制度,是企业自身行动的具体规则。依法治企,就是要将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用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用以规范和指导企业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太原钢铁集团公司,在企业法律顾问的努力下,先后修订了《太钢授权委托代理人管理考核办法》,《太钢合同管理办法》,《太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太钢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若干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帮助有经营权的二级单位、分公司、子公司也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160多个。上述这些规章制度从法人授权委托程序,合同报表、台帐、档案的规范要求,代理人取得资格的条件及各级、各类人员的管理职责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使企业经营管理的整个运行过程,有章可循,有制可遵。法律顾问在协助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同时认真地抓了制度的贯彻落实。如在合同管理方面,实行专用章管理制度。按照经济合同发生的不同类型,共刻制了十一类一百八十多枚合同专用章,发放有关单位。凡法律顾问发现有不适当用章情况的,可给予相应处理,更换管章人员。

在统一合同文本,上报合同履行情况及表报方面,法律顾问每季要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漏洞及时堵塞。几年来,通过对合同报表的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及漏洞达100多起,通过及时采取措施,预防了纠纷的发生,避免可能造成的损失近1000万元。

2、法律顾问及总法律顾问是企业经营活动的参与者,经营风险的防范者,又是企业经营者的参谋和助手

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及总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客观需要,通过企业法律顾问和总法律顾问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和重大经济活动,从法律上来保证依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上海宝山钢铁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为公司依法经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是适应宝钢国际化经营的需要,通过对外投资和反倾销法律事务,在宝钢国际化经营中发挥了保障职能。在美国热轧板,加拿大等国家的反倾销及美国对钢铁产品“201”条款的调查,积极应对反倾销工作。至2002年先后参加反倾销应诉8起,其中结案6起,胜诉率达84%,现已经完成和建立了集团公司的反倾销预警机制。

二是主动为企业改革,改制和资产运作提供法律依据。宝钢先后吸收5个被产企业改制重组,涉及资产15亿元。总法律顾问及时地对企业破产后民营化改制的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和法律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依法破产提供全过程的法律服务。

三是积极履行宝钢集团重大决策法律前置审核的管理程序,通过开展法律分析,规避决策风险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如在宝钢股份的改制上市,浦东不锈钢和异型钢管股份转让,集团公司20亿债券发行业务等项目,每年要出具100多份法律意见书或建议书,在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程序中把住了法律风险防范的“预防关”。

四是解决了大批疑难诉讼案件。保全企业财产避免风险,减少损失,维护了企业合法利益。2001年共受理各类纠纷案件40件,案值约3亿元。经诉讼和非诉讼处理,回收款为人民币2.2亿元,美元109万元,同时经法院查封,保全财产数额约2.2亿元。

3、企业法律顾问及总法律顾问是企业经营决策的法律建议监督者,也是经营决策的参与者

法律顾问作为企业内部的法制机构,其工作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既要当好企业领导法律方面的参谋助手,又要对企业在依法管理方面履行一定的职能,还要参与企业依法经营。山西潞安矿务局在全局重大的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废止和审议出台,局领导都要参考企业法律顾问提出的有关法律建议和法律依据,自觉依法行事。如局法律顾问针对局后勤供应多级采购、成本高、漏洞大、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主动提出关于实行集中采购建立公开招标、投标制度的法律建议,局领导采纳后,将这一制度列入厂规厂法。2000年局法律顾问处与基建处共同主持漳村矿风井改扩建项目招标,仅此一项节省开支828万元。矿务局曾向洛阳等单位在城市改造项目中投资1000万元,后因种种原因对方无资金归还。局法律顾问经过深入调研,提出法律建议被采纳,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

2002年3月,局王庄矿准备对原华亿实业公司和华洋开发公司进行重组改制,局法律顾问进行调研后,认为原方案不尽合理,将导致国有资产与集体资产混淆,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他们及时向王庄矿领导提出了法律建议书,矿领导采纳,使两个公司的重组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大同化纤集团公司为保证公司依法经营,公司规定:凡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活动与重要会议,必须有总法律顾问参加。近年来,总法律顾问多次参与了企业的营销策略调整,工程项目招标,企业改制等重大决策。特别是集团公司在营销方案制定中,认真采纳总法律顾问提出的“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加大激励力度,调整销售考核办法”的建议,调动了销售人员的极大热情,千方百计巩固老用户,发展新用户,在一度全国粘胶市场疲软的情况下,仍然畅销不衰。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总法律顾问从企业的实际出发,起草、完善、规范了全公司有关合同管理体系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等150多个文件,促进了企业依法管理。几年来,总法律顾问参与审查,签订的经济合同有3700份,总额为2亿多元,提出修改意见1800条,避免60多次可能发生的经济纠纷,挽回近500万元的经济损失。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从1999年开始设立总法律顾问制度,而且规定了总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公司对外合作招标,组织石油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石油合同的报批及解释,修改、补充、综合管理等工作;组织与全国人大、国务院及有关政府部门进行对外合作方面的业务协调及法律、法规的协调;组织公司重大投资项目法律论证工作;组织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政策研究,指导公司系统经济纠纷的处理等。通过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收到十分明显的效果。公司于2001年在香港、美国纽约挂牌上市后,股票表现非常优秀,上市四个月,总市值已由450亿港元增至620亿港元。使国有股增值160亿元。至2002年已先后与18个国家和地区的70多家公司签订了150个石油合同协议,吸引外国公司累计投资近70亿美元。正如其总经理王留成所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能够持续高效发展的关键,在于成立迄金20年当中没有出现投资决策重大失误”。“中海油”规避风险的秘诀就在于两大保证体系,一是投资预算管理委员会,二是总法律顾问制度。因此对“中海油”而言,总法律顾问制度,已成为有利于企业经济发展深层动因和有力的保障。

三、大力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及总法律顾问制度,强化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是深化企业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

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环境下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法制经济,企业要在市场经济中求生存、求发展,必须借助于法律手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与国家的关系,企业与企业的关系,以及企业内部包括企业和职工的关系都要靠法来调整、来维系。企业不论是进行内部管理,还是对外经营离不开法律的引导、规范。企业无论是产品经营还是资本经营,都必须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法律关系。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多数企业依法治企工作还严重滞后,这已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有的企业不能依法经营管理,违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加剧了市场秩序的混乱;有的企业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陷入多种经济纠纷不能自拔,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甚至使企业陷入停产倒闭的状态;还有一些企业,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忽视经营决策的法律风险,少数人甚至以权谋私、恶意经营,使国有资产严重受损。

入世后,我国企业已完全置身于同国外企业按照同一规则进行平等竞争的空间,要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必须依法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增强依法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能力。要在复杂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必须在法律提供的空间内谋划和施展自己的经营战略;要避免市场风险,争取主动,必须对经营行为进行充分的法律论证。从多数企业的实践来看,企业实现依法经营管理,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全面提高法律素质,依法管理,依法制定重大经营管理决策;二是要依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法律论证制度;三是要重视和善于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为依法经营管理提供组织保证。

1、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创造依法治企的工作环境

第一,要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特别是经营者的法律培训。就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等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补偿,以奠定企业依法经营的基础。

第二,要加强企业法律管理的基础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法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要着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经过法律论证制度;二是合同管理制度;三是担保审核制度;四是企业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管理制度;五是企业资产经营审核制度;六是经营纠纷处理制度等。

第三,要将是否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和依法经营能力,作为评价和选拔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重要指标和必备条件。稽察特派员要将依法经营作为对大中型企业的稽察内容,及时发现和处理企业经营中较为隐蔽的违法行为,追究其法律过失。

2、发扬与时俱进精神,努力开拓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新局面,拓展法律服务的新领域

①学习和掌握WTO规则,提高法律服务能力。了解和掌握WTO有关知识和基本规则,学习和掌握WTO的规则和内容,才能运用WTO规则进行保护和调整,提高法律服务的工作质量,实现趋利避害加快发展的目的。在学习WTO原则和国际通行规则时,就适应全球化竞争的新格局,熟练应用反倾销、补贴和反补贴救济措施等内容以及WTO争端解决机制。就结合企业的实际,重点了解本行业具体产品是按照什么规则竞争的,应用哪些条款可以用来保护自己,可以享受什么权利,必须履行的义务是什么?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②认真研究顾问工作的新特点,拓宽服务新领域。一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发展的市场空间也在逐步扩大,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条件会得到较大的改善,主动做好改制上市,债券以及信用融资等业务,对国内外各种投资类的业务提供全过程的适时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建议。二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应加大在企业结构调整、资产重组,兼并破产、股权转让等法律方面的服务力度。三是随着国内外市场的融合一体以及企业向海外市场的拓展,国际贸易纠纷和争端的比例上升、以倾销应诉和起诉、补贴和反补贴保障措施和争端解决机制将成为法律顾问的经常业务。四是配合企业发展和形成的核心技术,在引进技术和技术创新中形成的自主知识产权,对商标、专利、技术秘密,名称、字号、生产地域等都要加大法律的保护力度。

3、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培养高素质的企业法律人才队伍

企业法律顾问及总法律顾问是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是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负责人,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应有较高的要求。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企业法律顾问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一批法律顾问已经成为企业管理的骨干。但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数量和素质还远远不能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抓紧培养企业法律顾问,尤其是加快培养企业总法律顾问的后备人才,是企业法制建设的当务之急。企业要努力营造一个重视法律,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改善企业内外部的法律环境。即,既要重视法律人才的培养、又要重视法律人才的使用,既要重视企业内部的法律人才,又要吸引企业外部的法律人才,力争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努力在企业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律顾问队伍。

总之,通过企业法律顾问及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真正使企业做到外讲信用,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依法改制,规范运作,依法处理经济纠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良好的信誉,科学的管理,高效的经营机制,全面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以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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